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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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郑政[2015]25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01
【实施日期】2015.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政〔201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日
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
系出现重大变化、价格过快过大变化情况,保障重大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充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领导机构。
成立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联席办公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工作。
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商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信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委、卫计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粮食局、供销社、盐业局、监察局、新闻部门、铁路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职责
1.指挥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根据市场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供求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组织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协调任务。
(三)部门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实施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商品征购、调集、投放网络,负责组织应急供应商品的调剂、销售和部分重要商品进口等事宜;完成市政府、联席会议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工信委: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
产、综合运输等工作;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有关费用;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市交通委及铁路部门: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公路、铁路运输;
市农委、市畜牧局: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市卫计委:负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