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XX街道XX村土地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模板
第一条名称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全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性质本社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发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宗旨本社以服务(服务领域)为宗旨,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服务领域)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互助合作,实现社员增收、产业增效、农民致富。
第四条地域范围本社的活动地域范围:(具体地域范围描述)。
第五条住所本社住所:(具体地址)。
第六条合作社标识本社标识为:(合作社标志图案及说明)。
第七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本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二)组织社员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三)开展农业项目投资;(四)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五)其他与合作社宗旨相符的业务。
第八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本社采用“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方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监事会监督。
第九条合作社的成立本社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五名以上(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员;(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有必要的经营资金。
第十条合作社的设立程序(一)发起人向全体社员提交设立合作社的申请;(二)召开社员大会,通过设立合作社的决议;(三)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四)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五)公告合作社成立。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变更本社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章程的修改;(二)合作社名称、住所的变更;(三)经营范围的调整;(四)组织形式的变更;(五)合并、分立、解散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终止本社的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社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分立而终止;(四)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清算本社终止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作社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档案管理本社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社员名册、财务报表、业务合同、决议记录等档案资料。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合作、促进农民的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合作社的名称、地址和宗旨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X)专业合作社,简称(XXX)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通过成员间合作,实现合作社成员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
第三章: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第五条合作社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田开垦及土地整理、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科学研究等。
第六条合作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社成员的意愿,适时调整和扩大业务范围。
第四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2. 完成自己承担的合作社经营任务;3. 定期缴纳合作社的会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合作社出资。
第五章: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包括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和监督权力分别由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合作社成员大会确定。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作社经济活动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合作社的盈亏分配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合作社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照成员合作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亏损由合作社成员按照合作社出资额的比例分担,当合作社的亏损超过成员出资额时,合作社根据合作社章程的约定进行补贴。
第七章: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在以下情况下,合作社应当解散:1.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2. 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第十五条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工作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的清算组织负责。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应当由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合作社规章制度章程
合作社规章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合作社的运作,促进会员的共同发展,保障会员的权益,依据《合作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名称为XX合作社,是一个依法设立的合作组织。
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会员共同发展、维护会员的利益。
第三条合作社的注册地点为XX市,经营范围为XX领域内的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规定,履行合作社义务,保障合作社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合作社以自然人或法人为会员,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应当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为理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理事长进行监督。
第七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决策。
第三章会员权益第八条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
第九条合作社的会员有权享受合作社的服务和优惠,并享有合作社经营所得的红利。
第十条合作社的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规定,履行合作社的义务,保障合作社的利益。
第四章会员权责第十一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保持合作社的稳定和发展。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在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按照本章程规定,参与合作社的决策,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情况。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解散与清算第十八条合作社的会员大会可以决定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九条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确保会员的权益。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方能生效。
xx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XXXX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XX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XX等共同发起,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X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住所:XXXX村,邮政编码:XXXXXX第三条本社是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货币入股经营,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保值增值、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也可吸收机械设备等其他生产要素折价入股,合作社收益按股分配。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之内的土地托管服务;组织采购、供应成员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销售成员种植的农产品;为成员引进农业种植新技术、新品种;对成员开展农产品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成员提供农作物机械化耕种及收割服务;为成员提供农作物烘干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代购代销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形成的经营收入扣除各项生产、管理等费用后形成的收益,按照股东入股的数量进行分配。
当年提取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再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帐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土地入股数量、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
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是XX合作社,注册地址是XX 县XX乡XX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四条本合作社对内实行民主管理,对外实行自主经营。
第二章成员第五条成员是指加入本合作社,并按照章程规定享有成员权利和承担成员义务的个人或单位。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按照章程规定享有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三)按照章程规定承担本合作社的债务责任;(四)维护本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成员有退社的自由。
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提前30日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退社手续。
退社时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清偿债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
第十条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
当有1/10以上成员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主持。
理事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三)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四)负责资金筹措和使用;(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主持。
监事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理事会的执行;(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三)监督成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四)监督其他事项。
农村合作社章程范例
农村合作社章程范例【正文】一、总则第一条农村合作社的名称为:(填写具体合作社的名称)第二条农村合作社的注册地址为:(填写具体注册地址)第三条农村合作社的宗旨是,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填写具体业务范围)第五条农村合作社的章程是依法成立并注册的法定文书,是农村合作社的基本依据,所有合作社必须遵守。
二、组织形式与管理机构第六条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填写具体组织形式)第七条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机构包括:(填写具体管理机构,如理事会、监事会等)第八条农村合作社设立和变更管理机构应经过合作社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行政机关备案。
三、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农村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列举具体成员权利)第十条农村合作社的成员应履行:(列举具体成员义务)四、经营资金与利益分配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的经营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列举具体经营资金来源)第十二条农村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原则为:(填写具体利益分配原则)五、核算与监督第十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公开。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社应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和社员的监督,并定期向社员进行经营情况的报告。
