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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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兽药监管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自查报告

兽药监管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兽药监管工作目标化管理,提高兽药质量,依据内黑牧医发〔20XX〕152号文件《20XX年兽医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甘南县兽药监察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根据自查进行自评打分,现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查情况

1、对兽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标准15分自评15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兽药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兽药市场氛围。我所对县级以上的gsp兽药经营企业进行2次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兽药经营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电子档案,兽药经营企业也针对

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

2、兽药产品购进凭证(标准20分自评20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企业都能够按着兽药gsp验收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所经营兽药产品的购进凭证规范、齐全。

3、兽药经营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标准20分自评18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便于监督管理,我县10家县级以上兽药经营企业都使用了兽药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经此次检查有8家兽药经营企业都能规范录入兽药购进、销售等情况,且网上录入的兽药产品购进数量与实际购进凭证数量一致,与销售、库存数量都相符,另外有2家未能及时录入兽药经营信息减2分。

4、兽药产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标准10分自评10分)

经对兽药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每家企业在购进兽药特别是购进新兽药时,都能自主按着要求对兽药供应商及其业务人员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障兽药购进渠道合法性,同时建立建全供应商资质材料。

篇二:20XX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打算

苏州市农委

20XX年6月

20XX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20XX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规范依法生产。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XX

年度饲料添加剂和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

查。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XX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

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20XX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XX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有的市(区)还统一印制了《饲料经营管理制度》、《饲料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薄》、《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薄》,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经营企业,并公示监督电话。督促企业填写经营记录,做到每半年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单位清查。20XX年,我市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宠物诊疗机构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一是查非法兽药。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委以开展20XX年第一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清查工作为契机,对经营企业的禁用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擅自

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

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地毯式清查。二是查宠物药品和饲料。针对近两年宠物医疗消费纠纷不断,宠物药品和饲料市场混乱,我委对城区宠物药品、饲料市场进行了分批整治和规范,共收缴各类无证宠物药品以及无证经营宠物药品26种1200

支(盒、瓶),发出《行政警示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告宠物药品经营和宠物诊疗机构书》,以规范宠物市场

经营秩序。

三、严格使用制度,提高企业投入品安全意识

1、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

门分别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质量安全主体和第

一责任人。吴江市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饲料中严禁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承诺书》,明确公示了公

告中82种违法物质。

2、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对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畜牧

投入品建立使用档案。一是对供货商进行审核登记。对兽药、饲料的供货商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审查,主要是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材料和兽药、饲料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以及供应商自评报告。二是完善投入品登记使用台账,强化药品使用量和及修药期的原始记录,确保出栏畜产品质量安全。

3、深化“一对一”监管制度。乡镇动物防疫站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工作制度。在完成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投入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评估工作,完善兽药和饲料使用台账与记录,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

四、严格专项整治,确保各环节投入品质量安全

1、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全市兽药质量安

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经营企业gsp达标验收、使用企业登记备案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

2、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了饲

料生产企业用药情况和养殖企业的常用抗生素基本信息。对饲料生产企业制定了《饲料药物预混剂进货记录表》、《饲料药物预混剂使用记录表》和《原料购货记录表》等三本台帐,建立起可追溯制度。对养殖企业建立兽药安全评价制度,在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对兽药供货企业和用药产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安全评价档案,从制度上规范规模养殖企业用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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