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冀中南地域文化的考古学研究——以汉墓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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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南地处华北平原北部,北接长城地带的北方文化区,南连黄河中下游的中原文化区,东邻山东文化区,西隔太行山再与中原、北方文化区相通。

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这里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武节劲风,民
俗急。

20世纪50年代以来,冀中南发现了大量汉墓,其所呈现出的文化面貌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地域性特征,这可能正是其文化自身发展的同时又与周边地区文化不断接触、交流的结果,而墓葬中所包含的各种不同性质的文化因素,即是其自身发展与接触交流的体现。

本文通过解析冀中南汉墓文化因素,探讨其地域文化的特点及其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图一)。

一、墓葬形制分析
冀中南汉墓的形制,根据构筑方式的不
同可分为三种:竖穴土坑墓、洞室墓以及带横
向墓道的砖室墓。

竖穴土坑墓是东周时期黄
河中下游地区就已广为流行的墓葬形制,如
燕下都遗址中的战国晚期墓葬就均为竖穴土
坑墓,竖穴内有的有木质棺椁,有的直接放置
尸体[1],与西汉时期流行的竖穴土坑墓完全相同(图二,1、2),因此可将其视为本地战国文
化传统的延续。

西汉中期,竖穴土坑墓中出现
了砖椁,以小砖砌筑四壁并铺底,之上先覆盖
木板再铺砖(图二,3)。

砖椁墓在冀中南并未
广泛流行,数量很少,仅出现在西汉中、晚期。

而与其邻近的山东北部(图二,4),这种砖椁墓的流行从西汉早期一直延续至东汉早期,在竖穴墓中砌筑砖椁的比例高达82.1%。

由此可见,冀中南的砖椁墓应是受到山东北部的影响而产生,可将其称为鲁北文化因素。

冀中南的洞室墓集中出现在西汉中、晚期,数量亦很少。

关于洞室墓的起源,有学者认为可追溯至战国秦文化,伴随着战国末年秦统一六国的征程,其影响到了关东,从而使关东地区在战国晚期也出现了洞室墓
[2]。


有学者认为:“关中地区从春秋中期到战国末期早段的各类秦墓均为口大底小的长方形竖穴墓,战国中期晚段,大荔地区和西安地区出现洞室墓,到战国晚期,宝鸡地区也相继出现洞室墓。

因此,关中秦墓自身原有的墓葬形制应是口大底小的竖穴墓,大量洞室墓的年
可视作三河地区文
化自身发展的结果。

冀中南与三河毗邻,与遥远的关中相比,这里出现的洞室墓更有可能是受到了三河的影响,可将其称之为三河文化因素(图二,5、6)。

冀中南的砖室墓出现于西汉晚期,但直到东汉早期才广泛流行。

此种墓葬的规模差异较大,结构简单者仅有单间墓室,面积不过10平方米(图二,7);结构复杂者由多间主室、侧室构成,面积可达数十甚至上百平方米(图二,8)。

但从构筑方式上看它们基本相近,均是先挖出“甲”字形墓圹,在圹内以砖砌筑
仿造地面房屋的墓室。

砖室墓广泛分布于汉王朝统治疆域内,从统治中心的河洛地区到长江下游的吴越之地,以及长城以北的塞外边郡,都曾出现过这种形制的墓葬,故可将其视为汉代墓葬的共性因素。


邯郸
诸侯王墓例


汉代河流
德州
泰山
泰安
聊城
济南
淄博
潍坊
信都
鹤壁

邯郸邺县巨鹿
邢台
邯郸






河弓高
衡水
武邑
下博石邑
东垣
石家庄井陉
观津南皮
乐成
安平
安国
陆成池
武垣

唐县
望都曲逆
保定
易县

北京市
涿县
天津
唐山
海阳
碣石山
文安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北省
山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安徽省

苏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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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南汉墓随葬品种类丰富,有陶器、青铜器、铁器、漆器、玉石器等。

其中青铜器和玉石器数量极少,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型墓葬中,铁器多为刀、削及带钩一类的小型器物,漆器多已腐朽,仅存金属附件。

陶器数量众多,型、式多样,从器物的用途看,基本涵盖了当时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具有一定礼制意义的陶礼器,到形樽、耳杯、案、魁、方盒、奁、熏炉、灯等仿漆器或青铜器的生活明器,以及仓、井、灶等仿生活设施的模型明器,其中既有冀中南本地文化的结晶,也有与周边地区交流的产物。

