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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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规定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搞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课堂教学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任课教师始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
教师必须认真担负起课堂上教育教学的全部职责,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才能进入课堂,必须自始至终关注课堂流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二、教师必须持教案上课。
教案编写应符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
讲授同一门课程不足两个循环的教师,每次上课须持新教案,从第三循环起,应根据学科发展情况和教学对象的变化,适当更新教案内容,但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两个循环。
教务处将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三、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授课,上、下课要准时,因特殊情况停课、调课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多媒体或上实践课,教师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课,不得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或中途离岗。
四、教师衣着要整洁大方,教态亲切和蔼;课堂上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言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学风、校风建设。
五、教师要严格执行授课计划,实际进度差异一般不得超过4学时(含4学时,节假日除外)。
六、教师备课要充分,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科学地组织课堂教学,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合理安排授课内容,有效利用课堂时间,板书清楚、工整,语言流畅、准确。
七、教师上课要讲究教学方法,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融“教、学、做”于一体。
八、教师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教学,逐步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授课的课时比例。
九、加强学生平时考核,考核准确、真实、有记录。
并注意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规范课堂纪律要求。
十、加强学生平时作业的批改,批改档次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作好记录,纳入学生课程学习的总成绩中。
十一、重视实习、实训课教学。
1.实习(实训)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要求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删减实习、实训项目。
2.校内实训课任课教师必须携带教案、实训指导书、实训教学进度表。
实训前要认真讲解和演示实训内容、方法步骤、注意事项,实训中要认真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并保持课堂纪律,禁止学生做与实训课无关的操作。
3.实训课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整理好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的缺损情况并做好记录。
4.实训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及时收缴学生实训报告并认真批改,提出错误所在,登记成绩。
5.实习(实训I)课教师带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前一周填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书》,落实好时间、地点、车辆等具体事宜,必须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要求内容等,布置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落实安全政策;实习(实训)过程中教师必须维持纪律,严格按照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结束后,必须要求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教师认真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并写好实习总结。
十二、尊重学生,主动与学生谈话、听取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建议,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十三、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