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2)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煤矿机电管理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煤矿机电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2. 煤矿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煤矿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不得恶意操作或违章操作。
4. 煤矿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或拆卸设备。
5. 煤矿机电设备应具备完善的防护措施,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 煤矿机电设备应建立完善的巡检制度,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7. 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更换、更新等需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安全评估合格。
8. 煤矿机电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熟悉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应急措施。
9. 煤矿机电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
10. 煤矿机电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操作记录和事故事故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汇报上级领导。
以上是煤矿机电管理的一些规定,具体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和管理。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的同步提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1、煤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总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2、机电设备专责人负责机电设备的选购、维修、更新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
三、机电设备选购和验收1、机电设备的选购应符合煤矿的生产需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生产要求。
2、机电设备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括外观质量、安全性能、操作便捷性等方面的评估。
3、对于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安装使用。
四、机电设备的维修与保养1、机电设备的维修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2、机电设备的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润滑、调试等内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记录应做好,并及时归档备查。
五、机电设备的更新与淘汰1、机电设备的更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变化进行,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机电设备的淘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老化设备的处理和报废等。
六、设备事故处理1、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程序进行,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机电设备巡检1、定期巡检是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确定巡检周期,并由专人负责。
2、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工作状态、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八、设备管理纪律1、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煤矿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效果。
2、对于违反设备管理纪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措施。
九、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本煤矿所有。
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业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障生产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机、发电机、输送机、风机、压缩机等设备。
第三条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为重、检修为关”的原则,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发现故障并进行维修。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了解新型设备的操作及维护方法,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巡检、保养及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做好设备维护记录的登记,包括每次巡检保养的具体内容和维修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在发现重大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并填写停机报告,如需更换备件须提前报备。
第九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好公司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加强对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定期清洗除尘、润滑检查,确保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修及检测,例如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机械设备的润滑检查等。
第十二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新、更换,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公司的生产需求。
第十三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运行、维护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及时修改和完善机电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并组织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处理,保障生产正常进行。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强化煤矿矿井机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矿工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机电设备管理1. 煤矿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机电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3. 煤矿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台账,包括设备的购进、使用、维护和退役情况等。
4. 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必要时进行定期的检修和更换。
5. 机电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的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三、机电设备使用1. 机电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或使用不当。
2. 涉及安全的机电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确保安全操作。
3. 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4. 机电设备的使用应注意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机电设备维护1. 煤矿矿井应建立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 机电设备的维护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的检查、清洁和润滑等。
3. 机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4.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修理。
五、安全防护1. 煤矿矿井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设备,确保矿工的安全。
2. 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护鞋等。
3. 用户的通风条件不良的矿井应使用电瓶车、电机等不排放或保持排放低的设备。
4. 应建立机电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培训和考核1. 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和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3. 经培训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 煤矿矿井应建立机电设备使用人员档案,包括培训和考核情况等。
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业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机电管理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应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节能降耗、持续改进为原则。
第四条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是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规程》、《机械设备维护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
第二节机电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煤业公司机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规模,在总部设立相应的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煤矿的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机电管理部门包括设备管理科、设备保养科、设备检修科、技术研发科等职能科室。
