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24•【文号】农科发〔1996〕24号•【施行日期】1996.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1996年12月24日农业部发布)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的目的第二条为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动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鼓励产生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动一切致力于农业的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发展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本办法旨在奖励全国农业系统以及全社会为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的范围第三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5类:甲类:在农业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
乙类:1、应用于农村经济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2、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技术性基础研究(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环境保护等)成果。
丙类:引进、消化、吸收以及开发、推广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取得重大效益的成果。
丁类: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研究的软科学成果。
戊类: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科技著作。
主要包括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学位论文集、年鉴、图集、译著、科技期刊、用汉字以外的文字撰写的科技著作、属于自学考试、成人、函授、夜大等方面的教材等暂不列入评奖范围)。
第四条凡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正在向其他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科技奖励的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
违反此规定者一经查明,取消报奖单位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资格三年。
已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满三年,做了大量推广工作并符合申报丙类条件者可再次申报丙类奖。
陕西省林学会2020年度陕西林业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奖励通报
陕西省林学会2020年度陕西林业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奖励通报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省广大林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为推动我省林业行业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陕西林业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省林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评审,评选出2020年度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17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项,现予通报表彰,并由陕西省林业局和陕西省林学会颁发奖励证书。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林业系统要学习获奖者的勇于创新精神,结合事业发展,加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推进技术创新,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科技强省和现代化林业建设做岀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度陕西林业优秀科技成果获奖名单编号成果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等级1美国黄松、奥地利黑松引种研究(2020-SLKJ-1-0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市宝塔区林业工作站,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渭南市临渭区林业局,陇县国有八渡林场樊军锋,周永学,杨培华,高建社,刘永红,宋晓斌,曹锋,李廷瑞,马建权,张晓鹏,肖飞,廖绍明,谢俊峰,千春林,马江平研究类一等2佛坪自然保护区大熊猫易感传染病的动物传染源分析(2020-SLKJ-1-02)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国农业大学马亦生,金艺鹏,党高弟,徐进昌,丁海华,安妮,雍立军,赵凯辉,刘小斌,王纳,马青青,王宽武,王永平,李杰,赵雷刚研究类一等3陕北地区黑枸杞引种与丰产栽培技术研究(2020-SLKJ-1-03)榆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定边县林草工作站,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和种苗工作站张泽宁,张惠,张顶辉,张林媚,张永强,张广利,候玲,刘姝玲,杨洁,申世永,郭胜伟,贾玉英,权高峰,薛卫鹏研究类一等4商洛核桃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示范(2020-SLKJ-1-04)商洛市核桃研究所,洛南县核桃研究所丹凤县林特产业发展中心,山阳县林业站,商州区林特产业发展中心张治有,李忠锋,胡刁,陈新乐,郭安柱,解勃,王晓波,刘建鹏,马云攀,孟水平,朱恢勇,屈佳楠,王根宪,舒淑珍,张亚雯推广类一等5宝鸡林药高效复合模式示范与推广(2020-SLKJ-1-05)宝鸡市林业科技信息中心韩昭侠,卢军智,谢晓霞,徐静,姚远刘慧芳,侯晓华,兰雅丽,徐乔,范伶李晓华,张冬红,周宝峰,周亚琼,冯璐推广类一等6渭北旱嫄东部抗旱造林综合技术示范(2020-SLKJ-1-06)渭南市林业工作站,蒲城县林业工作站郭军成,王博,高治中,陈丽丽,孙杜闯,梁丽娟,党国刚,韩婉阳,齐卫军,吴晓丽,李军涛,陈燕,赵斐,王梅推广类一等7陕北黄土高原林业鼠兔害防治示范(2020-SLKJ-1-07)延安市安塞区林业工作站王维,苗学伟王兴兴,李生伟,李莉,高黎明,刘超,童飞,韩磊,吕保军,李汉峰,张彦军,胡攀,冯鹏,井慧玲推广类一等8渭南核桃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2020-SLKJ-1-08)渭南市林业工作站,渭南市华州区林业工作站,合阳县林业发展中心,渭南市林学会赵红茹,陈丽丽,贺亚清,郭军成,孙杜闯,白晓军,雷晓红,赵西刚,马改娥,曹春艳,贺俊学,独双奇,马芳丽,王会珍,王进宝推广类一等9丹江上游典型困难立地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2020-SLKJ-2-01)商洛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商州区林业局,洛南县林业局,丹凤县林业局,山阳县林业局余振忠,邓锁平,孟鑫,章健,杜振良,赵栋梁,姚书锋,冯春昌,阮浩,甘明旭研究类二等10核桃小吉丁虫无公害防治技术研究(2020-SLKJ-2-02)宝鸡市林业工作中心站王三省,吴海云,段雯蓿,马明科,郝丽兰,王春梅,柳永强,张喜贵,孙引娟,李达研究类二等11核桃提质增效应用技术研究(2020-SLKJ-2-03)安康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马臻,曹席轶,邓琳玲,曹晶,张丽琼,张言状,代立友,王海泽,曹佳瑛,赵宝鑫研究类二等12商洛经济林复合经营技术示范(2020-SLKJ-2-04)商洛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商洛市国家核桃良种基地,商南县商乐苗木有限责任公司甘明旭,李秋玲,张毅,张力元,秦吉中,李敏芳,柴传林,李渊,吴纳,华好会推广类二等13商洛板栗良种丰产栽培技术示范(2020-SLKJ-2-05)商洛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商南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安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甘明旭,李秋玲,柴传林,李渊,张毅孟水平,王洪宽,张力元,曹芙芹,张天勇推广类二等14韩城困难立地抗旱造林技术示范推广(2020-SLKJ-2-06)韩城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李彩玉,杨千里,王锐,赵晓娟,师亚芬李洁,刘晓林,赵金鹏,赵颖,梁彦伟推广类二等15设施有机冬枣标准化栽培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2020-SLKJ-2-07)渭南市林业工作站张晓宇,梁丽娟,权小斌,韩文宁,董绒叶,韩婉阳,杨维,樊懿贤,党国胜,朱永勤推广类二等16咸阳优质冬枣设施丰产栽培技术示范(2020-SLKJ-2-08)咸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咸阳市中健利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李亚鹏,高建,龙飞,李燕,常彦洲,周冰,刘璟,董岩,李晓云,康世云推广类二等17油橄榄良种选育及丰产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2020-SLKJ-3-01)城固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城固县林业局邹军,陈仍侠,杨海文,常念明,牟葵,林春福,景曼钊推广类三等。
林业有害生物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方案
林业有害生物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方案林业有害生物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方案1. 概述以奖代补是一种通过奖励机制激励个体或团体参与特定活动的方法。
