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信贷中的道德风险及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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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额信贷中的道德风险及防范建议
李 腾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宁夏银川 750004
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扶贫的重要内容,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独特而关键的作用,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下一步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众多贫困户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支持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努力从事生产经营,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甩掉了穷帽子,走上了富裕路,农民、农业、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

在此过程中,扶贫小额信贷的发展水平也得到提高,贷款的投放金额持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信贷管理进一步规范成熟,资产质量整体处于优良水平。

随着脱贫攻坚逐步进入收官阶段,金融扶贫工作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

扶贫小额信贷也需要适应形势变化,把工作重心从扩面增量逐步向提质增效转变。

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区道德风险逐步显现,扶贫小额信贷的逾期贷款有所增加、逾期率有所上升,对当地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探索解决。

一、扶贫小额信贷概述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其政策要点主要是“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发展生产,不得用于个人、家庭非生产性支出和企业生产经营等。

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

银行机构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

经过多年的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量和覆盖面持续提高,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工作成效明显。

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834.15亿元,余额2287.57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960.14万户次,余额户数566.62万户。

以西部某省为例,2019年全区累计向10.8万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2.3亿元,年末全区贫困户贷款余额75.5亿元,贷款覆盖率80%,个别县达到95%。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逾期余额、逾期率呈上升趋势,新增逾期贷款较多、逾期率增长过快,道德风险是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重要因素。

二、扶贫小额信贷中的道德风险及分析(一)农户层面
农户是扶贫小额信贷的承贷主体,也是道德风险的直接来源。

一是受文化教育程度限制,部分农户缺乏基本的金融常识和信用意识,对金融机构了解不够,不清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区别,习惯性地认为扶贫小额信贷也是国家给的救济款,不需要归还。

二是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部分农户对此认识错误,认为脱贫是政府不得不管的事,出了问题有政府和干部着急,还不上款有银行着急,“等靠要”思想严重,借款不主动,还款更不积极,个别农户甚至从一开始没打算还款。

三是不按规定使用贷款,如片面追求高收益,将贷款投向风险过高的产业,导致投资失败;把本该用于发展生产的贷款用于日常生活、人情往来、偿还债务等支出,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将贷款资金转借他人收取高额利息甚至用于赌博等。

四是部分农户并不具备贷款条件和还款实力,但通过夸大个人信息、提供不实的个人信息或借用他人名义等,故意绕开扶贫小额信贷的门槛和条件限制,骗取贷款资金。

(二)金融机构层面
一是部分金融机构内控体系薄弱,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尽职调查、信用评级、贷款评审等前期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发现潜在风险。

二是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人员和层级过多,内部沟通协调成本高、效率低、流程繁琐,不能及时响应业务需求;一线业务人员配备过少,人均管理客户数量过大,难以全面掌握每个客户的真实情况。

三是内部管理不科学,未制定公正、透明的考核评价办法,激励约束措施不合理,从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员工待遇、评优评先与其工作量和艰苦程度不匹配,在不良责任追究方面又过于严苛,影响了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

四是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有的为了图省事方便,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随意简化调查审核程序,埋下风险隐患;有的在执行制度方面过于机械,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制度未明确的新情况新问题,不会不敢不想解决,贻误处置时机;有的甚至内外勾结,有意降低门槛或弱化条件以骗取银行贷款,从中谋取私利。

摘要: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收官阶段,扶贫小额信贷的工作重心开始从扩面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道德风险逐渐成为其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简述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概念和发展现状,指出道德风险是导致部分地区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的重要因素,对道德风险的来源、种类和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实际,从农户、金融机构、政府和市场等不同角度提出了防范建议,以供扶贫小额信贷行业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扶贫;小额信贷;道德风险;防范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0)20-0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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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政府层面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扶贫小额信贷促进脱贫攻坚的作用十分重视,但对其中的风险问题关注不够,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

有的政府工作人员认为,扶贫小额信贷虽然是通过基层政府来组织实施的,但从根本上反映的是各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借贷关系,是一种市场行为,有问题应该由借贷双方直接沟通对接。

