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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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建城[2005]43号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2005-03—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建城[2005]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照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园林

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创建活动;申报城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切实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创建园林城市办法和标准。对

申报城市,要认真组织检查和指导,做好资格评定、初审和上报工作。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

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

施实施有力;

(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

业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

逐年增长;

(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

严重事件;

二、管理制度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 80种)。

三、景观保护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

(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见附页);

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绿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

2、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1、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

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2、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七)立体绿化

1、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2、立体绿化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城市,其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

面积。

五、园林建设

(一)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二)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

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

(三)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

(四)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

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

文化风貌;

(五)近三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六、生态环境

(一)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

(二)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

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三)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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