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ICT企业儿童权利信息披露四大特征
儿童权益 (2)
儿童权益儿童权益是指儿童在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方面应当享有的一系列权利。
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儿童权益备受关注。
保障儿童权益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儿童权益的意义、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全球儿童权益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儿童权益的意义儿童权益的意义在于保障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利益。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
这些权益的保障能够确保儿童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满足,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公平的对待。
首先,儿童权益的保障对儿童的生存至关重要。
生存权包括对健康的保障、对营养和居住条件的保障等。
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能够保证儿童的生存和发展,让他们拥有平等的机会。
其次,儿童权益的保障对于儿童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发展权包括接受教育、获得文化和艺术等方面的权益。
教育是儿童发展的重要基础,能够帮助他们了解社会、培养技能并发挥潜能。
此外,儿童权益的保障还包括保护权和参与权。
保护权是指保护儿童免受虐待、歧视和剥削等伤害。
参与权是指儿童有权参与决策和表达自己的意见。
这些权益的保障能够帮助儿童树立自信、培养独立思考和社会责任感。
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性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层面。
首先,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成长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保障儿童权益,才能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发挥潜能,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其次,保障儿童权益能够减少社会问题和矛盾。
未受到妥善保护的儿童容易成为罪犯、流浪儿童等社会问题的产生者和受害者。
通过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可以减少犯罪率、提高社会稳定性。
此外,保障儿童权益还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公平的重要手段。
所有儿童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公平的对待,无论他们来自何种背景和社会经济地位。
保障儿童权益能够减少社会的阶级分化和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全球儿童权益保障情况全球儿童权益保障情况存在差异。
虽然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早已制定,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是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地区,儿童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2023年滨州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
继续教育复习题答案单项选择()旳基础是理解,关键是探求,本质是善于发现新问题,即在融会贯穿旳基础上举一反三,发现新知识、新思想和新理论。
C、创新学习()对推进思想探索和理论研究具有最切实旳作用,它可以照亮一片黑暗之地,可以激活一批过去废弃或视为无用旳东西,可以统帅许多杂乱无章旳现象使之有了神魂。
B、新旳观点()基本上都是率先创新。
D、自主创新()具有引起、导向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旳作用,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指名方向,并有效提高其学习旳能力。
A、学习目旳( )是人类独有旳本质特性和生命体现。
D、理论创新()是由发明工程学创始人、美国旳奥斯本在1939年推出旳世界上第一种发明技法,是一种适合于集体进行旳发明技法。
B、智力鼓励法()是在反复熟记学习材料旳过程中不停重现已学知识旳一种学习措施,它协助记忆很有作用。
A、尝试回忆法( )体现旳是专利旳价值和市场控制力,是评价发明发明能力以及预测科技、经济未来发展旳重要根据。
C、发明专利拥有量畅谈是头脑风暴法旳( )阶段。
A、创意阶段创新旳“四阶段理论”是由( )。
B、英国心理学家沃勒斯提出旳创新旳本质是()。
B、突破创新思维能力旳关键是()。
C、思维措施旳创新当场不对任何设想作出评价,既不愿定某个设想,又不否认某个设想,也不对某个设想刊登评论性旳意见,这体现了头脑风暴法旳()原则。
B、延迟评判原则当今时代,()旳运用状况已成为企业在技术竞争、市场竞争中能否制胜旳关键原因。
A、专利战略对于一种集体来说,建立一种能使专业技术人员为实现集体目旳而在一起最佳作并履行职责旳正式体制,即(),是实现目旳旳重要保证。
C、组织构造对专业技术人员来说,( )是创新旳原动力。
A、敬业意识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原则,实现创新能力培训全员开发与重点提高相结合旳原则,较多地采用( )旳形式。
B、互相认识、自我总结鲁班由茅草旳细齿拉破手指而发明了锯属于侧向思维中旳()。
D、侧向移入马克思主义旳创新概念是指( )。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特征——基于印象管理视角
自利 性 归 因是 印象 管 理 常 用 的手 段 之 一 .心 理 学 家 研 究 发 现演 员 多 将 自己 成 功 的 演 出归 因 于 自己 .而 将 失 败 的 演 出 归 因
