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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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1、进场经营户需办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严格禁止不具备证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销售产品。

2、经营户需自觉遵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菜市场的管理制度

菜市场的管理制度

菜市场的管理制度一、市场准入制度菜市场应设立明确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进入市场的商户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对售卖的商品质量进行把控,禁止销售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二、卫生管理制度市场内部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商户需遵守个人卫生规范,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口罩,定期对手部和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市场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对市场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价格监管制度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菜市场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商户的标价情况,并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调查处理。

四、秩序维护制度市场内应划分明确的经营区域,禁止占道经营和乱摆乱放。

市场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及时处理各类纠纷和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

五、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完整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要求商户记录商品的进货来源、销售去向等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商品,能够快速追踪到源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散。

六、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疫情、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市场管理人员和商户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七、消费者服务制度设立消费者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

对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响应并处理,不断提升市场的服务水平。

八、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商户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对新入市的商户进行市场规则的培训,确保其快速融入市场环境。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1、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严格执行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市场管理人员要做到清廉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馈赠,不以权谋私。

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努力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市场管理人员要服装整齐,佩戴标志,文明执法。

严格管理,全面规范交易行为,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执行《菜市场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办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市场,服务人民群众。

市场各项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管理员必须以公正管理的原则管理市场。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平竞争,公开交易的经营原则,确保市场良好稳定的经营秩序。

按规定对市场进行安检注册登记。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承担市场管理和交易安全的责任,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积极协助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服从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领导,对市场内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进行监督检查。

对市场内公共安全秩序、卫生、物价、计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懂得扑救起初火灾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如何报警(报警电话119)。

按规定标准及时合理收缴各种费用。

3、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市场协勤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清理市场外乱停乱放车辆。

规范市场外停车秩序,车辆摆放整齐,清理市场周边道路摊贩、违章摆卖,做到无占道经营。

协勤队员必须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4、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为维护市场前良好秩序,保证车辆畅通无阻,特制定此制度:做好车辆引导,按顺序入位。

做好各种车辆分类停放。

车道上不允许有车辆阻塞车道。

自行车放好,不允许放在市场门口。

自行车不允许进入市场。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目录一、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1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三、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四、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五、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六、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七、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八、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九、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十、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十二、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十三、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十四、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十五、市场经营管理规定天津滨海乐氏商贸有限公司市场部2009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1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8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贴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务必理解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四、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务必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农贸市场菜市场十八项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菜市场十八项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菜市场十八项规章制度第一项:市场管理规定1.市场应设定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

第二项:入场规定1.摊位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符合市场要求,才能进入市场经营。

2.严禁采取非法占用摊位或强行占用他人摊位的行为。

第三项:摊位管理规定1.摊位的规格、大小、位置应按照市场统一规划,统一划定。

2.摊位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整洁、干净。

第四项:摊位收费规定1.摊位使用人应按规定缴纳摊位租金和相关管理费用。

2.租金标准根据市场位置、规模等因素确定,定期公布。

第五项:产品质量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出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严禁虚假宣传和销售,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项:价格公示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产品价格,且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七项:卫生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按照相关卫生标准,保持摊位整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和包装材料。

2.摊位经营者应定期清洁和消毒摊位,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第八项:防火安全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配备消防设备,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确保市场的火灾安全。

第九项:排放污水废弃物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合规排放废水和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和杂物。

第十项:市场秩序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维护市场秩序,不得进行欺诈、诋毁他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项:噪声控制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控制噪声,不得在市场内进行嘈杂、喧闹行为。

第十二项:禁止吸烟规定1.市场内禁止吸烟,摊位经营者应自觉遵守。

第十三项:禁止售卖非法产品规定1.摊位经营者不得在市场内售卖盗版产品、三无产品等非法产品。

第十四项:维护市场安全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配合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市场安全。

第十五项:消防通道规定1.摊位经营者应保留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堵塞。

第十六项:违规处理规定1.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摊位经营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

