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2.08
•【字号】洪府厅字[2014]46号
•【施行日期】2014.02.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洪府厅字〔2014〕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效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南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郭安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关市委常委
副组长:刘建洋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朱志群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克荣市水务局局长
李家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建新市发改委主任
陶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炜市建委主任
沈杰市城管委主任
罗剑云市规划局局长
邹国星市环保局局长
王向阳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陈以荻市财政局局长
魏国华市教育局局长
王国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唐明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罗建华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克荣同志兼任。

2014年2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