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合集下载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方案

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方案

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方案引言:

中小学教师是培养下一代的重要力量,其职业发展与教育质量直接相关。为了

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应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并能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职业发展中。本文将就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评审条件

1.1 专业能力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应明确不同职称的专业能力要求,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储备、教育科研能力等,以确保评审对象在职业发展中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1.2 教育经验要求

评审方案应考虑教师的教龄和教育经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提

升教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故评审方案可以根据教师的教龄和教育经验进行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1.3 教师培训要求

评审方案可要求教师必须参加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项目,并对参加培训和发展

项目的教师进行加分或奖励,以鼓励教师主动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二、评审程序

2.1 申报材料准备

评审方案应明确申报材料的种类和要求,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证明、研究论文、教学成果等,以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2 评审专家组成

评审方案应规定评审专家团队的组成和选拔程序,确保评审专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审经验,以保证评审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3 评审标准制定

评审方案应明确评审标准的制定,根据教师职称的要求设定相应的评分细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评审流程

3.1 材料初审

评审方案可设定材料初审环节,由专门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

则(2023年起)

一、评定评分的原则

1. 评定评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评定评分要科学、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业绩。

3. 评定评分要突出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的重要性,注重育人成效。

4. 评定评分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职称的要求,分类确定评分标准和权重。

二、评定评分的主要内容

1. 教学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能力。

2. 教育管理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班级管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3. 教研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教研

成果等方面的能力。

4. 学科建设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学科建设、教材选用、

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能力。

5. 师德师风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力。

三、评定评分的流程

1. 申请评定: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教育部门提交评

定材料。

2. 评定委员会评审:由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评定材料进行评审,并分别对各项能力进行评分。

3. 综合评定:根据各项能力的评分结果,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

总评分。

4.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示形式向教师

公布,并可以提出申诉。

5. 评定职称:根据评定评分结果,对符合相应职称标准的教师

进行职称评定。

四、其他事项

1. 申诉机制:教师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申诉,申诉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

2. 相关奖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职称津贴

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事情,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一般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青年宫(青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别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不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

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2020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2020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2020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2020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03

教师职称是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教研能力或突出贡献等)、实际水平的凭证及物化体现。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20xx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欢迎阅读!

青海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一、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历、业绩成果等要求,可申请认定或评审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按照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意见(试行)》(青人事管字[20xx]541号)要求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求情况择优推荐,保持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

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中学高级教师。

四、本评审条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是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级教研、教育

督导、电化教育、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五、评审条件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学历、资历、岗位设置、考核等基本要求,资格审查由各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工作由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2020年整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doc

2020年整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doc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XXXX〕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

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2020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pptx

2020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pptx

学海无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 。 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 30 学时,有 原 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 教学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教学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 的 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2. 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 讲 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 次,并有讲稿或教案;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学海无涯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10 年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一、评审条件:

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从事教育工作累计工龄达到10年以上;

3.教学成绩突出,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展示出较高的教学水平;

4.在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影响力;

5.取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6.无违法和违纪记录。

二、评审内容:

1.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教育培训经历等;

2.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详细阐述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所任课程、任教年级、教学内容、实施教学的情况等;

3.教学成绩:列举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如学生成绩表现、教学评价、教学案例等;

4.教学研究成果:介绍自己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教育论文、参与的教育科研项目等;

5.师德表现:反映自己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如关心学生、尊重教育伦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等;

6.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说明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如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比赛、推行教学新模式等。

三、评审程序:

1.自荐申报:教师需通过书面材料申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校教导处;

2.学校评审:学校教导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评审;

3.学校初审:根据专家评审评价,学校教导处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5.职称评审:根据教育局终审意见,提交市级教育局进行职称评审;

6.职称评审结果:根据市级教育局的评审结果,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教师个人和学校。

通过以上细则的评审,最终评定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后,教师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有优势,也可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当然,在评审之前,教师也应该注重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才能够在评审中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优势和成就。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一、学历(10分)

各学历层次赋分如下:

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一年以上。

二、专业工龄(16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前10年每年1分,第11年起每年0.3分;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含支教、农村建设指导员、第一书记等)每年再另加0.2分。此项满分为16分,按周年计算。

