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腐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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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 。
竞争 的条件 , 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公务员上岗 , 保证公务员的素 质, 杜绝任用公 务员 中任^唯亲 、 只凭关系而不 看能力 的腐败 风气。 对在岗的公务员实行严格 考核 . 核的成绩作 为晋升 以考
效 的选择 , 正如 邓小平 同志 “ 南巡讲 话 中指 出的 : 在整个 “
位的意识形态 , 使之渗透于或内化 在人们 的心 中, 并借助人们
的行 为进一步广泛传播 :
改 革开放过 程 f都 要反科腐 败 … 廉政 建 设要作 为 大事来 l 1
抓 。还是要靠法制 . 搞法制靠 得住 些。
腐败的广度 。 第三 , 法律具有引导教育 的功能。 法作为规范 的指 引是一
腐败就像一 只蛀虫 .F 1在慢慢侵蚀着整个国家 , 反腐败 事关 国
家 的生 死存 亡 在严惩腐败 的今 天 , 我们要理性地看到 . 泊理
种一般指引 , 即针对群体 和同类行为的 、 复现 的指 引。法通过 自身 的运行能够创制 、 肯定 、 弘扬 道德 , 法律的指引性使人们 遵守法律 的 为成 为道德上的 自觉行为 ,从而来 自 约束 自 行 觉 身 的行为 。 法的教育功能 表现 为 . 通过把 国家或社会对人们行 为的基本要求凝结 为固定 的行为模式而向人们灌输 占支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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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法 治 腐 势 在 必 行
口 王 清埃
( 中南民族学院 法律系 , 湖北 武汉 4 0 7 30 4) 摘要 : 扁政是 一个严峻 的现 实问题。 中国古代的律夸 、 从 世界各国的反扁体制和法 自身所具有的优 点看,
以法治腐是 可能的。以法治腐应 采取 的措施 包括 : 健奎公务 员制度 ; 加强廉政立 法; 完善监督{ 度 , } 包括公 民 4 监督、 闻监督 ; 新 严肃执法 ; 不断加强法制教 育等 , 关键词 : 惩治腐败 ; 完善法律 ; 加强监督 中图分 类号 : 9 2 文献标识码 : 文献编号 :0 3 8 7 ( 0 2) 3 0 7 0 F 0 A 1 0 - 4 7 2 0 0  ̄)7 - 2
第五 . 法具有稳定 性。一项法律制度一旦建立 , 不会 因领
导^注意力的转变而转变 ,有 利于克服那些非常规 的短期行
犯罪惩处 的规定 . 蒯代 制定 的《吕刑 》 把官 吏的受贿 、 . 徇私枉
法总称 为 “ 五过之庇 在司法 过程 中官 吏如犯有五过就有按 照“ 其罪惟均”的办 法即 同样的刑罚惩处 。 秦汉时期也 十分
实, 在匡正吏治 、 依法惩贵方面发挥 了重 大作用 。 到 了近代 , 国纷纷制定专 门的行政法规 , 各 设立专门的廉 政肃 贪机构 , 美国制定 《 如 廉政 法 》, 法分别颁布 《 官守 英 文 则》 《 和 道义法 规 》 在 香港设有令贪官 污吏不寒 而栗 、 , 闻风 丧胆 的 “C C 即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 ) 世界 著名 IA ”( .
