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准予河南省中医院等16家中医医院开展血液净化技术执业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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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准予河南省中医院等16家中医医院开展血液净化技术执业登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1.09.22
•【字号】豫中医〔2011〕40号
•【施行日期】2011.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
正文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准予河南省中医院等16家中医医院开展血液净化技术执业登记的通知
豫中医〔2011〕40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有关扩权县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和《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对中医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的通知》(豫中医〔2010〕46号),我局组织专家于2011年8月对第二批申请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23家中医医院的血液净化室进行了现场验收,其中河南省中医院等16家医院通过了验收(名单见附件)。

请通过验收的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进行登记。

希望通过执业登记的中医医院切实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诊疗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加
强执业人员培训,及时上报质控信息,在批准的项目内开展工作,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满意的诊疗服务。

我局将定期对已登记的中医医院开展血液净化技术情况进行复核和随机抽检,对管理混乱、不符合标准要求、不能及时上报质控信息的,将注销其资质。

未通过省中医管理局验收并登记的中医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血液净化技术。

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血液净化室的监督和管理,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广大群众就医安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年血液净化室通过验收并准予登记的中医医院名单(第二批)序号
单位
1
河南省中医院
2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3
开封市中医院
4
洛阳市第一中医院
5
洛阳市第二中医院6
安阳市中医院
7
焦作市中医院
8
三门峡市中医院9
南阳市中医院
10
周口市中医院
11
新郑市中医院
12
兰考县中医院
13
汝阳县中医院
14
内黄县中医院
15
禹州市中医院
16
柘城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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