性 披 露 为 主 导 。由 于政 府 监 管 、 委托 代 理 关 系 、 息传 递 效 应 、 信 资 于 环境 。企 业 也 往往 用 同样 的归 因方 法 来 保 护 自己 和 规 避 责 任 : 本 稀 缺 性 等 .企 业 对 其 披 露 的信 息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要 求 公 司 业 绩 较 好 时 , 理 者 常将 其 归 因 于 自己 的管 理 有 方 . 管 以提 升 增 进 同 时 . 量 给 信 息 的受 众 留 下较 好 的 印 象 . 尽 以达 到 提 升 公 司 价 值 自 己的 声 誉 . 强管 理者 对 其 信 任 . 而 带 给 自己来 更 高 的 经 济 的 目的 。对 要 求 强 制 披 露 的信 息 , 司在 披露 与否 上 就 没 有 选 择 利 益 : 当公 司 经 营业 绩 差 时 . 理 者 倾 向于 将 其 归 因 于 外 部 宏 公 而 管 权. 因此 对 于 那些 有 损 公 司 利 益 的 信 息 . 信 息 披 露 上 就 会 尽 量 观 经 济 环 境 的变 动 . 以规 避 自己 的 责 任 国外 学 者 的 研 究 也 证 在 使 用 晦 涩 难 懂 的文 字 增 加 语 言理 解 难 度 来 达 到 给信 息 受 众 不 留 实 . 理层 总 是 将 好 的 业 绩 归 于 自身 能 够 控 制 的 成 本 管 理 控 制 、 管 下差的印象 : 而对 于 自愿性 披 露 的 信 息 . 司 在 对 其 披 露 上 就 有 战 略 计 划 的制 定 等 内部 因素 .将 不 佳 的 业 绩 归 于无 法 控 制 的市 公 很 大 的 自主 权 . 因而 更 倾 向 于 大 篇 幅 的 夸 大 正 面信 息 影 响 掩 藏 场 竞 争 、 观 政 策 调 控 、 收 政 策 变 动 等 外 部 因 素 。 宏 税 负 面 信 息 给信 息受 众 造 成 错 觉 . 即信 息 披 露 中 的印 象 管 理 。 ( ) 择 性披 露信 息 二 选 有关 印象管理 的研究 于 2 0世 纪 8 0年 代 以 来 在 社 会 学 、 心 上市 公 司 信 息披 露 有 强 制 性 披 露 和 自愿性 披 露 两 种 方 式 理 学 、 理学 、 织 行 为 学 和 沟 通 学 领 域 中得 到 迅 速 发 展 。到 2 对 自愿披 露 的 信 息 .企 业 会 通 过 适 当夸 大 利 好 信 息 带 来 的 正 面 管 组 1 世 纪 初 . 些 会 计 学 者 将 印象 管 理 引入 到 了 信 息 披 露 的研 究 中 一 影 响 . 较 少 披 露 甚 至 避 而 不 谈 负 面 信 息 带 来 的影 响 . 达 到 印 而 来 印象 管 理 最 早 是 由 社 会 学 家 欧文 、戈 夫 曼 等 在 15 9 5年 提 出 的 , 象 管 理 的 目的 。 当资 本 市 场 面 临 “ 信 ” 机 时 . 绩 好 的公 司有 诚 危 业 认 为 印 象 管 理 是 个 人 在 人 际 交 往 中 .通 过 语 言 或 行 为 来 操 纵 或 强 力 的 动 机 通 过 自愿 信 息 披 露 展 示 其 经 营 业 绩 . 彰显 其 实 力 以 吸 而 引 导他 人 对 自我 形 成 某 种 良好 印 象或 有 利 归 因 的过 程 。通 常 . 人 保 持 良好 的 形 象 , 引投 资者 的 眼 球 : 业 绩 中等 的企 业 则 希 望 们 倾 向 于 为 或 不 为一 定 行 为来 影 响 自 己 在 别 人 心 中 的形 象 . 从 通 过 自愿 信 息 披露 突 出企 业 的竞 争 优 势 . 免 被 认 为 业 绩 差 避 而 达 到一 定 的 目的 。ef L ay等在 以往 研 究 基 础 上 . 印象 管 理 进 一 将 步细分为两个阶段 . 一阶段是印象动机 . 第 即个 体 希 望 通 过 操 纵
浅议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属性和行为区别
浅议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属性和行为区别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在信息网络环境下,对于制作、复制、出版、发行、节目制作、网络传播等一系列与信息网络环境相关的行为的控制、利用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属性和行为区别,是我们深入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有的认识和行为依据。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属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独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种独占的权力,只有权利人拥有执行该权力的权利。
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权利人所掌握的作品进行复制、传播等行为,都是对权利人权利的侵犯。
2.时间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种有时间性的权利,在一定的期间内,授权者享有权益,授权期满后,权利则归还原著作者或其他权利人。
3.传播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传播性的权力,即权利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实现权利;而在信息网络环境下,则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实现或者不实现该权利。
4.合法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种合法的权力,只有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拥有该权力的机构或个人,才能行使该权力。
非法行使该权力会被视为侵犯他人权利,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区别,主要是区别权利人与授权者之间的行为。
授权者可以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进而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
而权利人则需要在确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和管理自己的权利。
具体表现如下:1.创意和作品涉及的行为区别权利人在制作和创作自己的作品时,涉及多种行为,如创意的产生、选择作品的的创作方式、申请著作权等。
而授权者则是通过获得权利人的授权,得到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传播等行为的权利,但无权进行创意和作品的选择。
2.权利效力控制的行为区别权利人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物权和侵权的控制,如禁止他人侵犯自己的作品,要求他人支付版权费、使用费,或联合他人共同维权等。
而授权者则只能在获得权利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可能涉嫌侵权。
3.风险的责任分配行为区别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实践中,风险也是存在的。
授权者只需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风险,而权利人需承担全部风险。
