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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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
兰州市日前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称居民户口.放宽外地居民、各类人才落户条件,通过租赁取得房屋使用权并在该区域内连续务工满10年,便可持相关证明在兰州市所辖四区办理落户.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并不难,但是兰州市的城市户口都附带着福利,特别是在最低生活、教育、医疗、廉租房等方面保障均区别于农村户口,因此,取消划分以后,公共服务均等化,显得意义重大.”兰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处长杜天春21日表示.
杜天春介绍,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兰州市户籍人口达321万,其中非农业人口202万,农业人口119万.兰州此次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将使119万的农业户口将变为居民户口,享受城市户口附带的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障.
杜天春表示,此次改革除取消农业户口这一亮点外,还进一步放宽了有关落户的条件,其中涉及购房落户,投资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落户,城市人口迁移农村落户等5类共12种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规定,在兰州务工或经商满2年以上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在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内连续务工满10年的,在红古、永登、榆中、皋兰行政区划内连续务工满5年的,可申请落户.对投资、经营、兴办实业的业主,投资300万元以上可申请落户.城市人口在农村拥有个人合法固定住所,也可申请将户口迁往农村落户.(综合新华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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