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保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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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国际保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国际保理业务说明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商业咨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际保理这项产品的优势在于其能为出口商和进口商带来增加营业额、风险保障、节约成本、简化手续、扩大利润等益处。

包括出口保理业务、出口保理融资业务和进口保理业务。

业务操作流程出口保理业务操作流程申请保理额度向银行机构申请办理出口保理业务的出口商需符合各银行机构要求的基本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单》,注明进口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及对该进口商所要申请的保理额度。

客户经理重点审查:1.出口商为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并拥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2.出口商业务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较好,信用记录良好;3.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贸易纠纷;4.银行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口保理商回复额度银行机构国际业务部门受理审查相关资料后,向进口保理商发送电文,要求其回复保理额度。

进口保理商回复额度后,银行机构向出口商出具《保理额度通知书》,并与出口商签订《出口保理合同》。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出口商按照与银行机构签订的《出口保理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将应收账款转让文件提交给银行机构。

出口商不向银行机构申请出口保理融资的,向银行机构提交的转让文件一般包括:介绍信、货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商业发票、货运单据。

出口商向银行机构申请出口保理融资的,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向银行机构提交贸易合同或定单或形式发票的复印件。

单据寄送如保理项下的付款条件为D/A,进口保理商又要求由其向进口商提交单据的,银行机构可要求出口商将单据直接寄交进口保理商,也可由银行机构代寄,费用和风险由出口商承担。

应收账款的收汇和催收银行机构应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应收账款到期前,及时向进口保理商寄送单据。

对超过应收账款到期日仍未收到的款项,定期对外催收,直至账款收回或进口保理商履行赔付。

收单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收单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收单业务说明收单业务是银行卡消费业务的延伸,按照收单的对象(境内卡和境外卡)划分,收单业务包括银联人民币卡收单和银联外卡收单两部分,外卡收单银联接受VISA和M/C、大莱卡、美国运通卡、JCB卡五个品牌的银行卡;按照收单的方式划分,收单分为特店收单(零售)、柜台收单和ATM等自助机具收单(取现)。

收单的收入为商户结算手续费(交易金额乘以折扣率)分成。

其中,境内卡特店收单按银联手续费规定由银行机构与商户签订折扣率,商户结算手续费扣除发卡银行固定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及银联商务POS机具分成后剩余部分归收单方,即采取7:1:1:1分成;境外卡特店收单由银联统一清算,原则上银行机构与商户签订折扣率在3%以上。

业务操作流程受理商户申请申请商户联系银联商务,银联的客户经理需填写《商户信息调查表》及《银联商户协议》报商户开户行信用卡部。

商户需提供的资料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无须提供)。

目标商户审查开户行信用卡部对资料齐全的目标商户进行以下审查,下列要求中有任何一项未能满足的,将不予审批:1.部门(支行)提出申请的,相关证照真实有效性的验证及商户的实地调查由部门(支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2.信用卡部市场组审查报送申请资料是否有效、正确、完整,对目标商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3.信用卡部无意见,在商户协议中加盖商户合同专用章后报送银联商务。

目标商户审批在信用卡部市场组出具审查意见后,立即反馈给相关开发人员。

商户的变更需求1.更改商户名称商户如需要改单位名称,须以新单位名称与银联商务重新签订一份新的《POS协议书》,连同新单位名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送银联商务市场服务部办理。

2.商户更改清算账号或开户行商户如需更改清算账号或开户行,须由银联商务客户经理上门填写《更改商户清算账号申请表》,银联商务市场服务部办理。

信保融资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信保融资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信保融资业务说明信保融资是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包括出口商短险项下融资业务和出口票据险项下融资业务两大类。

出口商短险项下融资业务是指出口商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综合保险、统保保险、特定买方保险或信用证保险),并通过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将保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出口商实际货物出口情况为其提供的短期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出口票据险项下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作为投保人向信保公司投保出口票据保险,并对符合承保范围内的出口业务提供的短期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信保融资的特点:信保融资是在传统的各项贸易融资品种的基础上增加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条件,包括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包括D/A、D/P项下),出口汇款融资(以下简称为T/T融资),以及有追索权的出口保理融资业务。

