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地基基础检测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地基基础检测题
第一篇:珠海地基基础检测题
地基是指建筑物下面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作为建筑地基的土层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

地基基础检测试题答案
一、概念题
1.地基──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基础──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3.地基处理──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处理的方法。

4.复合地基──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增强体,由增强体和周围地基*同承担荷载的地基。

5.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由荷载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6.换填垫层法──挖去地表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坚硬、较粗粒径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垫层的处理方法。

7.强夯法──反复将夯锤提高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夯实的地基处理方法。

8.强夯置换法──将夯锤提高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形成夯坑,并不断夯击坑内回填的砂石、钢渣等硬粒料,使其形成密实的墩体的地基处理方法。

9.振冲法──在振动器水平振动和高压水的共同作用下,使松砂土层振密,或在软弱土层中成孔,然后回填碎石等粗骨料形成桩柱,并和原地基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理方法。

10.灰土挤密桩法──利用横向挤压成孔设备成孔,使桩间土得以挤密。

用灰土填入桩孔内分层夯实形成灰土桩,并与桩间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理方法。

11.柱锤冲扩桩法──反复将柱状重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冲击成孔,然后分层填料夯实形成扩大桩体,与桩间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
基处理方法。

12.基桩──桩基础中的单桩。

13.桩基础──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结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14.低承台桩基──
15.高承台桩基──
16.桩身完整性──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性指标。

17.桩身缺陷──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径、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18.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在桩顶逐级施加竖向压力,观测桩顶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19.单桩竖向抗拔静载检测──在桩顶逐级施加竖向上拔力,观测桩顶随时间的上拔位移,以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0.单桩水平静载检测──在接近桩顶的承台底标高处逐级施加水平推力,观测加荷点标高处随时间产生的水平位移,以确定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混凝土桩钻芯法检测──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形状的方法。

22.混凝土桩声波透射法检测──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23.单桩低应变法检测──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试验方法。

24单桩高应变法检测──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试验方法。

二、填空题
1.单桩水平静载检测,当采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小于预估水平极限承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

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4min后测读水平位移,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测读残余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

如此循环5次,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观测。

试验不得中间停顿。

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每级加卸载量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质量时,应选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定额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

钻机应配备单动双管钻具以及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可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

4.声波透射法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质量时,声波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应符合圆柱状径向振动,沿径向无指向性;外径小于声测管内径;有效工作面轴向长度不大于150mm;谐振频率宜为30~50kHz;水密性满足1MPa水压不渗水。

声波检测仪应符合具有实时显示和记录接收信号的时程曲线以及频率测量或频谱分析功能;声时测量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5μs,声波幅值测量相对误差小于5%,系统频带宽度为1~200kHz,系统最大动态范围不小于100dB。

声波发射脉冲宜为阶跃或矩形脉冲,电压幅值为200~1000V。

5.桩高应变动力检测所用的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基桩动测仪》JG/T30551999中表1规定的2级标准,且具有保存、显示实测力与速度信号和信号处理与分析的功能。

A/D转换器:分辨率≥12bit;单通道采样频率≥20kHz。

加速度测量子系统:频率响应在幅频误差≤5%时3~3000Hz,在幅频误差≤10%时2~5000Hz;幅值非线性(振动、冲击)≤5%;冲
击测量时零漂≤1%FS;传感器安装谐振频率≥10kHz。

应变测量子系统:零点输出≤±5%FS;应变信号适配仪电阻平衡范围≥±1.5%FS,零漂≤±0.5%FS/2h,误差≤±5%时的频响范围上限≥1500Hz,传感器安装谐振频率≥2kHz。

