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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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作为中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不仅具有巨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更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加强和社会对非遗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现存问题。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遗,需要探究这些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对策。

问题一:文化认同感降低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影响,新生代对于传统文化的认同感降低。

对于非遗,很多人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认识,缺乏深入的了解和体验,难以真正产生情感认同。

这种认同感降低则直接影响了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深入推进。

对策:加强非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广非遗文化。

举办非遗文化体验活动,将非遗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增强年轻人的接受度。

问题二:对非遗传承人的保障不足非遗传承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环境,而现实中,很多非遗传承人的生活和保障条件并不理想。

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大部分非遗传承人的生活水平较低,生态环境恶劣,难以维持持续的传承工作。

这样的现状很容易导致传承人丢失信心,从而逐渐放弃传承。

对策:加大非遗传承人的保障力度,从生活、教育等方面着手,保证传承人能够稳定地进行传承工作。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非遗传承中来。

问题三:非遗传承的传统方式有亟需更新非遗传承长期以来一直在采用口耳相传等传统方式,这种方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传统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这给非遗的传承和推广带来了困难。

对策:创新非遗传承方式,特别是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非遗传承和推广。

建立非遗数字馆、非遗数字图书馆等在线平台,为非遗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播提供方便。

问题四: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持非遗的传承和保护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但是现实中,专业人才的缺乏却成为了最大的问题。

由于非遗传承工作需要深入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只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才能胜任相应工作。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人类文明多样性和传承历史的重要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智慧结晶,是一种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习俗庆典、知识和实践技能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社会文化的传统、历史和智慧,对维护社会的文化多样性和传承人类文明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文化全球化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需要加强社会意识,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责任。

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应该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理解,鼓励人们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还要加强学校教育,引导学生尊重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他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继承意识。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工作,认真梳理和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为后续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依据。

要充分发挥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学科的专业优势,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深入挖掘和发掘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其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保护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

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

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监管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犯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益的行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五,要加强国际合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其保护传承工作需要各国共同努力,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各国之间可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作保护项目,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失传的风险,这是因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的变化以及传承人口的流失等原因影响。

然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人类多样性和历史文化的丰富性非常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几种方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首先,通过教育和传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理解。

这包括在教育系统中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以便年轻一代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文化遗产,并有意识地参与其保护。

此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应该制定宣传计划,通过互联网、传统的媒体和社交媒体等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价值。

通过这样的方式,公众会更好地了解,欣赏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记录和保存。

这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如口头传统和实物的录影,音频和照片记录,以及编写相关文献。

这些记录提供了有用的信息,让后人能够获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了解,并且对保护和传播做出积极的贡献。

另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可以创造收集、保存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场所或博物馆等,这将给公众提供更多的机会来学习和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方面,培养传承人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该提供相关的培训,以便传承人具有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传承他们的文化遗产,并积极激励传承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此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还可以设立奖学金和补贴等措施,以资助年轻一代了解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些措施将鼓励年轻一代继承和保护他们文化的遗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和发展。

最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该采取措施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和法律保护。

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严惩非法使用、复制和大规模生产非物质文化产品的行为。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还应该为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关人员和小组提供特殊的支持和保护,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教育、研究、传承和保障。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思考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思考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思考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包括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等。

本文将重点讨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保护措施近年来,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加大,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基因,是国人需要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

但是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导致保护工作面临重重困难,所以找到切合实际的保护措施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概况1.积极参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是世界上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而且,我国还于2006年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为我国积极参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2.抢救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一方面积极参与到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同时也采取多种形式,抢救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世纪以来,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不仅抢救了很多濒临绝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唤起了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3.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为了了解清楚我国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以及生存状况,文化部也积极开展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

在普查工作中,文化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严格按照普查步骤进行工作。

普查过程包括普查准备阶段、实地考察阶段和总结评估阶段,首先明确普查任务,然后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录入数据库,以备查询,最后对所考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恰当的评估。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人类多样性和文化传承的重要任务。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现代化的冲击,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消亡或流失的危险。

