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排烟的一些设计问题
防排烟标准执行中一些问题的理解与探讨

防烟系统
4、对3.1.5的两个强制性条文的理解
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 设置。
问题:是否其中的楼梯间或前室就不能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了呢?
注意3.1.5条文的适用条件: 3.1.5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排烟标准执行中一些问题的理解与探讨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寿炜炜
引言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于2018年8月1日 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本体系较为完整,内容详细,具有较强可操 作性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由于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建筑防排烟的技术标准,既有新旧标 准执行中的衔接问题,又涉及到较多新的防排烟控制理论、设计技术 手段和施工方法,由于经验有限,难免会存在考虑不周,导致执行中 存在难度的情况。
2 当系统负担具有不同净高场所时,应采用上述方法对系统中每个场 所所需的排烟量进行计算,并取其中的最大值作为系统排烟量。
理解:相同与不同净高的场所: 所谓“相同净高”,是指一个排烟系统所承担的多个防烟分区的建筑
空间净高均大于6m,或均小于或等于6m;
所谓“不同净高”,是指一个排烟系统所承担的多个防烟分区的建筑 空间净高,其中部分防烟分区的净高大于6m,部分防烟分区的净高小 于或等于6m。
防烟系统
6、计算加压送风量楼梯间N1的取值:
3.4.6中关于N1的说明: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 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当地上楼梯间为24m以下时,设计2层内的疏散门开 启,取N1=2;当地上楼梯间为24m及以上时,设计3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 N1=3;当地下楼梯间时,设计1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 N1=1。
关于防排烟的一些设计问题

防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民用建筑)1、防火规范8.5.1条摘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具体要求见防排烟规范3.1.2、3.1.3条,可以看图示帮助理解)2、防排烟规范3.1.3-2条摘选: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反之,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3、防排烟规范3.1.4条摘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4、防排烟规范3.1.6条摘选: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5、防排烟规范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6、防排烟规范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 m²,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m²。
