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水利设施【发文字号】大政发[2010]79号【发布部门】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8【实施日期】2010.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7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省水利发展与改革步伐,突破水利发展滞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减轻频繁发生的洪旱灾害对全省工农业生产的严重影响,加快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实现以水惠民、以水兴业、兴水润滇的目标,省人民政府就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决定》(云政发〔2010〕86号)文件,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发展改革工作,先后出台了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水利建设不断加快,水利改革全面深入,水利管理逐年加强,水利水电投资连创新高。
到2010年末,全州建成各类水利工程达1.4万件(处),其中万亩灌区9处,中型水库16座,小(一)型水库53座,小(二)型水库362座,水闸123座,建成各类小水窖(池)36万件。
水利工程年控制水量14亿立方米,每年可为农业供水10.3亿立方米,工业供水0.81亿立方米,城市生活供水0.71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0.15万亩,解决了223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84.71平方千米,整治河道堤防2100千米,保护耕地面积76.7万亩,保护人口85.9万人。
全州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不断提高,有效保护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水资源是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确保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近期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政发[2013]67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近期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近期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政发〔2013〕6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在州委中心组2013年第二次理论学习活动上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州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能职责,现将《近期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3年9月5日近期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1.认真贯彻省发改委大理调研座谈会精神。
责任领导:段玠责任部门:州发改委责任人:高志宏协办部门: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1)争取省支持云龙县勒子箐水库、祥云县清水河水库、弥渡县彭家庄水库、宾川县海稍水库扩建为大(二)型水库、南涧县乐秋河水库、永平县玉皇阁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和鹤庆龙开口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邹子卿责任部门:州水务局责任人:茶崇亮(2)加快实施州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消防特勤二中队营房工程和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陈川责任部门:州公安局责任人:田树泽协办部门:州财政局、州规划局、州住建局、海开委(3)向省争取海东山地新城高中校区建设项目和增加2个县级医院建设名额;积极争取乡镇卫生院的建设资金扶持。
责任领导:洪云龙责任部门:州教育局、州卫生局责任人:刘洪、丁一先协办部门: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海开委、州住建局(4)加快实施环洱海生态旅游走廊建设工程(一期),启动环保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
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目录一、前言 (2)1.1 编制目的 (2)1.2 编制依据 (3)1.3 实施范围 (4)二、农田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概述 (5)2.1 水资源现状分析 (6)2.2 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种类 (7)2.3 技术特点与优势 (8)三、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设计 (10)3.1 总体目标与规划 (11)3.2 灌溉系统设计 (12)3.2.1 系统布局 (14)3.2.2 管网设计 (14)3.2.3 喷灌与滴灌系统 (16)3.3 水源保障措施 (17)3.4 田间配套设施 (18)3.5 运行管理与维护方案 (18)四、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计划 (20)4.1 工程立项与审批 (20)4.2 施工准备与组织 (21)4.3 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23)4.4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 (24)五、农田高效节水灌溉效果评估与监测 (25)5.1 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26)5.2 数据采集与分析方法 (28)5.3 效果监测与评价机制 (29)六、政策与法规支持 (31)6.1 政策扶持措施 (32)6.2 法规保障要求 (33)七、结论与建议 (34)7.1 实施效果总结 (35)7.2 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36)7.3 发展前景与推广价值 (37)一、前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口增长,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农田灌溉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其节水减排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农田灌溉效率,降低农业用水成本,保护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方案针对当前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的需求,提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推广先进的灌溉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低效灌溉方式,实现农田高效节水灌溉。
具体措施包括: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农田水肥一体化管理,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灌溉保证率;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推广,提高农民节水意识和技术水平。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7.05•【文号】办农水〔2024〕211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4〕211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农村供水工程事关亿万群众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灌区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主阵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
近年来,各地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工程体系不断完善,但随着大规模工程建设,个别工程也暴露出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设计和施工质量不达标、建设监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方责任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强化农村供水、灌区工程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分别对工程的勘察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监理质量、咨询服务质量负责。
检测、监测单位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分别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项目法人管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项目法人的组建和监管,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不得直接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职期间不得同时履行水利建设管理相关行政职责。
