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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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皖教师〔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包括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紧紧抓住突出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加强区域协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力争经过3-5年努力,全省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二、主要措施(一)深化拓展师德师风治理成果,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1.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情怀、有担当、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教师担任党支部书记,鼓励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

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

做好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双培养”机制。

鼓励乡村学校党组织与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

建强乡村学校思政教师队伍。

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强化社会实践参与,引导乡村教师通晓乡情民意,增强教育实效。

2.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师德养成教育,选树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引领。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定期注册、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

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15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制定流动机制,鼓励教师在不同学校之间流动,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3.建立教师岗位分类制度,根据教师职称、学历、教学经验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激励教师积极发展。

任务二: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作项目和举措:任务工作项目和举措要点1.推进教学改革项目,鼓励教师基于“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2.开展校本培训、国培计划等培训项目,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优化教学流程。

3.实施“一师一品”项目,培养骨干教师群体,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建立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任务三: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设工作项目和举措:任务工作项目和举措要点1.建立教师职业发展档案,记录教师职业发展历程和成果,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引导。

2.制定教师岗位晋升制度,根据教师职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等因素,制定晋升标准和程序,激励教师积极发展。

3.加强教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师考核和评价体系,激励教师积极进取。

任务四:加强师德教育载体建设工作项目和举措:任务工作项目和举措要点1.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记录教师师德表现和成果,强化教师师德建设。

2.开展教师师德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教育境界。

3.建立教师师德评价机制,根据教师师德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价和激励。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2.加强资金保障,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计划,保障行动计划的资金需求。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营造浓厚的教师队伍建设氛围。

建立资源共享平台,鼓励教师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建立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认定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认定工作通知

【导语】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年福州市中⼩学幼⼉园⾻⼲教师和学科带头⼈认定⼯作通知已发布。

为深⼊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实施意见》,根据《福州市⼈民政府关于全⾯实施福州市⾼素质教育⼈才促进⼯程的意见》(榕政综〔2015〕76号)的要求,为做好“⼗三五”与“⼗四五”教育⼈才培养认定衔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福州市中⼩学、幼⼉园⾻⼲教师和学科带头⼈认定⼯作。

现将具体⼯作通知如下。

⽆忧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认定对象 福州市中⼩学、幼⼉园(含省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福州教育研究院在编在岗教师。

省中⼩学教学⽼师、省学科带头⼈、实验教师不作为市级⾻⼲教师和学科带头⼈认定对象。

⼆、认定办法 (⼀)申报⼈员不能同时申报认定市级学科带头⼈和⾻⼲教师。

(⼆)获得福建省教育厅、省总⼯会举办的福建省第五届中⼩学教师教学⼤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在申报认定市级⾻⼲教师时,予以直接认定,只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福州市名优⾻⼲教师申报⼈员花名册》。

(三)通过材料评审、业务考核的⽅式,对符合认定条件且业务考核合格的申报⼈员,经公⽰后予以确认。

材料评审包括师德表现、教学⼯作、教科研⼯作、⽰范辐射作⽤等⽅⾯。

业务考核具体安排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站另⾏通知。

三、推荐程序 各有关学校(单位)应按照⾃下⽽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推荐⼯作。

1.学校(单位)应将本通知向教师公开并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员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致。

3.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学校(单位)应严格按照⽂件的条件要求(附件1、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其中“基本条件”不作时间要求,其他申报材料有效⽇期截⽌⾄2021年8⽉31⽇。

不符合条件的⼈员不予推荐,对申报⼈员较低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4.申报⼈员的《福州市名优⾻⼲教师认定考核表》应在学校(单位)内公⽰5个⼯作⽇,公⽰⽆异议后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所在教育主管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11•【字号】教师〔2021〕220号•【施行日期】2021.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各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精神,为推动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育带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造就一批基础教育战线的领雁人才和专家型教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订《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1日附件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一、遴选范围(一)学科分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含劳动与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

(二)遴选对象遴选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一线学科专任教师、兼职任教的校(园)长、在薄弱学校兼职任教的教研员。

校(园)长申报需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兼职任教证明。

教研员申报需选定一所当地薄弱学校兼职任教,所在教研室与学校签订至少3年的任教协议。

二、遴选原则(一)师德为先,教研并重。

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坚持以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业绩作为衡量标准,防止片面以职称和升学率为主要评价指标遴选名师、骨干教师的现象。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石教函〔2021〕332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1〕332号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直属学校,市教科所: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根据《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管理办法》(试行)(石教〔2010〕36号)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科名师、骨干教师认定(一)认定范围骨干教师:参加过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预备培训的教育教学一线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其中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不超过认定指标的百分之十。

