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

合集下载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协议签订双方:甲方(数据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数据服务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业务范围及服务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包括数据传输、存储、处理等服务。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足够的带宽和存储空间,确保乙方数据的正常传输和存储。

3. 甲方负责乙方数据的网络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4.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业务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服务解决方案,确保乙方业务的正常运行。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的租用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3. 如乙方需要延期服务,应在协议到期前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保证租用服务的正当使用,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数据服务进行非法活动。

4. 乙方应对其传输的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5. 双方应互相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服务,应按照未提供服务的时间及相应的标准退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2. 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数据出境合同模板

数据出境合同模板

数据出境合同模板甲方:(出口方)_________ 公司乙方:(进口方)_________ 公司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数据资源并有出口资格的公司,乙方是一家希望获取甲方数据资源的公司,为了明确双方在数据出口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数据出口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口包含以下内容的数据:(具体描述数据内容)1.2 甲方保证所出口的数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且在出口过程中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条数据出口方式2.1 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数据出口给乙方:(1)直接传输数据给乙方通过网络或其他传输方式(2)提供存储介质并交由乙方前往接收数据(3)其他方式:_________2.2 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的出口方式接收数据,并在接收后确认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第三条数据使用范围3.1 乙方同意仅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数据,不得超出约定范围使用数据。

3.2 乙方不得将数据再转售给其他第三方,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数据保护4.1 双方应加强数据保护措施,确保数据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和泄露。

4.2 乙方承诺在使用数据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遭到损坏或丢失。

第五条数据费用5.1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数据出口费用,具体费用与数据量和出口方式有关。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数据出口费用。

第六条数据归属6.1 甲方保留所有数据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乙方只取得数据使用权。

6.2 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转让或公开泄露甲方的数据。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7.2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八条合同变更8.1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任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均无效。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1 本合同适用_______法律。

城市轨道交通城轨通信系统的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城轨通信系统的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城轨通信系统的组成城轨通信系统主要由下列子系统组成: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无线集群通信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有线广播系统、时钟系统、乘客导乘信息系统、通信电源和接地系统、城轨地下部分的公共覆盖系统。

一、传输系统城轨的传输网是城轨通信网的基础。

城轨传输网要求具有高可靠性和丰富的业务接口。

城轨传输网的低层一般采用SDH光纤自愈环路,在光纤切断或故障时能自动进行业务切换,故具有很高的可靠性。

传输业务的多样性是城轨传输系统的主要特点。

所传输的业务包括:电话(窄带音频)、广播(宽带音频)、城轨信号(中/低速数据)、视频(高速数据)等业务。

在城域网(MAN)中,传输网按其功能划分为骨干层、汇聚层与接入层。

而在城轨通信网中,传输网按其功能可分为骨干层与汇聚接入层。

城轨传输网分为城轨专用传输网和民用(GSM、CDMA接入)传输网,这是两个完全隔离的网。

在城轨专用传输网中具体传送的信息为:调度电话、广播、公务电话、集群无线基站的2Mbit∕s的数字链路;RS-232、RS-422,RS-485接口点对点低速电路数据业务;10/100/1000MbitZS的以太网业务;ATM业务。

二、公务电话系统城轨的公务电话相当于企业总机,采用通用的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组网,并通过中继线路接入当地市话网。

一般情况下,中心交换机安装在控制中心和车辆段,而在各车站配置车站交换机或中心交换机的远端模块。

中心交换机与车站交换机之间通过城轨专用传输网进行点对点的连接。

为减少城轨通信设备的类型,目前城轨多数采用具有调度功能的交换机组成公务电话网。

三、专用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包括:调度、站内、站间和区间(轨旁)电话子系统。

城轨的调度电话子系统主要包括调度总机、调度台和调度分机三部分,并通过传输系统或通信电缆相连接。

在控制中心安装有调度机或交换/调度机作为调度总机,为调度人员提供专用直达通信服务。

一般在城轨中设有行车调度、电力调度、维修调度、环控调度、公安调度的(虚拟)调度专网和调度台(其中行车调度专网设2个调度台)。

有关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3篇

有关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3篇

有关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甲方(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网址:乙方(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网址:鉴于,甲方为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拟向乙方提供专业服务;乙方愿使用甲方提供的高速数据交换业务,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提供的高速数据交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架构设计、数据传输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高速数据交换业务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另行商定。

第三条保密义务3.1 双方应对因签订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知识产权4.1 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档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协议终止6.1 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其他约定,本协议自动终止。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条款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分为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以上就是有关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的内容,希望双方遵守协议内容,共同开创美好的合作关系。

