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B视角下改进后LIFO法的内在机理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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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准则的基本介绍
当前世界两大主流会计准则,
只有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允许存货计价采用LIFO (Last In First Out )法。

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LIFO 法给予企业一定的盈余操纵空间,一是在利润较高时,企业通过提高营业成本以减少缴纳所得税(存货处理方法不存在暂时性差异);二是可以在利润下滑时,利用LIFO 清算减少进货以提高盈利水平,人为制造利润增长趋势。

因此IFRS 2不允许会计主体采用LIFO 计算存货成本。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1号———存货》也不允许采用LIFO 法。

那么到底提供盈余操纵空间的LIFO 清算是怎样的呢?FASB 又是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的呢?
二、LIFO 清算
一家企业若采用LIFO 计价法,当当期的存货的销售量超过了该期的存货购入量则会出现LIFO 清算。

因此就会有期初的存货的成本进入到本期存货的销售成本中去。

在假定物价持续上升的过程中,
期初的旧库存的成本就会构成总销售成本,所以使得总的销售成本相对于没有发生LIFO 清算时的偏小,从而使得本期毛利偏高。

这种由于发生LIFO 清算所带来的利润的增加称之为LIFO 清算利润。

具体如下:XSW 公司成立于2013年,使用LIFO 对存货计价。

2017年年初总共有存货644000元,具体分层构成如表1所示。

2017年,XSW 公司购买了50000件单价为35元的产品,卖了60000件,就会发生存货10000单位的LIFO 的清算,2017年的产品销售成本中包括了2017、2016和2015年的存货成本,具体如表2所示。

若XSW 公司本期购买的不是50000件而是60000件产品单价仍为35元,就不会出现LIFO 清算。

其2017年的存货销售成本就是2100000元(60000件×35元/件),而且仅仅包括2017年新购入的存货的成本。

以上二者的差异就是86000元(2100000-2014000)就是LI-FO 清算利润(税前利润)。

如果假设所得税率是30%,则LIFO 清算利润就是86000元,所得税费用增加了25800
年份数量(件)单价(元/件)
金额(元)20131000020200000201460002213200020158000241920002016
4000
30
120000
表1XSW 公司LIFO 清算的具体分层
(LIFO layer )数量(件)
单价
(元/件)金额(元)所属年份50000351750000201740003012000020166000
24
144000
2015
表2XSW 公司LIFO 清算中期末存货成本的具体构成
【摘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认为,后进先出法(LIFO )存货计价方法下很可能发生LIFO 清算,从而给予企业一定的盈余操纵空间。

仿效国际准则,我国也取消了存货的LIFO 计价法。

然而事实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对于存货的LIFO 计价法做了较大的改进,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LIFO 清算的问题,对企业盈余管理有了有效控制,其改进的计价体系内在逻辑清晰、系统。

如果考虑我国企业当前过重的税收负担,LIFO 法具有的节税优势逐渐显现,也能从FASB 体系下改进后的LIFO 法中得到一些启发。

【关键词】FASB ;LIFO 池;货币总额价值法;对冲保值;FIFO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8)05-0145-0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吴清
FASB 视角下改进后LIFO 法的内在机理及其启示
【基金项目】2016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公司理财》(全英语)课程建设”(k201603007);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就业的机制分析、效应评价及优化对策研究”(16YJC790041);2017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从匮乏到丰裕———新兴中产阶级的服务升级给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机遇与影响”(CS1703006)
【作者简介】吴清(1976—),女,四川南充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理财、财务会计
会计之友2018年第5期
元(86000×30%),净利润增加60200元(86000×70%)。

由此可见,当发生LIFO 清算时,该公司的利润和所得税都会增加,因为销售成本中包括了旧存货,其成本更低,这样即使没有经济实质的增长,公司的利润也可以增加。

由以上可见,
在LIFO 法下可以虚增利润,只要管理层决定延迟采购。

也因为这个原因,IASB 现行准则IAS 2《存货》废除了后进先出法(LIFO )。

IASB 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限制管理层在存货计价方法上的选择,达到遏制盈余操纵的目的。

然而,美国上市公司要求必须披露LIFO 清算利润的金额,
这样可以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获得更为准确的公司财务信息。

比如美国钢铁公司(U.S.Steel )就曾报道其2013和2012年的LIFO 清算利润分别是2700万美元和300万美元。

三、FASB 对LIFO 清算的解决途径在一般的个别LIFO 法下(Speci-fi-goods LIFO Approach )清算会经常性发生,使得企业的利润反而增加,税收也相应增加,所以这样使得本来可以通过LIFO 法规避税收的好处无法发挥,同时还会带来通过改变当期的采购数量而进行盈余管理的操纵空间,
使得对财务造假的监控难度也加大。

针对这个问题,FASB 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
其具体思路就是构建存货池和货币总额价值的LIFO 法(Dollar-value LIFO )的引入。