学科名师:省、市级骨干教师或省授予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一线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二)认定条件1.骨干教师(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2)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4)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做过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县(市、区)以上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5)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1•【字号】辽教发〔2021〕69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辽教发〔2021〕69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现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就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系统谋划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吸引优秀人才在我省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国家和我省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着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各本科高校: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68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确定郑州大学辛健斌等200名青年教师为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培养计划,认真履行培养责任,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

优先安排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组织的相关研修培训,在省、校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

受资助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主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承担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把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成果。

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预期目标,圆满完成培养期任务。

教育厅将在培养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各高校须匹配等额经费资助。

学校应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档案,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2021年9月19日。

关于河南省安阳市教育局实施2021年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关于河南省安阳市教育局实施2021年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导语】关于河南省安阳市教育局实施2021年普通⾼中省级⾻⼲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已发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精神,决定实施2021年普通⾼中省级⾻⼲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标任务 为进⼀步推进普通⾼中育⼈模式变⾰、全⾯提⾼教育教学质量,2021年遴选⾼考九学科的普通⾼中⾻⼲教师开展省级集中培训,重点提⾼普通⾼中⾻⼲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科研能⼒以及实施新课程的能⼒,充分发挥⾻⼲教师的⽰范引领作⽤,努⼒建设⼀⽀⾼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普通⾼中教师队伍,为新课改、实施⾼考综合改⾰发展等提供⾼质量师资保障和⼈才⽀撑。

⼆、名额分配及学科 学科:⾼中语⽂、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名额分配:四县及殷都区和局直⾼中每学科各1⼈ 三、遴选条件 普通⾼中省级⾻⼲教师培育对象遴选⼯作,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21〕220号)执⾏,培育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 1.忠诚于党和⼈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师表,教书育⼈,关爱学⽣,乐于奉献。

2.具有⼀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平和学科素养,学⽣(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按规定参加中⼩学教师继续教育。

3.获得市级教师或⾻⼲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发挥⽰范引领作⽤。

4.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健康,年龄⼀般不超过50周岁。

同时,推荐⼈选还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近5年来,在农村学校连续⼯作10年以上的教师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县(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范课或观摩课评⽐中获⼀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县(区)级优质课⼤赛并获得⼆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县(区)及以上教育⾏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2.主持过县(区)及以上教育教学改⾰实践项⽬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论⽂,或在县(区)及以上组织的论⽂评⽐中获⼀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公开出版的有关教材或教辅资料; 3.获得县(区)及以上教育⾏政部门授予的中⼩学幼⼉园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作者、学术技术带头⼈等荣誉称号。

2021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

2021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

2021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2021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石,而高校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北京市政府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旨在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北京市的高等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背景和意义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是北京市教育局根据北京市教育发展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教师队伍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存在差异,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问题。

北京市政府决定加大对高校教师队伍的支持力度,通过该计划提供各种资源和政策保障,帮助高校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北京市高等教育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三、计划的主要内容1. 提供专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一系列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方法、科研技巧、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 支持科研项目:计划向高校教师提供科研项目支持,包括经费支持、实验室设备和材料供应等,以鼓励教师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 提供教学资源:计划通过合作机构或平台,为高校教师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工具和教学案例等,以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

4. 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计划引进国内外顶尖教育专家和学者,为高校教师提供导师制度,并鼓励优秀年轻教师深入高校教育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高校教师。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写手,我深知教师队伍的建设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的出台,无疑为高校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该计划提供专业培训,将使教师们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教学方法和科研技巧,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15•【字号】教高〔2021〕166号•【施行日期】2021.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166号各普通本科高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本科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持续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5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选拔第三章培养与管理第四章附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河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提高全省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实施好“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所有学科专业中开展,分期分批实施。

主要面向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效果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教学成效显著、具有发展潜力的一线教师,限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第三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指导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项目为载体、突出重点领域,优先支持与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以人为本,把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

2021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2021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2021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范本),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职业技术学校制度—《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职业技术学校制度—《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XX职业技术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加速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选拔区级“学科带头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内容如下:一、评定(或认定)办法(1)职业学校成立“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主任、教研组长代表、高级教师代表及外请专家组成,负责本年度评审工作。

(2)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校级骨干教师评审(或认定)工作。

(3)由本人申请,按条件准备相应证件、材料和申请书、填写申请表交主管教学副校长。

(在外校被评为骨干教师的,需交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4)评审分笔试、面试和说课三部分,三项成绩综合后给出合格或不合格。