【扩展与深入分析】农村合作社章程是衡量合作社合法性和运作规范性的重要标准。
通过章程,可以明确合作社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管理机构、成员权利与义务、经营资金与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从而确保合作社的稳定运作和良好发展。
在总则部分,农村合作社的名称、注册地址以及宗旨都需要明确规定。
名称应该简明扼要地表达合作社的属性和业务范围,便于社员和相关机构进行识别。
注册地址应该是实际运作地点,可以是合作社所在村庄或农村社区的具体地址。
宗旨的规定应体现保障农民权益、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自治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也要符合农民集体利益。
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的设置对于农村合作社的规范化运作至关重要。
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实用版
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实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合作社法》、《农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保护农民权益,依法依规设立本合作社。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XXXX农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本合作社的注册地为XXXXXXXX。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供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服务,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合作发展。
第四条本合作社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吸收广大农民和农村经营者共同参与,共同经营,共享利益。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小额分散,多元经营”的原则进行经营活动。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经济范围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理事会领导下设立的农产品合作社。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经济范围包括: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农资供应等。
第八条本合作社的资本金由合作社成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以货币、实物等形式出资,并依法缴纳注资费用。
第三章合作社成员第九条本合作社成员包括:建立本合作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条入社条件:合作社成员需具备合作社的经营条件和经营技能,符合政府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投资、选举、表决、监督、分红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履行义务,保护合作社的利益,维护合作社的形象。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管理和监督本合作社的工作。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理事会由5名常务理事组成,其中设立1名理事长。
第十六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决策经营 matters、决策利润分配、审核监督合作社相关业务等工作。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七条本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
永嘉县桥下镇潘宅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永嘉县桥下镇潘宅村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永嘉县桥下镇潘宅村村委会。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具体职责为:(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户籍在本村,遵守本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保留社员资格:(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除上述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社员资格。
xx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xx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xx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产业扶贫政策的相关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在产业筹备小组的大力宣传和广大农户充分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辅导下,本社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xx镇铁家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镇铁家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xx镇铁家村。
本社生产经营场所:xx镇铁家村。
社员出资:社员以货币、实物出资,出资总额xx万元。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社员、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茶叶种植、加工、销售;牛、羊、猪、鸡、鸭、鹅的饲养、销售;果蔬的种植、销售,经果林的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中药材种植、销售;乡村旅游开发,住宿,餐饮服务,为成员提供市场信息,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贮藏、包装服务,为非成员有偿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社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社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社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社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社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社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社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农村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村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村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依法依规成立合作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在农民自愿组织的基础上,由农民自愿参加,按照民主管理、自愿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或其他合法形式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__,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合作社为无限责任法人。
第五条合作社的成员资格1. 农民个体经营者;2. 农业合作社的会员;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4. 农民合作社的会员。
第六条合作社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
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由各合作社自行决定。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合作社的每个成员享有一个等值的投票权,决策原则以简单多数通过。
每位成员只有一票,不可委托或代理。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共同分担风险,承担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作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合作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全面通报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并听取成员的审议和建议。
第四章经济分配第十一条合作社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经营所得,其中经营收入用于支付成本费用后,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进行定期外部审计,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十四条合作社内部纠纷可以通过成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合作社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解散时,应当依法清算。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合作社发起人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合作社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合作社所有。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本章程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章程范本,旨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组织和运行,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合作社的名称、性质和目的1. 合作社的名称:(在此处填写合作社的具体名称)2. 合作社的性质:本合作社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
3. 合作社的目的:本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合规地开展土地流转经营,并提供土地流转服务,促进农村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
第三章:合作社的经营范围1. 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农田的流转和租赁;(2)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和销售;(3)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4)农村服务业的开展;(5)农业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四章: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 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并按照合作社章程参与决策;(2)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土地流转服务和其他服务;(3)有权分享合作社经营所得的红利;(4)有权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2. 合作社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2)按时缴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费用;(3)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4)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架构1. 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1)会员大会;(2)理事会;(3)监事会;(4)经营管理团队。
2. 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3. 合作社成员可以通过会员大会行使决策权,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选择理事会成员,并审议合作社的经营报告和财务报表。
第六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1.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流转的组织和实施,应按照农民合法权益为前提,依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管理团队应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和流转方案,并定期向合作社的会员大会和监事会报告。
土地合作社章程范文
土地合作社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依法设立土地合作社。
本章程为土地合作社的基本章程,是土地合作社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土地合作社是以农民自愿入社、实行民主管理、经济共同体性质的农民组织。
土地合作社依法订立合作协议,实行土地共有、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三条土地合作社的宗旨是: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品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的社会福利。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土地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合作、农民服务等方面。
第五条土地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生产合作社、服务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等。