第十七项:市场监督规定1.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菜场的运营,保障市场秩序,提高菜市场管理水
平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菜场管理制度条例中的内容:
1. 菜场的设立和运营管理:规定菜场的设立条件、场地规划和布局、建筑设施要求等,明确菜场管理的主体和职责。

2. 菜商入场管理:规定菜商入场的条件和程序,包括身份认证、经营许可证等要求,
以及摊位分配和经营时段等具体事项。

3. 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规范:明确菜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的规范,禁止不合法、
不道德的经营行为,如销售过期食品、不明源头的农产品等。

4. 卫生管理:规定菜场的卫生和清洁要求,包括设立专门的卫生区域、定期清洁和消毒、垃圾处理等,防止食品安全和卫生问题的发生。

5. 安全管理:明确菜场的安全责任,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防范盗窃等措施,保
障商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纠纷解决机制:规定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包括消费者和商户之间的纠纷、商户
之间的纠纷等。

7. 监督管理:设立监督管理机构,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以保持市场秩序。

8. 奖惩机制:制定奖励优秀商户和处罚违规商户的措施,激励商户遵守规定,倡导诚信经营。

以上内容仅为例示,具体的菜场管理制度条例可能还包括其他相关规定。

农贸市场经营商户须知

农贸市场经营商户须知

农贸市场经营商户须知农贸市场(以下简称本市场)本着“服务顾客,满足顾客,合作共赢”的理念,作为市场主办方及出租管理方,我们真诚希望入驻经营商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1、经营商户在与本市场出租方签订《摊位/门店租赁合同》获得摊位/门店使用权后,应当持有效证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2、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责任;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经营商户要按划行归市要求,在约定的摊位/门店上经营,做到亮证照经营,人证相符,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4、经营商户要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进货台账、索证齐全。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它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5、经营商户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不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本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经营商户要爱护市场设施。

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市场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

营业门店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申报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

8、经营商户要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及时清扫营业场所,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现金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市场内过夜。

菜场管理制度条(4篇)

菜场管理制度条(4篇)

菜场管理制度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场经营管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菜场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菜场经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四条菜场经营管理应注重卫生环境,保证食品质量,提高市民的满意度。

第二章菜场经营管理第五条菜场经营管理应按照分类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菜场经营者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经营档案,包括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第八条菜场经营者应按照市场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食品品种。

第九条菜场经营者应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条菜场经营者应加强对售卖食品的检验,对过期、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或销毁。

第十一条菜场经营者应保证卫生环境整洁,定期对菜场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应设置完善的防疫设施,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第十三条菜市场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菜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菜场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对食品的追溯和溯源。

第三章质量监控第十七条菜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质量检测,确保售卖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菜场应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菜场应通过公告栏等途径公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和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二十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菜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应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农民科学种植,减少农药使用。

第二十三条菜场应配备专业的监督执法人员,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菜场应加强与农业、食品安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菜市场管理制度(3篇)

菜市场管理制度(3篇)

菜市场管理制度(3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建立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状况,为广大人民群众带给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礼貌和物质礼貌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1、整理肉摊。

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

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

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务必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务必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

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务必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一天空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农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

农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

农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一、市场秩序管理1.进出管理:所有经营者和顾客必须通过规定的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擅自进出。

经营者及职工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和标志。

2.物品陈列: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摊位布局和商品陈列标准进行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场地或乱放商品。

3.环境卫生:市场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经营者必须保持自己的摊位和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污水。

4.价格监管:市场管理部门会监督商品价格,不得擅自涨价或虚假宣传价格。

5.无证经营:市场管理部门会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于没有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证的摊位将予以关闭。

二、商品质量管理1.食品安全: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2.产品标识:经营者在售卖商品时必须贴有明显的产品标识,清晰显示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3.假冒伪劣商品:市场管理部门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行为,经营者必须保证所售商品的品质和正版性。

4.退换货政策:对于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市场管理部门规定了统一的退换货政策,让消费者能够方便和及时的解决问题。

三、经营行为管理1.营业时间:市场规定了统一的开市时间和闭市时间,经营者必须按时开市和闭市,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关闭。

