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北平最远的城市》--凤凰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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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北平最远的城市》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是自我的面目全非。是昨天我叫北平,今天我叫北京。
北京是现世,现世以安稳为主;北平是往事,往事不安稳却有传奇。
老舍说:“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尹丽川说:“北京一下雪,就变成了北平”。
1928年至1949的民国时期,北京叫北平,逾20年。
北平很不平,但战乱动荡并未使得“帝都”人心惶惶。老舍短暂离开北平,想它至流泪:“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
老舍言,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于是,老舍写了《想北平》。
鲁迅的情绪则要平和而有距离地多,他从绍兴至京,看尽人情冷暖、官场丑态学者“装逼范儿”,于是对那景色也保持着一种冷眼旁观:“北平缺少水气,使春光减了成色,而气候变化稍剧,春天似不曾独立存在,如不算他是夏的头,亦不妨称为冬的尾,总之风和日暖让我们着了单抬可以随意倘佯的时候是极少,刚觉得不冷就要热了起来了。”
但他忽然热烈起来:“我倒还是爱北平的冬天。在屋里不苦寒,冬天便有一种好处,可以让人家作事:手不僵冻,不必炙砚呵笔,于我们写文章的人大有利益。”
他总结说:“北平虽几乎没有春天,我并无什么不满意,盖吾以冬读代春游之乐久矣。”
鲁迅作《北平的春天》一文,似乎并未夸赞北方之春,春天毕竟太短,未及打赏,便已失落。倒是恶狠狠地喜欢漫长冬天,仅仅因为“纸糊的屋里”暖意融融的缘故。
没有作家书写自己的城市,这个城市便不可爱了。北平时还有这个习惯,你写《故都的秋》,我便写《上海赋》;你写《京华烟云》,我便写《倾城之恋》。如今写是在写,只是那声响气质,全然只见其小,瞬间便被人遗忘。
且来看看北平的建筑气派,《京华烟云》一出场,便从商人姚思安家的四合院写起,“大门口儿并没有堂皇壮观的气派,只不过一个小小的黑漆门,正中一个红圆心,梧桐的树荫罩盖着门前”,可是姚家的房子“坚固,格局好,设置精微,实无粗俗卑下华而不实的虚伪样子”,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姚木兰“卓然不群与坚定自信的风度”得以养成。
倘若测绘现代北京的地形图,这四合院或可视为城中之“城”,一个五脏俱全的日常化空间,一个不无理想化的家居处所。
而官宦人家曾文璞的豪宅,也是一个独立、自足的空间:“白墙有一百尺长,门口是高台阶,有二十五尺宽,左右两边儿的墙成八字状接着大门,门是朱红,上有金钉点缀。门的顶上有一个黑漆匾额,刻着一尺高的金字‘和气致祥’。门旁有个白地撒金的长牌子,上写‘电报局副总监曾公馆’九个鲜绿的字。门口儿高台阶前面摆着两个做张嘴狞笑的石狮子。大门前的横路正对大门那一段,向后展宽,后门端立一段绿色的影壁墙。”
如今一个“副总监”哪里能有这种居所,相同的钱或许只够买间厕所。世随时移,价格在上涨,价值在下降。
林语堂眼中的北平,“像一个国王的梦境”,像“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是采购者的天堂”,有“旧的色素和新的色素”,……而最重要的是,“北平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
一如他在《京华烟云》中刻意突显的,北平是田园与都市的合体。
林语堂尝做《生活的艺术》,向西方人介绍中国人的生活艺术。一时很多美国女性奉此书为生活之法则,实在因赏花弄月之外,有中国诗人旷怀达观、高逸退隐、陶情遣兴、涤烦消愁之人生哲学在焉。此正足于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书评家Peter Prescott在《纽约时报》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
这是北平时期,北京时期则丢掉了自己的艺术。中国人比美国人赶忙多了。北平是“慢之国”,北京则是“急之国”。
林语堂宣扬“闲适”、“中庸”的人生哲学,将其宣示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主义“抒情哲学”并张扬“田园都市”日常生活的精微美妙之处。而这,正是他在《辉煌的北京》一书中所倡导的。不过,他辉煌的北京,指的是北平。
还有郁达夫,浪荡中国许多地方的才子,最后扎到北平,诗意地栖居:“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他讲起民国人的种种优点,即便现在看来,也是“各人有各人的样子”般的好:“在当时的北京——民国十一二年前后——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就是由荐头店荐来的老妈子,除上炕者是当然以外,也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
如今的北京,虽也人文荟萃,只是“人格”的不确,而“奴格”则每每遇见。格之不存,样子便也变了。
郁达夫对北京的感情不亚于老舍:“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只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澹,生活太无变化......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地浓,格外地切。”
法国作家谢阁兰1910年寄给德彪西的信中写道:“北京才是中国,整个中华大地都凝聚在这里。然而不是所有的眼睛都看得到这一点。”清晨,他会“被柔和的叫卖豆腐脑的声音吵醒”,黄昏,他可以欣赏院子上空的蓝天,“被四合院截下来的一块,属于我的一片蓝天。”夜晚,“在坐南朝北的睡着觉时也参与了整个城市的生命”。他觉得四合院住起来“舒适又方便”。他称北京城是“梦寐以求最理想的居家之地”。
民国才子作家张恨水写道:“能够代表东方建筑美的城市,在世界上,除了北平,恐怕难找第二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