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网络教育健康有序开展,强化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兰州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网络教育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期限第三条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实行基本学制和弹性学习期限制。

(一)高中起点专科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护理专业学制3年,学习期限3~5年);(二)高中起点本科学制5年,学习期限5~7年;(三)专科升本科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大气科学和护理学专业学制3年,学习期限3~5年)。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被学校录取的网络教育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学历证明书,在规定日期内到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向学习中心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并报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审批。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学籍电子注册。

获得学籍电子注册者,取得学历教育学籍;未获得学籍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前到学习中心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者,应事先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和相关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成绩单在学生毕业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存入兰州大学档案馆。

第八条课程考试实行预约制度,凡不预约者不安排考试。

预约了考试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记录。

第九条课程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适用于会计学专业):中级可免补专课程的: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初级可免补专课程的: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免修免考:上海电视大学部分考证类课程免修免考科目对照表序号证书名称及颁证单位有效年限相应专业可以免修计划中相应课程名称备注1 ACCA国际财务与会计证书各专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表解释企业分析2 用友软件公司会计电算化证书(EPR)会计会计电算化3 劳动局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物流物流学概论物流信息管理4 劳动局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物流物流学概论物流信息管理仓储与配送管理运输管理贸易实务与国际货代物流英语5 劳动局电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城市轨道交通电工电子技术6 轨道运营公司行车值班员上岗证城市轨道交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通7 劳动局机械类、电子电工类中(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机电一体化除限选课程外的选修课学分4(8)、12分,不得重复申请,最高免修学分为12分8 计算机考核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证书1998年后第二版各专业办公自动化9 计算机考核办公室信息技术应用基础证书各专业信息技术应用基础10 计算机考核办公室计算机辅助设计证书各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11全国CAD 应用培训证书12 电子商务考核办公室电子商务基础证书各专业电子商务基础13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 前 各专业 大学英语(B ) 英语Ⅱ(1)、英语Ⅱ(2)英语I (1)、英语I(2)听说英语(1)、听说英语(2)14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及以上证书各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本)15剑桥商务英语考试初级证书 1年有效英语 剑桥商务英语(初级)16剑桥商务英语考试中级证书 1年有效英语 剑桥商务英语(中级)17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 1年有效 英语英语口译(初级)※ 学生入学前已取得专业教学计划中引进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若符合课程。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开展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改革,不断加强在线课程建设和规范在线课程教学管理,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和《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国家标准(GB/T36642-2018)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在线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nline Open 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简称SPOC)及其他形式的在线课程。

MOOC是指采用完全在线教学模式开设在线课程。

SPOC是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开设在线课程,即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在线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的教学模式。

第三条学校鼓励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示范性强、适合网络传播与学习的传统优质课程和近年来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设成为在线课程,并在学校指定的在线课程平台运行,提升我校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校积极引进校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

通过综合考查引进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遴选一批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供校内师生使用学习。

第五条学校鼓励全体教师充分利用我校建设的在线课程和引进的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开展在线课程规划、设计、建设、制作、运行、日常管理及混合式教学的培训工作。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兰州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修免考的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籍的全体学生。

二、免修免考的原则1、一致性原则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为学生在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中学习过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名称、同教学内容、同教学要求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课程;参加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并获得同等学力证书者承认部分相同课程;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的课程。

申请免修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历所修专业和课程确定。

2、最高学分控制原则学生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之和最高不得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30%。

3、时效性原则学院承认免考课程学分和成绩的有效期为5年,即申请课程免考时原课程成绩须为5年内取得。

(例如:2003年9月入学的新生,必须是在1998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课程成绩)。

4、直读优惠原则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本科学历证书的学生,继续修读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相同层次专业时可免修部分课程。

5、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即可免修免考相应课程,并取得课程学分。

6、诚实守信原则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免考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按课程考试作弊处理。

三、免修免考的条件免修免考分为免修和免考两类。

免修指学生对某门课程免于学习和考试,不缴纳学费,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免考指学生对某门课程须参加学习,并缴纳学费,但可以免予考试,学习结束后获得相应学分。

