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械私自采购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械采购管理,规范药械采购行为,确保药械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药械的采购活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消毒
产品等。
第三条医院药械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成立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实施本制度,监
督药械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
(二)药剂科、设备科、财务科、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具有药械采购、使用和管理经验的专家。
第六条药剂科负责全院药械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药械采购计划;
(二)组织药械采购招标、询价、比价等工作;
(三)审核药械采购合同,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四)监督药械采购活动的实施;
(五)建立药械采购档案,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第三章采购流程
第七条药械采购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编制采购计划: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和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药械采购计划,经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采购方式:药械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
(三)采购实施:药剂科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四)合同签订:药剂科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药械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药械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
(五)质量验收:药剂科组织专业人员对采购的药械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六)入库保管:药械验收合格后,由药剂科负责入库保管。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八条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药械采购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发现违规
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条药剂科定期向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报告药械采购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罚则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私自采购药械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责令改正,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人药械采购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
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