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建稽[2016]55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12.15
【实施日期】2016.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建稽〔2016〕55号)
各市(州)、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从2016年12月起,用1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
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推进权责清单等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培训。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处级以上干部培训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科级干部培训工作,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科级以下和城市协管人员培训工作。
培训以专家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开展,培训内容要兼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在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的同时,强化日常学习教育,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天。
做到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清廉守纪素质进一步提升,作风形象建设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依法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2016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并及时根据改革情况进行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