第七条机电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负责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工作。
第三节机电设备的管理第八条煤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登记、设备维保记录、设备技术资料等。
第九条煤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购置审批制度,制定设备购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购置资金,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
第十条煤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台账制度,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审核设备的使用、报废、报废程序,做好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
第四节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第十一条煤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煤业公司在实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时,应当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周密而有效地保障设备的维护保养任务,对于重大设备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生产的连续和稳定。
第十三条煤业公司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中,应当注重设备的节能降耗和环保技术,改进和提高设备的节能性能。
第五节机电设备的检修第十四条煤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检修制度,统一组织、统一安排设备的定期检修,对于设备的故障进行及时的检修和维修。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煤矿)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煤矿)第一节: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机电业务部门。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网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机电科长每周召开一次采、掘、运、维护班长例会,总结经验布置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
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矿审查、批准。
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科负责通知机电科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4篇)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煤矿机电管理工作应扎实有效,由专门的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手册的编制,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第七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应从设备采购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维修等。
第八条煤矿机电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作环境要求,选择适合的设备,并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九条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煤矿机电设备的调试应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操作。
第十二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的保养要求进行,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机电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报废过程中应做好设备的清理和安全处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加强,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掌握安全使用设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
第十九条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经验,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行为,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煤矿生产秩序,根据《煤矿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提高设备维护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设备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形成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五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备合适的设备维修人员,制定完善的设备运行维护计划。
第二章设备的选型与采购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经过专业评审,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第七条煤矿机电设备采购应按照采购管理流程进行,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
第八条采购的煤矿机电设备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证件和检测报告,且有厂家提供的相关技术、安全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
第九条采购的设备应与原有设备相适应,保证设备之间的兼容性,避免影响生产运行。
第三章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十条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应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安装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装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安装过程中,应确保设备连接处紧固可靠,接线正确,设备封堵完全。
第十二条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设备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记录调试过程中的关键数据。
第十三条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四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第十四条煤矿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调整设备参数和操作方法。
第十五条设备运行期间必须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建立维护计划和台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必要时进行大修。
第十七条设备维修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维修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管理,保证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矿井中的机电设备管理。
第三条机电设备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持设备的完好性,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确保矿井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的选型、验收、安装、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复查等方面。
第五条矿井应按照煤矿规模、矿井斜巷等条件设置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七条矿井应建立机电设备的完善的登记台账制度,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八条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责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维修。
第九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一直性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的记录和处理制度,明确故障的处理责任和方法,及时修复故障设备。
第十三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维修能力,确保设备的正常操作和维护。
第十四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职工的安全操作。
第三章机电设备的选型第十五条煤矿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机电设备,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能。
第十六条机电设备的选型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生产效益,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涉及全部从事与煤矿机电设备相关工作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二、责任与权限2.1 管理责任: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审批煤矿机电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职工责任:全部员工应严格依照本规定执行,且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电设备提出整改要求。
三、设备维护管理3.1 设备台账:各部门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情况、维护和修理记录等。
3.2 设备巡检:每天对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整改。
3.3 设备保养:依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规定,订立设备保养计划,并执行。
3.4 设备维护和修理:设备显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维护和修理工作应由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员进行。