7、防排烟规范3.2.4条: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可开启装置。
暖通空调系统的防排烟设计常见问题

对一幢建筑物来说 ,应根据建筑 物的整体布局 、结构形
式 、平 面 布 置 以及 建 筑 的 用 途和 防 火等 级 上 全 面 考 虑 防 火 安
电加热器 的管道保 温必须用 非燃材料 ,且管道 厚度应 大于
3 mm o 5
全问题 。在暖通空调 系统的设计中则应考虑空调 系统 、通风 设计 、 防排 烟 设计 以及 整 个 建筑 中的 人 身 安全 问题 。文 章 结 合相 关工程经验 ,对暖通空调系统中的消防安全设计和 防排 烟设 计 进 行探 讨 。
一
于3O m ’;笔者特 别强调 的是这里 的窗户 除面 积要 求之 .O
外 ,窗 户 的 类型 必须 是 可 开 启 的 外 窗 ,而 在 防 排 烟 设 计 时 并 不 能 采 用 固 定 窗 或 内 窗代 替 。 但 是 在进 行建 筑 工 程 防 排 烟 设
计时 ,较多设计 人员仅仅满足 了窗户的面积 要求,而并没有
《 高规 》规定 : “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 间每五层内可开启
外窗总面积之和不/,. m “ J O ' O ’; 防烟楼梯 间前室、消防 电 2
梯 间前 室可 开 启 外 窗面 积 不应 小 于 2O m . O ,合 用 前 室 不 应 小
横交织 ,分布 在整个建筑 中的各个部位 ,若消防安全设计 处 理不好 ,管道 网络很可 能成 为助燃的最大威胁 ,使 火势在整
空调 系统 不 宜 跨 越 两 个 分 区 。 当 需要 同一 系统 跨 越 防 火 分 区 时 ,管 道 在 穿 越 防 火 墙 时 必 须 在 管 内设 置 防 火 阀 ,穿 越 变
形 墙 或 伸 缩 缝 B-b 在 靠 近 变 形墙 或伸 缩 缝 的两 侧 设 置 防 火 l J , 应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答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答嘿,咱今儿就来唠唠里那些让人挠头的疑难问题哈!你说这建筑防烟排烟系统,那可真是太重要啦!就好比是房子的呼吸系统一样。
要是这系统出了啥岔子,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啊!咱先说说防烟这一块。
好多人可能不太清楚,为啥要专门弄个防烟系统呢?这就好比大冬天你在外面走,风呼呼地吹,你不得围个围巾挡挡风呀!这防烟系统就是给建筑围个“围巾”,防止烟雾到处乱窜。
那这里面就有个问题啦,这“围巾”得围多紧才合适呢?围太紧了,空气不流通也不行;围太松了,那烟雾不就照样乱窜嘛!这可就得好好琢磨琢磨啦。
再讲讲排烟。
哎呀呀,这排烟就像是给房子开个“窗户”,把烟雾放出去。
可这“窗户”开多大合适呢?开小了,烟雾半天排不出去;开大了,会不会又有别的问题呢?还有啊,这排烟的通道得怎么设计呢?是直直的好呢,还是弯弯绕绕点好呢?这都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呀!比如说,有的建筑设计得特别复杂,那这防烟排烟系统要怎么布置才能全面覆盖呢?这可不是随便弄弄就行的呀!就像你穿衣服,得合身才行,大了小了都不舒服。
还有啊,不同的建筑类型对防烟排烟系统的要求也不一样呢!好比说医院和商场,能一样吗?医院里都是病人,那对空气的要求肯定更高呀!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得特别细心,不能马虎。
那怎么解决这些疑难问题呢?这就得靠专业知识和经验啦!得找那些懂行的人来好好研究研究,不能拍拍脑袋就决定了。
而且呀,还得不断地学习新的技术和标准,不能老是守着老一套。
总之呢,这里的疑难问题可不少,我们得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只有把这些问题都解决好了,我们的建筑才能更安全,人们在里面才能更安心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大家都得上点心!别等出了问题才后悔莫及呀!。
防排烟设计注意事项

