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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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作为中小学教师,我们肩负着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素质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使命,中小学教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下面是中小学教师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一、爱岗敬业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学职责,尽职尽责;2.不倚老卖老,不妄自尊大,不怠慢学生,不埋没优秀学生;3.不抱怨,不推卸责任,不对学生进行任意处罚,以身作则,带头尊重学生和同事。

二、办学德高望重1.坚守中立,不得参与政治活动,不得以宗教、政治、性别等歧视学生;2.不谋私利,保护学生权益,不收受礼品、红包或其他不正当利益;3.教师校内活动中,不安排权力部门官员参加活动,做到教育公平公正。

三、教书育人1.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自我更新;2.尊重学生个性,充分发展学生潜能,不对学生进行身体伤害或心理辱骂;3.传授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责任感。

四、职业操守1.忠于职业,不散布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学生隐私;2.敬业尽职,不利用上课时间进行私人事务;3.不组织或参与学生非法活动,不传授非法信息。

五、师德建设1.严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篡改学术成果,尊重知识产权;2.尊重学生和家长,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侮辱学生或家长,不进行言语、动作侮辱、打击;3.加强自我修养和学习,提高教育职业素养。

六、与学生和家长关系1.热情接待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家长对教育过程的期望;2.尊重家长意见,遵守班级纪律,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3.不向家长行贿,不接受家长的不正当要求。

这些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中小学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是保持教育行业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学生发展的关键因素。

只有我们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和准则,才能更好地履行职业使命,塑造更好的教育环境和培养更优秀的学生。

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意识,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健康的教育生态环境。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教师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教师需要遵守一系列行为规范。

以下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十项规定和十个不准。

十大规定1.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和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侮辱学生。

2.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建立和谐、信任的师生关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研究。

3. 正确履行教学职责:教师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认真备课,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4. 尊重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教育引导学生班级的榜样。

5. 保障学生安全:教师应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得进行任何伤害学生的行为。

6. 锻炼自身文化素养: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内容。

7. 尊重家长和家庭:教师应与家长和家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8. 尊重同行教师:教师应尊重和宽容同事,共同进步,共同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努力。

9. 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应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的塑造,维护自己的教师形象。

10. 维护教育公平:教师应公平对待学生,不偏袒某个学生,确保教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十大不准1. 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教师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2. 不散布谣言或不实信息:教师不得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应遵守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宣传规定。

3. 不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教师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 不进行不当行为:教师不得进行各类不当行为,如酗酒、吸烟等影响教育形象和学生健康的行为。

5. 不诽谤他人:教师不得诽谤他人,要维护良好的师生和同事关系。

6. 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或利用学生个人信息。

7. 不进行暴力行为: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体罚、恶意伤害等。

8. 不进行侵犯性行为:教师不得进行侵犯学生身体或心理健康的性行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试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当前中小学办学中的突出问题,现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以下规定:一、教学管理行为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严格按国家、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调整课程难度标准,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随意停课和放假。

学校课程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禁真假两张课表。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

小学一至四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五、六年级每天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0.5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

建立学生书面家庭作业的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严格把关,把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严格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5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小学生和初中生不得早于8:00,高中不得早于7:30。

4、严禁违规补课。

严禁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5、严格教学设施管理。

学校不得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

6、严格规范校外活动管理。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7、严格学籍管理。

学校要严格按省、市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其中,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学校不得开除和劝退学生。

学生学籍必须专人负责。

8、严格学生信息管理。

学校要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要采取保密与加密措施。

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办学行为规范

办学行为规范

办学行为规范作为一所学校,为了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以及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需要制定一套行为规范来指导学生的日常行为。

以下是我们制定的办学行为规范:一、尊重他人1.学生应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不歧视、不侮辱、不欺凌他人。