2.商品售卖: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营业范围进行经营,不得私自兜售非经营范围内的商品。

3.集中经营:市场管理部门会对一些短期、季节性的商品设置统一的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

4.交易环节:市场管理部门会对交易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设立统一的交易站点,并规定了购物者和经营者的交易程序和规范。

四、纠纷解决机制1.投诉举报:消费者和经营者有权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事情,市场管理部门将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2.调解仲裁:对于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会设立专门的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解决问题。

3.法律追责: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农贸市场入场须知

农贸市场入场须知

农贸市场入场须知一、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凭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可以在集贸市场指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二、集贸市场的商品交易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随行就市,但不得牟取暴利。

三、禁止下列物品上市:1、伪劣商品;2、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3、病畜、病禽及其制品;4、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5、国家规定必须进入特定场所进行交易的物品;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的其他物品;四、禁止下列行为:1、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利用计量器具弄虚作假、短尺少秤;3、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4、偷窃、诈骗、哄抢财物、敲诈勒索、打架斗殴;5、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6、赌博、看相、测字、算命、卜卦和其他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接受群众监督,服从市场管理。

六、经营者租用集贸市场的摊位和其他设施,应当交纳租赁费,租赁费由出租和承租双方协商确定。

政府投资新建集贸市场的摊位和其他设施的出租,应当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

七、集贸市场交易的商品,应当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方便交易。

八、在市场外从事集市贸易活动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九、非法占用集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退还占用的场地和设施,限期恢复营业。

十、不服从市场管理、不在指定的地点经营、乱堆乱放上市商品或者妨碍正常交易和通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法律、法规处以罚款。

菜场日常管理制度

菜场日常管理制度

菜场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规定,为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提高菜场管理水平,保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健全本市菜场的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菜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设立的进出口农副产品、食品的市场,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肉菜市场、活禽市场等。

第三条菜场管理应本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引导经营者自律、自查、自纠,使市场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条市、区、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菜场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加大管理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对菜场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菜场管理应当根据市场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消费者的需求等情况,调整管理措施和服务措施,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责任到人,保证菜场的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

第七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对市场内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市场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对市场的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第十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市场经营者的奖惩机制,对有功者给予奖励,对违规者给予惩罚,形成厚利惩恶的氛围。

第十一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服务体系,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菜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保障市场秩序第十二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市场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进入市场经营。

第十三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市场内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市场内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卫生的区域及时整治。

第十五条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市场内的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2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2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____、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根据《____卫生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1、进场经营户需办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严格禁止不具备证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销售产品。

2、经营户需自觉遵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菜场的经营行为,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菜场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菜场是指供应新鲜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市场。

第三条菜场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菜场管理。

第四条菜场管理应以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为原则,依法经营,公开透明,服务市民。

第二章菜场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菜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确保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的农副产品。

(二)保障市民购买农副产品的权益和安全,在显眼位置公示产品价格、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三)保持菜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每日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定期进行彻底的大扫除。

(四)加强对从农田到菜场的农副产品的流通管理,确保产品的来源可追溯,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五)建立健全菜场管理制度,明确菜场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章菜场的管理责任和流程第六条菜场的管理责任如下:(一)菜场经营者应对经营的农副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供应的农副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二)菜场经营者应保持菜场的卫生和整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清洁工作,定期进行大扫除。

(三)菜场经营者应建立与农产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确保从农田到菜场的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四)菜场经营者应及时公示农副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七条菜场管理流程如下:(一)菜场经营者应每日清晨重新摆放货物,并清理菜场环境。

(二)菜场经营者应与农产品供应商进行交接,核实产品的来源和质量。

(三)菜场经营者应在菜场内设置醒目位置,公示菜价和产品信息。

(四)菜场经营者应定期进行清洁工作,包括菜摊、地面、通道等的清扫和消毒。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规行为处理第八条菜场的管理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质量检验等。

