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申请书|关于公司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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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
被异议商标**
类别第9类
初步审定号7506168
初步审定公告期第1238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2010年11月6日
被异议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地址香港**道中**号南丰大厦**室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佛山市**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人地址广东省*市南海区大沥**大道二村路段
邮政编码5**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0**
传真(含地区号)0**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见下页
异议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异议请求
异议人对被异议人在第9类“电缆;电线;电线识别线;电报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话线;同轴电缆;绝缘铜线”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并经贵局初步审定,刊登在第1238
期商标公告上的第7506168号“**”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并请求不予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
事实依据
一、被异议商标和异议人的注册商标相同且二者国际分类号相同,被异议商标依法不应核准注册。
异议人的文字商标“**”(以下称异议人商标)于2003年9月21日被贵局核准注册并公告,注册号为3265842,国际分类号为第9类,商品服务列表为防盗报警器;“家用遥控器;车辆用收音机;教学仪器;电视机”等,至今该商标仍有效。
被异议商标也为文字商标,文字内容和异议人商标完全相同;被异议商标的国际分类号和异议人商标的国际分类号相同,均为第9类;
二、异议人简介。
异议人成立于2005年6月24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2010年通过了年检,至今合法有效。
而被异议人成立于2009年6月2日,在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注册登记,比起异议人晚了4年。
三、异议人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异议人在电子行业经营多年,异议人电子产品多达十几种,连锁店遍及全国各地,从而异议人商标在电子行业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被异议商标对异议人商标的损害。
被异议商标的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即引起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消费者误认为被异议人和异议人存在一定所属关系,本着对异议人产品品质的信任而误购,使消费者利益受损,使异议人合法权益受损。
鉴于以上事实,异议人认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被异议商标不应核准注册。
异议人保留依法于三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的权利。
异议人佛山市**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