针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对于推动文化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注重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在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的应当加大财力投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搜集和整理,确保其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握。

政府还应当鼓励各地区和机构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

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和传承。

应当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可以采取记录、挖掘、保管、收藏等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存和传承。

还可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重视,增强其传承的力度和广度。

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更需要考虑如何使其得到可持续发展。

需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利用,通过开展创意设计、旅游开发等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经济效益。

还需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培养专业人才和传承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注重国际合作和交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和交流。

国际机构和组织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研究和交流,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展览等活动,促进国际间的经验和技术的共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事业的发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业。

只有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身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国际合作和交流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在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传承和发展人类文明的责任和使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庆典节日、知识技能等方面创造的非物质性财富,包括语言、音乐、舞蹈、戏剧、民间工艺、口述历史、传统医学等。

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我们应当把它视为珍贵的精神财富,而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或旅游资源。

只有我们真正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才能积极行动起来,加强保护工作。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记录工作。

只有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保护和传承。

在调查和记录工作中,我们可以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如录像、录音、摄影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留存下来,以便后人学习和研究。

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乐于参与的社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需要传承人和社群的持续努力和专业培养。

我们可以通过设立奖项和资金支持,激励传承人继续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和传播。

通过学校的教育和社会的传媒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保护和传承中来。

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和融合,使其更好地与现代社会相结合。

第五,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财富,保护和传承工作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

我们可以与其他国家和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交流和发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以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都面临着如何有效保护并传承自己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挑战。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正逐渐消失。

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这些宝贵的遗产得以保留下来并得到传承。

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需要对其进行认可和定义。

各国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和内容。

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调查,建立完善的数据库,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具体可行的方案。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

政府、学术机构、社区组织和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

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支持、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项目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术机构可以进行相应的研究和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和知识。

社区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举办相关的活动和项目,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和保护意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与经济发展相平衡。

在保护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或商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必须保持合理的利用和保护的平衡,避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害。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教育的支持。

学校和社区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和宣传,包括教授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组织相关的活动和考察等等。

只有通过教育,年轻一代才能真正了解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才能继承和发展这些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政府、学术机构、社区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有效保护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其继续为人类文明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上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威胁和危机。

这不仅与全球文化的多样性有关,也与现代化发展的压力、资源的匮乏以及传承人数的减少有关。

因此,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一些措施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传承。

同时,政府可以提供专业的技术和经济支持,以帮助传承人和相关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研究和保护。

另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来说,他们应该积极参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传承人应该把自己的技艺和经验传授给后人,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他们应该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传承。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的宝库。

为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社会和传承人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努力。

他们应该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文化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事业,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保护和传承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更在于促进文化多样性、弘扬民族文化、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国家认同感。

如何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国政府、文化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面临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从政府角度、社会组织角度、个人角度以及国际合作角度,探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考。

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作用。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和团队,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确记录和聚焦。

社会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专长,提供专业的技术和人力支持,并与政府、文化机构合作,共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个环节中。

社会组织还可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个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个人应该加强对自身文化传统的认同与传承,从小事做起,如学习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传承优秀的口头传统和音乐文化等。

个人还应该尊重和保护他人的文化,互相学习、交流、传承,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认同感。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国际合作和交流。

各国应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并向其他国家传播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实践。

国际组织和合作机构也应该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保护自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事业,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政府的法制保护、社会组织的专业支持、个人的自觉参与以及国际合作的推动,才能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使其成为各国的宝贵财富。

浅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

浅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

浅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浅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仍以音乐为例,长期以来居于主流地位的音乐评价标准,显现出西方中心主义观念对我国音乐发展的深刻影响。