腐 败不能将 希望寄托在 “ 官政 治 上 . 清 更不能将治理腐 败仅
仅停 留在几个带 “ 坚决 、 禁 、 严 狠狠 等字样的文件和非常 规
的短期行为上。我 国当前腐败问题应 更多地从体制和制度上 寻找原因 , 出对策。 个廉洁的社会真正需要 的是 一 找 一 套完备 的民主法治运行机 制 以法来治腐不先为我们 当前 明智而有
首先 , 要对公务 员实行严 格的考试 、 核制度 , 考 创造 公平
研究所” 这些做法 町以为我 国的反腐廉政建设吸收借攀 : 等。
在治理腐败的过程 中,法律 自身就具有其他方法不具备 或不完全具备的优点 。 第 一 法律具有强制性。法律是最高意志的体现 , 种 , 是一 最具有权威性和约束 力的规范 ,任何^都必须 服从 ,不得超 越. 它有独立 的执行机关 , 包含着 比其他规范严 厉得 多的制裁
一
第 四, 法具有预见性。 通过立法对构成腐 败的行为及制裁 措施加 以明确规定 ,使人们在行为之前就能够预测到 自己行 为的后果 , 自觉地去规范 自身行为 , 在一定程度上可 以预防腐
败的发生
、
以法治腐的可能性
从古今 中外的历史我们 可以看 出, 世界各国惩贵兴廉 、 整 顿吏治都很重视法律的作用:早在我 周商周时期 就有对职务
为: 治理腐败还是一项系统工程 , 反腐败的其他措施有效 的实 施. 有赖于稳定的法律制度提供保障 , 从而使反腐败 斗争持之
以恒地进行下去 。
重视对官 吏的治理 到 r唐朝 . 唐律 》 《 中惩贵肃贿的法律规
范十分细密 . 当时 已}现了 “ n 六赃”之名 , 它是对六种 占取公
然 从制度 上堵塞漏洞 :西 方国家反 腐败的经验向我们表 明,
实行公务 员制度是预防腐败 的有效措施 。国外有关公务员廉
法治化 国家新加坡 没有 反贪贿调查局”, 瑞典设有 “ 反贿赂
洁从政 的法律明确规 定 : 准索贿 、 不 限制受礼 ; 不准以权谋私 、 经商和兼职 ; 对接受捐款和竞选 费用 限制使用等等。 目前我国 也正在试行公务员制 度 , 是许 多的制度措施还未真正建立 , 但 有待进 一 步地完善和推行 。
从 以上法 自身的优点我们可以看出,以法治腐 是完 全可
能 的 当然 , 在实践中 , 还要有一系列可操作的措施来有效地 治理腐败。 二 、 理腐败的有关措 施 治 ( ) 一 健全相关制度。 治理腐败要立足 于治本 ,从长远战略考虑 ,应防患于未
私财物犯 罪的合称 。 为了保 障惩贪肃贿法律有 效地贯彻执行 , 我国 自古就设有 蛤察制度 ,古 代的监察 制度历经各代 断充
腐败是 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头疼 的 一个问题 腐败现象 已经严重危害到了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 的正常秩序 ,腐蚀 了大
众 心灵 , 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乃至威胁到 整个社会的安定。
第二, 法律具 有普遍 的约束力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靠 依 法律惩治贪污腐败有利于查清贪 污腐败的全部 问题 ,拓展反
竞争 的条件 , 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公务员上岗 , 保证公务员的素 质, 杜绝任用公 务员 中任^唯亲 、 只凭关系而不 看能力 的腐败 风气。 对在岗的公务员实行严格 考核 . 核的成绩作 为晋升 以考
效 的选择 , 正如 邓小平 同志 “ 南巡讲 话 中指 出的 : 在整个 “
位的意识形态 , 使之渗透于或内化 在人们 的心 中, 并借助人们
的行 为进一步广泛传播 :
改 革开放过 程 f都 要反科腐 败 … 廉政 建 设要作 为 大事来 l 1
抓 。还是要靠法制 . 搞法制靠 得住 些。
腐败的广度 。 第三 , 法律具有引导教育 的功能。 法作为规范 的指 引是一
腐败就像一 只蛀虫 .F 1在慢慢侵蚀着整个国家 , 反腐败 事关 国
家 的生 死存 亡 在严惩腐败 的今 天 , 我们要理性地看到 . 泊理
种一般指引 , 即针对群体 和同类行为的 、 复现 的指 引。法通过 自身 的运行能够创制 、 肯定 、 弘扬 道德 , 法律的指引性使人们 遵守法律 的 为成 为道德上的 自觉行为 ,从而来 自 约束 自 行 觉 身 的行为 。 法的教育功能 表现 为 . 通过把 国家或社会对人们行 为的基本要求凝结 为固定 的行为模式而向人们灌输 占支配地
维普资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以 法 治 腐 势 在 必 行
口 王 清埃
( 中南民族学院 法律系 , 湖北 武汉 4 0 7 30 4) 摘要 : 扁政是 一个严峻 的现 实问题。 中国古代的律夸 、 从 世界各国的反扁体制和法 自身所具有的优 点看,