除依靠贸易产生的现金流自偿之外,其国外进口商(买方)或开证行的商业信用风险,以及进口国的政治风险已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得以覆盖,同没有购买信用保险的贸易融资相比风险相对较低。

业务操作流程核定信保限额及买家限额出口商以及出口贸易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信保融资的出口商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国注册企业,具有一年以上国际贸易经验,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与交易对手之间以往交易记录良好,无债权债务纠纷,所经营的出口商品市场稳定,具有较清晰的质量检验标准,不易产生贸易纠纷,年出口量在300万美元以上,与银行业务往来至少半年以上,往来记录良好,在银行已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未被列入当地外汇局“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名单,出口商短险项下信保公司为其核定的单个国外买家信用限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美元,在出口商短险项下《赔款转让协议》中出口商愿意转让给银行的赔款中涉及的国外买家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

申请信保融资的出口贸易背景必须真实、合法,有关货物从中国出口,出口贸易合同真实有效,并应包括订立合同人、货物种类、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条件。

客户信用评级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客户信用评级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客户信用评级业务说明客户信用评级是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规范化的程序,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测定和审核,将评级对象的各项指标与有关的参数值,通过科学的计量方法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估分析,对客户的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做出全面的评价,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

客户的违约概率是划分信用级别的核心变量。

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简称PD)是指借款人未来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银行有充分证据认定债务人不准备全额履行到期偿债义务;(2)贷款本金逾期90天以上;(3)贷款欠息90天以上;(4)银行停止对贷款计息;(5)与债务人任何义务有关的信用损失,如形成债务冲销,计提特别准备,或被迫进行本金、利息、手续费减免,非正常借新还旧、展期等消极债务重组;(6)债务人申请破产、或者由其他债权人申请其破产、已经破产,或者处于类似的非正常经营状态,因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银行债务;(7)其他违约事项,如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在合同或保证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被证明不真实;未经银行同意以任何方式抽走或减少其资本等。

信用级别是通过字母序列符号,对客户的偿债履约能力和违约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后直观的结果展示。

客户信用级别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CC级、CC级、C级和D级共10个风险递增的级别。

业务操作流程资信调查客户资信调查是指收集、整理客户的基础资料,并从定性角度对客户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客户资信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走访客户,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状况,调查了解客户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收集财务报表和资料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征询客户资信状况,收集客户产品、市场、经营信息,整理归纳分析资料数据等。

直接评价人员必须全面深入多方了解收集情况,取得足以证实客户资信状况的有关证据,确保客户资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兑仓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保兑仓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保兑仓业务说明保兑仓业务是指在供应商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购买商向银行机构申请以供应商在银行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贷款额度,并由银行机构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

保兑仓业务实现了购买商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

业务特点:对供应商:实现批量销售,增加经营利润,减少银行融资,降低资金成本,保障收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购买商:提供融资便利,解决全额购货的资金,降低成本。

业务操作流程受理保兑仓业务申请客户向银行机构申请办理保兑仓业务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4.贷款卡(证);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财务报表;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7.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8.购销合同;9.银行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客户经理需认真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银行机构同意受理,则客户经理开始进行调查;如果不同意客户申请,业务受理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客户。

调查、审查、审批1、客户部门调查客户部门客户经理对保兑仓业务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供应商资信状况、回购能力等情况,核实抵(质)押或保证人的情况、资信状况和支付能力,核实申请人贸易背景是否真实,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明确调查意见。

2.信贷(授信)部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客户部门调查同意后,移交信贷(授信)部门审查,重点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签章是否准确、规范,银行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1147是否具有授信额度等。

审查完成后,信贷(授信)部出具审查意见,交最终有权审批人审批。

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部门和信贷(授信)部门的调审查情况,进行审批处理。

提供融资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银行机构与供应商签定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与仓储监管方签定仓储监管协议。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业务说明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是指卖方发运货物后,银行机构凭卖方交来的符合国内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保留追索权地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业务操作流程受理申请申请人(信用证受益人)向银行机构申请卖方押汇时,应填制卖方押汇申请书,并提供相应资料。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④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及密码;⑤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⑥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⑦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⑧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⑨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⑩银行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客户经理在对以上资料审核确认真实后,可着手为其办理卖方押汇业务。

受益人交单并申请办理卖方押汇,受益人应同时将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及单据一并提交押汇银行机构。