(一)免修条件1、持有非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党校、军队地方生或各类专业证书等同等学力证书,报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20个学分的课程;报考学院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10个学分的课程。

2、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继续修读学院专升本层次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4个学分的课程;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并继续修读学院同层次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10个学分的课程。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免除学生修读某一门或者某几门课程的学分要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本科生免修事务,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免修的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免修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二、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是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并已完成前一学期的学业。

2. 免修课程必须属于学生所在专业的必修课或者核心课程,且该课程在其他学校或者机构已经修读过。

3. 学生在其他学校或者机构修读的课程成绩必须符合我校的相应课程成绩要求。

4. 学生必须提供详细的免修申请材料,包括学习计划、课程大纲、学习成绩单等。

三、申请程序1. 学生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免修申请。

2.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申请学生是否符合免修条件。

3. 评审小组将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课程大纲和成绩单,综合评定学生是否能够免修该课程。

4. 学院将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向学生发出免修申请结果通知。

四、申请要求1.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免修申请材料,包括学习计划、课程大纲和成绩单等。

2. 学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销免修资格。

3. 学生必须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遗漏或者错误,将影响申请结果。

五、免修结果处理1. 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免除该课程的学分要求,并在学生的学籍信息中标注为“免修”。

2. 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如未通过评审或者申请材料不完整,学院将要求学生按照正常学分要求修读该课程。

3. 学生已经修读的课程,如符合免修条件,学院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将该课程的学分要求免除。

六、其他事项1. 学生在免修课程后,仍需按照学院的学业要求,完成其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2. 学生在申请免修期间,仍需按照正常的学业安排参加其他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3. 学生在免修课程后,如有需要再次修读该课程,可向学院提出申请,但不得再次申请免修。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情况和学生对本门课程掌握、理解程度的手段,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在结束时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基本要求第三条课程考核有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第四条考试采用笔试、口试等形式,考查由学生完成一篇课程论文来进行考核。

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其他课程以开卷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记分,由期末考试成绩、作业成绩及论坛发帖成绩等组成。

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65%,作业成绩占20%,论坛发帖占15%。

第六条课程期末考试前,学院应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1、未按时缴纳学费。

2、课程课件点播时长未达到规定要求。

3、未进行考试预约。

命题与试卷第七条课程考试前,辅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系统复习,使学生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不得划考试范围、暗示考试题目,更不得泄漏考试内容。

第八条课程考核试卷命题要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要反映本门课程的基本要求,并兼顾理论知识、概念、综合分析、应用等内容,重点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题的分量应以大部分学生在90分钟内答完为度。

第九条进行笔试考核的课程,教师应准备好两套水平、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开卷试题应以综合分析题、发挥题、应用题为主,且不能在学生携带的参考资料中找到完整的考题答案。

第十条笔试试卷要按照《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试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印刷,在印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院相关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试卷由学院考务部按考场安排分装成袋(袋内附学生签到表),贴上密封条,交由专人保管。

于考试前一天安全运送至各学习中心。

考试组织与实施第十二条期末考试时间应提前三个月确定并在教学管理平台上发布,考试实行预约制度。

学生预约于考前两个月进行,未预约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免考事宜的通知》(考委办[1994]6号)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2011]4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免考课程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校生、退学生、肄业生;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

第三条免考(顶替)定义及范围:一、免考、顶替课程定义1、本办法中的…免考‟是指: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持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学习合格成绩证明,成绩有效,不需重复报考。

2、本办法中的…顶替‟是指:(1)因专业或课程停考,考生选考的课程合格成绩替换原专业计划中课程的;(2)不考英语(二)任选三门课程,合格成绩替换英语(二)课程的;(3)用规定的国家非学历教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替换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4)自学考试“双证书”专业中规定的的部分双向认可的课程。

二、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范围:1、采用新专业计划的本、专科专业,原计划中的任意一门公共政治课可以顶替新计划中的任意一门公共基础课(不含英语二);原计划中的任意一门专业课可以顶替新计划中的任意一门专业课程(含选考课)。