(一)存货池[1]
存货池是将同类属性的存货构建一个存货池,这种方法可以减少LIFO 清算发生的可能性。

这是因为在同一个存货池中,一种存货数量减少的同时另一种存货
的数量有可能会增加,这样虽然由于当期某一种存货采购数量的减少带来该种LIFO 清算的发生,但同时其他同类存货增加可以抵销其对利润的负面影响。

具体举例如表3所示。

XSW 公司在2017年年初运用一种存货池,其中包括A 、B 、C 三种产品。

在2017年公司又发生了几笔购货业务,并销售了部分产品,具体如表4所示。

本期合计采购成本为:60000×0.30+40000×0.24+50000×0.14=34600元,采购数量合计为150000件,综合加权单位采购成本为34600/150000=0.23元/件,即此处将三种产品打包成一大类产品,进行加权求解其平均采购成本。

期初存货数量为40000件,期末为47000
件,LIFO 增加分层为7000件(47000-40000),结合单位采购成本,合计存货增加1610元(7000×0.23),则期末存货成本合计为9230元(7620+1610)。

期初存货成本为7620元,本期采购成本合计34600元,期末存货为9230元,所以本期发出存货成本为32990元(7620+34600-9234.67)。

而在一般LIFO 法下,期末存货成本为9440元。

具体如表5所示。

在一般的LIFO 计价方法下本期发出存货成本为32780元(7620+34600-9440),比存货池方法下的成本要低。

此处B 存货由于当期采购量40000件低于当期销售量42000件,发生了LIFO 清算的情况,但是其他两种存货并没有发生,可以抵销掉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因此,
与一类型期末数量(件)每件价格
(元/件)金额(元)A 100000.25250060000.30180060000.201200220000.16352030000.14
420合计
47000
9440
B C 表5XSW 公司LIFO 法下的期末存货情况
产品类型数量每件价格总成本A 100000.252500B 80000.201600C 220000.16
3520合计
40000
7620
表3XSW 公司存货池的期初存货情况
类型期初数量购买数量每件价格销售数量2017年期末存货数量
A 10000600000.305400016000
B 8000400000.24420006000
C 22000500000.14
4700025000合计40000
150000
143000
47000
表4XSW 公司存货池的本期存货购入、
销售情况
般的LIFO相比,存货池法下的发出存货成本较高,税前利润低,相应税收也低,可以抵销掉由于LIFO清算带来的公司利润升高伴随的税收增长的不利影响。

可以说部分解决了LIFO清算的缺陷。

然而存货池法同时也会带来其他问题。

首先,很多制造型公司会经常改变其产品、原材料和生产方式,结果导致存货池就必须也随之经常更新,既耗时又增加成本。


次,若存货池中某种存货被其他产品或者原料替代,而这种新的存货与旧的存货池又不具有相同的属性,此时公司必须确认旧存货被终止后由于物价上升带来的通货膨胀的递延的收益,从而使得公司利润上升同样会增加税收,产生如同LIFO清算的效果。

在此背景下,FASB又引入了另一种方法,即货币总额价值LIFO法(Dollar-value LIFO)。

(二)货币总额价值LIFO法(Dollar-value LIFO)[2]
在该方法下衡量存货是否发生改变的不是数量而是其总的货币金额。

所有在存货池中的存货作为一个整体,判断存货本期是否增加的标志是其总金额是否增加,这首先要求必须基于成本价格指数将期末存货转换成基期价格的总货币价值,并与期初存货价格计算的总价值进行比较,若前者高于按照期初存货价格计算的总价就表明存货增加,相应增加一个分层(LIFO Layer)。

如果前者低于后者则说明分层的减少。

具体成本价格指数如表6所示,计算过程如表7所示。

2014年是基期所以成本指数无需调节,在2014年年末按照期末价格成本12100元,如果调整了成本指数后(即按照基期价格来计算)其真实的存货数增长为1000元(11000-10000),增长金额按照期末成本指数调整为1100(1000×1.10)。

所以2014年期末存货成本为11100元,包括两层存货的分层,基期的10000元加上新的分层1100元。

而2015年,期末存货调整后金融为10500元,这表明其存货数量比2015期初的11000要减少了500元,而减少的分层也首先从最近的一期开始即2014年新加入的分层里面扣除,即500元需要调整的是2014年的分层,而不是2015年的成本。

500元金额按照11000的成本指数减少对应着550元的分层,即2015年存货成本为10550元。

2016年按照基期价格调整存货比上一年有所增加,期末存货成本为12650元包括了三层。

2017年成本指数下降,调整后期末存货为10300元比期初的12000元少了1700元,这就不仅将2016年增加的存货分层的1500元全部冲销掉,还部分冲销掉了2014年的分层(2015年没有出现新的分层)。