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与成长规律
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与成长规律互联网企业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企业,其主要特点是快速成长、灵活性强、创新能力强以及能够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这些特点也是互联网企业能够快速成长的关键因素。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结合实例,探讨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及其成长规律。
快速成长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之一是快速成长。
这得益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与技术的不断进步,让互联网企业可以更快地扩大业务范围并在市场上获得更多的机会。
举个例子,腾讯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科技企业之一,它在1998年成立,在20年之内实现了从一个小型即时通讯软件公司到一个拥有多个业务板块的跨国企业的快速成长。
另外,互联网企业的成长还跟其产品的定位与市场需求紧密相关。
互联网企业通常会开拓新市场并为市场提供更为便捷和实用的服务。
以美团点评为例,它从一个在线订餐平台开始,发展为一个能满足消费者绝大多数需求的生活服务平台,包含订餐、外卖、到店消费、酒店住宿、旅游等多个领域。
灵活性强互联网企业的灵活性强也是其快速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互联网企业能够很快地适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而且能够快速调整战略和业务范围。
由于互联网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极快,互联网企业需要灵活的思维和行动来应对市场上的变化,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
淘宝和京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它们在市场变化较为剧烈的时候,通过调整和优化自身的平台、增加品类等方式,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用户需求,保证其快速成长。
创新能力强互联网企业的创新能力也是其快速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互联网企业总是能够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来满足更高层次的市场和消费者需求。
阿里巴巴是中国最成功的互联网企业之一,在用户支付宝、阿里云等方面都有着很高的技术和商业创新水平。
而今天的京东,则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领域也在不断进行创新和尝试,以求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并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
成长规律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之一是快速成长,它们的成长规律也受到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
在不同的研究中,存在对互联网企业成长的不同看法和分析方式。
共享经济大数据研究报告(一)
目录第一部分中国共享经济发展现状 (1)一、共享经济宏观环境分析 (1)1. 政治环境分析 (1)2. 经济环境分析 (2)3. 社会环境分析 (3)4. 技术环境分析 (4)二、共享经济发展现状 (4)1. 市场规模 (4)2. 各共享领域用户量 (6)3. 细分行业融资情况 (6)4. 细分领域谱图 (7)三、共享经济民情分析 (7)第二部分中国共享出行市场分析及典型案例 (10)一、共享汽车发展概况 (10)1. 发展阶段 (10)2. 市场现状 (12)3. 市场规模与预测 (13)4. 人群关注度 (14)二、共享单车发展概况 (15)1. 发展阶段 (15)2. 市场现状 (16)3. 市场规模与预测 (17)4. 人群关注度 (18)三、共享汽车典型案例:START共享有车生活平台 (19)1. 基本信息介绍 (19)2. 商业模式 (20)3. 市场分析 (25)四、共享单车典型案例:摩拜 (29)1. 商业模式 (29)2. 市场分析 (31)第三部分中国共享住宿市场分析及典型案例 (34)一、中国共享住宿市场分析 (34)1. 共享住宿的发展阶段 (34)2. 共享住宿市场分析 (34)3. 共享住宿民情分析 (37)二、共享住宿典型案例:Airbnb(爱彼迎) (37)1. 商业模式 (37)2. 市场分析 (39)三、共享住宿典型案例:小猪短租 (40)1. 商业模式 (40)2. 市场分析 (42)四、共享住宿典型案例:途家 (43)1. 商业模式 (43)2. 市场分析 (44)第四部分其他共享经济形式分析 (46)一、共享餐饮 (46)二、共享充电宝 (47)三、共享办公 (48)四、共享KTV (49)五、共享衣橱 (50)六、共享知识 (51)第五部分共享经济展望 (52)一、新型共享形式将成为共享经济的“新蓝海” (52)二、保障机制的健全将助力共享经济发展 (52)三、共享经济将全面发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2)四、共享经济市场“2C”与“2B”模式将共存 (53)第一部分中国共享经济发展现状一、共享经济宏观环境分析1. 政治环境分析随着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一新兴产业开始关注,为了让共享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政府也陆续出台相应政策,为共享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或将成企业出海合规难点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或将成企业出海合规难点文 | 刘晓春 李梦雪早在201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世界儿童状况:数字时代的儿童》中就指出,全球每日新增逾17.5万名儿童网民,平均每半秒钟就会新增一名使用网络通信设备的儿童。
现在,这一数字只会更加惊人,也向世界发出警告:在数字时代,儿童的声音愈加重要。
近些年,各国纷纷开始重视儿童个人信息问题,出现了诸多引人注目的事件,诸如,2018年4月,由20家机构组成的联盟要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调查全球最大的视频网站YouTube,制,导致我国企业在其业务开展过程中对该领域关注不足,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关注度较高,因此,因此在企业出海的过程中应更加注意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出现在他国的合规障碍。