三、资格年限(6分)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继续教育(4分):

1. 完成2015-2019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2分);

2. 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分)。

五、论文著作(5分)

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

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

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

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六、课题研究(8分)

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的给予记分。记分办法如下: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

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第二阶段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审必备条件

必备条件有八项,其中项目资格、职称、学历、教龄、继续教育、班主任经验、循环能力、教师资格证均为必备条件。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此外,证书资历、专业年限、教育年限和教学考核记录也是必备条件之一。最后,听课、校本公开、论文、指导、青年教师培养、课题研究、优秀课程、优秀班级等项目也是必备条件。

二、审核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是指申报者的学历、教龄、任现职年限、班主任经验、论文著作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业绩。业绩成果的积分累加,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具体如下:

一)学历(上限5分)

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四个档次,分别对应5分、4分、3分和2分。根据申报者的学历档次,给予相应的分数。

二)教龄(10分)

教龄是指申报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

任现职年限是指申报者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

班主任是指申报者每年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

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是指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

评定,以确定其职称等级和待遇的一项制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当以教学水平为核心。教师的主要职责是进行教学

工作,因此,其教学水平是评定职称的首要考量。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包括学生评价、教学成果、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其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还应当考量教师的科研能力。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教

学水平,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这些都应成为评定教师职称的重要指标。

除此之外,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还应当考虑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师作为社会的一

面镜子,其师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当包括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观念、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另外,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教师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成果。教师在

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实际成绩和经验也应当成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这样既能够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进取,也能够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个人特长和优势。

综上所述,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当以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实际工

作经验和成果等方面为主要考量内容,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定,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希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2023范文免修改)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2023范文免修改)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1. 规定背景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是对教师进行职业发展和专业水平的认定,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知识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统一评审标准,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2. 评审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地中小学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3. 评审要求

3.1 教育背景

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本科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育专业的学位证书。

3.2 任教年限

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任教年限,初级职称申请者至少具备3年的教学经验,中级职称申请者至少具备5年的教学经验,高级职称申请者至少具备10年的教学经验。

3.3 教学评价

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应的教学评价材料,证明自己在教学方面的成绩和贡献。

3.4 学术研究

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成果。申请者需要提供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3.5 师德师风

申请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行为规范。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的师德师风评价材料,证明自己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

4. 评审程序

4.1 申请阶段

教师在具备一定的条件后,可以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申请者需要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作为申请的依据。

4.2 材料审核

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任教年限、教学评价、学术研究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小学教师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

1. 职称的定义和作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业绩的一种认可和评

价体系。职称旨在鼓励教师不断提升教育能力和教学水平,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综合素养发展。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每个职称都有相应的评审标准和条件。

教师职称的作用在于:首先,职称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

标志,有助于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潜力。其次,职称是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依据,获得高级职称将为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广阔的职业前景。最后,职称还是教师待遇和福利分配的重要依据,获得高级职称可以享受更高的职称津贴和荣誉。

2. 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是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

工作年限、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的。具体评审标准和条件如下:

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适用于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其评

审标准和条件包括: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至少2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 - 在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色,有一定的教学成果或获得过教学荣誉。

中级职称

中级职称适用于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其评

审标准和条件包括: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至少6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 - 参与过教育科研和论文写作,并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过一定的成绩和荣誉。

高级职称

高级职称适用于具备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其评

审标准和条件包括: - 博士及以上学历; - 至少10年以上中

小学教学经验; - 参与过国家级或省级教育科研项目,并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 - 在教育教学领域具备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执业资格要求

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案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案、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案改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案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案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案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案效果

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规范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胜任所教案科大循环教案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规定的教案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案,坚持进行教案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案,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案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案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案实践中的问题。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听课笔记,撰写关于教案评价和教育教案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2次校(乡)级或1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

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经管工作,结合学科教案渗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案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在县(区)级教案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案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案工作,在一个教案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案新秀或教案骨干;

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次,并有讲稿或教案;

3、获得2次乡级或1次县(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一项即可)。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3、有3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2项教科研成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1项教研成果或1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一条副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案中。

(二)对任教案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案、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案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