1.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度不宜小于3米;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米。
2.为了防止排风对进风的污染,进风口宜低于排风口3米以上,当进排风口在同一高度时,宜在不同方向设置,且水平距离一般不宜小于10米。
3.事故排风的室外排风口距离事故通风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米;当水平距离不足20米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米。
4.为了防止送风系统进风口被污染,进风口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米,同时当布置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米。
需排烟的场所(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地上: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地下:总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地下室);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走道: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中庭其他建筑中地上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自然排烟所需的建筑条件:必须机械排烟的情况:机械排烟量计算:采用消防气体灭火的设备用房,不需做消防排烟。
只做平时通风和事故通风。
地下设备分区通风:柴油发电机房(燃油直燃机房)、储油间、锅炉房、燃气机房设置事故通风。
水泵房等会散发大量热量的机房需设置机械通风。
地下设备分区防火及防排烟:1.地下变配电房采用气体灭火,火警时关闭平时通风系统,待气体灭火完毕后重新开启平时排风机排除废气,排风机应在配电间外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不设事故通风,采用平时排风机即可)。
2.汽车库排烟量按6次/h换气次数计算。
防排烟设计中的难点问题分析及答案

防排烟设计中的难点问题分析及答案一. 基本概念1.简易防火阀:平时开启,7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关闭;也可手动关闭,手动复λ。
2.防火阀:平时开启,7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关闭;也可手动关闭,手动复λ。
阀门关闭后可发出电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
防火阀与普通百叶风口组合,可构成防火风口。
3.防烟防火阀:平时开启,7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关闭;也可手动关闭,手动复λ消防控制中心可根据烟感探头发出的火警信号通过(DC24V)执行机构将阀门关闭;阀门关闭后可发出反馈电讯号至消防中心。
4.排烟阀:平时常闭,发生火灾时,烟感烟感探头发出火警信号,控制中心通过(DC24V)执行机构将阀门打开排烟,也可手动使阀门打开,手动复λ。
阀门开启后可发出电讯号至消防控制中心。
还可与其它设备联动。
排烟阀与普通百叶风口或板式风口组合,可构成排烟风口。
5.排烟防火阀:平时常闭,发生火灾时,烟感烟感探头发出火警信号,控制中心通过(DC24V)执行机构将阀门打开排烟,也可手动使阀门打开,手动复λ。
阀门开启后可发出电讯号至消防控制中心。
还可与其它设备联动。
当烟道内温度达到28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自动关闭。
阀门开启后可发出电讯号至消防控制中心。
6.中庭:中庭短边(半径)长度不小于6m,且连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不小于100m2,共享层数不小于3层,并带有顶盖的室内共享空间。
--上海建筑防排烟规范7.疏散通道与避难走道的区别:疏散走道:通行、疏散的安全通道。
有排烟要求,无防烟要求。
疏散走道包含避难走道。
避难走道:通道两侧有实心防火墙且有防烟设施,能够安全疏散到安全出口的通道。
并且不能和其它功能区合用防烟设施,不分防火分区。
二.防烟系统1.加压送风量的计算方法①压差法:当疏散通道门关闭时,加压部λ保持一定的正压值。
Ly=0.827xAxΔP1/nx1.25x3600 0.827--©风系数A为门缝隙的计算©风量总面积(m2)门缝宽度按照0.002~0.004mΔP--门缝两侧的压差值(Pa)对于防烟¥梯间取40~50Pa,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取25~30Pa 1.25不严密处附加系数n--指数(一般取2)②风速法:开启着火层疏散门时,需要相对保持门洞处一定风速所需送风量LV=nxFxνx(1+b)x3600/aν--开启门洞处的平均风速,取0.7~1.2(m/s)F--一樘门的开启面积(m2)a--背压系数,根据加压间的密封程度,取值0.6~1.0 b--©风附加率,取0.1~0.2 n--同时开启门的计算数量,对于多层建筑及20层以下的建筑取2,20层20层以上取3。
建筑防排烟设计疑难问题

• 3.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的最 不利环路阻力损失外的余压值应符合下列 要求: •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 压差应为40~50Pa; •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电梯 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 差应为25~30Pa; • 3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与走道之 间的压差应为25~30 Pa;
• 注: • 1,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按计算数 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过 门洞处的风速不应小于0.7m/s • 2,在多层建筑中,若地下仅有一层疏散楼梯间, 按上述公式计算时,公式中n取1,通过门洞处的 风速v应适当加大,宜取0.9 m/s~1.20 m/s。计算 数值直接取用(不与表3.4比较) • 根据以上公式3.4-1)和(3.4-2)分别算出的 风量,取其中的大值,再与表3.4 • 规定的数值相比较,取其中大值作为系统计算加 压送风量。
•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 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0m。
二.自然通风
• 2.1 按1.2条规定需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且 开口外窗面积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宜优 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 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 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 和合用前室;
3
13000
15000~ 20000
—
22000~ 27000
15000
22000~ 27000 22000
—
28000~ 32000 —
5
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
• 注:1.表3.4的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 =1.6m×2.0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 以0.75确定;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 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 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 0.7m/s。 • 2.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 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建筑设计攻略之防排烟设计不能不懂!