现在国内声乐界在对演唱方法进行评价时,唱法是否科学成为主要的评价界限。

而与科学唱法相对的非科学唱法,从歌唱技法的角度来认识。

应是指演唱者在演唱时发出不协和的破音、哑音等,以及出现气息不连贯、身体僵硬等不自然的发声状态等。

应该说在很多原生态歌手的演唱中这些问题是很少存在的,他们的演唱通常是和谐而自然的,能够持续而不疲倦地演唱,这显然是合乎人的生理条件的发声技法。

即使以现在通行的评价标准看,这些演唱方法也不能以非科学来界定。

那么为何会将之定位于不科学的唱法,并给予苛刻对待呢?关键的症结在于受进化论观念的影响,人们不自觉地认为西洋美声唱法与借鉴西洋美声唱法而建立起来的学院派的现代民族唱法,这二者才是符合人体发声规律的最合理、最规范的唱法,而少数民族由于是落后、原始的民族,所以他们的艺术也是不科学的,发声更是落后于学院里经过专业训练的发声方法,它们只能作为音乐发展史中的活化石。

姑且不论这种认识对当代文化人类学原则的严重背离,首先,这种认识是非历史的。

即使被当前标榜为科学的西方美声唱法而言,它的产生,也并不是靠科学实验、科学设计来完成的,而是靠广大民间艺术家在自身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而且即便是今天,在这两种唱法中也并未出现一种可供套用的发声技法的公式,现在演唱者们所谈论的演唱技法,仍然是各不相同的个人经验、体验性的东西。

实际上,同美声唱法一样,凡是从实践中长期摸索总结出的,可以很畅达地进行艺术表现、艺术传达的演唱方法都是合理的,其他的一切都在其次。

从艺术发生的角度看,各民族、地区的演唱方法,与美声唱法的产生大体无异。

它们之所以产生区别。

是各民族不同的文化符码系统的反映,其本身并无高下之分。

正如贡布里希所言:与我们不同之处不是他们的技艺水平。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是一代代人民创造的文化传承。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历史记忆、促进文化交流和促进文明互鉴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应当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实现对文化传承的有效维护。

要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是历史和传统的延续。

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和文化认同,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要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不仅要在制定政策和法律上给予其应有的保护,更要让广大民众认识和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

传承与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文化的最好保护,因为只有当它被人们继承、弘扬和传播的时候,才能得以延续和发展。

而传承与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

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传统文化在学校、社区和其他场所的传承;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使他们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关注。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收集,推动其在当代社会的传承和传播,以此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

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化保护与利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传统文化也要与时俱进,注重进行现代化保护与利用。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力量,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传统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现代生活中;同时也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制度建设,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投入,确保其得到有效的运用与传承。

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因此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方面,各国之间可以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保护;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保护经验和做法,促使自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加全面和完善。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涉及到传统习俗、技艺、表演艺术、口头传统、社会实践、庆典活动及相关的习俗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尊重和传承,更是对世界多样文化的保护,对人类文明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实质是一个文化认同、传承和传播的问题。

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各种文化传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

一方面是新兴文化冲击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是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冲击着传统生活方式。

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严峻的保护挑战。

首先要做的是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民俗、传统庆典活动,它还包括了民间工艺、语言、音乐、舞蹈、戏剧等各个方面。

只有深刻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

其次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这需要政府、组织、学者、专家和民众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组织和学者要积极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专家要着眼于技艺传承和技术保护等方面;民众要从小培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意识。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文化的载体,更是人类智慧和智慧的传承。

传承工作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口头传承、书面记载、实物保存等方式来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传承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年轻一代的培养和传授,让他们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让他们能够继承和发扬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

还应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方法和途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要与时俱进,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数字化技术、虚拟现实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融入到现代社会中,使之更容易被认知和接受。

最后是加强国际合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国界,它属于全人类,国际合作是非常关键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国应该积极参与该公约的实施,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人类多样性和推动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

尽管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建立了相关机构和制度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以下是我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一些思考。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和消失。

全球化的浪潮冲击着各地的文化习俗和传统,让人们更多地接触和接受外来文化。

特别是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降低,从而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中断。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加强对年轻人的教育和宣传,激发他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参与。

政府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形成政府、学界、专业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合力。

