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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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

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在我国,政府支持修建的工程,包括道路、政府单位这些都统一称之为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在竣工以后,验收评定标准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进行的。

国家制定的这些验收标准,也是为了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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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4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同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各地都兴修各种类型的工程,在这些工程施工完成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评级之后,再进行验收,具体来说,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的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9417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9417

目录展开编辑本段基本信息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建标[19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编辑本段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评定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以及装修、装饰工程等项目。

三、评定标准1. 结构安全- 主体结构稳固,无安全隐患;- 抗震设防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基础与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 功能性能- 建筑物使用功能齐全,布局合理;- 设备安装准确,运行平稳可靠;- 节能环保指标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3. 工艺质量- 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施工工艺精细,接缝平整密合;- 表面处理光洁,无明显瑕疵。

4. 外观效果- 立面造型美观,符合设计意图;- 色彩搭配协调,装饰材料无明显色差;- 细部处理精致,线条流畅。

四、评定程序1. 自评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我评估,对照评定标准逐项检查,并形成自评报告。

2. 互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互评,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3.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内专家对工程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4. 综合评定根据自评、互评及专家评审的结果,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工程质量等级。

五、评定等级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具体划分如下:- 优良:各项评定标准均达到优秀水平,无明显缺陷;- 合格:各项评定标准均达到基本要求,存在个别小瑕疵但不影响使用;- 不合格:有一项或多项评定标准未达到基本要求,影响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

六、后续措施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评定意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对于评定优良的工程,应予以表彰并在行业内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做法。

七、附则本评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CJJ1-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2007.9.25第一节土方路基1.1 填土经碾压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1.2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注:①路基碾压采用重型击实标准。

②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围土的压实度不低于表中所挖方的要求。

③道路的类型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分期扩建的道路需按永久规划的道路类型设计。

第二节路床2.1 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2.2 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注:快速度路和主干路地段重型击实压实度为93%。

第三节路肩3.1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3.2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第四节碎石基层4.1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4.2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4.3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第五节石灰土类基层5.1 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

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5.2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5.3 石灰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注:本节包括掺入一定比例的碎(砾)石、天然砂砾或工业废渣等材料铺筑的基层。

第六节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6.1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

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在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6.2 摊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6.3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6.4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第七节水泥稳定砂砾基层7.1 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灰。

7.2 用12t压路机碾压无明显轮迹。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对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的规范和要求的总称,其制定旨在保障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首先,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设计阶段的评定标准。

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设计阶段的评定标准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设计质量的评定标准、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评估等内容。

只有合理的设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其次,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还应包括施工阶段的评定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评定标准应包括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质量的控制要求、施工材料的选用标准等内容,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另外,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还应包括工程验收阶段的评定标准。

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评定标准应包括验收程序的规定、验收标准的要求、验收结果的处理等内容,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此外,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还应包括工程运营阶段的评定标准。

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运营管理,评定标准应包括运营管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求、运营安全的保障要求等内容,以确保工程设施的长期运营和使用。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其制定涉及到市政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充分考虑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确保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才能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质量等级核定:关于颁发《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的通知建建[199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经部审查批准,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

附件:《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九日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已颁布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I—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4—90)四项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1.0.1条本规定是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后,核定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质量等级的办法。

第二章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及验评程序第2.0.1条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合格:1、外观基础上的评分应达70分以上;2、实测项目: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为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应达70%;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70分以上;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70分以上。

二、优良1、外观项目的评分应达85分以上;2、实测项目,在合格的基础上,全部检查项目(包括主要检查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平均合格率应达85分以上;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85分以上;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85分以上。

第2.0.2条市政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将验评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质量保证资料)提交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

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第2.0.3条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项目予以抽查。

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单位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承认施工单位的验评结果。

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

抽查量如下: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或3000平方米)。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用水 准
仪具 测量
平整度
20mm
30mm
<9 1
20m
路 宽
9~ 15
2
(m) > 15
3
用3m 直尺 量 取最 大值
4
宽度
+200mm 0
+ 100mm 40m
0
1
用尺 量
<9 2
5
横坡
±20 且不大于
±0.3%
±0.5%
20m
路 宽
9~ 15
4
(m) > 15
6
用水 准 仪具 测量
注:快速路和主干路挖方地段重型击实压实度为93%
9~15
4
用弯沉仪具测 量
>15 6
20m
路 <9 宽 9~15 (m) >15
1 2 3
用3m直尺取最 大值
40m
1
用尺量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 量
20m
路 <9 宽 9~15 (m) >15
1 2 3
用水准仪具测 量
每座
1
用尺量取最大 值
注:沥青贯入式作基层时,其厚度和中线高程的允许偏差按基层要求取值 弯沉值单位:mm/100
支路
90

快速路和主 干路
95
4
0~30 方
次干路
95
支路
92
在不具备实行重型击实标准的条件下,允许采用轻型击实标 5 准,代替重型击实标准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
序 号
项目
检验频率
允许偏差
范围
点数
检查方法
1 厚度
±10% 1000㎡
1
用尺量
2 平整度
15mm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