2、取得国家级非学历教育考试项目成绩合格的,可以顶替自学考试相关课程,顶替的课程成绩一律按70分计(见“附件”)。

3、自学考试社会长线停考专业还未毕业的考生可任意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层次相同、学分相等、内容相近的课程报考,考试及格的可顶替原专业中未能取得及格成绩的专业课程。

已经考试及格的课程不得重复报考。

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原专业、原学历层次申请毕业。

适用该顶替办法的有效期为二年。

4、自学考试应用型停考专业还未毕业的考生,二年内可按照前款规定向主考学校(原办学院校)申请补考,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到主考学校(原办学院校)按原专业办理毕业手续。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因已掌握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已取得相关证书,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或免考该课程的考核。

第三条免修免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免修免考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五条免修免考课程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四)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的证明材料包括:(一)课程成绩证明: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合格证明等;(二)证书证明:包括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免修免考名单,并予以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第五章审核与评审第九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免修免考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学生是否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二)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版)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版)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年制订)对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部分必修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经历,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

课程免修:是指对于学院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入学前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在入学后申请免修。

免修只对新生适用,新生需在第一次选课之前提出申请,免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直接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扣除该门课程的学分费用。

课程免考:是指学生选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课程,参加课程学习,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免考虽无需参加课程考试,但仍需按照教学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环节(根据教学安排进度学习课程、参与课程论坛及答疑等活动,在线作业达到及格以上),方可获得学分,并扣除该门课程相应的学分费用。

免修、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该门课程成绩栏内记“免修或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

本科学生的免修、免考课程成绩,申请学位时,不计入课程总平均成绩。

一、免修、免考申请条件(1)免修、免考课程,只限于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现代远程教育入学指南除外)和专业必修课,对于选修课、实验、实习及论文等一律不准免修、免考。

(2)入学前已通过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课程,第一学期未选课操作之前,可以申请免修与我院在读层次相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一致、学分相当的课程,已经进行选课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从第二学期开始只允许办理课程免考。

(3)专升本学生,符合国家网络统考免考资格的,选课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本科层次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或《大学英语》相应课程的免考。

(关于统考的免考条件请详见本手册《考试管理办法及统考有关规定》中的统考部分)。

(4)高起专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35周岁的,选课后可以申请《大学英语》课程免考。

二、免修、免考相关规定(1)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招生问答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招生问答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招生问答1.兰州大学开展网络教育的时间?答:2000年7月,教育部教高厅[2000]9号文件批准兰州大学开展网络教育(可通过教育部网站 .cn查询)。

2.兰州大学颁发的网络教育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答:是。

教育部统一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网址:.cn3.兰州大学颁发的网络教育毕业证书样式?答: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证书印有“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字样,学习形式注明“网络教育”。

证书样式可通过学院网站.cn查看。

4.取得毕业证书有什么条件?答:修读专科的学生,按照网络教育培养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修读本科的学生,除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外,还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公共课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5.学习期限结束时,尚未修完规定课程,将取得何种证书?答:颁发何种证书取决于学生所修的课程和已取得的学分:(一)取得的学分数达到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 80%(含)以上的,可申请结业证书;(二)学习期满一年(含)以上,取得的学分数达到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30%(含)以上的,可申请肄业证书;(三)取得的学分数低于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30%的,可申请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四)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予发放任何学习证明。

6.持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是否可以报考成教、电大、自考的专升本学习?答:可以。

7.持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是否可以报考研究生学习?答:可以。

8.持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是否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答:可以。

9.毕业生能否申请学位?答:可以。

10.申请学士学位需要什么条件?答:(一)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在本科学习期间所学课程全部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免修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学生可以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但仍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免修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免修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已完成入学注册手续;2. 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和基础知识,能够证明其对该门课程已有较为全面的了解;3. 学生必须在该门课程的选课时间内提交免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业表现,成绩优秀。

