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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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持续稳定生产。

下面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点:1.设计前的准备工作: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的设计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准确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

2.防火分区:石油化工企业的设计必须按照防火分区的原则进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其中包括综合性区、生产区、办公区、储存区等。

不同的区域应根据其特点确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3.防火分隔:石油化工企业必须合理设置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隔断等结构,以确保火灾不蔓延和扩散。

防火墙的材料选择、厚度和施工要求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防火门的设置位置和材料也需要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

4.防火排烟系统:石油化工企业必须合理设置防火排烟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将烟雾和有害气体排除出去,保持建筑内的通风和透气性。

排烟系统的设置要符合规范的要求,包括烟囱高度、出风口位置和数量等。

5.防火照明系统:石油化工企业必须合理设置防火照明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方便人员疏散和灭火。

防火照明系统的设置要符合规范的要求,包括照明灯具的种类、照明强度和安装位置等。

6.防火报警系统:石油化工企业必须设置完善的防火报警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声光告警,通知人员疏散和启动灭火措施。

防火报警系统的设置要符合规范的要求,包括报警器的种类、位置和联动设备等。

7.防火应急措施:石油化工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防火应急措施,包括应急疏散通道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应急措施要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石油化工企业必须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对企业的防火设施、应急措施和安全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在设计防火规范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布局: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布局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同时建筑之间的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以降低火灾蔓延的风险。

2. 材料选用:建筑材料应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例如使用耐火砖或防火板等材料来加强建筑物的防火性能。

3. 防火隔离:将危险区域、仓库和办公区域等进行分隔并设置防火隔离设施,如设立防火墙、防火门等,以保证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生通道。

4. 防火设施:石油化工企业应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防火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电气设备防火:石油化工企业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
防火要求,并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避免因电气故障引
发火灾。

6. 定期演练:石油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应急
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7. 管理制度: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防火管理制度,
包括明确责任、防火巡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以保证
防火工作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设计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时需要考虑的一些方面,具体规范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石油化工防火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石油化工防火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目录第 1 章总则........................................................................... .. (1)第 2 章术语....................................................................................................... (2)第 3 章火灾危险性分类....................................................................................................... . (5)第 4 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 6区域规划....................................................................................................... .. (6)工厂总平面布置....................................................................................................... .. (9)厂内道路....................................................................................................... (12)厂内铁路....................................................................................................... (13)厂际管道规划....................................................................................................... . (14)第 5 章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16)装置内布置....................................................................................................... .. (16)泵和压缩机....................................................................................................... .. (21)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22)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 (22)钢结构耐火保护....................................................................................................... (25)其他要求....................................................................................................... (25)第 6 章储运设施....................................................................................................... .. (27)一般规定....................................................................................................... (27)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 (27)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29)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32灌装站....................................................................................................... . (33)第7 章管道布置....................................................................................................... .. (35)厂内管线综合....................................................................................................... . (35)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 (35)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 36厂际管道敷设....................................................................................................... . (37)第8 章消防....................................................................................................... . (38)一般规定....................................................................................................... (38)消防站....................................................................................................... . (38)消防水源及泵房....................................................................................................... (38)消防用水量.......................................................................................... (39)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41)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43)蒸汽灭火系统.......................................................................................... .. (43)灭火器设置.......................................................................................... (44)液化烃罐区消防.......................................................................................... .. (45)建筑物内消防........................................................................................ .. (46)火灾报警系统.......................................................................................... (48)第9 章电气.......................................................................................... .. (49)消防电源、配电及一般要求......................................................................................... (49)防雷.......................................................................................... (49)静电接地.......................................................................................... . (49)附录A防火间距起止点........................................................................................ . (51)本规范用词说明.......................................................................................... . (52)第1章总则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2019编辑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doc

2019编辑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doc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Installations[液化石油气(LPG)设施的设计和建造]第5.1.2.5条规定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为15m(50ft)。