对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事业而言,引入以奖代补机制可有效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并提高防治效果。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以促进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2. 方案细节以下列点形式详细说明了本机制的具体细节:•奖励资金设立: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用于对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林业农民;–地方林业行政管理机构;–林业科研院所;–宣传媒体等。
•奖励标准与类型:根据参与者取得的成果、贡献和投入,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和类型,包括:–优秀个人奖;–优秀团队奖;–科技创新奖;–宣传推广奖等。
•奖励评定机制:设立专门的评定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评选获奖单位和个人,根据一定的评定指标和程序进行评定。
•奖励资金使用:奖励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用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金发放、宣传推广等方面。
•监督与评估机制: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奖励机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 方案效果引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有助于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积极性和效果,具体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林业农民的参与度和主动性,推动他们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传播;•激发地方林业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热情,提高其组织和协调能力;•增加林业科研机构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强宣传媒体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该事业的认识和关注度。
4. 实施措施为有效实施该方案,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实施措施:•建立专门的奖励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奖励资金的设立、使用和监督;•设立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奖励标准、评定程序和奖金发放等事项;•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该奖励机制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各方参与的知晓率和积极性;•定期组织评估,对奖励机制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改进;•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奖励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4.17•【文号】林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林发〔2019〕2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推动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一)统筹增量向创新效能高的单位倾斜。
积极争取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增量,向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平台,以及承担创建国家级平台任务和应用重大技术相关的单位(创新团队)倾斜,优先用于首席专家聘任、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等。
局林科院、竹藤中心等科研单位以及规划院、林草防治总站、大熊猫中心等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研发单位”)要根据承担重大创新任务实际情况,明确高端科技人才激励范畴及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有关内控制度办法。
(二)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的绩效激励和技术岗位聘任。
局统筹调控绩效工资总量,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绩效激励力度。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每年给予创新津贴20万元;“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获得者等国家级杰出科技人才,每年给予创新津贴10万元;“千人计划”青年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及“百千万人才省部级人选”等优秀科技人才,每年给予创新津贴5万元。
相关科技成果奖励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科技创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奖励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激励创新,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第二章奖励种类第四条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类:1. 自然科学奖:奖励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成果;2. 技术发明奖:奖励在技术发明领域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的科技成果;3. 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科技成果;4. 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五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条件如下:1. 具有创新性,填补国内或国际空白;2. 具有先进性,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3. 具有实用性,具有推广价值;4. 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奖的奖励条件如下:1. 成果转化过程规范,技术成熟可靠;2. 成果转化效益显著,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推动作用;3. 成果转化过程中,创新性强,为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作出突出贡献。
第四章奖励办法第七条奖励评审工作由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奖励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
第九条奖励评审程序如下:1. 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4.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5. 公布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五章奖励标准第十条奖励标准如下:1. 自然科学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2. 技术发明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3. 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4. 科技成果转化奖: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60万元,三等奖40万元。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梁希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面向全国的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目的是鼓励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为了做好梁希奖奖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林业和草原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主管部门对梁希奖的评选工作进行指导,由中国林学会负责奖励评审工作。
第四条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包括以下四类:1.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2.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3.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4.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第五条梁希奖每年评审一次。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和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
第六条梁希奖除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外,其他三类奖项只针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梁希奖的组织领导机构是中国林学会,对奖励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制定政策,筹措资金,组建评审委员会,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八条梁希奖的评审机构是梁希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每届任期五年。
中国林学会建立不少于300名专家的评审专家库,从中遴选20名左右组成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梁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梁希奖励办公室)为梁希奖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林学会秘书处。