单通道采样点数≥1024。

系统动态范围≥66dB。

输出噪声有效值≤2mVms。

衰减档(或称控放大)误差≤1%。

任意两通道间的一致性误差幅值≤±0.2dB,相位≤0.05ms。

6.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中,所用的测力计、荷重传感器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1%,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大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7.单桩竖向抗拔静载检测中试桩的竖向变形观测:每级加载后按第5、15、30、45、60min各测读一次,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每次测读值记入试验记录表;并仔细观察记录混凝土桩身外露部分开裂情况。

变形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的变形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由1.5h内连续3次观测值计算),认为已达到相对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8.岩基载荷检测中每级荷载下的沉降观测:加荷后立即读数,以后每10min读数一次。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必须达到相对稳定后,才可进行下一级荷载的加荷。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是连续三次读数之差均不大于0.01mm时则认为已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9.浅层载荷平板检测中每级荷载下的沉降观测按每级加荷后,1小时内按间隔10、10、10、15、15min进行一次沉降观测,1小时后按每30min进行一次沉降观测。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必须达到相对稳定后,才可进行下一级荷载的加荷。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是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少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10.复合地基载荷检测中每加一级荷载前后进行一次沉降观测,以后每半小时进行一次沉降观测。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必须达到相对稳定后,才可进行下一级荷载的加荷。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是当一小时内沉降量少于0.1mm,此时可加下一级荷载。

11.初步设计检测方法与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当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或成桩质量可靠性低及桩数较多的建筑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检测数量在同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在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试桩宜有不少于1根的桩身应力应变检测。

施工质量验收检测:进行高应变法验收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

施工质量验收检测:正常情况下当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对于预制桩或其它桩基工程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柱下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12.钻芯法成桩质量评价时,判定单桩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四种情况是什么?
①.桩身完整性类别为Ⅳ类的桩。

②.受检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桩。

③.桩长、桩底沉渣厚度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桩。

④.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强度)或厚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桩。

三、选择(判断)题
1.当前进行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应依据下列哪些标准?(在括号中依据的标准打√号,不依据的标准打×号)
①《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②《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2.当前进行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应依据下列哪些标准?(在括号中依据的标准打√号,不依据的标准打×号)
①《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②《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3.当前对桩进行钻芯法检测应依据下列哪些标准?(在括号中依据的标准打√号,不依据的标准打×号)
①《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②《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40292004;(×)
4.当前对桩进行声波透射法检测应依据下列哪些标准?(在括号中依据的标准打√号,不依据的标准打×号)
①《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②《超声法检测混凝土内部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
5.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可适用:(适用在括号中打√号,不适用在括号中打×号)
①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

(√)②检测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

(×)
6.对地基土进行浅层载荷平板检测,各级载荷下沉降相对稳定标准:(对在括号中打√号,错在括号中打×号)
①在1小时内,沉降量小于等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②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③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等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
④在连续三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等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
7.对岩石进行岩基载荷检测时,圆形刚性承压板的直径为:(对在括号中打√号,错在括号中打×号)
①150mm;(×)②200mm;(×)③250mm;(×)④300mm;(√)⑤350 mm;(×)⑥400mm;(×)⑦600mm;(×)⑧800mm;(×)8.声波透射法检测混凝土桩,每根受检桩的声测管埋设数量为:(对在括号中打√号,错在括号中打×号)D──混凝土桩的直径
①D≤600mm,2根管。

600mm<D≤1600mm,不少于3根管。

D>1600mm,不少于4根管。

(×)
②D≤800mm,2根管。

800mm<D≤1200mm,不少于3根管。

D>1200mm,不少于4根管。

(×)
③D≤800mm,2根管。

800mm<D≤2400mm,不少于3根管。

D>2400mm,不少于4根管。

(×)
④D≤800mm,2根管。

800mm<D≤2000mm,不少于3根管。

D>2000mm,不少于4根管。

(√)
⑤D≤1000mm,2根管。

1000mm<D≤2000mm,不少于3根管。

D>2000mm,不少于4根管。

(×)
9.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桩,每根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宜为:(对在括号中打√号,错在括号中打×号)
①桩径小于1.2m的桩钻1孔,桩径为1.2~1.6m的桩钻2孔,桩径为1.6~2.0m的桩钻3孔,桩径大于2.0m的桩钻4孔。

