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A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和鼓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综合实力、企业的资信和知名度,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优秀施工企业”是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最高荣誉奖,原则上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评出8家优秀施工企业(其中总承包企业5家、其他专业企业3家),申报评审工作由AA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审范围:凡在AA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据建设部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都可以申报参加评选。
第四条AA市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平择优,注重诚信,尊重事实,鼓励先进,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坚持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信誉,注重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抵御商业贿赂,在本地区或本行业享有较好的声誉。
3、企业管理规范,人事、劳动、分配等项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资料管理、岗位职责、人员培训等项规章健全。
4、企业领导班子团结、廉洁自律、企业凝聚力强。
5、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健全,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6、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在质量管理上有所创新,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具有较
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7、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深得广大用户满意,近两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出现用户集体质量投诉或局部严重质量问题的投诉。
8、无拖欠工人工资行为。
9、近两年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且无发生过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获得市优秀施工企业的提名:
1、在申报年度内至少获得一项市级以上优良样板工程或“双优”样板工地奖;
2、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受到两次以上通报表扬。(企业参建的工程以及在市外获得的业绩亦可作为申报业绩)
3、申报年度内施工规模(面积/造价)居全市前5名的;
4、在全市建筑行业各项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申报资料:
1、《AA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名称、项数和实施效果证明,以及推广应用建筑节能的证明;
6、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由区建设局核实);
7、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项目的评价(工程质量回访);
8、本区建设主管职能部门出具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9、企业近两年所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
10、市级以上优良样板工程或“双优”样板工地奖证书,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