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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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3篇)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篇1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2、监督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营用具。

二、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一)、肉类摊位区:1、保持摊位台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严禁搭摊、加长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4、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5、严禁用木板、木盆等摆放商品。

6、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

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二)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1、保持摊位(门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4、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蔬菜、水果等商品经营的环境卫生。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3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3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农贸市场是一个重要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为了保障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通常有以下管理规定:1. 接受注册管理:农贸市场的摊位经营者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注册,获取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

2. 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要求摊位经营者出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规定,不得出售过期、变质或非法添加物质的农产品。

3. 价格管理:农贸市场通常有价格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农产品的价格合理、公正,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进行虚假宣传。

4. 卫生安全管理:农贸市场要求摊位经营者必须保持卫生环境整洁,摊位要求安装洗手设施,摊主需要遵守个人卫生要求,确保农产品的卫生安全。

5. 经营行为规范:农贸市场要求摊位经营者必须诚信经营,不得进行欺诈、欺骗行为,不得偷税漏税、侵犯知识产权等。

6. 市场秩序维护:农贸市场会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查处违规行为,对经营者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以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

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管理规定需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查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政府文件。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2)是指为了促进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提高市场管理水平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具体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市场登记和规划:要求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登记注册,并按照规划有序布局。

2. 市场规模和设施:要求农贸市场的规模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场地面积、摊位数量、设施设备等。

3. 经营主体和经营范围:规定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个体户、合作社等,以及经营范围,例如农产品、农副产品、水产品等。

4. 卫生安全要求:要求农贸市场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包括有关卫生设施、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5. 价格管理:规定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 交易方式和规则:规定农贸市场的交易方式和规则,例如有关价格标示、计量检测、交易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目录一、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1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三、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四、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五、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六、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七、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八、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九、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十、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十二、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十三、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十四、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十五、市场经营管理规定天津滨海乐氏商贸有限公司市场部2009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1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8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5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5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

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食品供应来源,也是人们购买新鲜蔬菜和水果的主要场所。

为了确保农贸市场的正常运转和食品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日常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市场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来探讨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市场秩序管理1.市场进出管理为了严格控制市场人员的数量和流动,规定所有售卖商户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业许可证,并对进出市场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同时,制定购物车辆管理制度,限制购物车进入市场的数量和尺寸,避免车辆拥堵。

2.商品摆放管理规定市场内商品的摆放位置和形式,保证市场内通道畅通和商品摆放有序。

对于易腐烂的食品,要求摊位在摆放时必须注意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清理,避免滋生细菌。

3.价格管理市场应建立定期调查农产品价格的机制,及时发布市场行情,确保价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对于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跟进调查,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和稳定。

二、环境卫生管理1.卫生设施完善为了保障市场的环境卫生,市场管理部门需要提供足够的卫生设施,如卫生间、垃圾箱、给水设施等,并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垃圾处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摆放垃圾箱并定期清理,避免垃圾滋生臭味和细菌。

同时,对于易腐垃圾的处理,可以引入有效的垃圾处理技术,如堆肥或有机垃圾处理装置。

3.定期消毒市场定期进行消毒工作,特别是对于食品加工区域和摊位,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1.供应商准入管理要求市场内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食品追溯制度建立食品追溯制度,要求供应商在销售食品时必须提供明确的生产和流通环节信息,以便对问题食品的追责和召回。

3.食品抽检制度定期组织对市场内食品进行抽检,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

对于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下架、销毁等,确保市场食品的安全性。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 商户需与市场管理方签 订入场合同,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
缴纳费用:商户需按照 合同约定缴纳入场费、
摊位费等相关费用
领取摊位:商户缴纳费 用后,市场管理方会安 排摊位,并告知商户摊
位位置和摊位编号
开业准备:商户需按照 市场管理方的要求进行 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如 装修摊位、准备商品等
执行处罚:市场管理人员执 行处罚决定,包括罚款、停 业整顿等
记录处罚结果:市场管理 人员记录处罚结果,包括 处罚时间、处罚金额、处 罚原因等
商品陈列规范
商品摆放整齐,分类明确
商品标签清晰,价格合理
商品新鲜,无过期、变质 现象
商品陈列美观,吸引顾客 注意
营业时间规定
营业时间:早上6:00至晚上 22:00
服务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 保证商品新 鲜、卫生、
安全
价格合理: 价格公道, 不欺诈消费