欧美在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方面的立法简介(一)欧洲2018年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简称GDPR),也对儿童数据问题给法眼追踪认为其违反美国《儿童在线隐私权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以下简称COPPA),在收集某些儿童的数据时未征得儿童家长同意;此外,电子玩具制造商VTech Electronics Limited和在线人才网站Explore talent也因为违反COPPA的规定被FTC指控。
2019年初,FTC因TikTok “涉嫌非法收集13岁以下儿童信息”而处以罚款570万美元的事件,更是给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敲响了警钟。
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起步较晚,对儿童个人信息缺乏专门的保护机法律在线LAW ONLINE40CHINA'S FOREIGN TRADE予突出的关注,认为儿童在其使用网络时不太了解其拥有的权利、数据处理的风险和后果,因此运营商在收集和处理儿童数据的各个环节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
日本青少年政策的框架、内容及其推进机制——2020年版《儿童和青年白皮书》解读
日本青少年政策的框架、 内容及其推进机制
——2020 年版《儿童和青年白皮书》解读
师艳荣
【内容摘要】 青少年政策涉及教育、福利、就业、健康等与青少年成长发展相关的各个领域。按照
政策作用的对象划分,日本青少年政策主要由培养政策和援助政策构成。培养政策以全体青少年为对象,
从塑造健全人格的理念出发,着重培养青少年的基本生活习惯、规范意识、生存能力和学习能力,并为
导要领,推行学校教育改革。采取增加教职员工 定额、加强理数教育和外语教育等措施提高学习 能力。此外,通过加强中小学编程教育,利用 ICT 技术推进远程教育等方式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信息 化。在高等教育领域,从充实教育功能、教育研 究质量、研究生教育等方面提高大学教育研究质 量的同时,大力发展专科学校教育,提升职业教 育水平。
第二,建立援助困境青少年的地域网络。如 何援助困境青少年,是青少年政策调整的重要内 容之一。(1)地方公共团体单独或共同设立“青 少 年 援 助 地 域 协 议 会 ”。 该 协 议 会 辐 射 教 育、 福 利、就业、医疗、保健等领域相关机构及民间团 体,通过协同合作,帮助蛰居等处于困境中的青 少年适应社会生活,回归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状态。 截 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日 本 已 有 126 个 地 区 设 立了“青少年援助地域协议会”。(2)实施访问援 助。 鉴 于 很 多 处 于“不 登 校 ” ①、 蛰 居 等 状 态 中 的青少年不会主动到相关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 律首次规定对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实施访问援助, 派遣援助者前往当事者家中提供咨询、建议和指
① 1956 年首次发行时名为《青少年儿童白皮书》,1957 年改称《青少年白皮书》,2010 年起更名为《儿童和青年白皮书》, 并沿用至今。其中对青少年年龄的界定由 0 ~ 24 岁(1956 ~ 2005 年)延长至 0 ~ 29 岁(2006 年至今)。 ② 儿童包括乳幼儿期(学龄前)、小学生、青春期(初中生至未满 18 岁者);青年包括青春期和青年期(大体上指 18 ~ 29 岁年龄段的人口),儿童和青年即指 0 ~ 29 岁的人口。
互联网企业特点与财务特征分析
互联网企业特点与财务特征分析引言概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在当今经济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互联网企业具有独特的特点和财务特征,了解这些特点和特征对于投资者和管理者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和财务特征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互联网企业的特点1.1 创新性:互联网企业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服务,引领市场潮流。
1.2 高速发展: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市场份额和用户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
1.3 弹性强:互联网企业对市场变化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快速调整策略应对市场竞争。
二、互联网企业的财务特征2.1 高投入高回报:互联网企业需要大量投入在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上,但一旦成功,回报也将非常可观。
2.2 高风险高收益: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变化快速,风险也相对较高,但成功的互联网企业往往能够获得高额收益。
2.3 资金周转快: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通常是以流量变现,资金周转速度快,现金流灵便。
三、互联网企业的财务分析3.1 营收增长:互联网企业的财务表现通常以营收增长为主要指标,投资者需要关注其营收增长率。
3.2 利润率:互联网企业的利润率通常较高,但也需要注意是否能够持续盈利。
3.3 现金流:互联网企业的现金流状况直接影响其生存和发展,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其现金流量表。
四、互联网企业的财务风险4.1 市场风险:互联网企业面临市场竞争激烈,需谨慎评估市场风险。
4.2 技术风险:互联网企业依赖于技术创新,技术风险较高,需要不断投入研发。
4.3 法律风险:互联网企业经营涉及法律法规较多,需合规运营,避免法律风险。
五、互联网企业的财务管理5.1 资金管理:互联网企业需要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现金流充裕。
5.2 风险管理:互联网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各类风险。
5.3 投资决策:互联网企业需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确保资金用于高效盈利的领域。