主要负责梁希奖的组织申报、接受推荐、形式审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异议处理和公布结果等具体工作。
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
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一、为做好"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根据《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奖励宗旨: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旨在林业行业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我国林业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表彰奖励在林业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政治思想、科学道德与学风好,在青年同行中可为榜样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人数:由各推荐单位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的有关规定遴选推荐1~2名候选人上报。
各单位要特别注意推荐那些工作在科技第一线和基层单位的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评审组专家名单。
(三)每位推荐人材料。
1.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均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专家推荐意见表:每位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专家推荐表各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著作附样书一部。
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
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
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
被推荐人的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四册),其余3份推荐表(其中1份为原件)一同上报。
4.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15份。
(四)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一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
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实例(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五、评审与审批程序:由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与中国林学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拟定获奖名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我校”)致力于改善科研工作环境,促进科学研究的有效开展,积极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的发展,特制定本科研奖励办法,以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为我校培育创新人才和提升学科建设做出的成绩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科研奖励的范围和对象1、科研奖励可以是对个人在我校有关教科研机构和部门主办或参加国际及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获得学术研究奖、获得重大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完成重大科学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级以上科技奖、发明专利的个人以及特定的知识产权成果鉴定、促进我校科研能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成就等情况,可以发放科研奖励。
2、考虑学术成果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和学术水平的影响,奖励科研成果的对象限定为在校教职工或在读学生。
二、科研期刊及等级1、科研奖励期刊根据学术影响力和权威度确定。
2、科研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其它,分别对应文章、发明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创新的质量和表现。
三、科研奖励金额1、一等奖每项最高可发放3万元;2、二等奖每项最高可发放2万元;3、三等奖每项最高可发放1万元;4、其它类型每项最高可发放5千元。
四、科研奖励评审1、科研奖励的评审工作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技奖励处负责,设立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持人,另设学术评审专家。
2、专业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实行匿名评审,依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的规定,在原则上完全独立、新颖严谨进行测评,最终根据各等级对科研论文成就的综合评定,由学校领导组成的审批委员会会议正式正式批准。
五、结果公布经审批正式批准的科。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
第十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候选人姓名:中文译名:候选人国籍: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林学会制2019年6月3日一、基本情况二、候选人简历及学术地位三、对推动中外科技合作和我国林业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本部分应详细写明候选人在与中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对中外科技合作、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包括促进中外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所取得的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所做的重要贡献。
要对候选人与中方合作项目投入研究经费、合办研发机构、促成国际学术会议、联合发表论文著作、联合申请专利以及提出建议被采纳等产出情况进行量化表述。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四、国内主要合作单位情况表五、推荐单位意见六、附件1.技术评价证明2.培训情况证明3.设备使用情况证明4.社会、经济效益证明5.近期标准照片和工作照片各1张6.其他证明《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是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现将填写要求说明如下:一、材料打印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本竖装。
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
二、封面页填写《编号》由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三、基本情况1.候选人姓名:应填写英文名和中文译名,中、英文译名应用惯用译名。
3.学位:应填写候选人已取得的最高学位。
4.学科分类名称:按照项目所属学科(专业),在相应的类别上划“√”,只选择1个学科(专业)。
5.工作单位(中、英文):指候选人在本国的工作单位,已离任的应填写离任前工作单位。
四、候选人简历及学术地位联系人:指候选人或候选组织在中国的联系人,如合作单位外事部门的负责人等。
苗木奖励实施方案
苗木奖励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我公司决定在今年开始实施苗木奖励计划,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树木种植和绿化工作。
本方案旨在通过奖励措施,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共同为生态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一、奖励对象
本奖励计划针对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只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符合条件的苗木种植和绿化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奖励对象。
二、奖励标准
1. 植树奖励:对于每棵成活的苗木,按照树种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 绿化工程奖励:对于参与城市绿化、乡村绿化等大型绿化工程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绿化面积和质量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三、奖励发放
奖励发放由当地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放奖励,确保奖励发放的公平、公正。
四、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渠道,同时也欢迎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积极参与捐助,为奖励计划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五、宣传推广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奖励计划中来,我们将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媒体、互联网、社交平台等,同时也将邀请公众人物和专家学者加入到宣传推广工作中来,共同为奖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六、总结
苗木奖励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将激发更多人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希望各界人士和单位积极响应和支持,共同为奖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贡献力量。