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第六章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侧石缘石 第二节预制块人行道 第三节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第四节沥青类人行道 第五节涵洞倒虹管 第六节收水井支管 第七节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第七章道路半成品 第一节预制侧石缘石 第二节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 第八章测量 附录一本标准采用的名词和各地习用名词 对照 附录二质量评定统计计算举例 附录三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评定标准 附录四施工现场土工试验方法
▪ 2 . 3 施工要求 混凝土一般有厂拌法和路拌法两种。厂拌法便于 质量监控和施工操作,其质量监理控制要点是: (1) 调试及拌和是控制水稳层质量优劣的关键。 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在拌和厂监拌、调试并根据 出料状况和天气状况,随时下达指令调整混合料 中水泥和水的用量。 (2) 测量成果控制。复核底基层高程和平整度, 按照摊铺测量控制方案进行中心桩、边桩、起始 点测量放线,摊铺后碾压前通过高程方格网再次 复测,并用路拱板和3m 尺沿路基方向检测,合 格后方可进行碾压。
附录五本标准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 及换算系数 附录六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 在对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控制的管理中,其 质量控制主要涉及道路的平整度、强度和 刚度,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地组织 专题会议解决问题,在道路的每层结构施 工前应做到事前研究该层施工质量控制的 要点及技术措施,实施起来则效果就比较 好,进而可以达到确保道路工程施工质量 的目的。
▪ (2) 浇筑过程中应控制如下几点:① 监理人员要旁站搅拌工 序——控制上料、上水和搅拌时间,确保拌料均匀,按施工 规范要求随机测试坍落度,并制作试块送检;② 控制混合料 运输过程——确保混合料不离析、不泌水、不漏浆;③ 卸 料——要在横断面和纵向上均衡连续卸料,确保混合料坍落 度均匀,厚度一致;④ 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器,平板振 捣器和振动梁配套作业,要求插入式振动器均匀布点,不得 漏振,平板振捣器应纵横交错,全面振捣,最后用振动梁拖 振、拖平,低凹处补料后重新振捣,严禁用砂浆找平;⑤ 抹 平、压纹——必须把握好时机,抹面在机械研磨后用原浆找 平,不得撒干水泥粉或洒水改变混合料的水灰比,影响成型 效果,出现磨损和露骨现象,防滑措施多采用拉毛和刻纹机 处理;⑥ 成型后的混凝土养护——要掌握好养护时间,一般 用指轻压,没有痕迹时开始养护,并注意养护效果,严格按 规范要求进行。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市政工程的质量,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便对市政工程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

一、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制定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必须遵循科学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检验评定内容和标准。

2.公正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必须公正、公开、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评定结果客观真实。

3.适用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必须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市政工程,不同地区的市政工程,不同施工单位的市政工程。

4.可操作性原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便于检验评定人员进行操作和实施,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

1.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检验,包括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等内容。

2.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包括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如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等。

3.市政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包括市政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的质量检验内容,如水泥、砂、石子、钢筋、沥青等。

4.市政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包括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制定,依据市政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验收标准。

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实施方法。

1.建立健全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机构,配备专业的检验评定人员,确保检验评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制定详细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验评定的程序和方法,确保检验评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评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检验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一、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和目的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主要有:工程项目的重要性、施工难度、使用寿命、安全性要求等。

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控制能够符合相关规定,并保证项目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能。

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原则1.安全原则:强调工程的安全性能,对于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工程项目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

2.经济原则:强调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资源和减少成本。

3.实用原则: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公平原则:评定工程质量等级要做到公正、平等,不因个人因素或利益决定。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方法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工程质量等级有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

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主要通过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特征进行判断。

1.一级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一级工程具有较高的重要性、难度和使用寿命,需要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评定一级工程质量等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工程;(2)对国计民生有较大影响的工程;(3)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工程。

2.二级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二级工程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难度,使用寿命较长。

评定二级工程质量等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作用的工程;(2)对国计民生有一定影响的工程;(3)对国家和社会有一定战略意义的工程。

3.三级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三级工程具有一般的重要性和使用寿命。

评定三级工程质量等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一般作用的工程;(2)对国计民生有一般影响的工程。

4.四级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四级工程具有较低的重要性和使用寿命。

评定四级工程质量等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小作用的工程;(2)对国计民生有较小影响的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02
03
程序规范原则
验收评定应遵循程序规范的原则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 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性和系统性 。
04
02
质量验收评定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工程功能性试验
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功能性 试验,确保其各项功能正 常、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评估报告
根据质量检测数据和验收 标准,编制质量评估报告 ,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 价。
质量保证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是否 齐全、准确,能否真实反映施工过程 的质量状况。
质量保证资料
核实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04
质量验收评定内容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验收评定
施工组织设计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确保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施工机具
对施工机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 、安全可靠。
建筑材料
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 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01
02
03
确定验收评定组织
成立验收评定小组,明确各成员 职责,确保验收评定的专业性和 公正性。
制定验收评定计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 验收评定计划,包括评定时间、 评定内容、评定标准等。
实施验收评定工作
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资料审 查、测试检验等,确保验收评定 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验收评定的步骤与方法
01
02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定标准,确保标准的适用性 和科学性。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标准制定旨在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如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的市政道路工程。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也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市政道路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核算的同一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划分。