如果贷款出现了风险,也应该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自行向农户追索,跟政府没有关系。

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出于种种考虑,在风险代偿方面不够积极。

有的虽然按国家规定建立了风险补偿金,但对金融机构申请使用风险补偿金代偿不良的限制较多、要求较高、程序复杂、耗时冗长,使得金融机构长期面临较大的风险压力,对贷款新增、经营考核方面形成了不小的约束。

有的在用风险补偿金完成代偿后,迟迟不予补足,使得风险补偿金整体长期处于缺口状态,既不能覆盖存量贷款风险,更无法支撑新增贷款发放,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

三、扶贫小额信贷道德风险防范建议(一)加强对农户的教育引导
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合力,加强对农户的教育引导,形成防范道德风险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运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农户要变被动为主动,谋脱贫、求发展,形成“我脱贫我光荣”的社会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奖补政策,加大对农户发展生产脱贫的支持力度,形成“早脱早得、多干多得、不脱不得”的价值导向,引导、帮助农户真抓实干,把脱贫致富落实到行动上。

二是金融机构要真正下沉基层、深入群众,用群众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金融常识和知识普及力度,把扶贫小额信贷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向农户讲清楚、讲透彻,形成银行贷款应按时偿还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推动构建农村基层信用体系,严格按标准开展信用评级,加大评级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增强农户珍惜信用的意识;对于存在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的,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追索,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对潜在的故意违约者形成震慑和约束,确保国有资产和人民财产安全。

(二)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
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从体制机制上筑牢风险防火墙。

一是强化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有关制度,补齐制度方面的空白和疏漏,为开展业务提供制度支持。

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现场调查“四眼原则”,切实执行“经办-复核-审核”业务流程,加强合规管理部门、纪检部门的事中监督和事后抽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是优化组织结构。

推进机构扁平化改革,减少管理层级,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内部沟通和业务审批效率。

选优配齐一线信贷人员,提高一线人员比重,使机构的人力资源配置更适合业务实际需要。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评价体系。

突出业绩和风险导向,加大对一线业务人员的倾斜力度,制定公平统一的奖惩标准,确保权责相符、激励约束并重。

对工作量大、完成情况好、风险率低的人员,要加大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量少、完成情况差、风险率高的人员,要按制度予以惩处;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发挥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
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既是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又是外地投资考量的重要因素。

地方政府应从落实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和熟知当地情况的优势,积极动员从政府部门到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等各方面力量,一方面,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信用评级、组织申贷等前期工作,严把标准关和入口关,确保该贷的都能贷上、不该贷的坚决不贷,把风险防范端口尽可能前移。

另一方面,一旦辖区内出现信贷风险,尤其是道德风险引发的逾期,要积极采取宣传教育、舆论曝光、联合惩戒、权益挂钩、上门催收等方式,协助金融机构追索本息。

同时,要解除动用风险补偿金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简化补偿程序,提高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更好地发展。

(四)以市场化方式防控风险
常规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经济成本、社会成本都较高,受制于现实各方面因素,有时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为此,应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降低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防控成本,提高防控成效,尽量减少对经济社会的冲击。

比如,引入保险公司,由其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提供保险,构建“保险+银行”的业务模式。

对于一些分支机构较少、信贷人员不足的金融机构,可考虑采用转贷款模式,即不直接向农户发放贷款,而是向当地农信社、村镇银行等营业网点分布广、一线业务人员较多的金融机构批发贷款,由这类机构向农户再发放贷款,或者将已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转让给这类机构。

此外,还可与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借助先进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到期提示、还款服务、逾期催收、信用公示等方面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延伸风险防范触手,提高工作效率。

四、结语
产生扶贫小额信贷道德风险的原因是复杂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仅靠某一类主体防范化解的难度极大。

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户等主体应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积极主动防控风险,增强防范质效,持续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在更高层次上健康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打下
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吕知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初探[J].中国扶贫,2019(03):72-74.
[2]穆亚丽.我国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浙江大学,2012.作者简介:
李腾,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一级经理/经济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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