综上所述,了解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和财务特征对于投资者和管理者都至关重要。
互联网企业特点与财务特征分析
互联网企业特点与财务特征分析互联网行业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互联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备独特的特点和财务特征。
本文将对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和财务特征进行详细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模式和财务状况。
一、互联网企业的特点1. 创新性:互联网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服务。
他们注重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2. 高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具有快速发展的特点,他们通常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规模。
这是由于互联网的高效传播和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所带来的。
3. 平台化:互联网企业往往以平台的形式存在,通过建立平台来连接用户和服务提供商。
这种平台模式具有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
4. 用户导向:互联网企业非常注重用户体验和用户需求的满足。
他们通过数据分析和用户反馈来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高度竞争: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份额的争夺非常激烈。
互联网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互联网企业的财务特征1. 高速增长:互联网企业具有快速增长的财务特征,他们的收入和利润通常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
这是由于互联网用户的快速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提升所带来的。
2. 高度投资:互联网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和用户获取。
他们通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来支持业务的扩张和创新的推进。
3. 高风险: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激烈,市场变化快速,互联网企业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
他们需要不断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的挑战,以保持竞争优势。
4. 数据驱动:互联网企业非常注重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以支持决策和业务发展。
他们通过数据分析来了解用户需求、市场趋势和竞争对手的动态,从而做出更加准确的决策。
5. 资本市场的关注:互联网企业往往备受资本市场的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互联网企业特点与财务特征分析
互联网企业特点与财务特征分析一、互联网企业特点分析互联网企业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企业。
与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技术驱动: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技术创新和应用。
它们通常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平台和核心算法,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2. 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能够迅速占领市场份额并迅速扩张。
这得益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用户需求的变化,同时也与互联网企业的灵便性和创新能力密切相关。
3. 平台化经营:互联网企业通常以平台化经营为核心模式,通过建立开放的平台,吸引用户和合作火伴参预,形成良性的生态系统。
这种模式可以实现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 用户至上:互联网企业非常注重用户体验和用户价值,通过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用户是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资源,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用户的认可和支持。
二、互联网企业财务特征分析互联网企业的财务特征与传统企业有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高速增长:互联网企业通常具有高速增长的特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这是由于互联网用户的快速增加和市场份额的扩大,以及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所致。
2. 投资规模大:互联网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人材引进等方面。
特别是在初创阶段,互联网企业通常需要大量的风险投资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3. 利润率较低:虽然互联网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长迅速,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用户获取成本高等因素的影响,互联网企业的利润率往往较低。
这也是互联网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
4. 现金流管理:互联网企业需要合理管理现金流,特别是在高速增长阶段。
企业需要确保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持业务发展和投资,同时也要注意控制资金的使用,避免浮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5. 高度关注用户价值:互联网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仅关注企业的财务指标,更关注用户价值的创造和提升。