调查、审查、审批1.客户部门调查客户部门对押汇业务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历史结算记录,资信状况,核实申请人商品交易行为是否真实等,最后提出明确的调查意见。

2.结算部门和信贷(授信)部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客户部门调查同意后,移交结算部门和信贷(授信)部门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①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签章是否准确、规范;②是否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交单;③单据是否齐全、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是否相符;④申请人是否具有授信额度。

结算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信贷(授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交最终有权审批人审967批。

发放押汇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客户部门与客户签定相应的押汇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落实合法、合规、有效的担保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银行业现场检查方法、技巧与案例分析

银行业现场检查方法、技巧与案例分析


4、充分运用商业银行管理信 息系统,提高检查效率
三、现场检查报告阶段
四、现场检查处理阶段
五、现场检查档案整理阶段
结束语:
1、风险无处不在。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
心是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的前提。 2、现场检查是一门艺术。要做好现场检 查,还需要检查人员的悟性和钻研。
谢 谢 大 家!
四、现场检查的种类
(一)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划分 1、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 (二)按检查的时间划分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检查
五、现场检查在法律方面 要注意的问题
(一)现场检查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现场检查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 准确 (三)现场检查的程序必须合法 (四)现场检查的形式要合法
第二部分 现场检查方法、技巧 与案例分析
(二)现场检查在风险为本监管
框架中的地位

1、风险为本监管概念

风险为本监管模式的核心内容及运作流程 第一步:了解被监管机构。 第二步:作出风险评估。 第三步:策划监管工作。 第四步:决定现场检查范围。 第五步:执行现场检查。 第六步:辅之以连续性的非现场检查。

2、实施风险为本监管模式应掌 握的要点
第一部分 现场检查基本原理
一、现场检查的地位和作用 二、现场检查的基本原则 三、现场检查的内容 四、现场检查的种类 五、现场检查在法律方面要注意的问题

一、现场检查的地位和作用
(一)现场检查的含义 (二)现场检查在风险为本监管框架中的
地位
(三)现场检查的作用


(一)现场检查的含义
现场检查是指银行监管当局及其分支机 构派出监管人员到被监管的金融机构进 行实地检查,通过查阅金融机构经营活 动的账表、文件等各种资料和座谈询问 等方法,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 分析、检查、评价和处理,督促金融机 构合法稳健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维护金融机构及金融体系安全的一种检 查方式。

银行保函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银行保函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16)借款保函。着重审查借款用途,如果主要依托现有企业财力归还贷款本息,分析申请人现有财务状况;如果主要依托项目效益偿还贷款本息,则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性进行全面审查。
(17)账户透支保函。重点审查透支金额的用途,分析申请人短期偿债能力。
(18)债券偿付保函。如是对债券发行人发行一般债券提供保证,应重点分析其偿债能力以及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或第三方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能力,审查债券发行方案是否经过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以及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情况;如是对债券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债提供保证,应进行投资价值与股价走势分析,分析其可转换债发行方案是否有利于转股,审查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综合考虑其偿债能力和发展前景。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④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及密码;
⑤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如有)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⑥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⑦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⑧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⑨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⑩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①保函申请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
②《出具保函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
③需要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合同正式签署生效,申请人已经办妥抵、质押物权利凭证的登记、转交事宜;

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

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

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一).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缺陷问题的:1.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的;此信用证由于毋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人同意可以随时撤消或变更,应该说对受益人是没有付款保证的,对于此类信用证,一般不予接受;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消,按照UCP500的规定,应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2.应该保兑的信用证未按要求由有关银行进行保兑;3.信用证未生效;4.有条件的生效的信用证;如:“待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能生效”。

5.信用证密押不符;6.信用证简电或预先通知;7.由开证人直接寄送的信用证;8.由开证人提供的开立信用证申请书;(二).检查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与有关合同规定相一致。

应特别注意下列情况:1.信用证中规定有关款项须在向银行交单后若干天内或见票后若干天内付款等情况。

对此,应检查此类付款时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贵司的要求。

2.信用证在国外到期.规定信用证国外到期, 有关单据必须寄送国外, 由于我们无法掌握单据到达国外银行所需的时间且容易延误或丢失,有一定的风险.通常我们要求在国内交单\付款.在来不及修改的情况下,必须应提前一个邮程(邮程的长短应根据地区远近而定)以最快方式寄送。