2.学生应尊重师长、同学和其他学校工作人员,积极与他人和谐相处。

3.学生应尊重民族、宗教和文化差异,不嘲笑或歧视他人的信仰和文化习惯。

二、遵守纪律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师长和校内工作人员的管理。

2.学生应按时上课,不早退、不迟到、不旷课,并做好课堂笔记和作业。

3.学生不得携带非法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参与赌博、吸烟、饮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4.学生应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和安静,爱护学校设施和公物,不进行破坏或涂鸦行为。

5.学生应遵守校内交通安全规定,不乱穿马路、不横穿道路,遵守交通信号。

三、培养良好习惯1.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身体清洁,保持干净整洁的着装。

2.学生应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合理搭配营养,不吃垃圾食品。

3.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完成作业,勤奋学习,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4.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社交习惯,做到礼貌待人,注重团队合作,尊重他人的意见。

5.学生应保持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不拖延学习任务。

四、校外行为规范1.学生在校外应保持良好的行为举止,遵守社会公共秩序。

2.学生不得参与涉及暴力、色情、赌博等违法活动。

3.学生应尊重社会规则,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

五、负责任的表现1.学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自己的责任。

2.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为学校争光。

3.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4.学生应重视班级和集体荣誉感,共同维护学校的形象。

六、处分与奖励1.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表现良好、遵守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奖励,并进行表彰。

中小学办学规范

中小学办学规范

中小学办学规范中小学办学规范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促进学生成长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是中小学办学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文明礼貌学生要尊重老师和同学,礼貌待人,不得恶意攻击或伤害他人。

在校园内遵守秩序,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学校设施。

2. 课堂规范学生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不得打瞌睡、玩手机、讲话或干扰他人学习。

要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积极回答问题,不推卸责任。

3. 自律学生要自觉遵循学校的学习安排和纪律,按时上下课,完成作业,不迟到早退。

要保持自身卫生,注意仪表仪容,不穿着违反校规的服饰。

4. 诚信学生要坚守诚信,不得作弊或抄袭。

认真完成自己的学业,不依赖他人的帮助。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要有勇气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相应的惩罚。

5. 团队合作学生要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的各种活动,与同学们合作,互相帮助。

要尊重他人的意见,不排斥或歧视他人。

与他人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6. 安全意识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注重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工作人员。

7. 爱护环境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环保活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不乱扔垃圾,不随意破坏植被和校园环境。

树立环保意识,从小从自己做起。

8. 乐于助人学生要乐于助人,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和其他人。

在学校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特长,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以上是中小学办学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旨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向上的人格品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对学生德育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细则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细则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细则一、办学宗旨和行为准则1.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行。

4. 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二、组织管理1.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2.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日常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3. 学校设立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校务委员会聘任。

4. 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5. 学校加强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教育教学1.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设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课时。

2. 学校遵循教学基本原则,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4. 学校加强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5. 学校加强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

四、教师管理1. 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 学校尊重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

3.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

4. 学校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五、学生管理1. 学校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规范学生行为。

2.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价制度,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 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 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六、后勤保障1. 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2.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3. 学校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学校加强宿舍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承诺书2014.2

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承诺书2014.2

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察和考核要求,与学校与教师和班主任签定本责任书。

一、承诺内容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

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到校时间上午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休息日、节假日除法定调课外坚决不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

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

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

未经批准,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严格服从学校的班级设置安排,学生入班就读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做好学籍建设,班主任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年级学生入班就读。

班主任和教师不得擅自接受或安插学生随班就读。

二、督查办法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学校举报电话: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班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

学校规章制度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学校规章制度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学校规章制度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一、尊师重道1.小学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出正面行为示范,并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

2.小学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关心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具备师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3.小学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用平等的心态对待每个学生,不得歧视、虐待或侮辱学生。

4.小学教师要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和有效沟通。

二、严禁体罚和其它不当行为1.小学教师绝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包括但不限于打骂、搔扰、剥夺食物或睡眠等。