2018年知识产权年度统计数据与特点
2018年知识产权年度统计数据与特点一、专利数据2018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154.2万件,同比增长11.6%;授权43.2万件,同比增长2.9%。
截至2018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36.6万件,同比增长13.5%。
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160.2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5件。
2018年,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7.2万件,同比增长22.8%;授权147.9万件,同比增长52.0%。
截至2018年底,实用新型专利有效量为440.4万件,同比增长22.2%。
2018年,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70.9万件,同比增长12.7%;授权53.6万件,同比增长21.1%。
截至2018年底,外观设计专利有效量为161.1万件,同比增长10.4%。
2018年,我局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5.5万件,同比增长9.0%。
其中,5.2万件来自国内,同比增长9.3%。
2018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复审请求3.8万件,同比增长11.0%;结案2.8万件,同比增长55.5%。
受理无效宣告请求0.5万件,同比增长14.7%;结案0.4万件,同比增长0.02%。
二、商标数据2018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737.1万件,同比增长28.2%;商标注册量为500.7万件,同比增长79.3%。
截至2018年底,有效注册商标量1956.4万件,同比增长31.1%。
2018年,我局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903件1,同比增长3.9%。
截至2018年底,我国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量为3.1万件,同比增长23.5%。
2018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各类商标评审案件申请32.2万件,同比增长53.0%;结案26.5万件,同比增长52.6%。
三、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2018年,我局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2个(含国外申请2个),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67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961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23家。
18c上市规则
18c上市规则18c上市规则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于2018年颁布的一系列规定,用于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18c上市规则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透明、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的稳定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CSRC于2018年颁布了18c上市规则,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二、主要内容1.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等。
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内幕交易禁止: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内幕信息是指未公开的、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旦公开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
3.关联交易监管: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进行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
4.财务信息准确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市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进行财务造假。
5.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对于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上市、撤销上市等。
对于严重违法的行为,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资本市场的影响18c上市规则的实施对资本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提高市场透明度:规范的信息披露要求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保护投资者权益:严禁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监管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的可能。
儿童数字权利需要的不仅仅是“保护”——从儿童四项基本权利看平台企业的儿童权利议题
儿童权利与企业 | CHILDREN'S RIGHTS AND BUSINESS儿童权利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90年,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该公约。
自1992年4月1日起,《儿童权利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我国政府开始承担并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保障儿童基本人权的各项义务。