只有通过广泛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价值观和意识的转变。

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边缘化,被商业化和娱乐化的要素所取代。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认同。

需要培养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欣赏和认知,让他们意识到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

也需要提高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同和尊重,为保护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在全球化的时代,经济的发展是每个国家的首要任务。

如何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难题。

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一定的冲击。

需要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平衡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使二者能够相互促进。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社会实践、表演艺术、口头传统、社会习俗、庆典活动等在特定社群中传承的各种文化活动。

这些活动承载了历史、文化、经验与智慧,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延续和传承,更是人类文化多样性和生态多样性的重要体现。

然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挑战。

本文将从文化视角和社会视角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考。

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采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做的就是强化认识、了解其内容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传承需要做到全面、系统、恰当的调查和采集。

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采集工作,保护和保存说唱艺术、民间音乐、方言、传统医药以及乡土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和保护过程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例如贫困、社会退化、文化分化等。

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保护措施,以便可持续发展的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建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专项资金、设立文化遗产專家团以及建立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中心等,都是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措施。

3.开设传统文化课程传统文化课程的普及与教育可以帮助维持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学校和社区中开设传统文化课程,为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好的平台。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熟知传统文化及其内涵,这需要专业化的传承人员进行传承。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以保障其遗传性和完整性,尊重其文化意义与存在意义。

描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识、技能、历史传承与文化知识,应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出一代代可持续传承的守护者。

1. 引导社会文化消费引领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以及引导社会文化消费。

当着重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借助于传媒,展现综艺节目、文化节庆、旅游者活动等多样性文化活动,以此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加深其意识与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

非遗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非遗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非遗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技艺等方面的文化传统。

保护和传承非遗是每个国家的责任,而评估非遗工作的效果和进展则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篇报告中,我们将总结过去一年的非遗评估工作,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首先,我们对过去一年的非遗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我们发现,一些非遗项目在传承和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例如传统手工艺品的制作和传承、传统音乐和舞蹈的传承等。

这些项目的成功得益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非遗传承者和从业者的努力。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非遗项目的传承者年龄偏大,缺乏年轻一代的参与和传承。

这对非遗的长期传承构成了威胁。

其次,一些非遗项目的传承方式和手段有待改进,需要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最后,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基于以上发现,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大对非遗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非遗传承中来。

其次,非遗项目的传承方式和手段需要与时俱进,结合现代科技和传播手段,使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

最后,加强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和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非遗的传承工作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过去一年的非遗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我们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改进,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绽放光彩。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以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庆典、知识和实践-技能等形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资产。

它们是各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还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认同和凝聚力等方面产生着重要影响。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需要,也是增进人类相互理解和和平共处的基础。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范围和保护政策。

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加强文化人才的培养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专业的人才支持。

需要加强对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挖掘和培养,为他们提供良好的传承环境和条件,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传承下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与交流。

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协助各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可以通过举办国际性的文化活动和交流,促进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注重实践和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保护原貌的层面上,还要注重其实践价值和创新活力的发展。

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与传承。

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性,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参与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复杂而且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合作和注重实践与创新,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随着国家“非遗”保护政策的不断落实,我国“非遗”文化在传承和保护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同时,“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思考。

一、认识不够深入的问题由于国内还有较多未普及的文化知识,许多非遗项目并不为大众所熟知。

同时,“非遗”文化传承也存在着认识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些地方的“非遗”传承人认识不足,或者习惯于将传承方式固化,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非遗”文化的普及与宣传,加强对“非遗”文化传承活动的指导与监督,让更多人了解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

二、缺乏传承人的问题“非遗”文化是需要有传承人才能实现传承。

但是,目前传承人难以保证“非遗”文化的传承。

许多传承人丧失了对生计的支持,难以继续进行传授,使得传承的连续性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例如进行专业化的培训等。

三、缺乏资金支持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投入也日益增加,但现有资金仍然难以满足“非遗”文化保护的需求。