3.如信用证中的装期和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称的“双到期”,在实际业务*作中,应将装期提前一定的时间(一般在效期前10天),以便有合理的时间来制单结汇。

(三).检查信用证受益人和开证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完整和准确。

受益人应特别注意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名称和地址应与其印就好的文件上的名称和地址内容相一致.买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写法是不是也完全正确?在填写发货票时照抄信用证上写错了的买方公司名号和地址是有可能的,如果受益人的名称不正确,将会给今后的收汇带来不便。

(四).检查装期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逾信用证规定装期的运输单据将构成不符点,银行有权不付款。

大额支付汇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5篇模版]

大额支付汇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5篇模版]

大额支付汇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5篇模版]第一篇:大额支付汇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大额支付汇兑业务说明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大额支付汇兑是各银行分支机构的综合业务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付系统处理中心通过支付系统前置机相联,从而实现了全国各银行分支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以“点对网”方式实时进行相互间资金划转。

单位和个人和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业务操作流程大额支付汇兑往账处理(以电汇为例)1.电汇凭证的审查接到客户提交的一式三联电汇凭证时,应认真审查:⑪凭证必须记载的下列事项是否齐全正确:①表明“电汇”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委托日期;④确定的金额;⑤收款人汇款人名称;⑥汇出(入)地点、汇出(入)行名称;⑦汇款人签章。

⑫委托日期是否为汇款人向汇出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⑬汇兑凭证的金额、委托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凭证银行不予受理;⑭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金额;⑮汇款人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是否相符,个人汇款签章是否与汇款人一致,收款人为单位的是否记载账号;⑯对填明“现金”字样的汇兑凭证,还应审查汇款人和收款人是否为个人,审查登记汇款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以确定汇款人真实身份;⑰汇款人、收款人为单位的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账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受理,汇款人的户名与账号必须相符;⑱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汇款汇出的处理现金汇款①对符合现金汇款条件的电汇在收妥现金和审查无误后,经办员依据电汇凭证上填写的存款开户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大额支付行号,查询后选择大额支付往账记账交易将相关信息录入大额支付系统,汇款种类选择现金汇款;②经办员同时将大额支付系统显示的该笔往账支付交易序号,标注在电汇凭证空白处送交复核员。

电汇凭证第一联加盖转讫章返还客户作回单,第二联作相关科目借方凭证,第三联作为发送往账依据;③复核员接到电汇凭证第三联,选择大额支付往账复核交易将支付交易序号录入大额支付系统,根据系统反显出的汇款记账信息与电汇凭证填写信息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提交该笔业务。

国内信用证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国内信用证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国内信用证业务说明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只限于转帐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国内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

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结算,开立国内信用证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国内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

银行作出的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

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在国内信用证结算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

国内信用证以中文办理。

业务流程信用证开立的处理受理申请及审核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需填制开证申请书,并在开证申请书正面及背面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连同有关购销合同交开证行。

开证行收到后,审查以下内容:1、申请书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要求;2、申请人是否签章,签章是否与其预留银行印鉴相符;3、各条款之间是否矛盾;4、申请书记载的有关条款是否与购销合同一致。

审核无误后,同意开证的,应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要求申请人交存全额保证金或申请授信额度。

落实信用证付款保证申请人交存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支取,使用保证金专用科目核算。

使用申请人授信额度的,按照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或保函的,登记备查科目登记簿,有关单证专夹保管。

开证电开信用证的,开证行核对无误后,以中文TELEX开立,经结算业务部门授权后发送通知行,同时以证实电证实。

信开信用证的,开证行应在信用证上由有权签字人签字。

经复核无误后,将信用证寄通知行,同时以证实电证实,发送通知行。

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留底联作表外科目核算。

1155同时按规定向开证申请人收取开证手续费及邮电费。

信用证保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信用证保兑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信用证保兑业务说明信用证保兑业务是指银行对国内外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的保兑行为,即商业银行受开证行(被保兑行)或受益人委托,为开证银行所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

保兑行责任: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行必须承付,其主要情形:1.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2.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3.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4.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已承兑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5.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无追索权地议付,如果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议付。