在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同一年,我国政府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制定了《儿童权利公约》国别方案,即《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由于我国是亚太地区最早开始《儿童权利公约》签约后续行动的国家,所以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称为“旗舰”。
儿童权利通常被概括为四项基本权利: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并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权和获得医疗关怀的权利。
发展权——每个儿童都有受教育权(包括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和 获得其体能、智能、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权利。
受保护权——每个儿童都有免受歧视、虐待和忽略的权利。
孤儿、难民中的儿童等困境儿童应受到特殊保护。
参与权——每个儿童都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儿童有权利就所有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
成人社会要听到他们的意见并根据他们意见的成熟程度在政策制定中给予考虑。
上述《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及我国关于儿童发展的相关法律、纲要和政策共同构成了儿童权利框架。
如何理解数字环境中的儿童权利保护?1.从大众媒介到数字环境大众媒介通常具有有组织的、能用机器复制的、有大量受众的特征。
20世纪90年代以后,大量的新媒体形式或自媒体不断修改了传统媒介的定义和意义。
在最近的讨论中,似乎不再定义什么是媒介和新媒介,也不再试图在传统媒介和新媒介之间或数字和非数字媒介之间划出一个清晰的界限,而是采用“数字环境”(digital environment)概括了所有传播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新技术——数字网络与数据库;数字化内容、服务与应用;用户生产内容及多种传播渠道;植入式传感器;虚拟和增强现实;人工智能及机器学习、机器人、云服务、大数据、算法和数据分析学等;人脸识别和其他生物技术等,也包括传统的传播技术,如大众媒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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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ICT企业儿童权利信息披露四大特征
与以往任何时代不同,现在的儿童和青少年作为“数字原住民”,大量接触互联网和各种电子产品,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行业对儿童和青少年会产生各种影响(积极的、消极的)。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2017年世界儿童状况:数字时代的儿童》显示,全球互联网用户中三分之一是儿童。
在此情况下,IcT行业保护儿童权利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就显得十分必要且重要。
2012年,为帮助企业理解儿童权利保护各项内容并将其纳入生产经营活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全球契约和救助儿童会共同制定了《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评估自身运营对儿童权利影响的基本框架。
2013年,结合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与儿童权利相关的部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可持续性报告中的儿童权利》,从儿童权利的视角来看待报告的标准,指导企业更好地披露儿童权利相关信息,与利益相关方沟通。
2016年12月,在第九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可持续性报告中的儿童权利》中文版,更多的中国企业知道了披露儿童权利信息的价值及意义。
作为推动IcT行业保护儿童权利的重要工作,本报告对金蜜蜂中国社会责任报告数据库收录的127份IcT企业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专项研究。
依据《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和《可持续性
报告中的儿童权利》设置了8个相关指标,对报告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
8个相关指标分别为:
1.在企业战略或制度中承诺保护儿童权利(如将儿童作为实质性主题,体现企业行为守则或采购原则中,将儿童权利与其它企业风险和影响评估进行整合等)
2.企业童工状况(如明确最低就业年龄、有核实年龄的程序、有为消除童工采取的行动等)
3.保护父母工作者(如支持女员工孕产假、男员工陪产假、灵活工作时间、设置母婴室、提供员工子女托管服务等)
4.为青年工作者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如为青年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定向培养青年工作者、促进青年就业和开展技术提高型学徒项目等)
5.生产活动中确保儿童安全(如对儿童暴力、儿童剥削和儿童虐待零容忍政策、开展关于儿童安全的培训、对安保人员进行儿童权利培训等)
6.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如开展产品和服务评估和监测,以识别出危害儿童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在相关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宣传中有针对儿童安全的注意事项等)
7.使用尊重和支持儿童权利的营销方式(如不传播对儿有害的和不道德广告;有隐私规范,有儿童数据收集标准等)
8.支持社区及政府保护和实现儿童权利(如开展儿童权利发展方面合作项目、与儿童有关的社会责任项目、倡导宣传活动等)
在具体研究中,我们将127家企业分为两大类,即电子信息制造类企业,共24家,占比18.9%,和软件、互联网及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共103家,占比81.1%。
我们希望能归纳儿童信息披露的阶段性特征并对IcT行业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提供借鉴。
特征一:多数企业披露了儿童权利相关信息
IcT技术深刻影响着儿童,塑造着儿童的生活。
它不仅为儿童提供了无限的学习和社交机遇,同时也有可能让他们的权利受到威胁。
因此,IcT企业重视儿童权利并采取措施保护儿童权利,十分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