中国林学会关于“中林集团杯”第四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中国林学会关于“中林集团杯”第四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林学会•【公布日期】2011.12.12•【文号】中林会学字[2011]83号•【施行日期】2011.12.1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机关工作正文中国林学会关于“中林集团杯”第四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结果的通报(中林会学字[201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学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科研教育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在林业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中取得了显著成就,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了科技对林业的驱动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
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的重大关键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持发扬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刻苦攻关,锐意创新,取得了一大批优秀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成果,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和奖励在林业科技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积极推动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全面推进现代林业科学发展,根据《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国林学会组织开展了“中林集团杯”第四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
经形式审查、专家初评、专业组评审、社会公示和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最终评出获奖项目89项。
其中,“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技术体系研究”等4个项目荣获一等奖,“库姆塔格沙漠综合科学考察及其主要科学发现”等36个项目荣获二等奖,“半干旱地区华北落叶松人工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应用开发与试验示范”等49个项目荣获三等奖(详见附件)。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本(3篇)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科技创新,我单位特制定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技成果奖励是对在科技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
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分类第四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
第五条个人奖指单个科技工作者在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
第六条团队奖指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科研团队在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等领域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等。
第三章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定标准第七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科技创新的贡献度、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同时,应当重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评审科技成果奖励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民主的原则,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奖励的程序第九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申报、初审、复审、评审、公示、表彰。
第十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包括科技成果的详细描述、研究方法、实验数据以及与其他同类科技成果的对比等。
第十一条评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由科技领域的专家组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五章奖励的权益保障第十二条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个人和团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金、学术推荐、技术职称晋升等。
第十三条对于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法保护和维护,鼓励转化运用。
第十四条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个人和团队应当履行相应的奖励报告和宣传义务,为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
第六章奖励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科技成果奖励的监督和管理应当由专门机构负责,建立科技成果奖励档案和数据库。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附件1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04年5月10日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梁希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面向全国的林业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林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目的是鼓励林业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林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加快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第二条为了做好梁希奖奖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林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部门对梁希奖的实施进行指导。
第四条梁希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分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对获奖项目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梁希奖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其职责是:对奖励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包括制定奖励政策,筹措奖励资金,组建评审委员会,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六条梁希奖的评审机构是梁希奖评审委员会。
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从林业各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中挑选80名左右建立评审专家库,每届根据申报奖项的专业特点,聘请其中20名左右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梁希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2-3人。
第七条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为梁希奖的办事机构,负责梁希奖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申报、接受推荐、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异议处理和公布结果等。
第三章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第八条梁希奖的奖励范围:1、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2、实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3、软科学成果;4、推广应用成果。
第九条评审标准主要依据申报项目的科学技术难度和水平、对林业科技进步和林业建设的推动作用和所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大小来评选一、二、三等奖。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第十条梁希奖的申报、推荐凡符合第八条要求的科技成果不受地区和部门限制,均可申报梁希奖。
农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农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特制定此《农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在农业科技研究、开发、转化和应用方面有显著贡献的个人、团队、机构和企业。