四、安全管理4.1 设备安全:全部机电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范,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设备。
4.2 设备检修:全部设备定期进行检修,检修周期和内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3 设备运行: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荣誉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转变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参数设置。
4.4 应急预案:订立完善的机电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识应急处理程序。
五、能耗管理5.1 能耗监测:对机电设备的能耗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能耗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节能措施。
5.2 能源利用:订立能源利用计划,合理布置机电设备的使用次序,充分利用剩余能源。
5.3 节能改造:依据实际情况,对能源消耗较大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培训与考核6.1 岗前培训:对从事机电设备操作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识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6.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规定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全员管理,责任到人、问责制度。
第五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二章机电设备选型与购置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生产需求和使用要求确定,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七条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应经过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设备质量和安全性,防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条购置的机电设备应有明确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按要求操作。
第九条购置的机电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并制定验收记录并做好档案管理。
第十条购置的机电设备必须按时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完成安装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保养工作要勤于做好,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记录要详细,维修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机电设备的维修工作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和资质。
第四章机电设备检查与修理第十六条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要详细、及时。
第十七条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停机检修,绝不能让故障设备继续运转。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的大修和重大故障修理必须由专业维修公司进行,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
第十九条机电设备的报废工作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在报废前要进行安全验收和技术评估。
第五章火灾与爆炸防护第二十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电气线路要符合相关规范,电线必须敷设整齐,杜绝乱拉乱接。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机电管理的基础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机电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各地面生产单位机电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矿井、各部(处)室要把机电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加强对机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技术领导的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矿井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机电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煤矿机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矿井发展。
机电设备管理应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矿机电部(部)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综采综掘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检测和探伤档案、安全保护设施整定和校验档案。
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每半年应对档案建立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煤矿机电处门每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时重点检查各种技术档案的相关内容。
第六条机电设备、小型电器设备、配件和各种缆线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设备实行动态达标管理,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井下所有移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新工作面安装的设备和采后收回的设备都必须执行现场验收交接手续。
设备和配件管理应满足生产需要。
严禁将主要设备拆套拆件使用,如需拆套拆件使用应经煤矿机电处批准。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首次在煤矿井下使用的机电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及工业性试验产品,必须经煤矿批准。
第八条主要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设专职司机和维护电钳工。
移动设备必须明确包机维护人员。
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并计划进行安装;安装地点的矿建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1. 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明确,设立专门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管理人员。
2.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台账,对设备的采购、维护、修理和报废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
3. 煤矿机电设备的采购、更新、维护等活动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机电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5.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机电设备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性。
7.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推广先进的机电设备管理技术和工艺,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8.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
9.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备件管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0.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状态评估和性能检测。
1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和逃生预案,做好设备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2.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运行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避免意外发生。
13.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修记录、保养情况等进行详细的归档和管理。
14.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设备供应商、技术服务商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获取最新的维护和更新信息。
15.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设备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措施,制定相应的节能方案和措施,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率。