1.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责任;2.其他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往保兑行之后,保兑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

对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相符交单金额的偿付应在到期日办理,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在到期日之前预付或购买了单据。

保兑行偿付指定银行的责任独立于保兑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业务操作流程审查客户及开证行资信1.若信用证中要求加具保兑,应首先审查受益人的资信,原则上只对业务、资信均为银行接受的客户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加具保兑。

2.应审查开证行资信,对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风险高、开证行资信差、付汇慢及非代理行来证等,原则上不予保兑。

保兑业务操作1.对已同意保兑的信用证,应向受益人明确承担的保兑责任是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将相符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

2.对银行已加保的信用证,必须对信用证每次修改的具体内容予以审查,以决定是否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若对修改不加具保兑,应立即通知受益人及开证行。

3.对已加保的信用证,建立保兑表外科目。

4.对保兑信用证项下单据交单,应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按照“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的原则,严格审核单据。

保函业务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保函业务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保函业务业务说明保函业务是商业银行凭借自身资金实力和业务条件,接受客户(债务人)申请,向债权人(受益人)开出担保,保证客户履行职责的书面文件。

保函业务有以下特点:1.保函是附属性文件,从属于基础合约。

它是对委托人履行某项合约责任的保证,因而基础合约是其成立的前提条件,并随基础合约的失效而失效;2.保函的建立是为了对付违约,当委托人如期履约,担保人将完全没有责任;3.保函一经开出,担保人就承担了付款的法律责任,即为不可撤销;4.通常担保人的责任是第二性的。

保函是附属合约,是对委托人履约能力的保证,只有委托人未能履约时,保证人才有责任支付或赔付,其付款责任是第二性的。

保函业务的对象及条件:申请人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贷款卡的企业。

或经国家有权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对境外担保,除上款条件外还须为具有出口经营权的法人;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申请人,除前款条件外还须为符合《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规定的法人。

符合上述资格的对象,还需具备:1.与银行往来无不良记录,并承诺保证项下商务合同执行中的本外币收支结算通过银行进行;2.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履行保证项下合同的能力和意愿;3.保证项下有关商务合同、协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批准程序,并在当事人的正常合法经营范围之内。

业务操作流程受理保函申请:1.申请书;2.申请人、担保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贷款卡、董事会决议等基本资料;3.申请人、担保人的财务报表;4.业务背景资料,除申请人基本资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与保证业务项下相关的法律文本:①投标保函:主要提供业务招标书、投标邀请函等;②履约保函:主要提供业务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文本等;③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主要提供项目合同、销售合同等;④借款保函和融资租赁保函:主要提供政府批准立项的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⑤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性保函业务,还应提供证明境外投资企业已在境外合法注册的相关材料,以及已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了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有关材料。

客户授信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客户授信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客户授信业务说明基本概念客户授信是商业银行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对每个法人客户分别确定综合信用额度,具体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担保及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授信按管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授信与对外授信。

内部授信是指对法人客户所确定的内部控制信用高限额度。

内部授信不是计划贷款额度,经办单位不得根据内部授信对客户进行承诺。

对外授信是指根据符合对外授信条件的法人客户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全面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确定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并与之签订授信合同。

对外授信的额度不超过内部授信控制的信用高限额度。

授信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基本授信是指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

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住房开发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基本授信管理。

特别授信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

特别授信的范围包括:因客户情况变化需要增加的授信;特别项目融资的临时授信。

特别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能重复使用。

授信原则与对象对同一法人客户不同币别和各种形式的信用业务统一置于该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内,其授信由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状况、贷款偿还能力、信用状况及市场环境、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信贷资金安全性为准绳,依据本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客户综合授信额度。

客户授信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授信操作流程基本规定1、基本授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特别授信的有效期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2、授信额度的测定基本授信额度的测定:客户的基本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行业情况、法人信誉、资产实力、生产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提供的授信担保能力和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需要量、负债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测定。

保兑信用证的操作指南

保兑信用证的操作指南

(⼀)保兑信⽤证 保兑信⽤证系指开证银⾏开出的信⽤证经另⼀定银⾏加以保兑,保证兑付受益⼈所开具的汇票,称保兑信⽤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凡在信⽤证上载⽂,愿意承担保兑者称保兑银⾏(Confirming Bank),保兑银⾏通常是由通知银⾏担任。