以下将通过对随葬陶器的分析,解析其所蕴含的各类文化因素的属性。

1.陶礼器
基本组合为鼎、盒、壶。

这套组合从汉初即在汉代疆域内广泛流行,俞伟超先生认为
化形成期的重要特点[4]的葬俗应也是受其影响而产生,可称为汉代
墓葬共性因素。

但在器物形态上,冀中南汉墓随葬的陶礼器呈现出了两类明显不同的特点,其中有的器物在各地汉墓中均能见到,如扁球腹矮蹄足鼎、圆球腹矮蹄足鼎、敞口圆腹圈足壶以及盘口鼓腹圈足壶(图三,1—4),其形态与同时期同类铜礼器相近,应是仿铜礼器而造,由于流行广泛,可将其归入汉代墓葬共性因素。

除此之外的大量陶礼器在形态上体现着鲜明的地域特色,如盆形高足鼎、釜形矮足鼎、罐形高足鼎、球形圜底盒、深腹小盖圈足盒、盘口假圈足壶以及喇叭口假圈足壶(图三,5—11),这些形态的陶礼器在冀中南之外的其他地区非常少见,应是当地文化自身
发展的结果,可称为冀中南本地文化因素。

以上两类陶礼器中,代表本土文化的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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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生活明器比较
1、 2.形樽(邢台曹演庄M4∶1、湖北江陵望山WM1∶B82)3、4.耳杯(燕下都W21T75①M4∶4、湖北江陵望山WM1∶
B53)
5、6.方案(景县大代庄M1∶20、湖北江陵望山WM1∶T73)
7、8.盆形樽(沙河兴固汉墓、浙江海宁长安镇汉墓)
9、10.魁(蠡县汉墓、河北涿鹿86ZFWM3∶11)
11、12.圆炉(武邑中角M4∶61、山东闵子骞祠堂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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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器物主要有盆形樽、魁、灯、熏炉、奁、方盒、形樽、耳杯、案等,其中形樽、耳杯、案出现于战国,是战国晚期楚墓随葬漆器中常见的器形,如湖北江陵望山M1的漆樽(WM1∶B82)、漆耳杯(WM1∶B53)、漆案
樽、魁、灯、熏炉、奁、方盒等是西汉之后新出现的器类,分布范围广,在浙江海宁[7]、陕西西安[8]、河北涿鹿[9]等地都曾有过发现,各地所出
器物形态相似,几无差异(图四,7—10),因此也可将其视为汉代墓葬共性因素。

定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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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等,随葬品组合往往是1件圆炉、2件灶
(图四,11)。

若将随葬品呈现的面貌联系现世
生活,这种现象似乎表明灶才是生活中的主
要烹饪设施,而圆炉仅为辅助用具。

在与冀
中南相邻的鲁北,西汉晚期墓葬中也出现了
圆炉(图四,12),并且一直延续至东汉晚期,
形态的阶段性演变形成了连贯的序列。

同时
从随葬品组合看,鲁北地区基本不见灶,圆炉
作为一种可移动的庖厨用具,可能在当地居
民的生活中有着特殊的作用,从这个意义考
虑,圆炉很可能是在鲁北地区形成的一种特
色厨具,而冀中南地区使用这种器物似乎是
受到了鲁北的影响,因此可将其称为鲁北地
区文化因素。

3.模型明器
这类器物的常见组合为、灶、井,此外
有的组合中还有仓、仓楼、猪圈等,将与日常
在器物形态方面,与陶礼器的情况近似,
各地出土的模型明器形态也体现出了鲜明的
地域特征。