三、奖励内容和分类根据农业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特点,将奖励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农业科技成果创新奖对在农业科技领域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对通过转化农业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技术或服务,对农业生产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团队、机构和企业予以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专利权、优先合作机会等。
3. 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奖对在农业生产领域广泛应用科技成果,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个人、团队、机构和企业予以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示范推广资金等。
4. 农业科技成果国际合作奖对在农业科技领域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个人、团队、机构和企业予以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国际交流资助等。
四、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申报材料和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评审根据奖励类别的不同,设立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由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评审结果将公示,并最终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五、奖励资金和出资来源奖励资金主要由政府财政预算提供,也可接受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六、宣传和推广相关部门将组织举办颁奖活动,进行成果展示和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
七、法律效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八、附则本奖励办法所涉及的具体细则和流程将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以上为《农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具体细则请查阅相关文件和规定。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中华神农农业科技奖(以下简称“神农农业科技奖”)由中华神农联合会设立,旨在肯定和表彰在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及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组织。
本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一)对于在改良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发展成果、农业机械创新、种植技术、农业机械化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的突出贡献,以及在农业科技服务、技能培训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科研机构和企业,经由装配评审委员会审核,可获得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
(二)一等奖由中华神农联合会宣布,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奖金总额2000元、3000元和5000元,分配给科研机构和企业;二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奖金总额1000元、1500元和3000元,分配给科研机构和企业;三等奖仅颁发证书。
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奖:(一)对于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发展和成果应用上取得显著成果,及时实现产业发展的技术人员、企业及其他科研机构,经由装配评审委员会审核,可获得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奖,并获得证书及奖金,其中奖金总额为1000元、1500元和3000元。
三、农民科技培训奖:(一)对于在农民科技培训领域取得成绩的个人、科研机构和企业,经由装配评审委员会审核,给予表彰认可,可获得农民科技培训奖,并获得证书及奖金,其中奖金总额为1000元、1500元及3000元。
四、评审委员会:各项奖项的选拔、评定由由中华神农联合会设立的评审委员会审核,如有疑问,应由该评审委员会决定。
五、颁奖程序:各奖颁发时,由申报单位准备获奖证明书、奖金等相关资料,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由中华神农联合会官方正式颁奖。
六、解释权: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华神农联合会所有,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中华神农联合会。
中华神农联合会在此诚挚邀请国内外农机科技领域的专家参与神农农业科技奖的评审工作,携手共抗疫情,共同推动中华神农农业科技奖的发展与普及,促进农机科技的创新,推动中华神农农业科技奖的发展,为中华传统农业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林业服务业工作中的绩效评估与奖励
林业服务业工作中的绩效评估与奖励在林业服务业工作中,绩效评估和奖励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绩效评估的重要性、评估方法以及奖励措施等方面探讨林业服务业中的绩效评估与奖励。
一、绩效评估的重要性绩效评估对于林业服务业来说,是保证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式。
通过对绩效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1. 提高工作效率绩效评估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目标和指标要求,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使员工按照既定标准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评估绩效,可以了解到不同员工在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进而为员工提供适合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3. 促进团队合作绩效评估可以借助团队绩效来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发员工之间的合作精神,培养团队意识,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二、绩效评估方法针对林业服务业的特点,可以采用以下多种绩效评估方法,综合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1. 定性评估通过对员工的态度、工作态度、社交能力等方面进行观察和评估,反映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态度。
2. 定量评估通过设定指标和量化要求,对员工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客户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形成数据化的绩效考核结果。
3. 360度评估综合考虑员工和员工所涉及的相关方面,包括直接上级、下属、同事以及客户的评价,客观全面地评估员工的绩效。
三、奖励措施合理的奖励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绩效。
针对林业服务业的工作特点,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措施。
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评估结果和绩效指标,给予员工一定的财务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晋升机会通过评估绩效,选拔出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晋升机会,激励员工提升能力和发展。
3. 培训和发展针对评估结果中发现的员工不足之处,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能力,进一步改善绩效。
4. 表彰和荣誉通过定期组织表彰活动,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表彰和荣誉,激励员工,塑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023年度山东林学会林业成果奖
2023年度山东林学会林业成果奖一、背景介绍1.1 2023年度山东林学会林业成果奖的设立背景 1.2 山东林学会对林业成果的重视和支持1.3 林业成果奖的意义和作用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2.1 奖项设置2.2 奖项的评选标准和要求2.3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三、往年优秀成果回顾3.1 2022年度林业成果奖获奖项目介绍3.2 过去几年的优秀成果案例四、 2023年度林业成果奖的评选流程4.1 报名及资料准备4.2 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4.3 评选标准和权重分配五、 2023年度林业成果奖的颁奖礼及展示活动5.1 颁奖礼的时间和地点安排5.2 获奖项目的介绍和展示5.3 颁奖礼的嘉宾及嘉宾发言六、展望未来6.1 对林业成果奖的发展前景和期许6.2 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性6.3 林业成果奖对于山东林业事业的积极作用结语:山东林学会林业成果奖的设立,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林业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林业科技的创新和成果的转化应用,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林业事业的发展,希望能够不断完善评选机制,激励更多的林业工作者做出更为杰出的成绩,为山东省的绿色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七、 2023年度林业成果奖的评选标准及要求为了保证评选的公正、严谨,山东林学会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评选标准和要求。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的科学性、技术水平、创新性、社会效益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这些标准对所有报名参评的项目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项目的科学性是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具有较高科学性的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都应具备扎实的科学基础和理论支撑,能够通过科学实验数据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林业领域的科学发展。