第九条对于违反菜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

菜场管理制度

菜场管理制度

菜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菜场的管理,提高市场秩序,维护顾客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菜场管理责任1、菜场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的市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安全、卫生、建设市场网络、市场招商、市场财务管理等。

2、市场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市场管理制度,确保市场运行合乎法规。

3、市场管理部门应按规定保障菜农和商贩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有序运作,确保市场经济发展平稳健康。

三、市场招商管理1、菜场管理部门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市政府开展市场的招商工作,保障市场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2、市场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市场招商管理制度,保障市场的租金收益。

3、市场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市场招商申请,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市场的秩序良好。

四、市场秩序管理1、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大市场秩序管理力度,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

2、市场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对市场内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市场内的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

五、市场安全管理1、市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市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市场内的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2、菜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市场内的安全巡查力度,对市场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

3、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市场内的安全演练,提高市场内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市场卫生管理1、市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对市场内的卫生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2、市场管理部门应督促市场内商户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确保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

3、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市场内的卫生检查,对市场内卫生不合格的商户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七、市场网络管理1、市场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建设健全市场网络设施,保障市场通讯、信息及支付等网络设施畅通无阻。

菜场管理制度

菜场管理制度

菜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菜场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人员1.菜场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严格。

2.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熟练处理菜场管理中的各类事务。

3.管理人员应服从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指挥,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4.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三、市场秩序1.经营者应按照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经营位置,不得擅自占用他人位置。

2.经营者要求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不能随意倾倒垃圾,不得影响市场环境。

3.经营者应按照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恶意哄抬物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4.经营者要保证商品质量,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负责任,接受消费者的检验。

四、市场监管1.市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2.市场管理人员对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处理。

3.市场管理人员应保持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良好关系,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

4.市场管理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的需求和动态,及时调整市场布局和服务。

五、消费者权益1.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向市场管理人员投诉。

2.消费者有权按照规定价格购买商品,如发现价格有问题可以向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投诉。

3.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可以向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投诉。

六、制度执行1.市场管理制度由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市场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市场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

3.市场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对市场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和修改,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处理。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序言菜场是城市的生活必需品,它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条例对保障市民健康和维护市场秩序有着重大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菜市场管理的相关条例,旨在加强菜市场的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

第一章菜场的基本管理第一条菜场的经营资质菜场的经营资质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的经营证照。

第二条菜场的卫生要求菜市场要保持干净卫生,落实严格的保洁制度,对市场内的地面、墙壁、柜台、器具等进行细致清洁。

定期进行洗消,杜绝蚊蝇鼠害等卫生问题。

第三条管理要求对于每一个卖家,菜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记录其进出市场记录,落实证照和要求的检测及查验工作。

在菜市场范围内,禁止违规经营、摆摊、推销,当场查获不合规行为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收费标准菜场内出租经营档口的经营者,应按每月标准交纳菜市场租金,在此基础上,对私人店铺,每年收取管理费和维护基金。

收费标准需经社区和管理部门批准,并公示于菜场内。

第五条维护管理保障菜场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菜市场的安全检查、保洁检查、用电检查、用水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查,维护市场秩序,防止违规行为和意外情况的发生。

第二章菜场的规范化管理第六条菜场的规划建设菜场规划应符合城市性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具备良好饮用水、通风、排水设施,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及规划标准。

第七条架子和柜台的拆除在经过规定期限并给予多次整改的情况下,店家如果未能符合卫生、安全等标准,菜场管理部门有权利拆除不合格的架子和柜台,以维护市场管理秩序。

第八条化解摆摊纠纷菜场管理部门应该定期组织摆摊摊主进行商会谈判,加强对小摊贩的帮扶,化解摆摊纠纷,鼓励店家规范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第九条加强口号宣传菜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公告,以政府公告、新闻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卖家的规范性宣传,提高民众的文明素质,增强消费者的对菜场管理的自觉意识。

第三章菜市场的管理监督第十条假劣食品的禁止销售严格控制市场环境,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及不合法食品出售,禁止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及轻佻生产的低价劣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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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1严格执行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市场管理人员要做到清廉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馈赠,不以权谋私。