第六条土地合作社依照《合作社条例》设立,按照法律规定向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加入土地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
第八条土地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有权分享土地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和资源分配。
第九条土地合作社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土地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共同维护土地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条土地合作社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议决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十一条土地合作社设立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由由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土地合作社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土地合作社设立经理团队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土地合作社的具体运营和管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土地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法运作。
第六章盈亏分配第十五条土地合作社的经济收益按照成员的劳动投入、土地利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六条土地合作社的经济亏损由成员共同承担,按照投入和土地使用比例分担。
第七章修改和解散第十七条土地合作社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章程的修改,但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十八条土地合作社可以采取民主程序解散,但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散清算。
土地合作社规章制度
土地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组建土地合作社,规范经营管理,促进成员共同致富,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土地合作社是依法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土地合作社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反映所在行政区域、组织性质和业务范围。
第四条土地合作社应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决策、自愿合作,勤劳奉献、公平互助,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农民,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土地合作社应当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自觉维护组织的利益,服从土地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接受土地合作社监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的监督,并配合国家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土地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规定,做好风险防控。
第二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土地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具有平等的民主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成员有权根据土地合作社章程规定参与土地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决策事务,监督土地合作社的经济活动。
第九条成员有权按照土地合作社章程规定享有经济分红、分配等权益。
第十条成员有义务遵守土地合作社章程,维护土地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经济活动。
第十一条成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土地合作社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成员有义务按照土地合作社章程缴纳资金和费用,配合土地合作社的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成员有义务维护土地合作社的形象,不得损害土地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土地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是土地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行使土地合作社的权力。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土地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代表会员大会的领导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监事会是土地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代表会员大会的领导成员选举产生。
合作社章程模板百度文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权利义务,规范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为(性质,如:农民、消费者、职工等)合作社,属于(性质,如:互助性、服务性、生产性等)合作社。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团结(成员类型),服务(服务对象),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社的住所地为:(住所地址)。
第六条本社的登记注册机关为:(登记注册机关名称)。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本社的成员资格为:(资格条件,如:拥有一定数量的产品、消费能力、劳动能力等)。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社的成员,须向本社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九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社员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优先购买本社产品或接受本社服务;3. 获得本社分红;4. 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5. 依照本章程规定转让或退股;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成员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社员大会决议;2. 按时缴纳股金;3. 积极参与本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4. 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本社的重大事项;5. 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6.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人数和任期由章程规定。
第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执行社员大会决议;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 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 决定本社的重大经营决策;5. 决定本社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变更;6. 决定本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7.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永嘉县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永嘉县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社住所:永嘉县XX街道XX村第三条本社是由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后组建的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代表全体股东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菅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折股第七条折股量化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尚有的集体土地)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八条改制后,今后本社的集体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三章股份量化第九条本社股权依据《XX街道XX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2年4月15日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规定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股权享受对象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第十条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2年4月29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第十一条本社总股数为8772股,其中现有股东按1份全额享受对象股权折算为10股计8600股,提总股数2%的设立专项股计172股,用于处置改制后遗留等问题。
某某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
某某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某某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__年__月__日第一届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价值和经济效益,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切实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共同利益,促进富民强村,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某某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地址:某某县某某村。
第四条本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社报农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立,接受农村合作经济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济性质和经营围第六条本社是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管理”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主要从事土地流转、整理与出租。
第三章社员(股东)和股权设置第七条承认本章程,并按本章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户,即为本社社员(股东)。
第八条入股农户以户为单位,每亩土地折算一股。
具体和承包土地面积由各村民小组负责提供,然后本社发给入股农户由理事长签字的股权证书。
农户入股自愿、不得退股,股权可以继承、馈赠,经本社同意可以转让。
今后中央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第九条本社共设有股份__股。
另附。
今后视发展需要,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可吸收其他村民小组入股。
第十条村委会注入集体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社注册及投资。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章社员(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社员(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社员(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管理;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社员(股东)大会决议分享盈余;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社员(股东)大会或者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本合作社章程旨在规范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确保社员权益得到保障。
第一条规定了合作社的名称和地址。
第二条明确了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即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三条规定了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
第四条规定了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并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第五条规定了合作社的创建资本总额和股份情况。
第六条规定了社员必须按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
第七条规定了每个社员只能被认为是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但可以继承和转让。
第八条规定了社员的加入条件和程序。
第九条明确了社员的权利,包括参加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章程等。
第十条明确了社员的义务,包括遵守章程和决议、交纳费用、保证生产质量等。
第十一条规定了社员的退社原则和程序。
第十二条规定了除名制度,对不遵守章程和决议、给合作社造成经济损失的社员进行除名处理。
社员除名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出席,且出席董事的2/3以上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管理机构方面,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