到2017年期末总共有10330元的存货包括基期的存货一层和2014年新增剩余部分的分层。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货币总额价值法的期末存货总价值比按照本期价格计算的期末价值普遍要小,按照当期期末价格计算存货期末价值2014—2017年分别为12100元、13125元、16800元和12360元,而按照货币总额价值计算的价值为11100元、10550元、12650元、
按照基期调整期末存货价值调整期末价格后的价值期末存货价值期末存货分层2014年初10000
2014年年底12100÷1.1=11000
增加1000
(11000-10000)×1.1
=1100
11100=10000+1100
10000,10000——
—1
1100,1000——
—1.1
2015年年底13125÷1.25=10500
减少500
(10500-11000)×1.1
=-550
10550=11000-550
10000,1000——
—1
550,500——
—1.1
2016年年底16800÷1.4=12000
增加1500
(12000-10500)×1.4
=2100
12650=10500+2100
10000,1000——
—1
550,500——
—1.1
2100,1500——
—1.4
2017年年底12360÷1.2=10300
减少1700
(-1500)×1.4=-2100
(-200)×1.1=-220
10330=12650-2100-220
10000,1000——
—1
330,300——
—1.1
表7货币总额价值法的具体计算过程
期末存货以期末价格计价(元)成本价格指数
2014年年初100001
2014年年底12100 1.10
2015年年底13125 1.25
2016年年底16800 1.40
2017年年底12360 1.20
表6货币总额价值法下每年存货的成本价格指数
会计之友2018年第5期
10330元。

这是因为当按照期末价格计算存货总额增加往往是因为价格上升的因素导致,如果将建立LIFO 分层的依据建立在经过价格调整以后的存货货币总额,再与上期存货相比较就能避免LIFO 清算的发生。

据美国Reeve and Stanga (1984)调查发现,有高达95%的企业采用了货币总额价值LIFO 法对存货进行计价。

与一般的后进先出法相比,货币总额价值法的优点在于,如果期末存货计价采用最近的价格(假定物价呈现递增的趋势),其结余的存货成本往往比采用货币总额价值LIFO 法的价值要高。

在2017年没有出现新的存货分层,是因为结余存货成本上升不是因为数量增加而是因为物价上涨引起的。

所以采用货币总额价值LIFO 法的新的分层取决于相比较基期的以价格为调整基数的存货总金额的改变上,这样可以减少LIFO 清算发生的可能性。

四、市价下跌时LIFO 法对未来盈余的对冲保值功能LIFO 的主要优点是符合配比原则,
并能给企业节约税收,在美国法律允许企业采用LIFO 计价但同时必须要在财务报表中也使用该法,由于LIFO 法对存货销售成本的高估会导致报表利润的减少,
而报表的披露无疑会影响企业的股价,也使得很多企业会全面权衡利弊选择相应的会计方法。

然而LIFO 还有一个重要的优点往往被忽视,就是对未来盈余的对冲保值功能。

当未来物价下跌时不会使得企业报表的盈余发生大的损失。

这是因为LIFO 法下最近的存货先售出,保留在账面高价格的存货就比较少,成本相对不高,这样未来发生物价下跌就不会很大地影响到当前的利润。

当市场价格发生大的下跌时,企业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减值,
这样会直接影响到账面利润,
在LIFO 法下基本可以最小化这种损失。

而在先进先出(FIFO )法下,滞留在账面的存货成本较高提取的减值更多,就会导致企业利润发生较大的损失。

这种优势对于维持企业稳定发展势头,
保持股价稳定尤为重要,也可以使得投资者剔除掉因为会计计价方法的不同而导致的不必要的账面利润的损失,因为毕竟,除了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经营不善和管理的问题,而仅仅由于市场物价下跌而导
致存货价值下跌带来利润损失会使得投资者不能辨别企业真正的发展现状,也会导致证券市场股价的波动,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五、结论
实际上我国存货的计价方式中,加权平均法(Average Cost Method )和先进先出法(FIFO )都有各自的缺陷。

比如,FIFO 法在通货膨胀情况下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企业资本保全。

而且,先进先出法对发出的材料要逐笔进行计价并登记明细账的发出与结存,
核算手续比较烦琐。

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先进先出法仅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的商品。

可以说没有哪一种存货的计价方式是完美的,LIFO 法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

出于对发生LIFO 清算和盈余操纵的可能性而取消掉LIFO 法实际上并不能站住脚,通过上面对FASB 下改善后的LIFO 法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国实
际上对LIFO 法进行了较大的改进,
其内在机理也很清晰,可以很大程度上克服清算发生的可能性,并具有减少税收、符合配比原则和物价下跌时盈余的对冲保值功能,可以说是企业存货计价方式的一种很好的选择。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率下降,许多企业经营状况欠佳,利润率下降。

企业投资积极性降低,资金不愿进入实体经济,而是大量流入房地产业。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已经迫在眉睫。

而其中企业所得税是对经济增长负面影响最大的税种,
我国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与当年美国为了鼓励企业发展的初衷一致,美国IR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通过允许企业采用LIFO 法给企业提供了避税的途径,而中国目前的企业发展也正需要这样的机遇。


【参考文献】
[1]JAMES M REEVE ,KEITH G STANGA.The LIFO
pooling decision :some empirical results from account-ing practice [J ].Accounting Horizons ,1987,1(2):2-15.[2]DAVID J S ,et al.Intermediate Accounting [M ].Mcgraw
Hill Education Press ,2010: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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