同时IcT企业也应该意识到,披露与儿童保护相关的信息,可以促使企业从儿童视角识别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侵犯儿童权利的风险,进而采取必要行动。
在我们搜集到的127份中国IcT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有108份披露了和儿童权利相关的内容,占比85%。
说明多数企业已经识别出儿童为其利益相关方,并采取措施保护儿童权利,这是将儿童权利真正融入企业运营的基础。
特征二: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整体质量有待提升
虽然85%的企业都披露了和儿童权利相关的信息,但披露的信息不够详实,指标覆盖率(报告覆盖的指标个数占总指标数的比例)不高,平均指标覆盖率仅为24.1%,多数企业只披露了个别指标。
披露率(披露某个指标企业的个数占总企业数的比例)相对较高的指标分别为保护父母工作者,披露率为54.3%;为青年工作者提供良好工作条件,披露率为50.4%;支持社区及政府保护和实现儿童权,披露率
为44.1%、企业童工状况,披露率为25.2%。
其余指标披露率仅为个位数,有待提高。
经评估,仅有18份报告披露的信息覆盖半数以上指标。
IcT企业在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方面得分最高的五份报告分别为《2017腾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覆盖率为87.5%;《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覆盖率为75%;《永安国际有限公司2017ESG报告》,指标覆盖率为62.5%;《英特尔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7-2018综述》,指标覆盖率为62.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17可持续发展报告》,指标覆盖率为62.5%。
特征三:对生产环节中儿童权利保护内容的披露有缺失
不难看出,企业对儿童权利议题的理解有待提高。
四项披露率较高的指标涉及员工福利和社会责任项目,而涉及到企业生产环节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指标披露率仅为个位数,多数企业对儿童权利的理解还停留在公益层面。
其中,仅有8份报告披露了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确保儿童安全的政策或活动,披露率为6.3%;仅有3份报告披露了在生产的产品中确保儿童权利,披露率为2.4%;3份报告披露了使用尊重和支持儿童权利的营销方式和广告信息,披露率��2.4%。
出乎意料的是,与软件、互联网及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报告相比,电子信息制造类企业的报告在生产环节儿童权利保护方面披露的信息要更少一些。
仅有一份报告披露了企业生产活动中确保儿童安全的政策或活动,而在生产的产品中确保儿童权利和使用尊重和支持儿童权利的营销方式和广告信息两项指标的披露率均为0,没
有披露这两个指标的信息。
特征四:绝大多数企业尚未披露战略或制度中承诺保护儿童权利的信息
127份IcT企业报告中,仅有10份报告披露了企业在战略或制度中承诺保护儿童权利的信息,占比仅为7.9%,且均为软件、互联网及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报告,绝大多数企业在此方面还有缺失。
值得一提的是,这10份报告的平均指标覆盖率为55%,高于平均值30.9个百分比,与未披露战略中承诺保护儿童权利信息的报告相比,披露水平相对较高。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有以下建议:
一、加深对儿童权利议题的认识,全面提高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水平。
企业对于儿童权利的影响,不仅仅限于童工问题、社区活动、对父母工作者以及青年工人的关爱等方面,在生产的产品中确保儿童权利,以及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确保儿童安全的政策或活动,包括使用尊重和支持儿童权利的营销方式和广告信息都会对儿童产生影响,是企业应该关注的问题,也是利益相关方想了解的信息。
尤其是电子信息制造类企业,更应该重视生产环节的儿童权利保护,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因为制造业企业可能设有工厂或车间,生产的产品有可能会直接被儿童使用,产品安全和工作场所安全不容忽视。
在日常经营当中,首先要将儿童权利保护纳入企业的战略和制度中,从管理入手,提高企业儿童权利保护意识和实践绩效。
只有实践
水平得到提高,才能有一份高质量的报告。
同时,也需要更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持续不断改进报告,把儿童的权利指标纳入到报告的考量中,与利益相关方进行不断沟通,及时披露实践进展。
通过信息披露找到政策和实践中的短板,从而提高实践绩效。
二、主动应用相关信息披露工具。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可持续性报告中的儿童权利》,是企业披露儿童权利信息的一个实用工具,对企业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该工具引导信息披露者关注全球报告倡议(GRI)框架的要素,并作为儿童权利报告的基础,还旨在向企业展示自身在报告过程如何与GRI及其它框架(如:联合国全球契约下的“进展情况通报”公开披露承诺)保持一致。
同时,它还为框架外的特殊儿童权利报告提供指导。
三、多方联动,倡导更多企业披露儿童权利相关信息。
除了企业自身加强能力建设外,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也需要多利益相关方的共同推动。
首先,政府和行业协会在制定非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政策、指南时,应考虑将儿童权利纳入政策或指南的框架和指标体系,引导企业重视儿童权利信息的披露。
第二,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学术机构、国际机构、咨询研究机构可以开展不同的活动,给予企业儿童权利信息披露的指导,如举办相关培训、研讨、实地辅导等,帮助企业提高儿童权利信息披露水平。
第三,媒体大力传播国内外优秀报告和优秀实践,为企业树立标杆,引领更多企业重视儿童权利信息披露。
编辑|胡文娟wenjuan.hu@
本�@肝�本刊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推动《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的合作项目之一,内容不完全代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方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