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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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早退、迟到在15分钟以内算早退、迟到,一次性罚款5元,超过15分钟按请事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因事不能上班者,应提前向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每请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3、职工所请探、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如不返回者按旷工处理。
请婚假一般为7天,丧假为3天,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必须有医院的病历书和诊断证明,经领导审批后,工资按照60%支付,因公受伤者工资100%发放。
4、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有事必须请假,在查岗过程中发现没有请假者、不在岗的一次性罚款50元,连续三次不在岗,将给予辞退工作岗位。
5、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扣发工资计算基数为全部工资总额。
6、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者,按旷工论处。
通辽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暨通辽市少年军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XX学校关于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实用手册及原**中小学制订的考
勤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方案,经修订后制订本考勤制度细则。
一、学习制度:
l、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l、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
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
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
应工作。
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
(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
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㈢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计划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
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
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l、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聘用合同相关条例处理。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篇)
第一章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工作时间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二、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第八条考勤办法
一、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矿工半天处理。
四、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九条加班
一、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
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
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
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入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负责
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上午十点前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3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五、产假
1、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
第十二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工资,同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打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罚款0元
书面警告罚款20元
记小过罚款100元
记大过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14年X月X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篇)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
暂定冬季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17:30(11:50—12:30为午餐时间)。
第六条考勤办法
一、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三、,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四、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但每月不得超过四天。
二、每年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的,将不享受年资待遇。
三、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
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
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六、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
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七、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2、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4、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工资不再发放。
第九条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1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请假、休假。
3、高温补助,每年的七、八、九三个月,每月补助100元。
4、工龄工资,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工龄工资为50元,满二年为100元,以此类推,200元封顶。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罚款0元
书面警告罚款20元
记小过罚款30元
记大过罚款1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员工入厂及离职
第十条入场和离职
一、新员工入厂试用期五天,试用期满未经录用者不享受工资待遇;学徒期十五天,每天三十元,学徒期满后即享受工序工资待遇。
二、离职
1、因公司原因辞退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
2、因本人原因需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期方可辞职。
3、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14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