技术水平也是评选项目的重要考量因素。
项目必须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为林业科技领域的进步做出重要贡献。
创新性是评选的另一重要标准。
东北林业大学科研奖励津贴实施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科研奖励津贴实施办法(201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奖励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1、国家级奖(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120万元,二等奖60万元。
(2)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
(3)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奖励标准: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
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
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万元。
5、其他省部级奖获其他的省部级(不含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的奖励标准:学校按所获奖金额度1:1.5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学术论文奖励标准1、在《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
2、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申报奖励年度发布的JCR (《期刊引用报告》)的期刊大类分区表为标准评价我校发表的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含摘要和短评)。
(1)在1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4万元;(2)在2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3)在3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4)在4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3、在源发期刊上发表且被SSCI或A&HC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
4、在源发期刊发表且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4万元。
5、在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且被《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评价为A+类的人文社会科学(含软科学)期刊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含软科学)学术论文(不含教育学和社会科学综合类期刊及教育教学研究类文章),每篇奖励0.2万元。
梁希奖奖励办法修改说明
第十一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林学会制2019年6月3日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简介三、项目详细内容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五、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七、推荐单位意见八、附件目录1.技术评价证明(鉴定证书、验收证书、专利证书或知识产权证书)2.查新检索报告3.应用证明4.其他证明《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是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现将填写要求说明如下:一、材料打印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本竖装。
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
二、封面页填写《成果类型》从梁希奖奖励范围所包含的以下四类成果中选择一个填写:1.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2.实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对应于国家科技成果分类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3.软科学成果;4.推广应用成果(也包括列入国家或省级推广计划,通过验收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推广项目)。
《编号》由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主课题的鉴定专家不能作为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必须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推荐单位》指《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在"可"或"否"上划"√"。
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
《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产业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林业产业不仅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还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支持林业产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奖补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林业产业包括森林资源开发、木材加工、林下经济、林业旅游等相关产业。
奖补对象主要包括从事林业产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农民。
三、奖补内容。
1. 森林资源开发奖补,对于开展林地改良、造林、抚育等森林资源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补支持,以鼓励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木材加工奖补,对于从事木材加工和深加工的企业,根据其产值和税收贡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以促进木材产业的发展。
3. 林下经济奖补,对于开展林下经济项目,如食用菌种植、中草药栽培、畜牧养殖等的农民和合作社,给予适当的奖补支持,以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 林业旅游奖补,对于开展林业旅游项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以推动林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四、奖补标准。
1. 森林资源开发奖补标准根据森林资源改良面积、造林树木成活率等指标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实际投入和效益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2. 木材加工奖补标准根据企业产值和税收贡献情况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产值和税收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3. 林下经济奖补标准根据项目收益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项目收益和农民增收的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4. 林业旅游奖补标准根据旅游项目收入和就业情况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旅游项目收入和就业情况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五、奖补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奖补资金来源。
六、奖补管理。
奖补资金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和使用监督机制,确保奖补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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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林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xxx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面向全国的林业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林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目的是鼓励林业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林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加快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第二条为了做好xxx奖奖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xxx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林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部门对xxx奖的实施进行指导。