由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需按照国家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同意。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2.24•【文号】水农〔2018〕54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农〔2018〕5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农田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农田水利加快发展新动能,现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农田水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是推动农田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和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在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组织形式、投资体制、农业水价、产权制度、管护机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方面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示范和实践探索,取得显著成效。
为复制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增强农田水利加快发展新动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重大意义1.增强改革责任感和紧迫感。
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重点任务,是破解农田水利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矛盾的关键举措,是加快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农田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效途径。
要增强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摆在水利改革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完善改革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推进线路图、时间表和保障措施,抓紧抓好抓实。
关于加快大理州水利改革发展的建议
区面 积 大 ,年 际和年 内降雨 量变 化很 大 ,
水 资源 开发 利用 程度 低 ,有 关 资料表 明,
量 的7 % 。 . 6
州小坝塘 的淤积更 为严重 ,据调查5 %以上 0 的小坝塘 ,都不 同程度 的被淤积 。仅弥渡县
目前 全 州水 资源 开发 利用 率 仅 占人均 拥 有 有 小坝塘8 8 , 目前能正常使用 的不足三 2件 分之一 。德苴乡多依村委会有在册 小坝塘 1 9 为切实 加快 骨干 水 利工 程及 “ 小 ” 件 , 目前 已淤积报废 1件 。 五 2 水利 建 设 ,大理 州老 科协 遵 照 中央和 省 的
关 于加 快 大理 州 水 利 改 革 发展 的建 议
口 文 / 快 生 程
[ 要] 摘
大 理 州 老 科 协 《 于 加 快 大 理 州 水 关
今年 1 月,中央一号文件做 出 了关于加
利 改革 发 展 的建议 》于 去 年 7 1 月 7日上 报 快 水利 改革 发 展 的决定 ,系统 部署 了水 利 州委 、州政府 ,州委 书记刘 明 同志 非常 重 改革发 展工 作 。为落实 中央 精神 ,省委 、
视 。他 于 8 1 月 日批 示 道 : “ 问题 分 析 较 省 政府 做 出关 于加 快 “ 兴水 强 滇 ”战 略决 深 ,建议 提得 很好 。请 州 政研 室 、州政 府 定 ,为我 州大 兴水 利建 设提 供 了重 大历 史
研 究室 召开 一次 ‘ 老科 协 ’同志座 谈会 ,
库 除 险 重 ,带 来 水 库 淤 积 加 重 ,有 的坝 体 渗 漏 , 件 9
加 固工 程 。完成 剑 川永 丰河 、漾 濞雪 山河 加 上 各 种 人 为 和 自然 的 原 因 ,坝 体 和 输 等 1 条重 点河 道 的治理 工程 ,治理水 土流 水 、 引水沟 损坏 ,年久 失修 造成 多数 蓄 水 5 失 面积 7 63 平 方 公里 ,实施 生 态修 复面 工程不能正常蓄水和放 水 。 0 .5 积5 67 5 .平方 公里 。宾川 、祥 云大 型灌 区和 1 、淤积严重 ,库容减少 。如弥渡县栗 水库 干支 渠建 设 稳步 推进 。建成 “ 小 ” 树营水库 ,始建 15 年 ,总库容 13 万m 五 97 70 , 水 利 工 程 89 件 。新 增 有 效 灌 溉 面积 达  ̄ 2 0 年 ,总库容 只有 1 5 万m。 .万 J 10 5 55 ,兴利库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6•【字号】云政办发[2016]42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4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农田水利改革现场会议以及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70号)要求,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在我省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全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建立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实施一批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烟草等部门涉及的农田水利项目。
全面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初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基本形成。
积极推进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范围、程度大幅提升,多方共赢的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逐步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主要任务针对农田水利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各地实际,分区域、有重点地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增强经验推广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坝区。
以大中型灌区建设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等6项机制,加快解决灌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17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正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1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为加大2010年全州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协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州人民政府从各县市上报的项目中确定了59个重大经济发展项目予以重点推进,现将项目印发你们,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没有项目就没有发展的理念。
努力打造项目之事无小事、项目之事人人抓的工作局面,全力推进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建设。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服务指导,明确责任。
对本通知所列的59个项目,各县市要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到项目审批、土地供给、林地占用、环境评价、银行贷款、电力供应等事项的各部门作为协办单位,部门领导为责任人,具体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时效各责任单位、协办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情况从5月起,按月以书面形式于每月5日前向州政府督查室上报上月落实情况,同时抄送州经委。
州人民政府将从5月起按“行政负责人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行专项督查,年终统一考评,工作成效列入主要领导政绩考核。
对任务完成较好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对拖着不办,甚至推诿扯皮的,将进行行政问责。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2•【字号】大政办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重大决策,水利部选择我省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中坝村和澄江县高西社区,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要求开展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在水价改革、引入社会资本、节水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
为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将试点经验在全州推广应用,现提出以下具体贯彻意见:一、重大意义(一)推广试点经验是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