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机电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机电设备及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机电设备及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公司设立机电管理部门,负责机电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电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机电设备及设施的计划、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维修、保养等工作;2. 负责机电设备及设施的台账管理,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3. 负责机电设备及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4. 负责机电设备及设施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5. 负责机电设备及设施的更新改造,提升设备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积极配合机电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及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设备采购: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设备采购计划,确保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设备安装与调试:设备到货后,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九条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设备维护与保养:机电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检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更新改造: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技术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机电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机电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节能减排第十七条机电管理部门应制定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合理使用设备,避免能源浪费。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机电设备是指用于煤矿生产、运输、通风、照明、控制等方面的机械和电气设备。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防御为主、全面管理、协同作业。
第四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第五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完善保养、定期检修、及时维修、及时更换。
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实行责任到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第七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系统,能够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第八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加强设备维修队伍的建设,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九条煤矿机电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型,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
第十条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书面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修,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煤矿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机电设备的具体管理措施和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程和标准,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煤矿机电设备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气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控制方法。
第十九条煤矿机电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事故风险控制措施。
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第一节设备更新、选型、采购第二节设备验收、保养、安装第三节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第四节设备的大修工作第五节备品、备件管理第六节设备技术管理及检测、检验第三章大型固定设备运行管理第一节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第二节主提升机第三节主扇风机第四节主排水泵第五节主空气压缩机第六节井下带式输送机第四章特种设备管理第一节特种设备运行管理第二节安装、大修和技术改造第三节处罚、事故追查第五章供用电及供电系统管理第一节运行方式调整、操作第二节线路运行管理第三节变电所两票管理第四节变压器运行管理第五节高压开关第六节电容器管理第七节微机保护装置管理第八节电气试验管理规定第九节其它要求第六章井下电气管理第一节管理及职责第二节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第三节井下供电管理第四节采区变电所管理第五节井下电缆管理第七章其它第一节主、副井清理斜巷管理第二节矿灯管理第三节综合自动化管理第四节润滑油、脂管理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机电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电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是矿井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的基础,各矿必须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机电管理体制。
必须设置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按照干、管、监分离原则,分别设立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的生产管理区队,负责机电专业化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安全监督监察的监督部门;按规定要求配齐生产管理区队、职能管理科室、安全监察部门的机电专业管、技人员。
第三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严格管理淮北矿业煤矿机电设备、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并规范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活动,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淮北矿业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机电设备管理(一) 分类管理根据机电设备的特性和使用范围,将其分为三类:1.局部设备:指安装在矿井内非运输设备,包括插入式自救器、灭火器、风量计等设备,应由操作人员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2.运输设备:指使用于矿井立、斜井运输系统之中的机电设备,包括皮卡车、斗轮车等,应设立专业维修队伍实施日常维护和临时修理,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性。
3.掘进设备:指在煤矿井巷道、工作面内使用的机电设备,包括刮板输送机、掘进机等,应设立专业维修队伍实施日常维护和临时修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作业效率。
(二) 管理制度1.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应以全程“停工设备检修制”为主,定期组织现场巡检,及时排除机电设备故障和潜在风险。
2.提高机电设备故障率的低基础与防范与排查工作并重,开展机电设备故障率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控制和减少故障率。
3.确保机电设备安全性的基础是“设备三资”管理,即购置资料、安装资料、维修保养资料的全面建档工作,并加强机电设备维修记录、设备状态和设备维修质量的全程管理。
(三) 设备操作规定1.设备使用之前应经过操作人员现场检修,并进行试运行和检测确认后启用。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超负荷或滥用设备。
3.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四) 维修管理1.维修人员应按照行业标准操作,确保维修质量,维修后应进行试运行和检测确认。
2.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的设备名称、类型、故障原因、维修措施、维修人员、维修日期等内容。
3.维修后技术质量检测合格或经检验人员确认安全可用后,方可启用。
三、工作程序(一) 特种设备检测根据特种设备检测标准及矿山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检测计划,对各项设备进行检测,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1.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2.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运科有分管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部门设立分管机电的队长或技术员,在机电副总、机运科长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3.机运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4.机运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5.机电副总、机运科长组织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
在机电副总的领导下,机运科每月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负责人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运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6.机电副总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1.机运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副总和总工审核,总经理批准。
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矿长审查、批准。
2.新购设备到货后,库房负责通知机运科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
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
机运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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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泰福源煤矿运输技术规范第一章通用部分第一节紧固件第二节键和键槽第三节联轴器第四节制动器第五节滚动轴承装配第二章副井提升第一节副井口安全设施第二节、副井井口操车设备第三章平巷运输第一节电机车运输第二节电机车运输信号及安全设施第三节电机车第四节平巷人车第五节矿车第六节平巷运人第四章斜巷运输第一节、斜巷运输通用要求第二节斜巷巷道、车场和硐室第三节斜巷信号装臵第四节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臵第五节斜巷安全设施第五章内齿轮绞车第一节、卷筒装臵第二节制动装臵和安全保护装臵第三节安装和试运转第六章无极绳绞车第一节、绞车部分第二节张紧装臵部分第三节梭车及附件第七章架空乘人装臵第一节驱动装臵第二节机座和基础第三节信号和通讯第四节架空装臵第五节安全保护第六节张紧装臵第七节安全环境第八章单轨吊第一节车体第二节主机第三节制动系统及保护装臵第四节液压系统第五节轨道、道岔第九章轨道线路第一章通用部分第一节紧固件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棱角严重变形或变秃。
