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择、设置、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运行管理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合理的要求。
2、安全优先原则:保护和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3、全面性原则:从综合运行管理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4、公平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规划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划进行统一管理。
2、规范运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运行和维护。
3、责任到人:明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可靠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识别。
2、适应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适应电力系统运行的变化。
3、安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稳定的控制。
4、可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具备高可用性,能够保持持续运行。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明确设备的类型和参数。
2、确定设备的数量和布置位置。
3、制定设备的选择标准和验收标准。
4、编制设备设置方案和相关的施工图纸。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置:保证各个设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互补。
2、经济适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3、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估。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活动。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其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坚持综合管理、综合预防、综合保障的原则,完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运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注重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监测、预警、故障处理及数据分析等功能。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第八条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权责关系。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具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条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做好人员考核和激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章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明确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要求,确保运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设立运行管理档案,记录重要的运行管理信息和数据。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为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电网企业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二)科学、合理,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水平;(三)规范、严格,促进工作的有序进行;(四)依法、公正,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组织第四条【组织机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
第五条【职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二)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培训工作;(三)监督检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四)协助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重大故障、事故;(五)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技术研究。
第六条【人员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第七条【制度建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制定和修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制度内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择、设计、调试和运行规范;(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巡检、维护、保养和试验的要求;(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报告;(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事故的处理程序;(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资料的管理;(七)其他需要明确的相关制度。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1总则1.1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1.2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网局、省局及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以下简称基层局、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与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厂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3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应为主管部门考核各基层局、厂的指标之一。
对网局及省局应分别以主系统与220kV及以上装置为考核重点。
2继电保护专业机构2.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网局、省局、电业局(供电局)及发电厂设置相应的继XXX、省局应分别在电网调度和省调度机构内设置继电保护科,作为局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实现对全网、省内继电保护专业的领导。
同时,继电保护科也是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及运行等工作。
需要时,继电保护科内可设试验室。
电业局(供电局)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技术管理及保护实验工作不宜分散,宜集中于继电保护机构同一管理,此机构可设在调度所内。
大城市供电部门也可设继电保护科,由局直接领导。
发电厂一般应在电气分场设继电保护班(组)。
2.3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一根线一个触点的问题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继电保护机构必须配备事业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肯钻研技术、具有中专及以上水平的理论知识的技术人员,同时,应保持相对稳定。
骨干人员调离岗位时,应事先征求上级继电保护机构的意见。
3继电保护机构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3.1继电保护机构负责维护、检验的设备及内容:3.1.1继电保护装配: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母线、线路的保护装配等。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第一节总则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严重时甚至会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2 运行值班人员应能按规程对保护装置进行正常监视、操作及检查;能对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及安全措施进行监督;能掌握或发现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缺陷;能掌握保护装置的投、退操作方法;熟悉继电保护基本原理及其接线,熟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熟悉各保护装置的位置和所属设备及保护范围。
3 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保护装置反映出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根据保护装置动作情况正确处理事故。
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维护与管理4.1 值班人员在接班时,应巡视保护装置,并检查以下项目:4.1.1 继电器外部完整、清洁、铅封完整。
4.1.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信号指示正确。
4.1.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方式,出口压板位置等符合被保护设备的当时运行方式,4.1.4 信号继电器在正常时应无掉牌。
4.1.5 直流控制、信号电源良好。
4.1.6 开关跳、合闸回路良好。
4.1.7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与退出必须按调度管理权限,得到管辖调度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运行中设备(非调度管辖)的主保护退出运行应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其它后备保护退出由值长批准,各保护的投运和退出均应按值长的命令执行。
4.1.8 修改定值应由检修人员进行。
修改定值时应先取下跳闸压板,修改完毕,核对定值无误后,再重新投入跳闸压板;正常运行时,禁止运行人员擅自修改保护定值和其它设置。
4.1.9 运行中,需在保护回路上工作、调试,应退出相应保护装置,做好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运行要求状态4.1.10 保护屏前和屏后均应有正确的设备名称,柜上的继电器、压板、端子排等均应有明显正确的标志,投入运行前应检查正确无误。
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规程
8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8.1 一般要求8.1.1对运行人员的要求8.1.1.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为保护〕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人员熟悉掌握保护,是胜任运行工作的必要条件,是运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做到:A能按规程对保护装置进行正常监视、操作及检查。
B能掌握或发现保护及二次回路的缺陷。
C熟悉保护基本原理及其接线。
D熟悉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E熟悉保护及其二次回路。
8.1.1.2 变电运行人员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A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须经相应的管辖该装置的人员〔调度或现场值班长〕的同意方可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B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
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作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的有效措施。
C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继电保护记录簿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
D凡调度管辖的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E运行人员必须按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测、对试验按规程规定更改定值;监督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
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向调度汇报。
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断开压板〕,事后立即汇报。
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的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作出记录,通知及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F对保护运行时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清楚,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4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指的是用于保护电力系统或自动实现安全操作的装置和设备。