历史欠账致使我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工程管理粗放,运行效率低下。
目前,全州2/3的耕地缺乏灌溉保障,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8,大型灌区渠系配套率仅为48.55%,中小型灌区改造任务完成不到4%,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试点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构建了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的良好机制,有效弥补了投入不足,显著改善了农业灌溉用水条件,明显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效率和效益,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主动性和自觉性的同时,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农村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为有效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出了有效途径。
(二)推广试点经验是健全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的迫切要求。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9•【字号】大政发〔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为加快城市建设,实现“城中村”区域与城市建设全面融合,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州“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在全州12县市中形成了一些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已经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的“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抗震安全未设防、火灾隐患突出、市政设施不配套、布局零乱、环境脏乱差和治安混乱等问题,“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和无序发展,威胁着所住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
对“城中村”实施改造,已经成为我州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从全州实际情况看,进行“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有利于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公共利益、增强城镇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从各市、县(区)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
统筹考虑,科学规划,促进城市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管理体系,保护“城中村”改造试点大多数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兼顾各方利益,通过改造,将“城中村”改造试点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社区,推进城市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整体联动,市县为主;——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善基础,完善功能;——综合推进,改善民生。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5•【字号】大政办通〔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切实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5〕27号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现就切实做好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抓源头监管、抓示范带动、抓综合防治、抓产地建设、抓资源保护,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然存在农业结构调整缓慢,面源污染点多面广,流域人口、化肥施用量、畜禽养殖量的增加以及农村清洁工程实施缓慢等问题,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形势严峻。
各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流域保护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通过政策扶持、政府补助、龙头牵引、科学引导等措施,大力发展生态、安全、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
大理市、洱源县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
二、强化措施,有效控制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一)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洱海流域内种植业结构调整。
年内新增新型经营主体15个以上。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助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在洱海流域发展水果、花卉、蚕豆、水稻、优质牧草等农作物,要尽量不施或少量施用农药、化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云政发[2009]87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9]8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建了200多万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9年以来,全省各地陆续开展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了30%左右的改革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但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仍较突出,“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工程仍较普遍,极不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云南实际,现就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放开建设权,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确,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力争到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98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9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大理州栽桑养蚕历史悠久,自然、气候和区位条件适宜,产业基础良好、优势突出。
多年来,我州按照优势区域加快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蚕桑产业向优势区聚集,加快了蚕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进一步发挥我州蚕桑产业的传统优势,全面提升蚕桑产业竞争力,做大、做优、做强蚕桑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调优产品结构,发挥优势资源,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为主、带动农户”的思路,坚持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进步,创新经营体制,强化产业基地和品牌建设,壮大产业规模和效益,促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州高产优质桑园面积稳定在20万亩,蚕茧产量达1.5万吨以上,蚕桑农业产值达8亿元,综合产值达20亿元以上。
建设5万亩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培育5家茧丝生产龙头企业。
二、重点工作(三)优化蚕桑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聚集发展。
按照《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和《大理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重点加强祥云县、鹤庆县和大理市等蚕桑重点基地县的发展与建设,适度推进弥渡、永平、巍山等县适宜专业种植村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为了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月26日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第三条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坚持科学规划、用养结合、综合治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耕地质量信息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及时反映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配齐配强耕地质量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耕地使用者应当合理利用耕地,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履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义务,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利用耕地,制止损害耕地质量的行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理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理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5]9号
