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室内吸烟点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撤销室内吸烟点的通知
各位同事:
目前疫情防控到了更为关键的阶段。
今天政府在寻访我们工厂过程中,提出了关于取消我们厂外吸烟点的建议。
此建议的主要目的,除了避免人员不戴口罩易造成聚集性传播,更是为了防止吸烟的同事与路过或停留的陌生路人之间产生接触,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高峰时段,路人的健康状况与接触史我们更是无从追溯。
经管理层讨论决定,我们将采纳并执行政府建议,立即取消吸烟点,用最严格的措施给全员一个安心工作的保障。
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已是老生常谈,何不借此契机,退守至自己健康的战线?全国疫情防控的好消息已陆续传来,就证明忍耐只是暂时的,所有的坚持都有回报。
希望大家能够消除顾虑,坚持到底!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建议全面禁止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国家层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应尽快出台。
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何琳建议烟害警示图上烟盒。
据媒体报道,这是她连续14年提出该建议。
大家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赞成公共场所禁烟。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效果显著。
深圳、哈尔滨、西宁等城市的机场取消了吸烟室,实现了全面无烟机场的目标。
同时,有关列车全面禁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张家口等城市制定了地方性控烟法规。
越来越多城市加入了控烟的大军。
这些已出台的控烟法规和措施虽立足地方,但对于国家层面的条例制定来
讲,无疑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另一方面,公共场所抽烟的事件时有发生。
有网友说:“执行很难。
”“一些客人在室内就餐环境抽烟,餐饮从业者怕得罪客人,也没有执法权限,不能因此赶客。
”一网友表示,公共场所禁烟光靠自觉是不行的。
公众场所禁烟已成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之一。
牵好政策的“牛鼻子”至关重要。
有网友表示:“关键是后期执法要跟上。
”
只有健全惩罚机制,公共场所禁烟才能真正落实。
比如,增加禁烟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增强执法力量。
将禁烟纳入申请公共场所经营许可证的范畴。
实行公共场所抽烟黑名单制度,并予以公示。
任何一个好的建议,从被提出到落地,需要时间打磨和验证,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公共场所经营者和关心公共事务的民众,都应发挥更多作用。
三方形成一股合力,公共场所禁烟的“靴子”才能完全地落地。
在正在举行的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冷培恩提出提案,建议取消室内吸烟室,对所有公共场所禁烟空间不留任何死角。
提案认为,《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控烟场所分为室内外全面禁烟、室内禁烟及室内部分区域禁烟三大类,并规定“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的,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识”,无论是从法理还是从科学性、实际执行效果等角度评判,都不符合“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立法宗旨,应当尽快予以修改。
一、从法理角度看,该规定与《烟草框架公约》等国内外控烟法律法规有所冲突。
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77个签约国,承诺将在
《公约》生效后的5年内(即2011年1月9日起)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上海现行条例明显相抵触。
二、从科学角度看,室内吸烟区(室/点)无法消除二手烟暴露风险。
《公约》第8条实施准则、《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都明确指出:“二手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
美国采暖、通风、空调工程师学会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依靠通风技术和设备不能完全清除室内二手烟雾,而且室内吸烟室内的二手烟雾可以通过暖气、通风、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被传送到该建筑物的其他房间。
室内设立吸烟室不能保证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三、从执法角度看,室内吸烟区(室/点)设置占用了过多的控烟执法资源。
根据上海市公布的控烟白皮书,96%的执法资源投入在违规吸烟发生率最高的8类法定禁烟场所,88%的罚款处罚集中在违规吸烟发生率最高的5类法定禁烟场所,其中都有允许设置室内吸烟区的4类场所。
室内吸烟区(室/点)增加了控烟执法难度。
四、从现实情况看,室内吸烟区(室/点)设置为场所规避控烟义务提供了可乘之机。
由于“室内部分区域禁烟的场所”有“自由裁量权”,很多数餐厅设置的吸烟区与非吸烟区之间不存在任何物理上的分隔,一些餐厅将吸烟区在场所内的面积占比无限扩大,使控烟条例形同虚设。
监测数据显示,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或餐位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仅有38.4%设置室内无烟区,全面禁烟餐馆仅有49.4%。
星级旅馆内设有无烟楼层或无烟客房的比例也仅为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