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工序的合格标准为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

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部位的合格标准为所有工序评为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标准为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主干道10-80次干道支路快速路和主干道80次干道支路1允许偏差(mm)20、-2030、-3050、-502轮迹深度(mm)5583检验频率范围(m)点数每层一组(三点)用环刀法检验20第3.3.4条路床上方应铺设0.15m厚的砂石垫层,垫层应平整、无松散、无积水,与路基接缝处应垫设0.2m宽的沥青混凝土破碎料。

第3.3.5条路床上应铺设沥青混凝土底层,底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不得小于5cm,不得大于8cm。

CJJ1-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建标[19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三章路基第一节土方第二节石方第三节路床第四节路肩第五节边沟、边坡第四章基层第一节砂石基层第二节碎石基层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第五节块石基层第六节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第五章面层第一节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第二节沥青混凝土面层第三节黑色碎(砾)石面层第四节沥青贯入式面层第五节沥青表面处治面层第六节泥结碎石面层第七节级配砾石面层第六章附属构筑物第一节侧石、缘石第二节预制块人行道第三节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第四节沥青类人行道第五节涵洞、倒虹管第六节收水井、支管第七节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第七章道路半成品第一节预制侧石、缘石第二节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第八章测量附录一本标准采用的名词和各地习用名词对照附录二质量评定统计计算举例附录三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评定标准附录四施工现场土工试验方法附录五本标准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及换算系数附录六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前言市政道路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和评定,对于确保道路工程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功能需要和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于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内容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以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材料符合标准、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等。

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主要包括施工过程监督、施工工艺评定、施工材料检验和施工质量评定等几个方面。

2. 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评定市政道路工程在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验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等。

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评定主要包括工程量统计、技术性能测试和功能性能测试等几个方面。

3. 使用阶段的质量检验评定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进入使用阶段,使用阶段的质量检验评定主要包括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应急响应等几个方面。

使用阶段的质量检验评定旨在确保道路工程在使用中能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同时对于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维护基础设施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定原则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以确保道路工程的安全性为首要目标,严格要求各个方面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2. 可行性原则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具备可行性,即在实际应用中具有操作性、可检测性和可验证性,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检验评定依据。

3. 公正性原则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公正、公平、科学,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准确。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take control of your own desting.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有“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一、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4、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二、工序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本1.路床工序: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6.1%评定:优良2.炉渣石灰土基层: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5.5%评定:优良3.沥青碎石稳定基层: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6.8%评定:优良4.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9.8%评定:优良5.侧石合格率:80.5%评定:合格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见附表2.2)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平均值):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平均值):85.74%评定:优良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单位(部位)工程名称:劳动路道路工程工程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工序名称: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员:年月日单位(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工程(部位)名称:施工队:需要注意的是,市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对市政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时,一定要注意相关设施的建筑质量和验收标准是否达标,对于没有达标的建筑设施需要积极的进行整改,避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引导社会的动荡和其它的经济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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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已颁布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I—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4—90)四项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1.0.1条本规定是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后,核定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质量等级的办法。

第二章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及验评程序
第2.0.1条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合格:
1、外观基础上的评分应达70分以上;
2、实测项目: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为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应达70%;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70分以上;
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70分以上。

二、优良
1、外观项目的评分应达85分以上;
2、实测项目,在合格的基础上,全部检查项目(包括主要检查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平均合格率应达85分以上;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85分以上;
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85分以上。

第2.0.2条市政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将验评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质量保证资料)提交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

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第2.0.3条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项目予以抽查。

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单位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承认施工单位的验评结果。

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

抽查量如下:
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或3000平方米)。

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

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段。

不足5个井(室)段者全查。

第2.0.4条市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外观项目的验收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的统一格式,实测项目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二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三的统一格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规定附表四的统一格式。

第三章市政工程质量的评分办法
第3.0.1条外观项目的检验评定:
一、外观项目的验评应由三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对工程进行全数量检查。

二、外观项目检查内容和标准见相应的行业标准各节中的文字说明部分。

三、外观项目的评分,应先按优、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予以评定,其对应得分如下:
优:85—100,合格:70—84.9,不合格<70
四、外观项目分的计算:
外观评分=各单项评分的平均值;
外观检查的否决权:外观质量检查。

第3.0.2条实测项目的检验评定:
一、在外观项目验评合格后,才能进行实测项目的验评。

二、实测项目内容及充许偏差见相应行业标准。

三、实测项目得分的计算:
1、道路工程:
得分=车行道部分平均合格率×0.7+人行道和侧石部分平均合格率×0.3
2、桥梁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城市供热管网工程:
得分=各项合格率的平均值
第3.0.3条质量保证资料检验评定:
一、质量保证资料检查的内容见本规定附表三。

二、质量保证资料评分标准见本规定附表三。

第3.04条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评分:
一、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综合评分:外观项目评分×0.3+实测项目得分×0.35+质量保证资料评分×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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