5.3.5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距甲A类储罐不应小于15m;2距甲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2m,距小于或等于500m3的甲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 ;3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A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距小于或等于500m3的内浮顶储罐、丙A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8m。

[条文说明]一般情况下,罐组防火堤内布置有多台罐,如将罐组的专用泵区布置在防火堤内,一旦某一储罐发生罐体破裂,泄漏的可燃液体会影响罐组的专用泵的使用。

罐组的专用泵区通常集中布置了多个品种可燃液体的输送泵,为了避免泵与储罐之间及不同品种可燃液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故规定了泵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泵区包括泵棚、泵房及露天布置的泵组。

5.3.6除甲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条文说明]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该储罐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无论哪一部分出现问题,只影响自身系统本身。

储罐的专用泵是指专罐专用的泵,单独布置是指与其他泵不在同一个爆炸危险区内。

因此,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限制。

甲A类可燃液体的危险性较大,无论其专用泵是否单独布置,均应与储罐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5.3.7压缩机或泵等的专用控制室或不大于10kV的专用变配电所,可与该压缩机房或泵房等共用一幢建筑物,但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与压缩机房或泵房等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范》(GB50016)规定“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规范的有关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详细完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详细完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1. 设计原则和目标(1)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确立预防和控制火灾的主要目标,包括防止火灾发生、控制火势蔓延和扩大。

(3)保护重要设备和关键设施,防止火灾对生产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2. 防火区划和布局(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特点和工艺流程,划分不同的防火区域。

(2)确定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分区等设施的布置和数量。

(3)考虑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的设置,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3. 防火建筑材料和设备(1)选用符合阻燃要求的建筑材料,如防火墙材料、防火玻璃等。

(2)安装自动喷水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确保火灾及时得到控制。

(3)考虑使用防爆设备和防爆电器,减少火源和火灾扩散的风险。

4. 灭火系统和装置(1)确定灭火系统的类型和数量,如固定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2)考虑配备手动灭火器和灭火器的放置位置。

(3)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疏散系统,发现火灾后能及时报警和引导疏散。

5. 电气安全(1)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遵循电气设计规范。

(2)使用防爆电器和防爆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3)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防止电路短路和火灾风险。

6. 防火管控和应急预案(1)实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区域的防火安全。

(2)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火灾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3)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响应能力。

7. 与相关部门的合作(1)建立与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2)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和检查,确保企业的防火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及时报告和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8. 监测和改进(1)配置火焰和烟雾探测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报警。

(2)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防火措施。

(3)关注新的防火技术和设备,及时引进和应用。

需要根据具体企业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确保提供全面、准确和可靠的防火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是一类特殊行业,其生产过程涉及到石油、石化产品的储存、加工和运输等环节,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

因此,设计防火规范对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设计防火规范:1. 建筑布局和材料选择: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布局应遵循一定的安全距离,相互之间要保持足够的间隔,以防止火灾蔓延。

建筑物的材料应选择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如钢结构等。

在建筑物之间应保证通道的畅通,便于消防车辆的进出。

2. 防火隔离和防火间距:对于涉及到火灾风险的场所,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隔离带,来遏制和隔离火灾的蔓延。

火灾危险场所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以防火势发展时,能够减少相互影响。

3. 消防设施和设备:石油化工企业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例如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火门、灭火器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4. 电气设备绝缘和防爆措施:石油化工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绝缘良好,避免电火花引发火灾。

对于易产生爆炸的区域,应选用防爆型号的电气设备,并设置相关的防爆措施,如防爆电器箱、防爆照明设备等。

5. 储罐和储存设施设计:石油化工企业的储罐和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储罐之间应有足够的间距和防火墙进行隔离,必要时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避免外界火源的直接接触。

6. 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火灾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同时,必须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其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总之,设计防火规范是石油化工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

通过合理的建筑布局、防火隔离、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配备,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有效降低石油化工企业的火灾风险,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工作,下面将继续介绍相关内容。