以法治腐是 可能的。以法治腐应 采取 的措施 包括 : 健奎公务 员制度 ; 加强廉政立 法; 完善监督{ 度 , } 包括公 民 4 监督、 闻监督 ; 新 严肃执法 ; 不断加强法制教 育等 , 关键词 : 惩治腐败 ; 完善法律 ; 加强监督 中图分 类号 : 9 2 文献标识码 : 文献编号 :0 3 8 7 ( 0 2) 3 0 7 0 F 0 A 1 0 - 4 7 2 0 0  ̄)7 - 2
第五 . 法具有稳定 性。一项法律制度一旦建立 , 不会 因领
导^注意力的转变而转变 ,有 利于克服那些非常规 的短期行
犯罪惩处 的规定 . 蒯代 制定 的《吕刑 》 把官 吏的受贿 、 . 徇私枉
法总称 为 “ 五过之庇 在司法 过程 中官 吏如犯有五过就有按 照“ 其罪惟均”的办 法即 同样的刑罚惩处 。 秦汉时期也 十分
实, 在匡正吏治 、 依法惩贵方面发挥 了重 大作用 。 到 了近代 , 国纷纷制定专 门的行政法规 , 各 设立专门的廉 政肃 贪机构 , 美国制定 《 如 廉政 法 》, 法分别颁布 《 官守 英 文 则》 《 和 道义法 规 》 在 香港设有令贪官 污吏不寒 而栗 、 , 闻风 丧胆 的 “C C 即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 ) 世界 著名 IA ”( .
腐 败不能将 希望寄托在 “ 官政 治 上 . 清 更不能将治理腐 败仅
仅停 留在几个带 “ 坚决 、 禁 、 严 狠狠 等字样的文件和非常 规
的短期行为上。我 国当前腐败问题应 更多地从体制和制度上 寻找原因 , 出对策。 个廉洁的社会真正需要 的是 一 找 一 套完备 的民主法治运行机 制 以法来治腐不先为我们 当前 明智而有
首先 , 要对公务 员实行严 格的考试 、 核制度 , 考 创造 公平
研究所” 这些做法 町以为我 国的反腐廉政建设吸收借攀 : 等。
在治理腐败的过程 中,法律 自身就具有其他方法不具备 或不完全具备的优点 。 第 一 法律具有强制性。法律是最高意志的体现 , 种 , 是一 最具有权威性和约束 力的规范 ,任何^都必须 服从 ,不得超 越. 它有独立 的执行机关 , 包含着 比其他规范严 厉得 多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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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法具有预见性。 通过立法对构成腐 败的行为及制裁 措施加 以明确规定 ,使人们在行为之前就能够预测到 自己行 为的后果 , 自觉地去规范 自身行为 , 在一定程度上可 以预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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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治腐的可能性
从古今 中外的历史我们 可以看 出, 世界各国惩贵兴廉 、 整 顿吏治都很重视法律的作用:早在我 周商周时期 就有对职务
为: 治理腐败还是一项系统工程 , 反腐败的其他措施有效 的实 施. 有赖于稳定的法律制度提供保障 , 从而使反腐败 斗争持之
以恒地进行下去 。
重视对官 吏的治理 到 r唐朝 . 唐律 》 《 中惩贵肃贿的法律规
范十分细密 . 当时 已}现了 “ n 六赃”之名 , 它是对六种 占取公
然 从制度 上堵塞漏洞 :西 方国家反 腐败的经验向我们表 明,
实行公务 员制度是预防腐败 的有效措施 。国外有关公务员廉
法治化 国家新加坡 没有 反贪贿调查局”, 瑞典设有 “ 反贿赂
洁从政 的法律明确规 定 : 准索贿 、 不 限制受礼 ; 不准以权谋私 、 经商和兼职 ; 对接受捐款和竞选 费用 限制使用等等。 目前我国 也正在试行公务员制 度 , 是许 多的制度措施还未真正建立 , 但 有待进 一 步地完善和推行 。
从 以上法 自身的优点我们可以看出,以法治腐 是完 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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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 心灵 , 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乃至威胁到 整个社会的安定。
第二, 法律具 有普遍 的约束力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靠 依 法律惩治贪污腐败有利于查清贪 污腐败的全部 问题 ,拓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