(×)
②桩径小于1.2m的桩钻1孔,桩径为1.2~1.6m的桩钻2孔,桩径大于1.6m的桩钻3孔。

(√)
③桩径小于0.8m的桩钻1孔,桩径为0.8~1.6m的桩钻2孔,桩径为1.6~2.0m的桩钻3孔,桩径大于2.0m的桩钻4孔。

(×)
④桩径小于0.8m的桩钻1孔,桩径为0.8~1.2m的桩钻2孔,桩径大于1.2m的桩钻3孔。

(×)
②桩径小于1.2m的桩钻1孔,桩径为1.2~2.0m的桩钻2孔,桩径大于2.0m的桩钻3孔。

(×)
10.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选择:(对在括号中打√号,错在括号中打×号)
①应大于预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的3%~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800mm或桩长大于20m时取高值。

(×)
②应大于预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800mm或桩长大于20m时取高值。

(×)
③应大于预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的2%~4%,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800mm或桩长大于20m时取高值。

(×)
④应大于预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

(√)
11.判断声波透射法检测对错(对在括号中打√号,错在括号中打×号)
①要求在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应将检测管预埋于桩体内。

(√)
②声测管在埋入桩中时要有一定程度的倾斜。

(×)③要求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可不同步上升或下降。

(×)④检测过程中,发射电压值不应固定,并随时调节。

(×)
⑤声波透射法适用于桩径大于6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

(√)
第二篇: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1、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3)人员要求:
①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具有工民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3年以上,非岩土工程及工民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内含1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②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5年以上,其中非岩土工程及工民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8年以上;
③主要技术人员应至少承担过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及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等10个项目工程以上并编写或审核检测报告者;(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6)仪器设备应满足: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至少拥有能同时使用的4台(套)自动静载测试仪和设备;②桩的承载力检测
有大于10000kN的静载设备,其中长度不小于8m的主梁不少于两根,5000kN以上(含5000kN)千斤顶不少于1台;
至少有1套高应变法检测设备,并配有备用的传感器;有可组合
成不少于80kN的重锤,并配有相当的落锤装置。

③桩身完整性检测至少有2套低应变法检测设备,并配有备用的传感器;④锚杆锁定力检测
有锚杆锁定力检测仪器及设备。

2、业绩
检测机构应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检测业务经历。

每年完成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各不少于7个单项工程;能力验证不少于2个项目,其中高应变检测不少于20根;低应变检测不少于1000根;静载荷试验不少于50组;超声波检测不少于10根。

第三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程序文件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2014-PM01 版本:
第一版第0次修改主题: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颁布日期:2014年7月8日必须经过室负责人的批准,并由专人陪同。

未经许可不得照相、复印文件、查阅资料和独立开展检测操作。

(2)试验室规定客户不得独自停留在试验室的检测区域
14.4.6 化学试剂和有毒品及腐蚀品的管理
(1)化学试剂和有毒品及腐蚀品应当分开存放。

其中剧毒和强腐蚀品应由双人双锁保管,建立出、入库领用登记。

(2)化学试剂应当建立专柜存放,存放应符合摆放原则。

(3)化学试剂的废液必须建立回收制度,严格禁止随意排放污染环境,造成公害。

14.4.7 现场检测活动的安全
(1)检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现场检测时的安全细则应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填写《现场检测安全作业记录》。

(3)现场检测出现意外事故除参照执行本程序4.4条规定外,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经理。

(4)现场检测的安全监督检查有安全监督员实施。

14.5引用文件和质量记录
[1]《设施控制和环境保护程序》(2014-PM01-15)[2]《现场检测安全作业记录》(2014-PM01-14-JL01)第36页/共59页文件编号: 2014-PM01-15 程序文件
第四篇:关于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通知
穗建质[2010]5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验收检测,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检测(以下简称地基基础检测)的,应当按本通知执行。