冀中南汉墓中以方井和梯形灶最
为常见(图五,1、2),从西汉中期至东汉晚期
盛行不衰,并且在器物形态方面形成了连贯、
完整的阶段性演变序列。

可见,这两种器物应
是在当地文化的土壤中发展形成的,可归入
冀中南本地文化因素。

此外,冀中南较为常见的模型明器还有
梯形卷沿井、亚腰形井、马蹄形灶、三火眼方
头灶、浅腹矮足、深腹矮足。

其中梯形卷
沿井虽不及方井普及,出现略晚,主要流行于
东汉时期,但此种形态的陶井罕见于其他地
区,故亦可能是本地文化发展的产物(图五,
3)。

亚腰形井在东汉早期几乎同时出现在了
黄河中下游的汉墓中,如焦作白庄M41∶21、
侯马乔村M4259∶10,其形态特征近似,演变
图六日用陶器比较
1.直口球腹罐(燕下都D6T69②M26∶17)
2.直颈深弧腹罐(燕下都D6T69②M26∶16)
3.束颈深弧腹罐(邢台曹演庄M9∶3)
4.直腹圜底罐(燕下都D6T51②M16∶1)
5.直颈鼓腹罐(邢台曹演庄M10∶3)
6.浅垂腹釜(燕下都D6T51②
M16∶7)
7、8.盘口深弧腹罐(定州南关M47∶2、江苏邳县刘林M191∶2)9、10.圆弧腹平底罐(深州下博M22∶5、山东
滕州官桥车站M16∶1)11、12.尖鼓腹平底罐(邢台曹演庄M13∶3、山东微山独山汉墓出土)
13、14.深弧腹釜(燕下都
LJ 10T6①M3、燕下都LJ 10T140④W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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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马蹄形灶面、“品”字形三火眼的样式[11]汉代这种马蹄形陶灶沿黄河北岸向东扩展,
两种形态的陶应具有不同的文化因素属性,深腹源自三河,浅腹则是本土文化孕
时期,尖鼓腹平底罐见于西汉早、中期,并且数量远少于本土陶罐。

而在鲁南苏北这三种
陶罐则是当地最为常见的器物(图六,8、10、12),冀中南应是受其影响,故可称为鲁南苏北文化因素。

除陶罐外,陶釜也是冀中南西汉墓最常见的日用陶器,形态基本可分为浅垂腹和深弧腹两类(图六,6、13)。

虽然数量上釜明显少于罐,但其使用也贯穿整个西汉时期,并形成了连贯的演变序列,同时这两种形态又少见于其他地区,故亦可认为它们是冀中南本土文化发展的结果。

其中深弧腹釜在形态上与东周燕文化中流行的陶釜体现出一定的相承关系(图六,14)。

西汉时燕下都遗址周边的墓葬中仍大量出土这种陶釜,燕下都是战国晚期的燕都所在,西汉时燕文化遗风犹存,深弧腹釜可能即是燕文化遗风的体现,从这个意
釉陶的器形与同时期关中地区同类器物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却与本地泥质陶极为相近,因此可以推测冀中南吸收的可能仅是关中的陶器施铅釉技术,而并非器物本身,故应将这种陶器施铅釉技术称之为关中文化因素(图七,1—9)。

另一类釉陶器釉色较为清淡,胎质也较铅釉陶坚硬。

此类釉陶器数量极少,仅东汉晚期的定县北庄M43与安平逯家庄汉墓出土了两件双系壶。

北庄M43的双系壶胎质略显暗红色,质地稍显疏松,产品特性还属釉陶之列(图七,10),而逯家庄汉墓的双系壶胎色灰白,质地细密,简报中称之为青瓷(图七,11)。

这种形制的双系壶是长江下游东汉墓葬中常见的随葬器物,如绍兴狮子山M307∶6[13]、杭州M38∶9[14],前者施釉不及底,釉层剥落严重(图七,12),后者则胎釉结合致密(图七,13)。

从烧制工艺而言,前者属于釉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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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已是瓷器。

东周时期的长江下游盛行一套独特的制陶工艺传统,从春秋末年起流行以瓷土作胎,质地细腻致密,外施薄石灰釉的原始瓷器。

至战国晚期,原始瓷器的烧造曾因兼并战争而衰落,秦汉之际再度复兴,但在成型、装饰、胎釉工艺上都有别于东周原始瓷,由于釉色多为青色故称之为青釉陶。

青釉陶技术在西汉至东汉早中期的300年间获得了迅速发展,最终在东汉中晚期烧造出了青瓷[15]。

由此可见,自春秋以来的几百年间,长江下游地区制陶工艺演进一脉相承,从原始瓷器至青瓷,体现了鲜明的区域特色。

冀中南汉墓中随葬的青釉和青瓷双系壶,形态与长江下游同期墓葬中所出相同,加之其数量少,仅发现于大型墓葬中,因此推测冀中南地区出现的青釉陶应是长江下游地区产品外销的结果,可将其称之为长江下游文化因素。