三、免修申请流程1. 学生在选课阶段内,填写免修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课程、免修理由等;2.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该门课程的成绩单、学习笔记、研究报告等;3. 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4. 学院将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免修申请;5. 学院将通知学生申请结果,对于批准免修的学生,将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四、免修管理要求1.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不得再次选修该门课程;2.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所获得的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3.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学院将为学生开设一门替代课程,以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分要求;4. 免修资格一经批准,不得撤销或者更改;5. 学生在免修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仍需参加相关考试或者评估,以确保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

五、免修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学院将建立免修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免修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2.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免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以确保免修课程与正常学习课程的教学水平相当;3. 学院将定期对学生进行免修管理的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学生对免修政策的认知和满意度,为政策的改进提供依据。

六、免修管理的宣传与培训1. 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学生手册等渠道,向学生宣传免修政策和管理细则;2. 学院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教师对免修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3. 学院将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免修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政策。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绩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绩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绩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制度,加强学生成绩管理,根据我校远程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根据课程类别,成绩分别以百分制、五级制、两级制评定。

1、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主要用于考试科目和部分考察科目成绩评定。

2、五级制: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主要用于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3、两级制: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主要用于实践课成绩评定。

第二条考试和考查科目一般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加权合成;平时成绩由网上作业成绩和课程论坛参与成绩两部分构成。

1、总成绩=课程考试卷面成绩或考查课论文成绩(65%)+网上作业成绩(20%)+课程论坛参与成绩(15%)。

2、每门科目由4套网上作业,每套作业100分,作业成绩以4套作业的平均成绩计算。

3、学生没有作业成绩和课件点播学习时间不足10小时者,不能参加该科目期末考试,该科成绩为零。

4、学生在课程论坛发表有效帖子数达到5个计满分,少于5个者,1个有效贴可得论坛满分的1/5。

第三条用两级制或五级制评定成的科目不计算平时成绩。

第四条考试结束四周内,学院在教学管理平台上公布学生成绩。

第五条成绩公布后,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查。

1、学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通过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通过奥鹏平台申请成绩复查)。

2、奥鹏对学生的申请审核同意后上报学院,经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复查。

3、复查时,只核对是否漏判或卷面累计分是否有误。

4、成绩管理人员收到申请后及时查阅试卷核对学生成绩,并在学生提交申请一周内将复查结果答复学生。

5、成绩管理人员必须将核对结果和原因及时报教学部主管。

复查后成绩需要变更的,成绩管理人员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及时在成绩库中对成绩进行更改。

第六条学生毕业前,学院负责对成绩进行毕业审核。

1、学院根据预毕业生名单,审核学生的成绩、学分等。

2、将成绩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报主管院领导审核。

关于印发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

关于印发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

网教院发〔2018〕14号关于印发《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教学站点:《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1月1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附件: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1月17日主题词:继续教育制度学籍管理通知抄送:院领导,各部门。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附件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兰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改革与健全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保证和提高我校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成人教育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与学习期限第一条学校对成人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学分制的学籍管理制度。

不同的教学形式及专业规定学制为2.5至3年。

在籍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考核,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学生在校修业达到学校规定学制而不能毕业的,允许其延长学习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按超期限做清退处理,已开课程不予退费。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效证明,事前向学校请假。

无故逾期3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采取违规手段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已缴学费不予退还。

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学生须按学院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第三章成绩考核与管理第五条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等)并参加考核。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请免考对象:1.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2.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的考生,由于学业、健康以及纪律等原因中途退学、肄业;3.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N)、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有关社会考试合格证书者。

第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1. 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公共政治课]。

2. 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物理(工),普通逻辑,线性代数。

3. 专业基础课。

4. 专业课。

第四条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段,可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数以普通高校教学计划相应教学时数计算,一般为18学时折合1学分。

下同)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

除计算机专业外,本科毕业生公共外语课程不同语种可申请免考。

第五条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者,可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

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可申请免考“非本专业加考课程”中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专科课程。

第六条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申请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某些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从而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提高学习效率。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