二、地基基础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

承接地基基础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其承担的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其检测人员应经广东省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有相应上岗证。

三、地基基础检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以及《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详见附件)。

四、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地基基础工程采用两种或以上的方法进行检测的,应由两家或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单位工程的同一检测项目采用同一检测方法的,原则上只能由同一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工作;同一批抽检的结果应出具在同一报告上,不得将不合格或异常的检测结果另行单独出具检测报1
告;对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应报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六、对地基基础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进行验证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果不满足原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扩大抽检的方法及数量。

验证检测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首次扩大抽检后,应当研究确定
处理方案或进一步抽检的方法和数量。

七、地基基础检测(含验证检测、扩大检测)以及对不符合原设计的处理必须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制定方案,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后实施。

地基基础检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地质状况、设计要求、地基基础类型及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等。

工程规模较大,分区(段)施工的工程,采取分区(段)按比例进行检测的,应在方案中加以说明。

八、地基基础各分项、分部工程未按照地基基础检测(或验证检测、扩大检测)方案的规定检测合格的,或未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九、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自2010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附件: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
第五篇:东莞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管理规定
东莞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质量,保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基基础检测(以下简称检测)包括地基基槽检验、地基处理效果检验、桩端持力层检验、桩身质量检验和桩基承载力检验。

第四条从事检测(属工程勘察范围的检验除外)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其从事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属工程勘察范围的基槽检验和挖孔
桩超前钻持力层检验,应当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勘察单位承担检测任务。

第五条检测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实行统一管理。

市质监站负责检测单位管理、检测过程监督、对检测报告进行登记备案以及对检测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各镇(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组(以下简称镇区质监组)协助市质监站进行检测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在进行检测前,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向检测单位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和地基基础的施工记录等资料。

第七条检测点位的布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整个施工场地均匀布置检测点;
(二)当施工场地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当尽量在地质条件较差的部位布置检测点;
(三)当对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应当在相应部位布置检测点;
(四)应当在基础荷载较大及对变形敏感的部位布置检测点;
(五)检测点位的选定应当在项目质监员的监督下,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检测单位共同确定。

第八条检测方案应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制定。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按下表
房地产项目、学校、医院、酒店、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建筑的检测方案应按甲级或乙级制定。

第九条检测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指标要求、检测目的和检测日期;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
(三)场地工程地质概况;
(四)检测点平面布置图;
(五)检测方法与采用标准;
(六)检测情况及结论;
(七)检测单位名称、检测人员、报告审核人和批准人。

第三章检测工作程序
第十条检测应当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的监理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向项目质监员提出申请。

项目质监员填写《桩基工程检测申报表》或《地基工程检测申报表》,并向市监督站申报。

第十一条市质监站收到申报表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检测方案,委派检测单位,并发出《检测通知书》。

第十二条被委派的检测单位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检测通知书》送达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合同和商定有关检测事宜,同时知会项目质监员。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协助检测单位做好检测现场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检测过程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应当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并由项目质监员对现场签证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持检测报告和现场签证资料送市质监站加盖桩基检测登记章备案后生效。

检测报告应当在现场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抽芯检测7个工作日)内发出。

第四章检测方法和数量
第一节桩基工程
第十六条桩基施工完成后,应当按要求分别对桩端持力层、桩身质量和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

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数量应当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桩基类型和现场条件确定。

第十七条桩端持力层检验一般采用钻孔抽芯法。

第十八条桩身质量检验一般采用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钻孔抽芯法、高应变法。

第十九条竖向承载力检验一般采用高应变法、静载试验。

应用高应变法检测桩基竖向承载力时,应当采用曲线拟合法。

当大直径嵌岩桩的设计承载力较高,受到试验能力和条件的限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