三、冀中南汉文化的发展及其
与周边文化的关系
上文分析显示,冀中南汉墓主要包含了三类不同属性的文化因素:本地文化因素、汉代墓葬共性因素及外来文化因素,其中外来文化因素又可分为关中文化因素、三河文化因素、鲁北文化因素、鲁南苏北文化因素及长江下游文化因素。

这些不同属性的文化因素在各类墓葬中的表现形式及其所占比例是冀中南地域文化的物化表现。

汉代墓葬共性因素与当地地域文化之间的消长变迁反映了冀中南汉文化的发展历程,而各类外来文化因素的构成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冀中南与周边地区不同形式的往来与交流。

在冀中南汉墓的文化因素构成中,本地文化因素与汉代墓葬共性因素所占比例较
最主要随葬器物。

由此可见,冀中南东周以来形成的地域
文化并没有随着汉王朝的建立而立即消失,西汉时期不但继承了当地传统的竖穴土坑墓,沿用了夹蚌陶、深弧腹釜等日用陶器,还孕育出了许多新的具有地域文化特征随葬器物。

与此同时,汉代文化的时代潮流也很快影响到了冀中南地区,随葬陶礼器、模型明器、生活明器之风与汉代统治疆域的其他地区基本同步。

随着时代的发展,冀中南独有的地域性特征逐渐淡化,而汉文化的共性特征则逐渐强化,至东汉时期,冀中南彻底完成了地域文化与时代潮流的整合,从墓葬形制到随葬器物都体现着鲜明的汉代墓葬共性因素的特点,至此冀中南的地域文化完全融入了汉文化的时代潮流。

在冀中南汉墓各类外来文化因素中,长
以西汉中、晚期为盛,不但影响到了日用陶器,还有相当一部分墓葬采用了砖椁墓的形制;关中文化因素主要表现为陶器施铅釉技术和部分模型明器;三河文化因素所包含的内容最为丰富,如中小型墓中的洞室墓以及部分日用陶器、模型明器等。

综上可见,在这五种外来文化因素所代表的五个地区中,三河似乎对冀中南的影响最为深远。

有研究者为地区间文化传播得以实现总结了以下三个必备条件∶一是传播体与直接受体大致同时或时代上有交叉;二是受体的心理因素、文化发达程度没有发展到能够抵制住传播体文化因素的地步;三是传、受体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地理障碍,即双方都不处在地理隔绝状态中[16]。

冀中南战国时期属赵,与三河同属三晋文化系统,曾经拥有的某些共同文化传统,可能使其更容易对三河地区
1.依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品的特点,冀中南汉墓的文化因素构成成分多样,主要包含了汉代墓葬共性因素、本地文化因素和外来文化因素三类,其中外来文化因素又可依据其主要流行地域的差异,分为关中文化因素、三河文化因素、鲁北文化因素、鲁南苏北文化因素及长江下游文化因素。

2.在各类文化因素中,冀中南本地文化因素是在继承当地战国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加入新的时代因素发展形成的,西汉时期虽然在随葬品方面表现出了诸多汉代墓葬共性因素的特点,但本地的地域性特征更为鲜明。

至东汉,汉代墓葬共性因素不断强化,逐渐取代本地文化因素成为文化因素构成中的主流,也标志着冀中南地域文化彻底融入了汉代文化的时代潮流。

3.在各类外来文化因素中,三河文化因
汉墓》,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7页。

[9]张家口地区博物馆:《河北涿鹿矾山五堡东汉墓》,《文物春秋》1989年4期。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
阳市郭家湾汉墓》,《考古学集刊》(11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第187—215页。

[11]梁云:《论秦汉时代的陶灶》,《考古与文物》1999年1期。

[12]陈光:《东周燕文化分期论》,《北京文博》1997年4期。

[13]绍兴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绍兴狮子山东汉墓》,《考古》1984年9期。

[1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地区汉、六朝墓发掘简报》,《东南文化》1989年2期。

[15]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
社,1982年,第99—103、122—133页。

[16]何驽:《考古学文化因素分析法与文化因素传播模式论》,《考古与文物》1990年6期。

[17]邹逸麟:《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5年,第329页。

〔责任编辑: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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