三、免修条件1. 学生必须已经完成并通过相应的先修课程,具备充分的基础知识和技能;2. 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证书等;3.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免修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四、免修程序1. 学生填写免修申请表,注明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名称、学分和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3. 教务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4. 教务办公室将学生的申请转交给相关学院的教学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5. 教学管理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做出是否同意免修的决定;6. 教务办公室将评审结果通知学生,并将免修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五、免修课程管理1. 学院应建立免修课程库,详细记录免修课程的名称、学分和免修条件;2. 学院应定期更新免修课程库,确保免修课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学院应建立免修课程的学习资源,包括教材、课件、习题等,以供学生自主学习;4. 学院应定期组织免修课程的考试,对申请免修的学生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免修管理责任1. 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免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 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免修申请进行评审,并做出决定;3. 学院教师负责免修课程的教学和考核工作;4. 学生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免修,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免修管理监督1. 学校教务处对各学院的免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 学校教务处定期对免修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免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3. 学生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投诉免修管理工作中的不公正行为。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开展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改革,不断加强在线课程建设和规范在线课程教学管理,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和《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国家标准(GB/T36642-2018)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在线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nline Open 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简称SPOC)及其他形式的在线课程。

MOOC是指采用完全在线教学模式开设在线课程。

SPOC是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开设在线课程,即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在线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的教学模式。

第三条学校鼓励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示范性强、适合网络传播与学习的传统优质课程和近年来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设成为在线课程,并在学校指定的在线课程平台运行,提升我校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校积极引进校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

通过综合考查引进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遴选一批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供校内师生使用学习。

第五条学校鼓励全体教师充分利用我校建设的在线课程和引进的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开展在线课程规划、设计、建设、制作、运行、日常管理及混合式教学的培训工作。

兰州大学网络学院学习过程考核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学院学习过程考核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网络学院学习过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网络教育学生学习过程,提高学生网上学习和网上参与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学习过程考核内容第一条学习过程考核由网上作业、网上参与及参与校外学习中心助学活动三部分组成。

学习过程考核结果作为平时成绩记录。

第二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对于考试的课程(包括闭卷、开卷),网上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占总成绩的15%,网上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65%;以论文方式考查的课程,网上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占总成绩的15%,网上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论文成绩占总成绩的65%;部分以网上作业考核为主的课程,网上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占总成绩的15%,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85%。

二、网上作业及成绩评定第三条课程作业的布置、解答、提交、评分均在网上完成。

第四条每门课程一般设置四套作业,同时发布,在有效时间内开通。

第五条作业的题型一般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第六条学生可以任意选择作业顺序,每套作业可以重复做答;答案公布后,本套作业对该学生自动关闭。

第七条随机作业成绩实施百分制记分,每套作业取最高分记为本套作业的最终得分,各套作业的平均分为本课程作业的最终得分,输入卷面成绩后自动折合计入该课程总成绩。

第八条作业成绩与课程考试成绩合成时间为课程考试成绩发布的时间,在规定的日期之前提交作业所形成的作业成绩有效,之后提交作业形成的成绩不记入本次课程考试的总成绩。

第九条重考的课程以前取得的作业成绩有效。

三、课程论坛参与成绩评定第十条网上参与是指学生在BBS论坛、网上专题讨论等网上交流场所发表帖子参与讨论的过程。

第十一条成绩评定1、课程论坛参与成绩评定:课程论坛参与成绩满分15 分,每学期每门课程参与有效讨论 5 次以上即可获得相应成绩。

2、发表贴子的有效性由课程辅导教师负责评判,无效的贴子由课程辅导教师删除或计为无效贴,计算成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兰州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修免考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籍的全体学生。

二、免修免考的原则
1、一致性原则
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为学生在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中学习过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名称、同教学内容、同教学要求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课程;参加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并获得同等学力证书者承认部分相同课程;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的课程。

申请免修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历所修专业和课程确定。

2、最高学分控制原则
学生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之和最高不得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30%。

3、时效性原则
学院承认免考课程学分和成绩的有效期为5年,即申请课程免考时原课程成绩须为5年内取得。

(例如:2003年9月入学的新生,必须是在1998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课程成绩)。