【发布部门】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7
【实施日期】2015.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理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关于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价价格〔2015〕18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理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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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
经验的意见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6]26号
【发布部门】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02
【实施日期】2016.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
(大政办发〔2016〕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重大决策,水利部选择我省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中坝村和澄江县高西社区,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要求开展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在水价改革、引入社会资本、节水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
为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将试点经验在全州推广应用,现提出以下具体贯彻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推广试点经验是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
历史欠账致使我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工程管理粗放,运行效率低下。
目前,全州2/3的耕地缺乏灌溉保障,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8,大型灌区渠系配套率仅为48.55%,中小型灌区改造任务完成不到4%,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试点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构建了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的良好机制,有效弥补了投入不足,显著改善了农业灌溉用水条件,明显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效率和效益,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主动性和自觉性的同时,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农村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为有效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出了有效途径。
(二)推广试点经验是健全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的迫切要求。
长期以来,我州农田水利工程存在产权不明晰、群众参与管护程度不够高,农业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水费远低于供水成本,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有人用无人管,群众节水意识差、用水浪费多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营和高效运行。
陆良县中坝村试点以完善农业水价为核心,重点针对大户用水及参与式管理,探索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社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形成了合理水价,明确了管护主体,落实了管护责任,统筹了生产生活用水,实现了群众自管自用,确保了工程良性运行。
(三)推广试点经验是促进农业高效节水减排的重大举措。
传统的大水大肥灌溉方式,不仅用水浪费,而且产生面源污染,严重威胁到重要水源地、湖泊的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
澄江县高西社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试点,通过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构建节水减排制度、节水设施和管理体系,实施精准用水、精准施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高效率的农业高效节水减排经济体系,探索出了高效节水减排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成功做法,有助于从源头上削减农业面源污染、促进高原湖泊和重要
水源地水质保护、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方针,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要求,坚持“水利服务民生、支持产业”的理念,以建立机制为重点,以水价改革为突破,以多方共赢为前提,以良性运行为目标,创新农田水利建设、运营和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减排,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机制先行,全面覆盖。
所有新建农田水利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要求,先制定建设、运营、管理等机制后,方可立项,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结合各地实际,综合考虑水量丰沛程度、基础设施状况、群众承受能力、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针对农田水利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类别、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发动群众,全程参与。
始终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合理设计群众参与改革的制度程序,密切契合群众需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全程参与农田水利改革。
--多方共赢,良性运行。
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有效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群众得实惠、企业有效益、工程良性运行。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州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
机制基本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范围和程度大幅提升,多方共赢的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在洱海及重要水源地周边的大理、洱源等地区以及干旱缺水、光热条件好的宾川、祥云等地区以实施高效节水减排工程为重点,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水肥利用率明显提高,农田排放水质明显好转;其他地区通过节水配套工程形成较为完整的灌排体系,达到配套设施完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全州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项目灌溉面积达38万亩,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000万元。
项目推广后,项目区年节水量达5277万立方米,年灌溉效益达20958万元,项目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8提高到0.8,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项目的建设,每年可向洱海补充清洁水源700万立方米,洱海流域周边的农田总磷、总氮入河污染物削减率分别为72%、78%,全州灌溉水利用系数将从0.48提高到0.6。
通过在全州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到2020年全州用水量控制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