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篇2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乙方为一家企业/个人,希望租用甲方的高速数据交换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带宽租用、数据传输服务等。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5篇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5篇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5篇篇1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拥有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的相关资源和设备;2. 乙方希望从甲方处租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用于自身合法经营活动;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内容及服务规格甲方通过其网络设备向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带宽大小、上行下行速率等具体规格,具体规格详见附件。

二、租用期限本协议签订即生效,甲方从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提供高速数据交换服务,租用期限为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规格和服务内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每(年/月/日)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月/日)______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逾期支付的,需支付逾期滞纳金。

3. 如需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实际使用时长支付相应的租金。

四、保密义务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多次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提供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

六、终止协议1. 本协议期满或者经一方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合同自动终止;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并不得继续使用。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高速数据交换业务规格表)篇2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甲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并运营一套高速数据交换系统,能够提供对外数据交换服务,乙方有意利用甲方的数据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和交换,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用内容1.1 甲方同意将其高速数据交换系统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支付相应的租金。

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

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

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内外网之间的数据交换变得愈发重要。

随着全球互联网的发展和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成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环节。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并分析其优缺点。

一、虚拟专用网络(VPN)虚拟专用网络是一种通过公共网络进行加密通信的技术。

它能够在公网上建立一个安全的连接,将外网与内网相连接。

利用VPN可以实现内外网安全数据传输,同时可以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这是一种成本较低、易于实施的方案。

然而,VPN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传输速度慢、连接不稳定等问题。

二、专线连接专线连接是一种通过租用专用线路连接内网与外网的方案。

通过租用运营商提供的专线,可以实现高速、稳定的数据传输。

专线连接能够提供更高的带宽和更低的延迟,适用于对数据传输速度要求较高的场景。

然而,专线连接的成本相对较高,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可能不易承受。

三、云计算云计算是一种通过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计算和存储资源来进行内外网数据交换的方案。

企业可以将数据存储在云平台上,通过云平台提供的API进行数据传输。

这种方案具有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同时也可以提供高可用性和数据安全性。

然而,企业在选择云计算方案时需要注意数据的隐私和合规性问题,并确保选择可靠的云服务提供商。

四、边界网关协议(BGP)边界网关协议是一种通过互联网进行路由选择和内外网数据交换的方案。

BGP可以实现不同自治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同时也可以保护网络的安全性。

这种方案适用于对网络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企业。

然而,BGP的配置和维护相对复杂,需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技术和人力资源。

总结起来,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的选择取决于企业的需求和资源情况。

虚拟专用网络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成本低且易于实施;专线连接适合对数据传输速度要求较高的场景;云计算具有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但需要注意数据隐私和合规性;BGP适用于对网络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企业。

企业在选择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与合适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稳定性。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3篇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3篇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3篇篇1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用内容1.1 甲方将其拥有的高速数据交换业务资源出租给乙方使用,供乙方进行数据传输及交换操作。

1.2 租用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带宽、存储空间等,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二条租用期限2.1 租用期限为______年,自双方签署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租用期限届满后,若乙方继续使用租用资源,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续约,经甲方同意,双方可签订续约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租金数额、支付周期及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的,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租用服务。

第四条使用规范4.1 乙方在使用租用资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或影响他人利益的活动。

4.2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用资源,不得私自调整配置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3 乙方应及时维护租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并定期更新软件补丁,确保安全性。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6.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解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8篇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8篇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8篇第1篇示例: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订立,为明确双方之间的业务租用关系及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具体内容如下: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将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详细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本协议的合同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届满止,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期限进行调整,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逾期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按原合同期限继续执行。

三、服务内容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服务,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质量,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需求。

2.乙方在使用高速数据交换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检查甲方提供的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处理。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应支付滞纳金。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有变更需提前通知并经协商一致。

3.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租金标准的权利,调整幅度不超过10%,且应提前告知乙方。

五、保密条款1.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外传或使用于非约定范围。

3.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将保密信息归还对方或进行销毁处理,不得擅自保留。

六、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停止服务、终止合同等措施。

2.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第2篇示例: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高速数据交换业务资源,乙方有需求进行数据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租用服务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带宽、服务器租用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数据交换业务租用协议
第一条申请租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照本契约条款办理。