同时,一些地方在“非遗”文化传承中仍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引发群众或者机构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怀疑。

因此,需要加强对“非遗”文化资金的监督和整合。

四、“非遗”开发利用不足的问题对于大多数“非遗”,它们的价值在于传承和保护,但也有一些非遗可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推动力。

然而,目前我们的重心还是在传承和保护上,对于“非遗”价值的开发利用还有待加强。

应探索“非遗”文化的经济价值,将之纳入城市规划和文化旅游等方面,以此加强“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力度。

综上所述,“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应加强与完善保护政策,做好传承人管理和培训,加强资金监督和整合,同时推进“非遗”文化的开发利用,力求实现“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当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工作中,评价标准问题存在着严重偏差,这种偏差在原生态民歌比赛中有着突出的体现。

原生态唱法存在的评价误区,折射出了长期以来居于主流地位的音乐评价标准存在着严重问题,这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具有普遍性。

只有对评价标准问题及时地予以纠正,打破一元制的评价体系,建立多元的艺术评价机制,才能真正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

与多元的艺术评价机制相伴随的,应是多元的生存方式。

只有建立在理解基础上的“非遗”保护才是多元的评价标准、多元的生存方式能够切实实现的基础。

标签: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民歌;原生态唱法;评价标准当前国内的“非遗”保护在取得重要成果的同时出现了诸多问题,而其中很多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便是缘于评价标准存在的理论偏差。

由于这些理论偏差在原生态理论与原生态民歌保护实践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因此本文拟以原生态唱法比赛为个案,围绕原生态民歌的理论与保护实践活动,对当前“非遗”保护中的评价标准问题做出一定的反思,以期为进一步的理论建设与保护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原生态理论是一种中国式的“非遗”理论形态,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中,主要的讨论范围是民族民间音乐领域,与民族音乐学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一理论对于原生态民歌是这样定位的:原生态民歌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特定的区域内传唱的、较少受外来音乐文化影响的、风格纯正且没有经过加工和提炼的、在劳动人民的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并通过民间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下来的民间歌唱音乐形式。

“原生态”一词借用了自然科学上的“生态”概念,原本指的是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的生存发展状态,把该概念借用到民歌上,应是指附着在各民族、各地区特定的生活环境里的各种民歌形式,与它们的生态环境之间形成一种交互影响的共生关系。

各地相异的习俗、方言、自然地理环境和生存方式等因素,必然导致各民族、各地区的民歌具有相异的文化内涵与艺术价值。

非遗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非遗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非遗评估工作总结报告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人类创造并传承下来的具有独特文化特征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等。

保护和传承非遗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责任,而非遗评估工作则是保护和传承非遗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非遗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

通过对过去的工作进行回顾,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指导。

首先,我们发现在过去的非遗评估工作中,对于非遗项目的准确定义和范围并不清晰。

这导致了在评估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混淆和混乱,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因此,今后我们需要在评估工作之初,对于非遗项目的准确定义和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规划,以确保评估工作能够有的放矢,取得更好的效果。

其次,我们也发现在过去的非遗评估工作中,对于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方案并不够全面和深入。

在评估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方案,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以确保非遗项目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最后,我们也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教训。

在过去的非遗评估工作中,我们积极借鉴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保护和传承经验,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在评估工作中对于非遗项目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了解不够深入,这导致了评估结果的不够客观和准确。

因此,今后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非遗项目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以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总的来说,通过对过去的非遗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指导。

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能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开展非遗评估工作,为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非遗评价和工作总结

国家非遗评价和工作总结

国家非遗评价和工作总结
国家非遗评价与工作总结。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各民族创造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技艺等。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成为了国家文化的宝贵财富。

对于国家非遗的评价和工作总结,是对国家非遗保护工作的一种反思和总结,也是对非遗传承和发展的一种指导和规划。

首先,国家非遗的评价是对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进行的一种综合评价。

通过对非遗项目的传承情况、保护措施、传承人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非遗项目的传承状况,为进一步的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同时,评价还可以发现非遗项目传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提供改进的方向。