4、直读优惠原则
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本科学历证书的学生,继续修读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相同层次专业时可免修部分课程。

5、自愿申请原则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即可免修免考相应课程,并取得课程学分。

6、诚实守信原则
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免考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按课程考试作弊处理。

三、免修免考的条件
免修免考分为免修和免考两类。

免修指学生对某门课程免于学习和考试,不缴纳学费,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免考指学生对某门课程须参加学习,并缴纳学费,但可以免予考试,学习结束后获得相应学分。

(一)免修条件
1、持有非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党校、军队地方生或各类专业证书等同等学力证书,报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20个学分的课程;报考学院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10个学分的课程。

2、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继续修读学院专升本层次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4个学分的课程;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并继续修读学院同层次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10个学分的课程。

(二)免考条件
1、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之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并参加学院本
科第二学历学习者,其原所学课程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的要求,可免考最高不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30%的课程。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课程单科合格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可免考。

3、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或符合全国统考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相对应课程。

具体相对应课程如下:(1)通过全国统考《大学英语(B)》课程或符合全国统考《大学英语(B)》课程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课程(仅限《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2)》);
(2)通过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符合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基础》课程;
(3)通过全国统考《大学语文(B)》课程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语文》课程;
(4)通过全国统考《高等数学(B)》课程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高等数学(1)》课程。

4、修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获得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科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考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如:英语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计算机基础课。

四、免修免考申请和审核程序
学生在规定定时间内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学习中心对申请进行初审并通过奥鹏OES平台提交申请,同时应上传专业毕业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原毕业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证明等有关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学院在开课后一个月内通过OES平台审批,由学习中心向学生公布。

免修需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申请,免考需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请见每学期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其他
1、学习中心在学生入学时和每学期初须向学生告知免修免考的规定及申请程序,并统一办理,按时上报学院。

2、学院对批准的免修免考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存档,并及时在管理平台上作免修免考处理。

3、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附件:
高起本各专业党校生可申请免修的课程
(自0709入学批次开始)
专业名称可申请免修课程及学分
行政管理学经济法学(4)、政府经济学(5)、管理信息系统(5)、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4)
汉语言文学法律基础(3)、中国文学批评史(5)、中国小说研究(3)、中国文化概论(5)、信息检索与利用(4)
法学法理学(5)、国际私法学(4)、票据法学(4)、房地产法学(4)、司法文书写作(3)
人力资源管
理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3)、政治经济学(5)、公共关系学(4)、领导科学(4)、保险学原理(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4)、计算机安全技术(4)、汇编语言(4)、电子线路(4)、大学语文(4)
金融学政治经济学(4)、货币银行学(6)、国际贸易(4)、银行会计学(6)
会计学政治经济学(3)、财政与金融(4)、管理信息系统(4)、审计学(4)、税收会计(4)
卫生事业管
理社会心理学(4)、组织行为学(4)、公共关系学(4)、医学伦理学(4)、行政管理学(4)
工商管理项目管理(4)、电子商务(4)、物流管理(4)、财务管理(4)、市场营销(4)
大气科学大气化学(3)、普通物理(12)、选修课免一门(3)
各专业党校生(高起专)申请免修课程一览表
(自200909入学批次开始执行)
专业免修课程学

合计学

法学(高起专)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3
10
公司法学 4
环境法学 3
汉语言文学(高起专)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3
10
应用写作 4
中国小说研究 3
工商管理(高起专)
经济法学 5
10 工商行政管理 5
行政管理(高起专)
公共关系学 4
10 公务员依法行政 6
卫生事业管理(高起专)管理信息系统 5
10 卫生统计学 5
人力资源管理(高起专)
经济法学 5
10 信息检索与利用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起
专)
数据库原理 6
10 多媒体技术基础 4
金融学(高起专)经济法学 4 10
银行会计学 6
会计学(高起专)
高等数学 6
10 现代管理学 4
注:护理学(高起专)除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