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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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
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10.09
•【字号】徐教职[2010]19号
•【施行日期】2010.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
知
(徐教职〔2010〕19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0〕8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世界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不仅是大力宣传终身教育理念,使“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重要平台,更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突出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
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是:“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推动全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提升国民素质和生活品味,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做好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组织领导及活动安排
1.2010年徐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文化、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组成,市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具体活动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社区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中要统筹协调,周密组织,加强全过程指导,把实事办好。
3.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确定的今年学习活动周“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的主题,面向所有社会成员开展具有各自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要把是否培育了活动载体,展示了终身学习成果,营造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作为检验这次活动成败的重要标准。
4.活动周期间,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理念,为本次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举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活动时间:2010年10月。
徐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于10月下旬在徐州市社区大学(湖北路市电大)举行,参加单位和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各地开幕式及开展活动的具体时间可在10月份内自行安排。
四、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1.及时汇报筹备情况。
请各地认真填写《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筹备情况表》(见附件一),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职社处。
2.认真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应认真总结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情况,并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社处,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及掌握的活动开展情况予以评选表彰。
3.需提交的总结材料包括:工作总结、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见附件二)、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照片3-5XXX有关音像资料(时长、内容不限)。
联系人:刘念波
电话:0516-83723004
邮箱:**********
二0一0年十月九日附件1
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职社处邮箱**********。
附件2
2010年徐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
请于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此表至**********。
详细的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活动录像请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