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努力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市场管理人员要服装整齐,佩戴标志,文明执法。

严格管理,全面规范交易行为,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依法办事。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执行《菜市场管理办法》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市场,服务人民群众。

市场各项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管理员必须以公正管理的原则管理市场。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平竞争,公开交易的经营原则,确保市场良好稳定的经营秩序。

.按规定对市场进行安检注册登记。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承担市场管理和交易安全的责任,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积极协助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服从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领导,对市场内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进行监督检查。

对市场内公共安全秩序、卫生、物价、计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懂得扑救起初火灾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如何报警(报警电话119)。

按规定标准及时合理收缴各种费用。

、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3市场协勤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清理市场外乱停乱放车辆。

规范市场外停车秩序,车辆摆放整齐,清理市场周边道路摊贩、违章摆卖,做到无占道经营。

协勤队员必须做到对工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作尽职尽责,服从主管工作安排,、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4.为维护市场前良好秩序,保证车辆畅通无阻,特制定此制度:做好车辆引导,按顺序入位。

做好各种车辆分类停放。

车道上不允许有车辆阻塞车道。

自行车放好,不允许放在市场门口。

自行车不允许进入市场。

每天早晨,晚上清扫车场。

车场人员严格执行,以保证安全有序,保证各种车辆有序有放。

5、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请假须征得主管同意。

每天和管理人员交接班后,对市场内部安全情况做一次彻底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告知主管领导。

.按市场规定准时启闭市场内照明灯、空调、大门,市场外广告映照灯。

加强市场内重点部位巡视,做好市场防火、防盗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夜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喝酒、玩牌;不得撤离职守(空岗);不得干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严格关、开门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开市场大门。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和管理员的交接班工作。

6、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为了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市场实际特点,特制订本制度:一、服从主管领导部署安排。

二、做好辖区的卫生,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死角。

三、市场的地面按期冲、刷、洗,地沟排水畅通。

四、定期喷洒消毒剂。

五、及时清运垃圾,不堆放过夜。

六、市场内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运到保洁部指定地点倾倒。

.七、市场内卫生用具(垃圾桶、箱)摆放整齐。

八、清扫保洁标准:达到三净一无,即:地面净、墙根净、摊位下面净、无垃圾堆放。

1.水产的经营区域设有上下水,摊位周围干净,无异味、污水外溢。

2.7、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把安全防火工作做深入,提高防火意识,认真做好以下几点要求;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蒸、煮、煎、炒,架灶做饭,在市场熟食区域从事加工出售食品的,使用火作业须向市场管理人员申请备案,批准后,按要求摆放炉火,炉灰倒在指定地点,不许带火,严禁使用炉子。

市场内使用电加工食品的商户不许私自拉电线,改电路,如需改线路通知市场管理员,找电工修理或改线路。

经营户离开商品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源开关,确认安全后离场。

市场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知了火灾危害性,掌握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知识。

懂扑救初起火的方法。

会使用灭火器。

)。

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服装市场严禁在经营区域内吸烟、烟头不许乱扔,带有余火的必须彻底熄灭。

、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8市场巡回保洁天天干净;食品卫生规范。

商品划行归市经营有序;摊位摆放整齐严禁外溢;一、市场管理有序(一)商品划行归市、分类设置,明显标识,吃用分开,生熟分开。

1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分开设置;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物分开设置;米。

5活禽、水产与加工经营食品区域相距2、证照齐全。

要求:市场办理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食品人员办理健康证。

、亮照经营。

3要求:经营户个体营业执照及健康证应统一悬挂明显处。

(二)摊位摆放整齐、经营商品摆放整齐。

1要求:蔬菜进筐、水产品进容器售卖。

2、非经营物品不乱放。

要求:非经营物品不摆放柜台、不随意乱摆乱放。

、规范经营杜绝外溢3要求:经营不出房屋、不出柜台、不占通道。

(三)个人卫生良好要求:从业人员衣着整洁,讲究卫生。

二、卫生巡回保洁.(一)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

人。

不少于4 要求:市场建筑面积1000m2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须在市场内公示。