服务态度: 热情、耐心、 周到,尊重
消费者
环境卫生: 保持摊位整 洁,垃圾及
时清理
食品安全: 遵守食品安 全法规,确 保食品安全
诚信经营: 不销售假冒 伪劣商品, 不欺诈消费

市场发展规划
市场升级:提升市场硬件设施, 改善购物环境
拓展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增 加商户数量
引入品牌:吸引知名品牌入驻, 提升市场档次
优化管理:加强市场管理,提 高服务质量
商户培训计划
培训目的:提 升商户经营能 力,提高市场
整体水平
培训内容:包 括商品陈列、 营销技巧、食
品安全等
培训方式:线 上培训、线下 培训、实地考
察等
培训时间:根 据市场实际情 况,定期或不 定期进行培训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1、进场经营户需办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严格禁止不具备证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销售产品。

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

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

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

经销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

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

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

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

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上市销售。

五、市场应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市场经营性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垃圾袋装率达____%,并做到日产日清。

六、实行全日制保洁制度。

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

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

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

七、市场有公共厕所。

清扫保洁消杀制度落实,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

厕所内无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粪池密闭有盖,不漫溢,四周硬化。

粪便及时清运。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

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措施落实,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

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一个视野内可见苍蝇不得超过____只。

无蝇蛆、孑孓孳生。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

市场内不得停放车辆,场外车辆停放实行定点、定线,专人管理,分类停放。

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有宣传阵地,定期____管理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普及率达____%,考试及格率达____%,健康行为形成率达____%以上。

农贸市场入场查验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入场查验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入场查验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秩序,提高市场服务质量,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市场入场查验规定1. 凡有意在农贸市场设摊经营的个人或单位,须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个人经营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2)单位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 经市场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入市场设置摊位经营。

3. 进入市场前,申请人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的入场查验,包括但不限于:(1)携带相关证件和资质进行核查;(2)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经营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3)接受市场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4. 入场查验合格后,市场管理部门将颁发《市场入场批准证》,方可正式进入市场经营。

三、市场经营规定1. 摊位设置: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面积等要求设置摊位,禁止跨摊乱设。

2. 经营品种: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经营品种进行经营,不得私设、私运其他违禁品种。

3. 价格管理: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价格管理办法进行经营,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4. 卫生安全: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卫生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食品加工工艺或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

5. 社会责任:经营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爱护市场环境、不污染市场卫生。

四、市场监督管理1. 市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市场经营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违规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市场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3. 市场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市场食品安全。

五、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农贸市场入场查验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菜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各类菜市场的管理。

第三条菜场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市场监管和服务,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部门负责菜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菜场的选址与规划第五条菜场的选址应根据市场需求、人口密度和交通便利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保证菜市场的供需平衡。

第六条菜场的规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的布局、设施的合理配置、环境的卫生安全等要素,确保菜场的高效率运行。

第七条菜场应设立充足的停车位,方便市民购物。

第三章菜市场的管理与服务第八条菜场应定期进行整体清洁消毒,保持卫生安全。

第九条菜市场应定期组织商品检验,保证销售的食品安全合格。

第十条菜场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一条菜场应设立统一的市场管理标识和交易规则,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不正当交易。

第四章菜市场的经营与收费第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从事欺诈、偷税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菜场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菜场经营者应合理定价,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第十五条菜场管理者不得向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管理费用,严禁乱收费。

第五章菜市场的监管与处罚第十六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菜场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菜场经营者,可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营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菜场管理部门和菜市场经营者应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菜市场的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1、进场经营户需办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严格禁止不具备证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销售产品。

2、经营户需自觉遵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菜场管理制度条(4篇)

菜场管理制度条(4篇)

菜场管理制度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场经营管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菜场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菜场经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四条菜场经营管理应注重卫生环境,保证食品质量,提高市民的满意度。

第二章菜场经营管理第五条菜场经营管理应按照分类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菜场经营者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经营档案,包括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第八条菜场经营者应按照市场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食品品种。

第九条菜场经营者应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条菜场经营者应加强对售卖食品的检验,对过期、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或销毁。

第十一条菜场经营者应保证卫生环境整洁,定期对菜场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应设置完善的防疫设施,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第十三条菜市场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菜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菜场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对食品的追溯和溯源。