建筑设计攻略之防排烟设计不能不懂!防排烟设计在建筑设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还与建筑物的整体功能和环境效果密切相关。
一个合理的防排烟系统能够保证建筑内烟气的迅速排除,减少火灾蔓延的速度,为人们的逃生提供宝贵的时间。
因此,了解防排烟设计的基本原理和要点,对于建筑设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是关于防排烟设计的一些攻略。
首先,建筑设计人员需要了解防排烟系统的基本原理。
防排烟系统主要通过排烟口、进风口和烟气控制设备等组成,它们合理地布置在建筑内不同的位置,通过风流动力学原理,使建筑内的烟气能够顺利地排出,从而保证人们的安全。
了解这些基本原理,有助于设计人员合理地布置建筑内的排烟口和进风口,降低系统的阻力,提高排烟效率。
其次,建筑设计人员需要考虑不同空间的防排烟要求。
不同的空间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对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也存在差异。
例如,火灾最容易发生在高层建筑的住宅单元中,因此,在这类空间中,排烟系统的设计应该注重烟气的迅速排出;而在商业空间中,烟气的远距离传递和控制也是设计的重点。
因此,建筑设计人员需要根据不同空间的特点和使用需求,制定相应的防排烟策略。
此外,建筑设计人员还需要合理布局排烟口和进风口。
在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建筑内排烟口和进风口的位置和数量。
一般来说,排烟口应布置在建筑的高处,而进风口则应布置在建筑的低处。
这样能够利用风动力学的原理,形成自然对流,提高排烟效率。
另外,在布置排烟口时,要考虑到排烟口的数量和大小,以保证烟气能够及时排出。
而进风口的数量和布置则要根据建筑的用途和需求进行调整,同时要保证进风口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
最后,建筑设计人员需要考虑防排烟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协调配合。
在建筑设计中,防排烟系统与其他系统(如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需要互相配合和协调。
例如,防排烟系统需要与空调系统相结合,以保证排烟过程中的空气调节;同时,防排烟系统也需要与消防系统相连,实现火灾报警和自动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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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民用建筑)1、防火规范8.5.1条摘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具体要求见防排烟规范3.1.2、3.1.3条,可以看图示帮助理解)2、防排烟规范3.1.3-2条摘选: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反之,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3、防排烟规范3.1.4条摘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4、防排烟规范3.1.6条摘选: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5、防排烟规范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6、防排烟规范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m²,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²。
7、防排烟规范3.2.4条: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可开启装置。
8、防排烟规范3.3.5条摘选:机械加压送风,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确有困难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被门挡住的部位。
9、防排烟规范3.3.9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0、防排烟规范3.3.10条: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
11、防排烟规范3.3.11条: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 m²的固定窗。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²的固定窗。
12、送风机应设在专用机房内,机房的隔墙、楼板及门窗的防火要求见防火规范6.2.7条排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民用建筑)一、防火规范8.5.3条摘选: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xx;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5、建筑内xx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二、防火规范8.5.4条摘选: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²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三、防排烟规范4.1.2条: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四、防排烟规范4.1.3条: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同防火规范8.5.3条要求)。
2、周围场所按防火规范8.5.3条及8.5.4条要求。
3、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2)、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4、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5、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按防排烟规范4.6.5条规定。
防排烟规范4.6.5条:中庭排烟量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时,中庭采用机械排烟系统的,中庭排烟量应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107000m³/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5 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2、当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置排烟系统时,回廊的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³/h,中庭的排烟量不应小于40000m³/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4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五、防排烟规范4.1.4条: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规范4.4.14条~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厂房(仓库);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5、靠外墙或贯通至屋顶的xx4.4.14固定窗的布置:1、非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每层外墙上;2、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屋顶或顶层的外墙上,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以及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应布置在屋顶。
4.4.15固定窗的设置和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2%;2、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m²,且间距不宜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面积不计入固定窗面积,但可组合布置。
3、设置在中庭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5%。
4、固定玻璃窗应按可破拆的玻璃面积计算,带有温控功能的可开启设施应按开启时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4.16固定窗宜按每个防烟分区在屋顶或建筑外墙上均匀布置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六、防排烟规范4.2.1条: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包括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七、防排烟规范4.2.2条: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
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防排烟规范4.6.2条: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
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按4.6.9条计算确定。
防排烟规范4.6.9条: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其净高的,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Hq=1.6+0.1H´Hq-----最小清晰高度(m)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连通空间中同一防烟分区中最上层)的层高(m)八、防排烟规范4.2.3条: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九、防排烟规范4.2.4条: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十、防排烟规范4.3.1条: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排烟窗(口)。
十一、防排烟规范4.3.2条: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4.6.3条规定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工业建筑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5m。
防排烟规范4.6.3条:除中庭外下列场所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空间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³/(h.m²)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 m³/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2、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4.6.6条~4.6.13条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4.6.3中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其所需有效面积应根据表4.6.3及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计算。
3、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³/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²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4.4.12-3: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m²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排烟量按4.6.3条第3款计算)4、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³/(h.m²)计算且不小于13000m³/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
十二、防排烟规范4.3.3条: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以上;2、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形式应有利于火灾烟气排出;3、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m²时,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向不限;4、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边不宜大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