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一六八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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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一六八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2009)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合价费[2009]246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9.07.17
【实施日期】2009.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一六八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价费〔2009〕246号)
合肥一六八中学:
市教育局转来你校《关于合肥一六八中学收费标准的报告》(168[2009]27号)收悉。

你校为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实行寄宿全日制初、高中教育。

2008年3月经市教育局批准设立国际部,招收高中学生。

由于物价上涨和教师绩效工资上调等因素,提出申请,要求提高初中和国际部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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