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专利发展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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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专利发展资金补贴项目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9.03.06
•【字号】吉科专代字153号
•【施行日期】2019.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
正文
关于征集专利发展资金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专利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自主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和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培育和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根据《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制度》、《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及使用暂行办法》,现征集2010年度专利发展资金补贴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项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性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专利项目,主要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及特色产业领域,及列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专利项目。

二、补贴条件
专利发展资金对专利的申请费用和推介费用进行补贴。

(一)申报申请费用补贴的项目须是在2009年至2010年6月前申请的发明专利(须是职务发明)。

(二)申报推介费用补贴的项目须是已在我省实现产业化或具有广阔市场应用
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的有效专利项目。

新申报的项目须权属清晰,无纠纷。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申请费用补贴须提交《专利申请费用补贴申请表》、《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各项专利费用的发票复印件等。

(二)申报推介费用补贴须提交《专利技术推介费用补贴申请表》、《专利证书》、缴纳各项专利费用及参加各种展会等推介活动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专利申请费用补贴汇总表(表1)和专利推介费用汇总表(2)均须提交Excel 格式电子版。

四、申报方式和受理日期
中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专利管理部门统一申报。

受理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省政府7号楼)513室专利代办处。

邮编:130051。

电话:(0431)
889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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