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按毒性、燃烧爆炸特性以及灭火方法的不同,分别设置专库分间、分类,专柜贮存,各种物品要标有名称、燃爆特性和灭火方法。
二、库房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与民用建筑间距不低于____m,库房之间有防火墙,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随时启用。
三、库房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四、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开关和照明采用防爆型,线路穿管铺设,不准架设临时线。
五、库房门窗要坚固,并向外开,要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六、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化工专业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七、库房必须建立健全来人登记、危险品验收及保管使用、库内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
八、危险品的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____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存放。
九、严格执行化工、易燃____物品安全守则及化工保管工、____品保管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对库房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要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措施和器材。
十一、不准在库房内或在危险品的附近进行实验、分装、打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和休息。
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和库房周围严禁明火作业,如须明火作业,必须经计划与物资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且距库房____m以外,并派人值班监护,准备灭火器材,严格在库房周围引燃败草、枯叶。
十三、使用部门领取化学危险品应根据需要领取最少量,领取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章,并由主管实验室的院(系)领导批准,到计划与物资管理处领取。
随用随领,剩余量及时退库。
十
四、实验台、器具、仪器、地面溅有化学危险品时应立即清除干净。
十
五、废弃的易燃、____物品应装入金属罐内,并加盖密封,妥善处理。
十六、化学危险品如有被盗、丢失,要立即报告院(系)领导和保卫部门。
十七、管理人员对化学品药库的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性质不稳定。
容易分解变质的化学危险品,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作好记录。
十八、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库房进行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核对帐物,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
[企业名称]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和职责
第二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是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
第三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责包括:
1. 制定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2. 负责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风险评价和监测;
3. 制定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和职业卫生事故的防范工作;
4. 进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5. 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素养;
6.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做好信息管理和记录;
7. 监督职业卫生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各项管理措施。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 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3. 职业卫生风险评价和监测的方法和要求;
4. 职业健康体检和病情处理的程序和标准;
5. 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6. 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的措施;
7.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8. 职业卫生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组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1. 负责协调和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2. 负责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风险评价和监测;
3. 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4. 组织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5. 制定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6.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做好信息管理和记录;
7. 监督职业卫生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明确各项管理措施的实施时间和责任人。
第九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卫生问题。
第十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按照规定进行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第十一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素养。
第十二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和职业卫生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做好信息管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的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第五章职业卫生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五条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对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审查
第十七条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对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果需要进行修改,应经法定程序进行。
[企业名称]
日期:年月日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四)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证企业正常、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
3、机构设置及职责
3.1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内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综合办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好本项工作;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综合办主任任综合办主任,成员由各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本车间、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工作程序及要求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我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氯气、溴素、氢溴酸、噪声。
造成的职业病有:氯气、溴素、氢溴酸中毒,噪声耳聋。
危害因素分布范围。
氯气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噪声产生源为机械设备。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
氯气储存区和汽化区、储罐区装卸车处、车间内、操作室内。
检测频次:每年由寿光市卫生防疫站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方法:执行国家相关的检测方法标准。
4.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2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____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4.4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____公司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4.6综合办每年一次联系防疫部门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
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
4.7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9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4.10在尽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11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4.12职业危害防治措施a)按照巡检制度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发现跑冒滴漏立即处理;
b)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腐和润滑,按照检修计划定时检修设备,检修完毕进行验收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c)对于有有毒物质的设备应密闭或负压操作,或者设置排毒罩,生产车间内安装换气扇,增加通风次数,确保车间内通风良好;根据毒物性质配备防毒面具、面罩;在有毒有害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淋洗、洗眼器;
d)对于噪声危害应对产生噪声源的设备和设施采用阻尼、减振降噪、固定设备管道、消声等设施,设置隔音操作室,减少操作人员的接触时间,发放耳塞等;
e)对于高低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隔热防冷,设置隔离区域,发放降温防暑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f)对于粉尘危害应采用湿法作业或采用除尘设施,生产车间内设置除尘引风机,排出尘毒;发放防尘口罩;
g)综合办应按照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企业发放标准,按时发放,并监督教育操作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h)综合办和各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培训,培训形式可采取培训教育、张贴或悬挂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安全漫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方式。
以便从业人员了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i)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g)每年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对于有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进行复查;若确诊患有职业病应调离原岗位,并进行职业病诊治;
k)每年委托防疫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
行公告。
4.13企业或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报告。
4.14每年一次组织职工健康查体,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4.15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4.16尘毒、噪声、高温等监测点应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1)根据尘毒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
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
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
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
5)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
监测记录。
6)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综合办审批。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生产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职业卫生管理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明确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职业病防治策略、职业卫生培训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
第五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员工的职业卫生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卫生信息和相关数据,并按规定保密。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和评估
第八条企业应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危险源的损害。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危险源清单,明确各类危险源的名称、性质、特征、数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企业应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第十二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发布职业病危害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五条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企业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师资,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等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监测。
第二十条企业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健康监护人员,确保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员工的职业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必要的救治和康复,保障其权益和生活质量。
第六章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卫生信息和相关数据。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对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实行保密措施,确保员工的信息安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更新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七章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人员组织和措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备和设施,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及时报告职业卫生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履行职业卫生管理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企业存在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承担因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引发的职业病赔偿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企业。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此即为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六)
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3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4条本制度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贯彻人本导向,做到科学防治、综合管理、持续改进。
第5条企业职业卫生的管理部门是负责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危险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3)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工作,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
(4)负责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和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5)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6)组织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7)实施其他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
第6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合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第7条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持续性。
第8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9条企业应定期召开职业卫生管理会议,研究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章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
第10条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对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定量化的评估。
第11条职业卫生监测应包括工作场所的空气、水、噪声等环境因素的监测和分析。
第12条对产生的危险物质及废物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第13条职业卫生评价应综合考虑职工的工种、职务、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与体检
第14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体系,对从事特殊作业和暴露于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
第15条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应包括体检项目、体检要求等,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职工,并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第16条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如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产生影响,应采取措施及时防治,保障职工健康。
第五章健康教育与培训
第17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增强职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18条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
第19条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工作应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第六章职业卫生事故的防范与处置
第20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卫生事故。
第21条对于发生的职业卫生事故,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工作。
第22条对于已发生的职业卫生事故,企业应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七章职业卫生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23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和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24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 25 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断进行完善。
如有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