2.小学教师要尽量避免侵犯学生的隐私,不得进行人身侮辱、侵犯学生财物或其他不当行为。

3.小学教师应尽量给予学生充足的自主权,鼓励他们独立思考、自主决策,并在教育引导中尊重学生的选择权。

三、热爱教育事业1.小学教师要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才能,追求教育科研更高的水平。

2.小学教师要追求教育公平,给予每个学生公正的评价和机会,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帮助和关注。

3.小学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和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四、课堂管理能力1.小学教师要建立良好的班级管理制度和课堂纪律,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小学教师要注重个体差异的把握和个性化教育,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任务,避免过度负担和片面竞争。

3.小学教师要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和心理需求,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学习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五、师生关系1.小学教师要自觉践行师生之间的亲情和友情,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2.小学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引导他们向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3.小学教师要倾听学生的诉求和困难,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扰。

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的落实,需要全体教师从自身做起,时刻保持对学生的爱心与耐心。

同时,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并通过师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上课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上课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上课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教师的上课行为应符合以下规范:
1. 严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严禁迟到早退,确保学生得到充分的教育时间。

2. 保持良好的形象:穿戴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得体,向学生展示一个良好的榜样。

3. 尊重学生: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尊严,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学生,给予学生
平等的对待和关怀。

4. 课堂秩序管理:保持课堂秩序,让学生安静听课,遵守教师的指示,不干扰其他学
生的学习。

5. 讲授内容准确、系统:教师应准备充分,讲授内容准确,结构清晰,遵循教学大纲,确保学生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6. 合理设计教学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科要求,合理设计教学活动,激发学
生的兴趣和积极参与。

7. 知识传授方式多样化: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实验等,开展互动式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8. 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和评价,帮助学生发现问题、
改进学习方法。

9.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采用
个性化教学法,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

10.与家长沟通合作: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在上课行为中需要遵守的规范,以帮助教师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加强省级统筹职能,落实县级政府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明确政策界限,把握政策尺度,指导和督促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有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纠正各种违法的办学行为。

二、依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公办学校收费行为各地要切实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维持学校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

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之后,公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合理的办学支出要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

三、依法规范公办改制学校,切实维护公共教育资源自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之日起,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公办学校出售、转让。

闲置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产,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处置,并全部用于公共教育事业,重点用于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的审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明晰学校资产属性、学校办学性质、确保公共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广泛听取当地人民群众的意见,提出解决现有改制学校问题的政策措施,并依法加以规范。

办学行为规范

办学行为规范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字… 2022‟20 号各市教育局: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

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

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利用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1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

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

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辟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

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辟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辟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者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者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

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
1. 尊重师生关系:师生应相互尊重,教师应该以身作则,言行举止合乎道德和职业操守。

2. 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学生应按时到校,并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打扰其他同学的学习。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包括穿着规范、礼仪规范、课堂纪律等。

4. 爱护校园环境:学生应该爱护学校的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财物,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5. 禁止欺凌行为: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包括体罚、歧视、霸凌等,学生应互相尊重,友善相处。

6. 严禁违法行为: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校内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各种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8. 健康饮食和生活习惯:学生应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不吸烟、不酗酒,保持身体健康。

9. 合理使用网络和科技设备:学生应合理使用网络和科技设备,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影响学习和生活秩序。

10. 远离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学生应远离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11. 维护校园安全:学生应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12. 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学生应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试行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试行
查阅学生作业本,采访学生、家长或问卷调查。学生问卷有一些反映,但查阅作业情况超标不多或随机抽查10%左右教师/班级的作业批改情况,偶而发现有未全部批改学生作业(以班级/学科为单位)为基本达标;学生普通反映作业量大,经检查有严重超标的为不达标。
达标
10.小学学校只统一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学校只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不公布考试成绩,也不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
达标
课程
计划
5.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初中科学实验(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规定要求。
查看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和教师任课表,学生座谈或问卷调查。未按规定开设音、体、美课程不达标。实验开出率未达到80%为不达标,达到80%以上但未到100%的为基本达标。
达标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查看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课表,采访师生。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为不达标。偶有超时或占用现象的为基本达标。
达标
8.杜绝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进行学生座谈或问卷调查,有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的为基本达标,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为不达标。
达标
作业考试
9.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
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试行)
评估
领域
评估内容
具体评估办法
自评
复评
自律机制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每学期都有学校“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整改。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
1. 尊重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办学纪律。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包括课堂纪律、校园秩序、考试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2. 尊重师长,听从教育管理。