第四条xxx奖每年评审一次,分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对获奖项目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xxx奖的组织领导机构是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其职责是:对奖励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包括制定奖励政策,筹措奖励资金,组建评审委员会,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六条xxx奖的评审机构是xxx奖评审委员会。
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从林业各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中挑选80名左右建立评审专家库,每届根据申报奖项的专业特点,聘请其中20名左右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xxx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第七条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为xxx奖的办事机构,负责xxx奖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申报、接受推荐、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异议处理和公布结果等。
第三章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
第八条xxx奖的奖励范围:
1、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2、实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3、软科学成果;
4、推广应用成果。
第九条评审标准主要依据申报项目的科学技术难度和水平、对林业科技进步和林业建设的推动作用和所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大小来评选一、二、三等奖。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xxx奖的申报、推荐
凡符合第八条要求的科技成果不受地区和部门限制,均可申报xxx奖。
申报xxx奖应按规定填写有关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向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第十一条xxx奖由下列单位负责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2、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4、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5、原林业部直属高等林业院校;
6、中央所属的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
7、其他相关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十二条推荐xxx奖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xxx奖推荐书,并应附有下列文件:
1、技术评价材料;
2、由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
3、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对应用类成果须提供已被建设与管理单位采纳的证明);
4、研究成果及实验报告等其它必须附送的技术文件。
第十三条xxx奖的评审方式与程序
xxx奖采用形式审查、专家初审、投票表决的评审方式,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
1、奖励工作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2、由专家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3、召开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出该专业组的候选获奖成果;
4、召开xxx奖评审委员会会议。
在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的基础上,评出一、二、三等奖候选获奖成果,对专业评审组提出的免奖成果原则上不再审议。
第五章公示与异议处理
第十四条获xxx奖的成果在授奖前先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实名向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异议经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复议裁决。
第六章批准与授奖
第十五条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已获奖的成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的,将撤消其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2日起试行。
xxx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016年3月2日中国林学会全体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xxx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保证xxx林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xxx奖)的评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异议处理、审批、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xxx奖每年评审一次,重点奖励在理论上、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对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xxx奖是授予集体或个人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xxx奖的组织领导机构是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奖励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具体包括:
1、制定奖励政策;
2、筹措奖励资金;
3、组建评审委员会;
4、审查、批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六条xxx奖的评审机构是xxx奖评审委员会。
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挑选林业行业各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80名左右建立评审专家库,每届根据申报成果的专业特点聘请其中20名左右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专家应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若评审专家为当年申报成果的完成人时,应回避当年评审工作。
第七条xxx奖的办事机构是xxx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有关奖励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申报、接受推荐、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异议处理和公布结果等。
办
公室设在中国林学会秘书处。
第三章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
第八条奖励范围:
1、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林业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中有所创新、发现(发明),对推动林业行业的发展与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实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在林业工程建设与管理、重大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中,开发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3、软科学成果
为林业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研究取得的软科学成果。
4、推广应用成果
在组织推广、应用已有的国内外重大科学技术成果中,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有所创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在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过程中,对已有技术组装配套,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第九条xxx奖的评审标准:
1、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基础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加快行业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产业结构有重大作用,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成果,可评为一等奖。
在基础理论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加快行业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产业结构有较大促进作用,获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成果,可评为二等奖。
在基础理论或技术上有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解决了林业建设与管理中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对加快行业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产业结构有一定促进作用,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成果,可评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