(5)一经确定(或认定),立即公示,如没有充足理由反对者,公示结束后,即填表存档并发给本人证书。

二、评定(或认定)标准1.学科带头教师:区级:区级学科带头教师的选拔工作严格按照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选拔区级“学科带头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三年为期,实施动态管理。

校级:校级学科到头教师的选拔工作参照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选拔区级“学科带头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一年为期实行动态认定与管理。

选拔标准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教龄在15年以上。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工作并取得相应学分。

(5)具有较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教育思想,学识较为广博,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进行教改,课堂教学效率高,积极承担校级公开课,并得到广泛好评。

(6)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经常撰写教科研论文,并有区级以上获奖论文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

双新背景下的教师队伍建设

双新背景下的教师队伍建设

双新背景下的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由国家主导的“双新”(新课程、新教材)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化的改革举措,包括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新教材、新教学方式、新评价和新高考(中考)等几个方面。

自此,新一轮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启动。

这是对基础教育“立德树人”之根本任务的回应。

基础教育要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育人体系建设,以核心素养为标准的内涵发展,以师生成长为核心的人本发展,以文化、特色为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将共同而有效地促进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作为余杭区重点打造的现代化新建高中,我们肩负着光荣又沉重的使命,那就是育现代君子、办卓越高中。

尤其在双新背景下,要实现这样的宏伟目标,更需要科学的育人理念、先进的课程理解和优秀的师资队伍。

我们经过集思广益、反复论证,确立了学校发展的如下三个目标:第一、形成“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学校文化。

师生发展、如琢如磨,情怀育人、素养固本,探索学校特色的教学评一体化的课堂模型,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校本模式。

第二、建构品质化的课程体系,统整课程资源。

统筹考虑课程与学校建设其他要素的关系,充分挖掘不同课程具备学习价值,系统思考课程规划、课程设计、课程实施与评价的目标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展开结构化建设。

第三、建设名优教师群体队伍。

注重教学、教研、教培一体化,重点提升教师实施高质量课程时的执行力和反思力。

一、生本理念诠释了双新对教师的要求“双新”背景下的高中课程改革不仅带来了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的变革,而且内在地包含了课堂教学理念和方式的优化,更意味着学生学习内容和方式的改变。

基于完备且高品质的课程体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更加需要站在学习者的立场去架构和实施。

一方面,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授课方式,通过探索和展开多元化的教学,创设丰富的课堂形态,加强对学生的分类培养,实现因材施教;另一方面,由于学生的终身发展能力归根到底是思维的发展力,需要特别注重学生的思维成长,经由启发式和体验式等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思维参与,支持学生在经验基础上生成相应的思维力,营造有利于思维成长的课堂生态。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辽教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教发〔2021〕57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抚改革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党建工作部、财政金融局、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的重要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系统谋划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要对标对表《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措施,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有关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2021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1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1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李店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稿)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长:闵云昌组员:万储章周振华吴涛评委李本波卢运霞陈兵杨勇刚(本人或家属参评自动回避)二、评选办法1、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评选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及量化细则(一)、基本条件(每项5分):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享有较高声望,身体健康。

女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3岁(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学历一年0.5分,以毕业证为准。

)3.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超过五年每年加0.3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合格1分,优秀2分)。

5、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5分。

语文及幼儿园教师取得一级乙等证书的奖励1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奖励2分;其他学科教师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奖励1分,取得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奖励2分;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一师一优课”活动中成绩突出5分。

(继教优秀学员奖2分,“一师一优课”活动中有优课上传的奖2分)。

7、从教经历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每年加0.5分,中层以上干部视同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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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
为实现我区教育新的发展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思路,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请各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xx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围绕“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尽快形成一支数量足、质量优、影响广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实力。

二、培养计划
三、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各级培养对象在教育理念、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分别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

各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目标要求分别按照《四川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xxx
区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和管理意见》(x教发【~】22号)中规定的骨干教师相应职责确定。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xxx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领导、有关科室、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和教育专家组成,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具体负责本方案的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由校长负责,根据本校发展目标制订校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将培养工作落到实处,以使有
的教师进入各级骨干教师行列。

校级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和 ___应在学年初报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选拔与培养
(一)骨干教师的推荐条件与程序
1、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第一,师德高尚。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第二,业绩突出。

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终身学习理念,教学业绩突出,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第三,能力较强。

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在教师队伍中能起到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

2、骨干教师的选拔程序
第一,教师本人书面申请。

第二,任职学校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对提出申请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在规定的名额内确定候选人进行公示,向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候选人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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