学生应尊重师长,听从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包括课堂上的教学安排、学校的安全管理等。

3. 诚实守信,不作弊行为。

学生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在考试中使用作弊工具、抄袭他人作业等行为。

4. 爱护学校财物,不破坏公物。

学生应爱护学校的财物,不得擅自破坏校园的设施、公物等。

5. 保持学习积极性,不懈怠学业。

学生应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不得荒废学业,要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6. 文明礼貌,不侮辱他人。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文明礼貌,不得侮辱他人,不得进行欺凌、歧视等行为。

7. 维护校园安全,不参与违法行为。

学生应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维护工作,不得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8. 遵守班级规定,不扰乱课堂秩序。

学生应遵守班级规定,不得扰乱课堂秩序,尊重教师的教学权益。

9. 培养团队合作意识,不搞团体活动。

学生应培养团队合作意识,不得进行违法、违纪的团体活动。

10. 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

学生应爱护环境,保持卫生,不乱扔废弃物,做到垃圾分类。

11.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培养社会责任感。

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做贡献。

12. 文明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

学生应文明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保护个人隐私。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学校办学行为制度的规范化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

在学校办学行为制度中,应当明确学校各方面的责任,规定学校办学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本文将从学校办学行为内容、规范化的必要性以及规范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探讨如何有效地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一、学校办学行为制度的内容1. 教师行为规范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其行为规范关系到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校应规定教师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过程的管理以及教师在校内外的言行举止等。

2.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对于培养良好的学风和班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办学行为制度应规定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等内容。

3. 学校管理机构行为规范学校管理机构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规范关系到学校的管理效能。

学校办学行为制度应规范学校管理机构必须遵守的行为原则,包括公正廉洁、服务教育、依法行政、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平等对待等。

4.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核心任务,其行为规范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校办学行为制度应规定教育教学工作中各方面的行为规范,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内容。

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学校正常运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有助于明确学校各方面的责任,提高学校管理效能,确保学校正常运行。

2.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有助于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培养良好的学风和班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团结、友爱等良好品质,营造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4. 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可以遏制不良行为的滋生,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三、制定和执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的措施1. 制定合理的制度内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实际相符合的制度内容。

2024年教师行为规范

2024年教师行为规范
11、要学法、懂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12、积极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不旷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3、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随时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领导对自己工作检查指导,对自己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不隐藏、不掩饰、诚恳汇报。
六、不贪功名,洁身自好。教师不应同学生家长及学生结成一种利益关系,也不应为争取虚名而组织学生弄虚作假,降低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教师行为规范 5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与人为善,态度亲切。不论对待同事、领导、学生,教师都要持一种真诚、温和的.态度,表现出教师的宽宏胸怀。
四、在是非面前,要坚持真理。教师的与人为善并不等于充当好人。在是非面前不明确的教师,并不能真正获得学生的依赖。
五、谦虚好学,有错就改。教师应保持一种谦虚处事,不亢不卑的姿态,敢于肯定自己的优点,又能正视自己的缺点,给学生一种人格成熟美的印象。
四、齐心协力,教育新人。教师只有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的支持,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师行为规范 4
一、举止稳重大方。教师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举止轻浮、无礼、粗俗,不自尊、不自爱,都会损害教师形象。
二、举止潇洒自然。举止不拘谨,不呆板,具有感染力。潇洒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假装深沉。潇洒的作风不是硬装出来,而是个人内在修养的自然流露。
4、不酗酒闹事,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请喝,不有意识让学生赠送礼物;不读淫秽书刊,不看黄色录像,不赌博,不到不健康的场所逗留或娱乐;发现学生有吸烟、喝酒或到不健康场所玩耍行为要及时制止、教育。