7. 防火水源和供水系统:石油化工企业应保证有足够的防火水源和供水系统,以应对火灾发生时的急需。

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 引言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确保石油化工企业在设计和建设阶段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防火设计。

2. 术语和定义2.1 石油化工企业:指从事石油、化学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单位。

2.2 防火设计:指石油化工企业在施工前进行的关于防火要求的设计工作,包括建筑及设备布置、消防系统设计等内容。

2.3 防火安全评估:指对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防火安全等级的过程。

2.4 防火安全等级: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危险性和防护程度而确定的一种分类方法,包括高、中、低三个等级。

2.5 防火隔离:指对石油化工企业内危险物质进行隔离的措施,以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3. 防火设计原则3.1 安全原则 - 设计防火应以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 设计防火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安全性。

3.2 隔离原则 - 确保不同危险性物质之间的隔离,防止火灾蔓延。

- 隔离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3 墙体材料和结构原则 - 墙体选用耐火材料,尽量阻止火焰蔓延。

- 墙体结构应符合规范及设防要求。

4. 防火设计内容4.1 建筑布局 - 确保建筑物之间的合理距离,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 选择合适的建筑布局,确保建筑物能够容纳必要的防火设施。

4.2 消防设备 -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安全等级,设计和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系统。

- 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的合理设置和易于使用。

4.3 环境和储存条件 - 确保石油化工企业的储存条件符合规范的要求。

- 保证石油化工企业周围环境的消防安全。

4.4 通道和疏散 - 设计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

- 确保楼梯、走廊等疏散通道的宽度和结构符合规范要求。

4.5 电气设备 - 设计防火安全电气系统,减少电火灾的发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作为一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其防火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防火规范是指对石油化工企业在设计、建设、运营中的火灾防范、应急措施等进行规范和要求的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这一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设计要求(1)选址合理:石油化工企业应选在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水源等重要设施的区域建设,避免火灾蔓延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分区划界:石油化工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危险等级和性质,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设置防火墙或设置合适的防火隔离带,以减少火灾的扩散和蔓延。

(3)建筑布局:建筑物应留有足够的间隔,方便消防车辆进出,防止火灾蔓延。

重要的设施和设备区域应设置在相对安全的地方,以防火灾造成较大的损失。

2.设计措施(1)防火材料: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各种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

(2)灭火系统: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

各种灭火装置和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应符合防爆要求,电缆和线路应采取防火措施,如采用阻燃电缆、穿管等。

(4)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满足安全、防爆、防火的要求。

对于易燃有毒气体,应配备相应的排风系统,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3.应急措施(1)灭火器材:石油化工企业应配备充足且适合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瞬时喷射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

各种灭火器材应定期检验,确保其性能良好。

(2)疏散通道:石油化工企业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并在可燃物存放区域设置应急出口和安全出口标识,以便员工及时疏散。

(3)应急预案:石油化工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安全培训:石油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灭火方法、应急处理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建筑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 第三章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 ............................................................................................... 4
第一节 区域规划 ....................................................................................................................... 4 第二节 工厂总平面布置.......................................................................................................... 5 第三节 厂内道路 ....................................................................................................................... 6 第四节 厂内铁路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主要以下几点:
1、建立规范统一的防火警示标识。

每个生产单位需建立规范的防火警示标识,明确禁止擅自点火,开展火灾演练,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并根据设备类型适当增加相应的防火措施。

2、完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

应按现行标准设置消防系统,合理安置消防器材,设置正确的检测和报警装置,配备可靠的灭火设备和设施。

3、防止火灾的综合措施。

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建立严格的防火管理制度,强化对制造环节的安全管理,禁止燃放易燃物和易爆物,严格控制工厂的污染物排放,及时执行大气污染物管理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厂家的原料储运,并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加强工艺、安全、消防等知识和技能的熟悉度。

4、强化安全管理监督。

加强安全管理监督,定期对防火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实施防火演练、火灾应急演习,落实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5.4.4
循环水场冷却塔应采用阻燃型的填料、收水器和风筒,其氧指数不应小于
30