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应在市场内着装持证上岗。

(二)建立巡回清扫保洁制度。

要求:巡回保洁基本保持地面本色,达到二级道路保洁片、1000m2标准:果皮、塑膜各少于6个、各少于81000m2 烟蒂、痰迹 2处。

0.5m2、其它1000m2少于1000m2 污水少于(三)经营摊位备有垃圾容器。

米范围做到“三净三无” 2 要求:菜市场经营摊位及周边即:菜市场地面干净、墙壁干净、经营摊位内外干净、经营摊位内外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

(四)环卫和给排水设施齐全完善。

要求:市场内房屋及相关经营柜台应配置上下水设施,市场内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公厕内墙面瓷砖到顶、蹲位设置隔板、公厕内设置洗手盆、镜子、冲水设备无破损; 2个、公厕保洁控制指标:纸片不超过2块、烟蒂不超过痰迹不超过2处、无蛛网积尘、无明显异味、无积水、蝇:水厕不超过2只、非水只。

厕不超过5三、食品经营规范(一)熟食制品及直接入口凉菜、豆制品售卖经营卫生规范。

1、经营场所应设封闭专间。

要求:有防蝇、防鼠和防尘设施,墙面为浅色光滑易清洁材质。

、经营场所设施完善。

2 1个。

要求:专间内有给、排水和专用冷藏设施,水池(手盆)、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3要求:有更衣柜、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直接入口食品工具售货。

(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卫生规范。

.1、有固定、独立和封闭的经营场所。

要求:有防蝇、防鼠和防尘设施,售卖与加工场所相对分开; 8m2,墙面为浅色光滑易清洁材质。

加工间面积大于 2、经营场所设施完善。

个,要求:有给、排水和专用冷藏设施,设水池(手盆)1-2水产品加工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3要求:有更衣柜、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持证工具售货。

四、病媒体生物防制(一)市场内严控活禽销售。

(二)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三)市场内除病媒体要求。

1、灭鼠标准。

2%。

,有鼠迹房间不超过要求: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灭蝇标准。

2.3只;1% 要求:有蝇房间不超过、蝇不超过 3、灭蟑标准。

只;10、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要求:有蟑房间不超过3%只;2%、平均房间不超过4 有蟑卵房间不超过。

有蟑粪、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4、灭蚊标准。

;3% 要求:市场内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只。

平均每人次诱获蚊数不超过1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安全,确保进入菜市场销售的蔬菜安全卫生,按照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区菜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二、全区实行菜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主办单位先行负责制度,全区各菜市场对应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点,配备统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专兼职检测人员。

三、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检测前清洗双手,着装整洁;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四、菜市场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制度,每天随机抽取进入菜市场销售的蔬菜样品(具体抽取数量各菜市场依据实际自行确定),对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每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 1个月以上。

建立档案。

存档记录原则上应保存五、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

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速检不合格。

市场主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蔬菜制止其出售或转移,并及时报告工商和卫生部门进行处理。

六、菜市场实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公示制度,各菜市场应选取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每天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郑重承诺:一、本店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均在保质期内。

不经销有毒或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假冒食品。

二、本店销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如不出具,消费者有权索要。

三、本店对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应无条件退换,不予退换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承担一切责任。

予以先行赔付,然后再向进货部门或生产厂家追偿。

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为保证进入本市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特制订本制度。

市场巡查员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监督机制,确保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营业执照、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

杜绝无证无照进场经营。

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应承诺所销售食品符合国家规定。

.市场巡查员除检查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外还要抽验其销售的食品质量,检验供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销售。

督促、引导、协助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准入协议,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销售。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侵权申诉机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设立12315消费者申述、举报联系点,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述、举报,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随时向消费者公示食品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者警示和提示。

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为保证所售食品质量,由商品质检员对上市食品质量进行自行检测,重点检查食品的包装、合格证、标示及说明等。

商品质检员应认真学习商品质量检测知识,配备检测设备后,运用检测设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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