2024年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3篇)

2024年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3篇)

2024年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遵照执行新的《义务教育,我校根据县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文件精神,法》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特制定《培仁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

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跨乡镇招生,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____日工作制,不实行月假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

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和业务指导部门的县教师学校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

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

不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规范收费管理。

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

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二篇)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二篇)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教师的日常行为应遵守以下规范:1. 尊重学生和家长:教师应尊重每个学生的尊严和个人差异,并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保持职业操守:教师应始终保持职业操守,不涉及学生不恰当的行为或言语,并且不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伤害。

3. 熟悉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熟悉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包括上课时间、课程安排、作业要求等。

4. 精确和准时上课:教师应精确并准时上课,做好备课工作,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

5.公正评价学生:教师应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避免偏袒或歧视某些学生。

6.与学生进行积极沟通:教师应与学生进行积极的沟通,关心学生的学习进展和个人问题,并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7. 尊重同事并进行合作:教师应尊重同事的意见和工作,愿意与他们进行合作,并积极参与学校团队活动。

8. 持续专业发展: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参加培训和研讨会,更新教学方法和知识。

9.维护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信任和尊重,并尽力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10.遵守学校保密政策:教师应遵守学校的保密政策,不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

这些规范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有助于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同事之间建立积极和谐的关系,同时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安全。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二)第一部分:行为规范1. 专业素养1.1 严守职业道德,始终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保护学生的权益,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2 加强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的提升,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1.3 严格遵守教学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教学标准,确保教学质量。

1.4 尊重学生的多元差异和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

1.5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与学生保持适当的互动和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2. 教学行为2.1 遵守教学纪律,按照规定的课时和内容进行教学。

2.2 讲课生动有趣,注重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规范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校长教师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一、规范招生行为1.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小学低年级走读生上学途中单程时间不超过30 分钟,小学高年级和初中走读生上学途中单程时间一般不超过45 分钟。

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2.学校要按照规定妥善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和渔民子女入学。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

3. 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坚持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4. 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

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

5. 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二、规范学校办班行为6. 控制班额和班级数。

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办学规模要适度,严禁超大规模学校、年级、班额。

7.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不得举行分班考试,分班过程中应邀请家长代表等参加。

8.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进行联合招生,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

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三、规范教学行为9.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

高度重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10. 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试行)一、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1、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

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

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

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1、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

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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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需知
一、基本情况
1、学段(小学)
2、性质(公办)
3、现有学生(1468)人;教师(84)人
二、招生情况
4、是否已划片招生(是),划片方式(单校划片)。

5、招生入学期间是否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是)。

6、本学年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是(1:0)。

7、是否存在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情况(否)。

8、是否参与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否)。

9、是否与公办学校联合招生、提前招生(否)。

10、是否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否)。

三、分班情况
11、是否实行均衡编班(是),分班过程是否邀请家长代表参加(是)。

12、是否组织分班考试,按考试成绩分班(否)。

13、是否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否),无实验班的数量。

四、教育教学
14、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是),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是否实行“零”起点教学(是)。

15、是否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是)。

16、是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是)。

17、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是)。

18、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情况(不存在)。

19、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存在),是否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无)。

五、作息时间
20、小学生平均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

21、寄宿制学校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六、作业教辅
22、小学低年级(一、二)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
23、是否布置适合学生特点的探究式、体验式作业(是)。

24、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情况(否)
25、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购买原则(是)。

七、考试评价
26、是否以“等级加评语”方式呈现小学生考试成绩(是)。

27、是否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

28、每学年组织统考(1)次(注:不是全县范围统考),是否以成绩对学生排名(否)。

29、是否将减负情况与教师的日常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是)。

30、教师绩效工资是否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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