[
条文说明
]
循环水场的冷却塔填料等近年来大量采用聚氯乙烯、玻璃钢等材料制造。发
生过施工安装过程中在塔顶上动火,由于焊渣掉入塔内,引起火灾的情况。由于这些部件
都很薄,表面积大,遇赤热焊渣很易引起燃烧,故制订本条规定。此外,石油化工企业也
1.05
倍。

相协调。
5.5.3
下列的工艺设备不宜设安全阀:
1
加热炉炉管;
2
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则其余设备可不设安全阀;
3
对扫线蒸汽不宜作为压力来源。
[
条文说明
]
一般不需要设置安全阀的设备如下:
1
加热炉出口管道如设置安全阀容易结焦堵塞,而且热油一旦泄放出来也不好处理。
入口管道如设置安全阀则泄放时可能造成炉管进料中断,引起其他事故。关于预防加热炉
减少液体的排放量。
5.5.5
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
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
条文说明
]
有压力的聚合反应器或类似压力设备内的液体物料中,有的含有固体淤浆液
或悬浮液,有的是高粘度和易凝固的可燃液体,有的物料易自聚
,
在正常情况下会堵塞安全
阀,导致在超压事故时安全阀超过定压而不能开启。根据调查,有些引进装置的设备,在
超压事故一般采用加强管理来解决。
2
同一压力系统中,如分馏塔顶油气冷却系统,分馏塔的顶部已设安全阀,则分馏塔
顶油气换热器、油气冷却器、油气分离器等设备可不再设安全阀。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第3.I.7条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doc 43页)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doc 43页)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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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火灾持续
2h

2
隔油池设置难燃烧材料盖板可以防止可燃液体大量挥发,减少火灾危险。
5.4.2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距隔油池池壁
5m
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
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
条文说明
]
要求距隔油池
5m
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密封,是防止排水管道着火不
致蔓延至隔油池,隔油池着火也不致蔓延到排水管道。
超压事故一般采用加强管理来解决。
2
同一压力系统中,如分馏塔顶油气冷却系统,分馏塔的顶部已设安全阀,则分馏塔
顶油气换热器、油气冷却器、油气分离器等设备可不再设安全阀。
3
工艺装置中,常用蒸汽作为设备和管道的吹扫介质,虽然有时蒸汽压力高于被吹扫
的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压力,但在吹扫过程中由于蒸汽降温、冷凝、压力降低,且扫线的后
减少液体的排放量。
5.5.5
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
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
条文说明
]
有压力的聚合反应器或类似压力设备内的液体物料中,有的含有固体淤浆液
或悬浮液,有的是高粘度和易凝固的可燃液体,有的物料易自聚
,
在正常情况下会堵塞安全
阀,导致在超压事故时安全阀超过定压而不能开启。根据调查,有些引进装置的设备,在
的水泵房
污水调节

焚烧炉
污油泵

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

15

15 15
15
含可燃液体的隔油池、污水池等
集中布置的水泵房
污油罐、含油污水调节罐
焚烧炉
污油泵房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注:表中
“—”
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5.4.3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构)筑物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5.4.3
的规定。

35


8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5.4.3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mHale Waihona Puke )变配电所、化验含可燃液体的隔
集中布置
污油罐、
含油
类别
室、办公室等
油池、污水池等
B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2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甲
B
、乙类固定顶
储罐不应小于
10m

3
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0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内
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8m

[
条文说明
]
一般情况下,罐组防火堤内布置有多台罐,如将罐组的专用泵区布置在防火
堤内,一旦某一储罐发生罐体破裂,泄漏的可燃液体会影响罐组的专用泵的使用。罐组的
2