UCP对保兑信⽤证列有如下规定,若开证银⾏授权或委请另⼀家银⾏对不可撤销信⽤证予以保兑,凡同意对信⽤证加以保兑者应承担对受益⼈签发的即期、远期汇票的议付、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保兑银⾏为另⼀家银⾏开具的信⽤证加保,必须收取保证⾦和银⾏费⽤。

若开证银⾏不提供保证⾦,保兑银⾏可要求开证银⾏提供对等的保兑义务作为条件,⽅可承担保兑的责任。

信⽤证是否需要保兑,这是进出⼝商经谈判⽽决定之。

若进⼝商同意对信⽤证以加保,⼀般讲银⾏收取的保兑费由进⼝商承担。

若开证银⾏委托通知银⾏予以加保,称“委托保兑”,但亦有特殊情况,保兑银⾏是由出⼝商指定的银⾏对信⽤证加以保兑,此保兑银⾏不是经开证银⾏的指定的银⾏予以保兑,称“⽆委托保兑”。

这种作法,只是在开证银⾏为有信誉的条件下,才能作到。

(⼆)采⽤保兑信⽤证的贸易条件 在贸易实务中若出现下列情况可酌情考虑采⽤保兑信⽤证: 1. 若因进⼝商不能依出⼝商所确认的或指定的银⾏开具信⽤证;或开证银⾏与出⼝商所在地的任何银⾏⽆业务往来;或开证银⾏所在地的政治、经济不稳定;或因契约⾦额⼤,超出开证银⾏⼀般业务的⽀付能⼒等; 2. 进出⼝商所处地理位置遥远,进出⼝商所在地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有特殊之处,再加上商业习惯和作法不同等原因。

若在进出⼝贸易遇有上述的贸易条件下,进出⼝商双⽅都有诚意,对进出⼝货物予以成交,可采⽤保兑信⽤证。

对出⼝商来讲可保证安全收汇,对进⼝商来讲,可购到急需的进⼝货物,在这种情况下进出⼝商都会同意采⽤保兑信⽤证。

(三)开证银⾏委托保兑的功能条款 为了表⽰信⽤证具有保兑功能,应载明如下条款: 1. 委请通知银⾏保兑。

福费廷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福费廷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福费廷业务说明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买断,是银行机构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银行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做出付款承诺后,对该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

福费廷业务具有如下特点:1.信用证一经承兑后,承兑行对信用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2.办理福费廷业务后,福费廷的买入行对应收账款承担全部的风险,承担承兑银行的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及破产倒闭的风险;3.买断是无追索权的融资行为,完全依赖进口方银行机构的信用;4.买断后,客户可以进行结汇处理,同时可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业务操作流程受理业务申请福费廷业务一般期限长、金额大。

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客户一般先向银行机构进行询价申请,如果客户同意银行机构的报价,应提交以下材料:1.《福费廷业务申请书》;2.《转让书》;3.信用证及修改通知;4.信用证项下汇票承兑/付款承诺/SWIFT承兑付款电文。

调查审查1.客户审查。

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②在银行机构开立结算账户;③贸易背景真实;④无不良交易记录。

2.业务审查①信用证及修改通知必须为正本;②信用证项下汇票承兑/付款承诺应由承兑行/承诺付款行以SWIFT电文、加押电传或者银行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直接发送银行机构;③承兑行若在我国境内,应严格依照我国的《票据法》执行。

3.金融机构额度审查。

在以上审查通过后,银行机构应对承兑行的金融机构额度进行审查,具体程序如下:①营销部门对承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承兑银行的金融机构额度;②额度审查批复。

银行机构有权部门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扣减额度的银行名称、扣减额度的金额、扣减额度的期限、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信用证编号等;③如客户或银行机构终止办理此项业务,按程序规定恢复金融机构额度。

信贷审批银行机构要按照《法人授权书》或转授权文件规定的信贷授权权限受理审批对报批材料齐全性、信息充分性、内容一致性和格式规范性等做出合规性审查意见,交贷款审批人员审批,下发审批批复。