其次,国家非遗的工作总结是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的一种总结和反思。

通过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可以为今后的保护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同时,总结还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进一步的保护工作提供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在评价和工作总结中,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国家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和规划国家非遗的保护工作,为非遗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国家非遗的评价和工作总结是对非遗保护工作的一种反思和总结,也是对非遗传承和发展的一种指导和规划。

只有通过评价和总结,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非遗项目的传承情况,为进一步的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国家非遗,让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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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摘要:当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工作中,评价标准问题存在着严重偏差,这种偏差在原生态民歌比赛中有着突出的体现。

原生态唱法存在的评价误区,折射出了长期以来居于主流地位的音乐评价标准存在着严重问题,这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具有普遍性。

只有对评价标准问题及时地予以纠正,打破一元制的评价体系,建立多元的艺术评价机制,才能真正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

与多元的艺术评价机制相伴随的,应是多元的生存方式。

只有建立在理解基础上的“非遗”保护才是多元的评价标准、多元的生存方式能够切实实现的基础。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民歌;原生态唱法;评价标准当前国内的“非遗”保护在取得重要成果的同时出现了诸多问题,而其中很多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便是缘于评价标准存在的理论偏差。

由于这些理论偏差在原生态理论与原生态民歌保护实践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因此本文拟以原生态唱法比赛为个案,围绕原生态民歌的理论与保护实践活动,对当前“非遗”保护中的评价标准问题做出一定的反思,以期为进一步的理论建设与保护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原生态理论是一种中国式的“非遗”理论形态,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中,主要的讨论范围是民族民间音乐领域,与民族音乐学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

这一理论对于原生态民歌是这样定位的:原生态民歌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特定的区域内传唱的、较少受外来音乐文化影响的、风格纯正且没有经过加工和提炼的、在劳动人民的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并通过民间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下来的民间歌唱音乐形式。

“原生态”一词借用了自然科学上的“生态”概念,原本指的是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的生存发展状态,把该概念借用到民歌上,应是指附着在各民族、各地区特定的生活环境里的各种民歌形式,与它们的生态环境之间形成一种交互影响的共生关系。

各地相异的习俗、方言、自然地理环境和生存方式等因素,必然导致各民族、各地区的民歌具有相异的文化内涵与艺术价值。

所以在评价它们时,绝对不能简单化对待,以一种标准统一不同的音乐文化产物,或用一种音乐文化的标准评价另一种……这实际上已成为评判“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评价原则,也早已是文化研究中的常识之谈。

但我们在原生态民歌保护工作中却不断出现违背以上评价原则的情况,尤以原生态民歌的各种赛事表现最为明显,这暴露出了我们在“非遗”评价标准问题上存在的重大问题。

在现在举办的多种所谓的原生态唱法比赛中,在进行评价时,较为突出的现象是用单一标准评价不同的民歌唱法。

这种评价误区最主要的表现形态是,以学院派的“科学”唱法的观念来审视、评价各地区、各民族的民歌唱法。

国内目前被定位为“科学”的唱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西洋歌剧唱法,即美声唱法,另一种是现代民族唱法,这两种唱法的共同之处,都是以西洋美声的发声技法作为衡量尺度,而对原生态唱法的评价,主要以现代民族唱法作为标尺。

首先,撇开对“科学”唱法概念的争议,单就原生态唱法比赛评价过程而言,它完全采用一种刻板、整齐划一的评价标准,这与艺术的特征是明显相悖的,因为艺术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特殊性,抹杀个性而去追求规范化、标准化,这将无法真实地反映民间艺术的本来面貌。

况且学院派的现代民族唱法,从发声技法角度来讲,已不是纯粹的原生态唱法了,它是美声唱法与民歌唱法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现代民歌唱法,因此以它作为评判原生态唱法的标准,恰与音乐史研究中用古典主义标准去衡量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作品的情况类似,是一种使批评标准与批评对象完全脱节的、牛头不对马嘴式的批评。