应安全放空。安全放空应满足本规范第
5.5.11
条的规定。
2
安全阀出口接入管道或容器的理由如下:
1

可燃气体如就地排放,既不安全,又污染周围环境。
2

延迟焦化装置的焦炭塔、减粘裂化装置的反应塔等的高温可燃介质泄放后可能
立即燃烧,因此,泄放时需排至专门设备并紧急冷却。
3

氢气在室内泄放可能发生爆炸事故,大量氢气泄放排至火炬,少量氢气泄放应
专用泵区通常集中布置了多个品种可燃液体的输送泵,为了避免泵与储罐之间及不同品种
可燃液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故规定了泵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泵区包括泵棚、泵房
及露天布置的泵组。
5.3.6
除甲
A
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
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
条文说明
]
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该储罐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无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Installations[
液化石油气(
LPG
)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

5.1.2.5
条规定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
火间距为
15m

50ft
)。
5.3.5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距甲
A
类储罐不应小于
15m

2
距甲

5.4.4
循环水场冷却塔应采用阻燃型的填料、收水器和风筒,其氧指数不应小于
30

[
条文说明
]
循环水场的冷却塔填料等近年来大量采用聚氯乙烯、玻璃钢等材料制造。发
生过施工安装过程中在塔顶上动火,由于焊渣掉入塔内,引起火灾的情况。由于这些部件
都很薄,表面积大,遇赤热焊渣很易引起燃烧,故制订本条规定。此外,石油化工企业也
安全阀前安装爆破片,或者用惰性气体或蒸汽吹扫。对于易凝物料设备上的安全阀应采取

37


8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保温措施或带有保温套的安全阀。
5.5.6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
B
、乙
A
类液体管道
应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
条文说明
]
对轻质油品而言,一般封闭管段的液体接近或达到其闪点时,每上升
10kV
的专用变配电所,可与该压缩机房或泵
房等共用一幢建筑物,但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专
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与压缩机房或泵房等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范》(
GB50016
)规定

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
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哪一部分出现问题,只影响自身系统本身。储罐的专用泵是指专罐专用的泵,单独布置是
指与其他泵不在同一个爆炸危险区内。因此,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
该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限制。甲
A
类可燃液体的危险性较大,无论其专用泵是否单独布置,
均应与储罐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5.3.7
压缩机或泵等的专用控制室或不大于
2
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
条文说明
]
当发生事故时,为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应将事故区域内甲、乙、丙类设
备内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紧急泄放。
1
大量液化烃、可燃液体的泄放管,一般先排至远离事故区域的储罐回收或经分液
罐分液后气体排放至火炬。低温液体(如液化乙烯、液化丙烯等)经气化器气化后再排入
20m
以外斜上
45
°
\u30340X
范围内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图
5.5.11
);
2
间歇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
10m
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3.5m
以上,
位于排放口水平
10m
以外斜上
45
°
\u30340X
范围内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图
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
条文说明
]
在紧急排放环氧乙烷的地方为防止环氧乙烷聚合,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
破片入口管道设氮封,以防止其自聚堵塞管道;安全阀出口管道上设氮气,以稀释所排出
环氧乙烷的浓度,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5.5.10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
条文说明
]
氨气就地排放达到一定浓度易发生燃烧爆炸,并使人员中毒,故应经处理后
接至压缩机厂房外的上空,以便于气体扩散。
4

安全阀出口的放空管可不设阻火器。
5

当可燃气体安全阀泄放有可能携带少量可燃液体时,可不增加气液分离设施(如
旋风分离器)。
6
)大量可燃液体的泄放管,一般先接入储罐回收或者排入带加热设施的储罐、气
化器或分液罐,这些设备宜远离工艺设备密集区,经气化或分液后再去火炬系统,以尽量
1
℃,则
压力增加
0.07

0.08MPa
以上。所以,对不排空的液化烃、汽油、煤油等管道均需考虑停
用后的安全措施,如设置管道排空阀或管道安全阀。
5.5.7
甲、乙、丙类的设备应有事故紧急排放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排放至安全地点,剩
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要加强安全动火措施的管理,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5.5
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5.5.1
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
1
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
0.1MPa
的压力容器;
2
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
0.03MPa
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通入另
一蒸馏塔者除外);
3
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设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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