《银行现场检查方法》word版

《银行现场检查方法》word版

现场检查方法一、人员配备(一)调阅营业机构人员配备和岗位分工资料,查看网点是否按照柜面劳动组合要求配足人员。

(二)调阅网点岗位分工资料,检查支行营业室和设置3个以上(含)营业窗口同时办理对外现金收付业务的分理处是否设置主出纳岗位。

二、日常管理(一)调阅支行或网点制度办法,检查网点是否建立请销假资料。

(二)调阅网点考核办法和定期考核资料,检查网点是否包括对柜员的考核内容,是否按照考核办法落实对柜员的考核。

(三)调阅网点考勤资料,检查网点是否登记人员出勤记录,登记是否完整。

(四)现场查看,检查柜员是否携带个人银行卡、折、现金等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五)调用“0386查询网点全部柜员”交易,查看柜员掩码设置是否合理,调离柜员是否删除。

三、会计科目使用调阅会计档案系统《内部核算账户余额积数表》,查看会计科目与所核算账户内容是否相符,通过ABIS“0137按科目号查询分户账、0170查询分户账历史明细”,抽查66699、66999、66605、35199、35305等内部科目分户记录和凭证影像,根据核算内容检查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四、代收代付业务通过“0137按科目号查询分户账、0170查询分户账历史明细”查询A系统是否开立66699科目代发工资账户,是否按委托单位逐个建立94账户核算,结合其他银行代理业务,查看代发工资等协议是否合规。

五、大额取现交易通过登陆ARMS系统,“信息监控-预警信息监控-规则分类信息监控-大额交易”查询历史大额取现信息,与大额取现预约登记簿进行核对,是否存在未登记、漏登记等现象。

六、客户身份识别同个人开户资料、对公开户资料检查合并,检查是否开户是否对客户身份进行联网核查,是否按规定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联网核查日期、时间是否与开户日期对应,是否属于事后补做联网核查。

七、运营档案和登记簿检查(一)调阅各类手工登记簿,了解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合规、规范。

(二)查看会计档案管理,结合移交相关资料,了解运营档案交接是否规范,调阅是否经审批,适当抽查并结合掌握的信息,分析是否存在传票等档案丢失情况。

如何审查信用证应该如何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并注意哪些方面和措辞

如何审查信用证应该如何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并注意哪些方面和措辞

如何审查信用证应该如何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并注意哪些方面和措辞如何审查信用证应该如何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并注意哪些方面和措辞我们做外贸进出口,信用证付款是应用非常普遍的。

当收到信用证后,必须认真审查。

主要按照和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对照信用证中的条款,逐条逐句审查信用证。

如果发现和合同不符的条款,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客户,并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审查信用证后,发现在信用证执行过程中,由于不能按时交货,交货期需要延迟。

或者因为船舶航线变更,挂靠港口变化,而造成的装运问题的相应变化,等等原因,需要进口商对信用证做相应修改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如何说服客户接受你修改信用证的要求,这是外贸业务员必修课。

是做为外贸业务员能否把到手的业务顺利执行所必须过的关卡。

猫熊哥这里给大家培训一下如何审查信用证用证和修改信用证。

一.出口人收到进口人开来的信用证之后,首先应对信用证内容对着买卖合同或者事前达成的相关协议或通信函电内容并结合《跟单信用证同意惯例》逐项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

审查信用证的基本要求是信用证条款应与合同或买卖双方事前达成的条件规定一致。

这一步骤非常重要,因为两者之间如果有差异,就有可能给出口商造成很多麻烦,以至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因此,在审证时如发现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或一些先前未经出口人同意的特殊条款,出口人必须要求进口商修改,直至与合同规定相符合或可以接受为止。

在出口业务中,由于客户或者开证银行工作上的疏忽或差错,或由于某些商人在开证时,为了攫取额外利益而故意设置陷阱,以至于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不符,这种情况并非少见。

因此,认真做好信用证的审核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二.出口人收到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后,必须再次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发运货物。

三.修改信用证一般由出口人向进口人提出要求。

但在个别情况下,出于某种原因,进口商也有主动要求修改信用证的。

如果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进口商提出修改信用证,则必须征得出口人的同意;如果出口人拒绝接受,应及时将修改通知书退回通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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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保兑
业务说明
信用证保兑业务是指银行对国内外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的保兑行为,即商业银行受开证行(被保兑行)或受益人委托,为开证银行所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
兑。