而对于原生态民歌而言,其独特的价值与特点,不仅体现在音乐风格、伴奏形式、表演形式上,而且还体现在音乐演唱风格的独特性上,即它是基于不同语言系统、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心理结构等而形成的各自独特的演唱方法。

这些在实践中形成的特有演唱方法绝不能简单以“不科学”的评价轻易抹杀,也不能依据“科学”的墨线随意指责。

其次,演唱方法不能以是不是“科学唱法”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

论者认为,一种演唱方法的合理与否,其真正的衡量标尺,首要的是看它能否长期健康地生存、广泛地流传,能否经历长期实践的检验,并能世代传承,以及是否能确切地传达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心理,并体现自身特有的审美观念等。

原生态唱法明显合乎这一标准,因为原生态民歌是与各自的文化生态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音乐样式,是民族生活的特殊审美观念、审美经验的集中体现;对它的艺术处理与演唱方法的选择,也完全决定于生活在此文化环境中的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这些艺术处理与演唱方法逐渐固定下来,被世世代代的口头传承。

它们对于本民族地区的民众而言,是最美妙的、最合宜的,但对于其他民族、地区的观众可能是无法接受的超乎“常规”的声音。

坚持科学唱法的人们也正是这样判断的,这在“青歌赛”中表现得极其明显。

一些专家与歌唱家普遍表现出对一些原生态歌手唱法的质疑,较为集中地对歌手声音控制的“度”的问题进行讨论。

而就歌曲演唱“度”的问题而言,一方面,对“度”是否合适的感受,这是音乐审美经验的直接体现,不同民族由于具有不同的审美标准,对此问题的认识必然会大相径庭。

具体而言,每种类型的原生态民歌都是与特定的生活场景、生产样式、生活观念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歌手对歌曲乐句的长短处理、气息强弱等的把握,以及采用的一些独有的音乐表现语汇,完全是由这一文化环境中生成的审美观念来确定的,并无固定的普适性原则。

由此,我们说凡是发自歌手心灵的、能传递本民族文化内涵、抒发本民族情感的歌声,对于与之有着相同文化背景、相同审美趣味的欣赏群体而言,就是最美、最好的歌声,至于一些专家所说的“审美疲劳”的情况对于这一群体是并不存在的。

而且部分原生态歌手能在“陌生”的舞台上放声高歌,自由地抒发情感,进入到忘我的境界,这种基于艺术的表现需要而自然运用的发声技法,无半点斧凿的痕迹,又怎么能认为是非科学的演唱呢?实际上,正是因为相异的文化群体对声音评价标准的不同,原生态歌手那看似“粗糙”、未经打磨的歌声,与学院派的“精致、规范”的声音才相去甚远,也因此在很多专家看来,原生态歌手缺乏对发声技法科学而艺术的把握。

但是,我们如对诸如蒙古长调的类似马头琴声音的托腔的发声方法、藏族歌手喉头摆动的发声方法等进行实际的考察,就会发现这类独特的声音竟是由一个没有掌握任何发声技法的人发出的。

这只能说明不同的审美观念必然造就不同的发声技法,艺术的表现需要才是发声技法形成的依据。

另一方面,相异的音乐功能,必然对“度”有着不同的理解。

原生态民歌在很多民族中是用来满足人们之间交流的需要的,或者是被当做生存活动的工具,是否实用成为它们的首要功能,在演唱实践中,它们往往是“被当做有明确用途的东西”。

如有些民族节庆活动中演唱情歌,是为了觅偶;一些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山民拖着长腔高声喊唱,是为了使对方听见所要传达的信息……凡此种种,音乐的审美、娱乐功能并不占有重要的位置,实用才是首要的目的,因此对于生活在这些原生环境中的人们而言,歌者能发出既实用又“合适”的声音才是最高的表现境界。