第三章质量监控第十七条菜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质量检测,确保售卖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菜场应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菜场应通过公告栏等途径公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和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二十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菜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应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农民科学种植,减少农药使用。

第二十三条菜场应配备专业的监督执法人员,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菜场应加强与农业、食品安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菜市场的运营和经营活动,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一、市场准入制度:
1. 菜市场设立申请:规定申请菜市场设立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场地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等。

2. 菜市场设立审批:对菜市场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经营管理制度:
1. 经营者资格要求:规定经营者的条件,如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

2. 经营者行为规范:规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准则,如不得销售过期食品、不得欺诈消费者等。

3. 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市场管理单位和经营者之间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建立责任划分和合作机制。

三、市场秩序管理制度:
1. 市场管理规则:规定市场内的秩序管理规则,如摊位顺序、货物陈列规范等。

2. 动态管理措施:采取巡查、检查、整治等方式,维护市场秩序,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3. 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程序,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环境卫生要求:规定菜市场环境卫生的要求,包括场地卫生、设施设备卫生等。

2. 食品安全控制:规定菜市场食品安全的控制措施,如防止食品污染、定期检测等。

3.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物处理的方式和要求,保证菜市场的环境卫生状况。

上述制度是一些常见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和完善。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目录一、、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四、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五、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六、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七、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八、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九、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十二、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十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十四、市场经营管理规定《x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菜市场周边地区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公安、市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质监、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全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菜市场管理方案

菜市场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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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三、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第五部分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一、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

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励、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淘汰。

四、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和处罚的经营户。

农贸市场经营商户须知

农贸市场经营商户须知

农贸市场经营商户须知农贸市场(以下简称本市场)本着“服务顾客,满足顾客,合作共赢”的理念,作为市场主办方及出租管理方,我们真诚希望入驻经营商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1、经营商户在与本市场出租方签订《摊位/门店租赁合同》获得摊位/门店使用权后,应当持有效证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2、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责任;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经营商户要按划行归市要求,在约定的摊位/门店上经营,做到亮证照经营,人证相符,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4、经营商户要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进货台账、索证齐全。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它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5、经营商户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不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本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经营商户要爱护市场设施。

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市场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

营业门店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申报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

8、经营商户要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及时清扫营业场所,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现金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市场内过夜。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菜市场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和满足他们对食品的需求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菜市场的管理水平,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和食品质量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菜市场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菜市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二、注册与准入制度菜市场管理制度应建立起注册与准入制度,要求所有的菜市场都必须经过注册和准入才能够正常经营。

菜市场的注册要求包括市场的基本信息、场所的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经营者的资质要求等。

准入要求包括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市场的经营模式、市场的经营者要具备的能力和资质等。

三、市场规划与布局菜市场管理制度应明确市场的规划和布局要求,确保市场的合理利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市场的规划和布局要考虑市场的容量、交通便利性、市场的卫生设施等因素。

同时,市场的规划和布局要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确保市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

四、市场秩序与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应建立起市场秩序与管理的机制,包括市场秩序的监督和检查、市场管理的责任人制度、市场管理的执法机构等。

市场秩序的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经营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确保市场的秩序良好;市场管理的责任人制度要明确市场管理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确保市场管理工作的及时高效;市场管理的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市场规则的严格执行。

五、卫生与环境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应设立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机制,对市场的卫生和环境进行管理。

要求市场必须做到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市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要求市场必须建设使用科学规范的卫生设施,确保市场的卫生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市场必须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市场环境的管理和监控。

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应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机制,对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管理。

要求市场必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市场内的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市场必须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和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确保市场内经营的食品真实、合法、安全;要求市场必须负责抽查市场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哪些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哪些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哪些
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

那么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哪些?
1、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2、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3、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4、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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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目录一、、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四、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五、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六、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七、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八、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九、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十二、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十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十四、市场经营管理规定《x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菜市场周边地区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公安、市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质监、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全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菜市场布局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

有特殊情况需临时修改的,应当按原程序报批。

第八条编制菜市场布局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布局。

菜市场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二)便民利民。

菜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三)协调发展。

菜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第九条菜市场一般按照每万人1000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至15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

第十条规划部门审批新建居民区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本市菜市场布局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明确菜市场的位置和面积。

菜市场位置和面积一经确定,应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十一条现有居民区未达到本市菜市场规划要求的,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规划要求组织改建、补建菜市场。