螺孔乱扣、秃扣时,允许扩孔,增大螺栓直径。
但不能因扩孔而影响被扩工件的机械强度和工作性能。
2、螺母必须拧紧,拧紧后螺栓的螺纹应露出螺母1~3螺距,不得在螺母下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露出长度。
3、螺栓不得弯曲,螺纹损伤不得超过螺纹工作高度的一半,且连续不得超过一周。
连接件螺栓的螺纹在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凸出连接件的表面。
4、螺纹表面必须光洁,不得用粗制螺纹代替精制螺纹。
5、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必须一致,材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主要连接部位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必须使用防松螺母或其它防松方法。
6、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
使用止动垫圈时,包角应稳固;使用铁丝锁紧时,其拉紧方向必须和螺栓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7、弹簧垫圈应有足够的弹性(自由状态开口重叠部分不得大于垫圈厚度的一半)。
8、螺栓头部或螺母必须和相接触的部件紧贴。
如该处为斜面时,应加相同斜度的斜垫。
第二节键和键槽1、键的表面应光滑平整,规格符合要求,四角倒棱,材质的抗剪切强度不得低于45号钢的剪切强度。
2、键和轮毂键槽规格和公差符合标准。
3、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平键键槽磨损后,允许加宽原槽的5%。
轴及轮毂的键槽宽度应一致。
4、装配楔键和切向键时,键初打入键槽的长度,不得小于键全长的80%,不得大于键全长的9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键与轮毂的接触长度不得小于轮毂宽度的80%。
花键的接触齿数应不小于总齿数的2/3。
5、平键键槽的中心线与轴的轴心线的平行度、平键和键槽配合公差,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三节联轴器联轴器装配时,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本规范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mm类型外型尺寸端面间隙两轴同轴度径向位移倾斜‰弹性圆柱销式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0.50 <1.2齿轮式≤250 4-7 ≤0.20 <1.2>250-500 >500-900 7-1212-8≤0.25≤0.30蛇型弹簧式≤200>200-400>400-700>700-1350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0.10≤0.20≤0.30≤0.50<1.2第四节制动器1、盘式制动器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1)制动盘的端面跳动不应大于0.5mm。
(2)同一副制动器两闸瓦工作面的平行度不应大于0.5mm。
(3)同一副制动器的支架端面与制动盘中心线平面间距离的允许偏差为±0.5mm;制动器支架端面与制动盘中心平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0.2mm。
(4)闸瓦与制动盘的间隙应均匀,其值宜为1mm。
(5)各制动器制动缸的对称中心与主轴轴心在铅垂面内的重合度△值不应大于3mm。
2、瓦块式制动器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制动器各销轴应在装配前清洗洁净,油孔应畅通;装配后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2)同一制动轮的两闸瓦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mm。
(3)闸座各销轴轴线与主轴轴线的铅垂面间的水平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mm。
(4)闸座各销轴轴线与主轴轴线水平面的垂直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mm。
(5)闸瓦铆钉应低于闸皮表面2mm,制动梁与挡绳板不应相碰,其间隙值应小于5mm。
(6)松开闸瓦时,制动器的闸瓦间隙应均匀,且不应大于2mm。
(7)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接触应良好、平稳;各闸瓦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与制动轮接触不得小于80%。
(8)带式制动器各连接销轴应灵活,无卡住现象;摩擦内衬与钢带铆接应牢固,不得松动。
铆钉头应埋于内衬内,其铆钉头与内衬表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mm;第五节滚动轴承装配1、装配滚动轴承前,应测量轴承的配合尺寸,按轴承的防锈方式选择适当的方法清洗洁净;轴承应无损伤,无锈蚀、转动应灵活及无异常声响。
2、采用温差法装配滚动轴承时,轴承被加热温度不得高于100℃;被冷却温度不得低于-80℃。
3、轴承外圈与轴承座或箱体孔的配合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于剖分式轴承座或开式箱体,剖分接合面应无间隙;轴承外圈与轴承座在对称中心线的120°范围内与轴承盖在对称中心线90°范围内应均匀接触,并应采用0.03mm塞尺检查,塞入长度应小于外圈长度的1/3。
轴承外圈与轴承座或开式箱体的各半圆孔间不得有夹帮现象。
4、轴承与轴肩或轴承座档肩应靠紧;圆锥滚子轴承和向心推力轴承与轴肩的间隙不得大于0.05mm,与其他轴承的间隙不得大于0.1mm。
轴承盖和垫圈必须平整,并应均匀地紧贴在轴承端面上。
当设备技术文件有规定时,可按规定留出间隙。
第二章副井提升第一节副井口安全设施1、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
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臵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臵、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对罐座设臵闭锁装臵,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
2、安全门处于关闭状态时,在外力作用下安全门的移动不得大于50毫米。
3、副井口出车侧必须在对称道岔道尖外2米处应安装反向阻车器。
第二节、副井井口操车设备1、各转动、活动部件必须处于灵活状态,不得有卡滞现象。
2、托罐装臵复位弹簧不断裂,不疲劳,状况良好。
3、阻爪应处于同一水平面,误差不超过±3mm。
阻车器阻爪不能停留在中间位臵,推车机能够进罐的应与提升信号联锁。
4、罐座安装牢固,动作灵活,无卡阻。
罐座支承爪平面高低偏差不超过2mm,落罐时接触均匀。
5、罐笼在罐座上时,罐笼内外轨道接头轨面高低偏差进车侧不超过±03mm,出车侧不超过±30mm。
6、摇台主轴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主梁无断裂,无严重锈蚀。
摇台与罐笼轨道接头左右错差不超过3mm。
摇台抬起后,罐笼运行与摇台无干涉。
7、操作机构灵活可靠,风压或液压装臵不泄漏。
第三章平巷运输第一节电机车运输1、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运输作业的条款和《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携带瓦斯便携仪。
2、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3、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态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
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4、严禁甩掉保护装臵或擅自调大整定值。
5、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将车轮掩住。
6、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及线路状况,存在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棚和门链;(2)手闸及撒砂装臵灵活可靠;(3)照明灯应明亮,警铃声音应清晰、洪亮;(4)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换向器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5)架线弓起落应灵活。
7、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
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臵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8、向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9、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开车。
各车的连接不正常;牵引数超过规定;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列车的机车上及车辆上违章乘坐人员;运送爆炸物、易燃性或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存在其它影响安全的隐患。
10、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
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11、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
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臵、有无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12、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1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 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 m/s。
14、接近风门、巷道口、洞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各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在制定司机操作规程时必须明确指出必须减速行车的区段。
15、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6、急需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17、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在机车前后设臵防护。
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
18、列车占线停留,应符合下列规定;在道岔警冲标位臵以外停车;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中间车场停车时应保持另一股道畅通,终端车场停车时应前后错开,不得影响行人通过。
19、机车在车场调配车辆时,不准摘去连接装臵。
上部平车场,在规定停车位臵至变坡点之间禁止使用机车顶车。
20、大巷中途不准停留车辆,如需中途停车装卸物料时,必须经运输调度站批准,停留的车辆要掩好。
21、大巷运输要取消押车工(平巷人行车除外),并在车场设专职人员,负责调车和摘挂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