在此特殊要求下,原生态歌手对声音的审美标准就完全不同于舞台表演的标准了。

而我们大众通常所习惯的是舞台、电视媒体上的演出——审美与娱乐功能居于首位的演唱,这类演唱有麦克风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辅助,自然要求歌者的音量要适中,气息控制等要适度,由此舞台限定培养的观众同样习惯于舞台式的适度音量与“标准化、规范化”的“科学”唱法,他们对于原生态歌手们发出的超常规的、带有野味的声音,必然会感到嘈杂、刺耳,对于他们运用的特殊演唱技法与表现手法,也必然会感到难以理解与接受,甚至认为是落后的、不科学的。

当然在比赛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某些原生态歌手受电视节目、晚会这类演出要求的影响,为片面追求高音而“干吼”的现象,而这一现象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原生态民歌本来就不是舞台的生存物,剥离开它赖以生存的土壤,生命力便不再鲜活了,正如本次大赛的评委李松所言:原生态歌手就像是带泥的萝卜被聚光灯烤煳了。

基于以上的分析可看到,我们在试图对原生态唱法做出评价时,要十分谨慎。

必须综合考虑它产生的文化生态,包括其产生背景、功能、民族的审美心理、特殊的音乐形态与音乐体系等。

用它自己的标准去评价它。

倘用“科学”一类的词去概括、否定,过于简单,也过于轻率。

如果我们仍然局限于单一体系的标准,不但我们不能理解原生态民歌,而且它的真正价值也将被遮蔽,更可怕的是,它们可能将在强势话语的挤压下,改变、塑造自己,去适应强势话语的要求,而自动消亡。

综观原生态唱法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不能不令我们对长期以来居于主流地位的音乐评价标准进行反思。

应该说,这种评价标准存在着严重问题。

可以说原生态民歌评价标准出现的问题在当前的“非遗”保护中是具有普遍性的,因此必须进行及时的纠正。

关于如何纠正这一问题,论者认为,首先必须颠覆一元制的评价体系,建立起多元的艺术评价机制。

仍以音乐为例,长期以来居于主流地位的音乐评价标准,显现出西方中心主义观念对我国音乐发展的深刻影响。

现在国内声乐界在对演唱方法进行评价时,唱法是否“科学”成为主要的评价界限。

而与“科学”唱法相对的非科学唱法,从歌唱技法的角度来认识。

应是指演唱者在演唱时发出不协和的破音、哑音等,以及出现气息不连贯、身体僵硬等不自然的发声状态等。

应该说在很多原生态歌手的演唱中这些问题是很少存在的,他们的演唱通常是和谐而自然的,能够持续而不疲倦地演唱,这显然是合乎人的生理条件的发声技法。

即使以现在通行的评价标准看,这些演唱方法也不能以非科学来界定。

那么为何会将之定位于不科学的唱法,并给予苛刻对待呢?关键的症结在于受进化论观念的影响,人们不自觉地认为西洋美声唱法与借鉴西洋美声唱法而建立起来的学院派的现代民族唱法,这二者才是符合人体发声规律的最合理、最规范的唱法,而少数民族由于是落后、原始的民族,所以他们的艺术也是不科学的,发声更是落后于学院里经过专业训练的发声方法,它们只能作为音乐发展史中的活化石。

姑且不论这种认识对当代文化人类学原则的严重背离,首先,这种认识是非历史的。

即使被当前标榜为“科学”的西方美声唱法而言,它的产生,也并不是靠科学实验、科学设计来完成的,而是靠广大民间艺术家在自身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而且即便是今天,在这两种唱法中也并未出现一种可供套用的发声技法的公式,现在演唱者们所谈论的演唱技法,仍然是各不相同的个人经验、体验性的东西。

实际上,同美声唱法一样,凡是从实践中长期摸索总结出的,可以很畅达地进行艺术表现、艺术传达的演唱方法都是合理的,其他的一切都在其次。

从艺术发生的角度看,各民族、地区的演唱方法,与美声唱法的产生大体无异。

它们之所以产生区别。

是各民族不同的文化符码系统的反映,其本身并无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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