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委员会2017年春节慰问民主评议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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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委员会2017年春节慰问民主评议会议纪要

村支部委员会2017年春节慰问民主评议会议纪要

时间:2016年12月27日地点:xx村部会议室参加人员:全体支、村两委会议内容:关于2017年xx村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民主评议为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xx县2017年春节慰问方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慰问时间 2017年1月6日至1

月24日二、慰问对象 1、困难慰问:全镇各类因病、因灾、因祸致贫困难家庭;城乡“三无人员”;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拆迁户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2、优抚慰问: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子女、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和退伍军人中的困难家庭。 3、抚慰性慰问:计生失独家庭、基层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中的生活困难家庭。三、慰问标准 1、分每户600、1000、1500、2000、3000元五个标准,由村(社区)根据其困难程度确定。 2、5-10级伤残军人慰问标准1000元,参战、带病回乡、铀矿开采、烈士子女慰问标准600元,直接拨付至其个人存折;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慰问标准2000元,现金发放(由乡镇送上门);1-4级伤残军人由县民政局上门慰问。 3、城乡散居“三无人员”按1000元/人标准慰问,城乡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按600元/人标准慰问,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的慰问金由各敬老院统筹管理,发放慰问金200元和添置新棉衣相结合)四、资金组织县财政、县民政局、镇财政。五、慰问活动安排各干部按安排表和慰问名册与村(社区)干部一起对困难户逐户上门慰问。六、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慰问活动前,各村(社区)对本村(社区)范围内(人户分离按属地管理原则)的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并上报镇党政会议研究审定。不得随意确定慰问对象,严禁优亲厚友。 2、采用现金慰问的对象和标准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镇设立咨询投诉电话(86745011、86744418),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 3、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

4、严禁不按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5、各类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社区)干部、群众工作队员和村(社区)干部一起直接送到户,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

6、所有慰问资金和物资必须在2017年1月24日前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被慰问对象和送达干部均须在春节慰问费发放表上签好字。慰问结束后,将春节慰问费发放表交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统一报县民政局备案。

7、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春节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联村(社区)干部对所联系的村(社区)春节慰问活动负直接责任,如发现有村(社区)未按春节慰问要求落实的,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镇拨付给敬老院的慰问金主要用于敬老院老人冬衣、冬被的添制和敬老院节日生活改善。

9、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走访慰问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和审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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