保兑行责任: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行必须承付,其主要情形:
1.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
2.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3.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4.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已承兑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5.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无追索权地议付,如果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议付。

1.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责任;
2.其他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往保兑行之后,保兑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

对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相符交单金额的偿付应在到期
日办理,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在到期日之前预付或购买了单据。

保兑行偿付指定银行的
责任独立于保兑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业务操作流程
审查客户及开证行资信
1.若信用证中要求加具保兑,应首先审查受益人的资信,原则上只对业务、资信均为银行接受的客户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加具保兑。

2.应审查开证行资信,对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风险高、开证行资信差、付汇慢及非代理行来证等,原则上不予保兑。

保兑业务操作
1.对已同意保兑的信用证,应向受益人明确承担的保兑责任是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将相符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

2.对银行已加保的信用证,必须对信用证每次修改的具体内容予以审查,以决定是否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若对修改不加具保兑,应立即通知受益人及开证行。

3.对已加保的信用证,建立保兑表外科目。

4.对保兑信用证项下单据交单,应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按照“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的原则,严格审核单据。

5.保兑业务档案由信用证通知岗位人员按照业务流水编号归档。

现场检查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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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方法
①查阅保兑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②查阅保兑业务流程中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是否按照贸易融资业务的规定执行。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保兑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帐务核对制度、业务检查制度、统计制度等规
章制度;
②未建立规范的保兑业务操作细则和规程;
③制度存在缺陷或制度没有及时更新;
④岗位分工不合理;
⑤现有保兑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和监管当局的要求不相
符。

授权管理
1.检查方法
①查阅保兑业务的相关档案资料,与有关业务人员座谈;
②查阅保兑业务的担保、授权等有关规定是否按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
规定》执行;
③调阅上级行授权、转授权文件,通过业务检查了解权限遵循情况。

2.风险提示
①未经权限、超业务审批权限、额度办理保兑业务;
②超范围转授权;
③未及时调整授权权限;
④违反程序办理保兑业务。

授信管理
1.检查方法
①查阅保兑业务的相关档案资料,与有关业务人员座谈;
②查阅保兑业务的担保、授信等有关规定是否按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
规定》执行。

2.风险提示
①信用证保兑业务未纳入代理行授信管理;
②对代理行开立的信用证保兑余额超出授信额度。

业务操作
1.检查方法:查看保兑业务挡案和相关传票。

2.风险提示:未坚持业务操作、审批和相关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合规情况
1.检查方法
①查阅相关保兑业务档案;
②查阅保兑业务手续费收入情况,调阅相关帐表进行帐帐核对、帐表核对。

2.风险提示
①未将保兑业务纳入全行统一会计核算;
②帐帐不符、帐实不符;
③保兑手续费收取不及时、不足额,核算不正确。

合规性
1.检查方法
①查看保兑业务挡案和相关传票;
②与相关业务人员谈话;
938
③查看有关业务登记簿。

2.风险提示
①若信用证中要求银行加具保兑,则应严格控制开证行以及受益人的资信风险,
以防银行机构作为保兑行权益受损;
②在办理为信用证加具保兑业务操作过程中,确定是否由于操作疏漏,导致银行
作为保兑行权益的不完整,或保兑责任的扩大;
③对于银行机构加具保兑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更应严格审核标准;是否因审
单技术操作疏漏,造成迟/未收汇的风险损失;
④经银行机构加具保兑的信用证,在单据经受益人或其他银行提交该银行时,确
定是否由于操作疏漏,失去银行解除相关责任的机会。

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阅内审及业务部门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整改报告。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频率及深度不够充分;
③对查出的问题没有适当处理;
④对稽核建议的落实整改不够及时。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6年修正)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6号)
4.《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6〕403号)
5.《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银发〔1999〕31号)
6.《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
7.《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银监会令〔2007〕5号)
9.《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发〔2000〕253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1.《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12.《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3.《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
1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
15.《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银发〔1997〕
265号)
16.《国内备用信用证惯例》(《ISP98590》)
17.《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8.《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19.《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939
业务操作流程图
940
现场检查流程图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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