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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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1.本人的身份证;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你需要多缴钱?
2017-08-25 14:26:22 来源:重庆市社保局日前,《重庆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开始实施。
今天,专门整理为大家了关于两险合并前后,大家应该知晓的事,具体介绍: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国家层面推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是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部署,我市的两险合并政策,遵循了以下原则: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
统一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有了这“五统一、一不变”,两个保险的参保及待遇,基本没有大变化。
各位参保职工朋友,心里有数了吧
两险合并实施后,还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 注意事项 -
首先,新参保的单位职工,享受两类待遇有这些需要注意:
1、享受待遇时限不变,分别计算
新参保单位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规定的有关待遇;
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待遇。
2、可用个人账户支付超过限额部分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其次,有欠费情况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注意以下规定:
合并前欠费的
参保单位职工医保费或生育保险费欠费的,合并实施后继续停止享受对应的职工医保或生育保险待遇。
合并后欠费的
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两项保险的待遇;
欠费3个月内的,足额补缴后,按规定支付两险待遇;
欠费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足额补缴后,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医保不予支付,欠费期间职工医保待遇由单位支付;
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两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 温馨提示 -
·欠费单位及其职工请及时完清欠费,职工才能享受待遇
·请只参加了两险中一项的单位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完善手续
“两险”参保单位费率为:8.5%
“两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
从今以后,不必提高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标准,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即参加了生育保险,让你的保障更完善。
“两险”合并实施,目前在随单位参加两险的在职职工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