第二条本业务系指本公司提供讯框传送等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客户作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三条申请租用、异动或终止租用本业务,应检具申请书、固定通信( Permanent
Virtual Co nn ectio ns , PVC)需求表及身分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前项异动,变更通信对象或约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变更设备者需另附
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第四条客户应保证其所提出之申请资料为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致发生任何纠纷时,客户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本业务所需数字调制解调器限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

第六条客户租用本业务所需屋内配线管道及装设传输设备之场所与电力等设施,由客户自备。

第七条客户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

电路障碍经本公司派员查修时发现,系因客户自备设备障碍所致者,得收取检查费。

如因而影响电信网络之传输品质或其它电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公司因技术上之需要,必要时得更换本公司指配之客户号码,但应于
__________ 个月前通知客户,客户不得异议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条客户租用本公司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本公司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本公司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条申请租用本业务应缴付电路、调制解调器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或客户端接取设
备接线费或ISDN备援接线费或WLAN客户端AP设备接线费。

第十一条客户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销申请,已缴之接线费,本公司无息退还;但施工后注销申请者,其己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本公司为配合客户需要,加装其它有关数据传输等特殊设备时,得按成本向客户收费。

为便于本公司测试需要,得免费加装测试开关等设备。

第十三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如需项目建设,本公司得请客户提出金融机构出具之保证书或按建设成本酌量预收建设保证金,并订定最短租用期间。

客户已缴之建设保证金,于客户租用满最短租用期间后无息退还。

项目建设,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申请移设或
终止租用者,应一次补足市内电路部份未满期间之月租费。

客户申请于本公司办公时间外施工者,应缴付非办公时间施工费。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本业务应缴费用如下
一、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线路及调制解调器移设费。

二、申请变更本业务之传输速率者,依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业务之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装设或变更 WLAN之客户端AP设备者,应缴各费依 WLANk务收费标准计收。

四、申请设定或变更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及特别业务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
信埠每次计收。

五、申请设定或变更客户端接取设备应缴付接线费或系统设定费,按每部每次计收。

第十五条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月租费如下
一、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月租费:按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价目计收。

二、通信埠月租费: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计收。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以16KBPS为单位,按其通信距离及通信量计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设定之固定通信超过十六路时,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______ 元。

五、特别业务月租费:按其速率计收。

六、加租 WLAN客户端AP设备者,按 WLAN^务相关收费标准计费。

第十六条客户租用本业务以本公司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______ 。

如仅部份固定通信装妥,则装妥之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费按上述标准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日计收。

客户加租 WLAN^务者,除前项之规定外, WLAF部份以该业务装妥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客户端 AP设备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十七条本公司提供瞬间超额讯务(ExcessBurst ,简称BE)功能,提供客户在网络系统负载低时,于单位时间内传送高于约定信息讯务(CommittedBurst ,简称BC之讯务
量,惟此高额可能因网络拥塞而漏失致无法传送至收信端,该部份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客
户须自行负责重送。

请客户依实际信息传输需求,申请约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
固定通信连接(PVC之BE值上限为同一 PVC之 BC值规定办理。

(注:约定信息速率《CIR》为单位时间内可传送之 BC,即CIR= BC/t)
第十八条介接本业务之电路其传输速率为128KBPS以上时,可设定两个通信埠;其数
据电路月租费仍按其租用传输速率计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费及通信端口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按其实际租用端口数及约定信息速率分别计算。

第十九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详如价目表,费率如有调整时,按新费率计收。

第二十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倘因本公司通信网路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全部阻断不通,本公司未
于__________________ 小时内修复,其租费之扣减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_ 小时者,每
______ 小时扣减全月______ 之租费,但不满 _____ 小时部分,不予扣减。

部分时间使用之电路连续阻断满规定之每日使用时间者亦同。

传输速率一、五四四、000 比次之国内电路连续
阻断满_____ 小时以上者每满_______ 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 ______ ,未满______ 小时者,不予扣减。

但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

除本项前段规定扣减租费外,本公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本公司察觉或接到客户通知之时间为准。

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客户终止租用本业务,应于预定终止租用日________________ 日前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客户租用本业务由于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日之翌日起
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三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之费用,应在本公司通知缴费之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本公司得注销其申请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经再限期清缴,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本公司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并追缴各项欠费,并得暂停客户所租其它电信设备之通信。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为业务需要,得使用本申请书所载内容资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如因情势变更,得暂停或终止本业务之经营,客户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但本公司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之日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月公告并通知客户。

第二十六条本契约条款未规定事项,客户同意遵守相关法令规定、本公司各项服务营业规章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