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多数票通过方才有效。
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批准本社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决定增加新社员数量和股本金以及年终分配方案等权力。
董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设董事长1人,董事若干人,任期为一定年限,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定次数的会议,除例会外,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出,可临时召开。
董事会行使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管理合作社、提出审议合作社的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及年度工作报告、代表合作社开展工作、决定资金的借贷、使用、偿还等工作等职权。
农村土地合作社章程
农村土地合作社章程农村土地合作社章程理事会应严格执行各种报告制度,按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或监事代表)列席,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
列席者无表决权。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理事长的职权:(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二)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三)组织拟订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四)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五)提请聘请或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六)组织落实本社的各项任务;(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监事会由监事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人。
(社员人数较少的合作社,可以只设1-2名监事)第三十四条监事会(监事)的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及盈余分配情况;(三)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的建议;(六)提议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七)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理事会应在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通过,方能作出决议。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任命书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
任命、、、为本社理事。
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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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XX街道XX村土地合作社章程
(2012年4月28日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永嘉县XX街道XX村土地合作社。
本社住所:永嘉县XX街道XX村。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作为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代表,负责对原辖区范围内农村土地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街道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社员
第六条本社社员原则上与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保持一致(剔除不拥有本村集体土地的人员)。
第七条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本社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
(三)享有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
(四)享有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本社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委托社监会查阅社员(代表)大会,社委会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目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本社社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
(二)执行本社各项决议;
(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四)支持本社依法开展土地流转、开发、储备、管理;
(五)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社员退出本社或被取消社员资格的,不得分割带走集体资产。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设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委会),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等机构。
第十一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通过,修改章程;
(二)讨论决定章程未明确的社员资格条件及保留,丧失社员资格的有关事项;
(三)选举,罢免社委会成员和社监会成员;
(四)听取审查社委会,社监会工作报告;
(五)讨论决定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各业承包方案;
(六)讨论决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八)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
(九)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一)社员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社员推荐选举产生,第一届社员代表
由本届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直接过渡(剔除不拥有本村集体土地的原社员代表),人数确定为32人。
(二)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股东)代表交叉任职。
第十四条社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第十五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提议或者社委会,社监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应当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社委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一)社委会设成员5名,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社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社委会设社长1名,由社委会在其成员中推选产生。
社长(代表合作社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三)社委会成员可以与村党组织,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
第十七条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等“五类人员”,不能确定为社委会、社监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十八条社委会实行社员大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
社委会必须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社监会和本社社员的监督。
(一)社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3、拟定本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4、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
5、拟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和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
(二)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和召集,主持召开社委会会议;
2、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及社委会形成的决议,并向社委会报告;
(三)社委会定期召开会议。
社委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委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社委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一)社监会设成员3名,本届社监会成员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成员直接过渡,并经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社监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社监会设主任1名,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
(三)社监会成员不得由社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本社财务人员担任。
第十九条社监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
(二)监督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监督社委会的职责履行及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对社委会及其成员损害本社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四)审查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审查情况,定期开展民主理财和财务清理活动,审核本社各项财务收支;
(五)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社监会主任或社监会成员代表有权列席社委会会议。
第四章 农村土地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条本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集体土地的发包租赁及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必须经社委会集体讨论,社员较为关注或金额较大的项目或事项,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
在土地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及时报送街道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
第二十二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积极组织引导社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未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本社集体资金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严禁以本社名义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五章 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财政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遵照和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五条本社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会计核算委托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代理。
本社设报账员一名,负责向街道会计代理机构报账。
第二十六条村级各项收支必须经社监会审核签章后方可入账,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接受社监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按时在固定公开栏公开村级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财务计划,经济合同,收益分配方案和社员(代表)大会各项决议。
财务收支情况经社监会审核后,按月(季)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明细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做到收支有据,审批有序,资料有档,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在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后,社委会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使用和分配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社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接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布审计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社根据需要或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完善,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应送街道办事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4月29日起生效,并送街道办事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社委会负责解释。
社员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