第十二条开办菜市场应当设立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10日内,应当向所在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菜市场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新建菜市场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本市菜市场建设标准的,可享受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本市菜市场建设标准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菜市场应当在建成后6个月内开业经营。

无法按时开业或无力继续经营的,应当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菜市场转作他用。

第十五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的经营者,可以在菜市场内划定一定区域,允许其临时入场经营。

第十六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菜市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环保等其他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

对场内经营者违法经营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对场内经营者进行经营资格审查,明确和落实场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管理档案。

对粮油、禽蛋、肉类、水产等重点监查食品,可以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方式入场经营。

国家和本市对活禽活畜屠宰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或者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果蔬等主要农副产品进行抽检。

抽检结果可以在场内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负责督促场内经营者对主要经营商品货源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应保留3个月以上。

登记内容包括:(一)商品品名、品种、规格、数量、商标;(二)种植、养殖及捕捞的初级农产品来源、品种、数量;(三)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生产、经营者获得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情况;(五)其他需要登记的内容。

第十九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电话、地址。

第二十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对场内经营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遵守协议、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文明服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良好服务。

对必要的执法检查应当采取联合、集中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经营者在菜市场经营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当予以免收,但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健康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委托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向场内经营者代征税款。

场内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五条监察、价格、财政等部门应当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及场内经营者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经营者的投诉,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场内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菜市场转作他用的,由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追缴有关补贴资金。

第二十八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由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取消对其菜市场的认定,追缴有关补贴资金。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菜市场,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严格执行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市场管理人员要做到清廉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馈赠,不以权谋私。

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努力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市场管理人员要服装整齐,佩戴标志,文明执法。

严格管理,全面规范交易行为,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执行《菜市场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办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市场,服务人民群众。

市场各项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管理员必须以公正管理的原则管理市场。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平竞争,公开交易的经营原则,确保市场良好稳定的经营秩序。

按规定对市场进行安检注册登记。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承担市场管理和交易安全的责任,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积极协助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服从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领导,对市场内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进行监督检查。

对市场内公共安全秩序、卫生、物价、计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懂得扑救起初火灾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如何报警(报警电话119)。

按规定标准及时合理收缴各种费用。

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市场协勤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清理市场外乱停乱放车辆。

规范市场外停车秩序,车辆摆放整齐,清理市场周边道路摊贩、违章摆卖,做到无占道经营。

协勤队员必须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为维护市场前良好秩序,保证车辆畅通无阻,特制定此制度:做好车辆引导,按顺序入位。

做好各种车辆分类停放。

车道上不允许有车辆阻塞车道。

自行车放好,不允许放在市场门口。

自行车不允许进入市场。

每天早晨,晚上清扫车场。

车场人员严格执行,以保证安全有序,保证各种车辆有序有放。

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请假须征得主管同意。

每天和管理人员交接班后,对市场内部安全情况做一次彻底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告知主管领导。

按市场规定准时启闭市场内照明灯、空调、大门,市场外广告映照灯。

加强市场内重点部位巡视,做好市场防火、防盗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夜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喝酒、玩牌;不得撤离职守(空岗);不得干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严格关、开门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开市场大门。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和管理员的交接班工作。

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为了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市场实际特点,特制订本制度:一、服从主管领导部署安排。

二、做好辖区的卫生,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死角。

三、市场的地面按期冲、刷、洗,地沟排水畅通。

四、定期喷洒消毒剂。

五、及时清运垃圾,不堆放过夜。

六、市场内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运到保洁部指定地点倾倒。

七、市场内卫生用具(垃圾桶、箱)摆放整齐。

八、清扫保洁标准:1.达到三净一无,即:地面净、墙根净、摊位下面净、无垃圾堆放。

2.水产的经营区域设有上下水,摊位周围干净,无异味、污水外溢。

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把安全防火工作做深入,提高防火意识,认真做好以下几点要求;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蒸、煮、煎、炒,架灶做饭,在市场熟食区域从事加工出售食品的,使用火作业须向市场管理人员申请备案,批准后,按要求摆放炉火,炉灰倒在指定地点,不许带火,严禁使用炉子。

市场内使用电加工食品的商户不许私自拉电线,改电路,如需改线路通知市场管理员,找电工修理或改线路。

经营户离开商品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源开关,确认安全后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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