第四条本规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实用化。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分为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施设备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2. 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4.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 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洁和调整,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措施:1. 设备的标识要清晰明确,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2. 设备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做好防护措施;3. 设备的周围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灰尘和湿气的侵入;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操作,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的情况;6.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的情况;7.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应聘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新员工,使其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4. 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做到勤勉尽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5.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6. 建立员工的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团队合作意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3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是一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草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使用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本规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规范。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购、安装、调试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保养。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故障报警应及时处理,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记录应详实可靠,记录应包括装置的运行状态、故障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备件应储备充足,确保在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装置的功能和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培训和组织管理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第十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意识培养。
第十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项信息得以及时传递和处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一、总则1.1 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1.3 定义和缩略语1.3.1 继电保护:指利用继电器或其他电气、电子元件,根据电力系统电气量变化特点,以便及时、准确地发出切除故障部位电力线路或设备工作电源的命令,保护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控制装置。
1.3.2 安全自动装置:指利用自动化设备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控制、保护和自动化操作功能的装置。
1.3.3 运行管理: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日常管理、运行监测、故障处理、性能检验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2.1 部门职责2.1.1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1.2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2.1.3 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1.4 定期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1.5 及时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和记录。
2.1.6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性能检验,确保其满足系统要求。
2.2 人员职责2.2.1 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电力系统运行和继电保护知识,熟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2.2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水平。
2.2.3 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程要求参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2.2.4 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响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报警,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和记录。
三、运行管理流程3.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3.1.1 按照设计要求,安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并将其与电力系统的各个元件连接好。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一、引言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2 为保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规范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是非常必要的。
1.3 本规程试图为电力系统各单位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一些参考,以尽可能降低故障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2.1 运行管理原则2.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能够满足所配电设备的要求。
2.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操作规程。
2.1.3 运行期间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操作记录等。
2.1.4 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时,应参照电力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1.5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与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相结合,形成科学、明确的运行管理体系。
2.2 运行管理内容2.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2.2.1.1 在日常的运行管理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备的检查和维护是最基本的保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定期的巡检和领班进行的每日检查,必须要记录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况日志》中;•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和清洗工作,以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经过气象特别恶劣的情况下,为避免电力系统受到损害,应尽快进行全面性检查及清洗。
2.2.1.2 超过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检查和维护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适当的时间内必须深入地进行全面性的检查和维护。
2.2.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管理2.2.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开关操作、调整和测试。
2.2.2.2 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和检查。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及全厂电气系统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重要装置,保护装置运行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严重时使全厂停电,危及电网安全运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3.1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一般规定23. 1.1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在正常情况下均应投入运行,其投停操作必须得到有关调度值班员、值长的许可或命令方可进行。
23.1.2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定值应由继电保护人员定期核对,属上级调度统一管理的保护装置,要有调度局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或该局调度值班员命令才能修改定值。
属本厂管理的保护装置,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修改定值。
改定值前必须将保护出口压板断开,修改完毕后投入保护压板。
23.1.3电气值班员不得擅自更改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应由继电保护人员进行。
23.1.4电气设备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无保护运行,由于工作需要,在得到调度及有关领导同意后,可停用其中部分保护。
23.1.5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在设备投运前投入,设备停运后应将保护出口压板断开。
对未投保护和保护不完善的以及不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要求的一次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3.1.6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工作前,值班人员必须审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安全措施,并作好防止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并不得危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3.1.7保护装置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应进行验收,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无变动情况,并应作出书面交待。
检查核对保护装置压板投入或断开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拆除有关安全措施。
23.1.8继电保护人员完成装置的新装,更改接线及定值变更工作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阅读有关图纸和《保护记事》、《设备更改记事》等资料,保证正确使用该装置,并应做有关试验正常。
23.1.9运行设备因保护动作跳闸,在对该设备送电合闸前,应先将保护装置报警信号灯及光字复归,不能复归时应先查明原因。
23.1.10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后,应记录装置动作时间、面板显示信息、光字信号等判明故障原因后方可复归。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一、前言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作为配电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电力设备、提高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能够有效地运行和保护电力系统,制定运行规程并进行严格的执行非常必要。
本文旨在编制一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规范和保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二、运行管理1.操作人员资质要求负责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电力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系统、电力设备和配电自控技术。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调沟通能力,能够承担带班和值班的工作。
(3)具备操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技能和经验。
2.设备维护要求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维护是保证其稳定运行的关键。
保养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制定维护计划。
如需更换配件,请按照设备操作手册,采用符合要求的配件。
3.事故和异常处理如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故障影响整个系统。
如果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应将此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其他有需要的部门。
故障处理完成后,必须进行系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三、运行流程1.值班交接班值班人员要认真核对交接班记录,并检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各部分的运行情况。
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2.系统开机和调试开机和调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
如果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并通知主管部门。
3.运行监测运行监测是保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正常运行的关键。
运行监测范围应包括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参数、故障报警、开关操作情况等。
4.日常维护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巡视、润滑、清洁、检查、紧固、更换及加注液体等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
5.异常处理如果设备出现异常情况,需要立即停机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记录和报告总结记录是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正常运行的有力证据。
2023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023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增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站等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定期检修、运行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设备安装调试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忽视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安装前,应编制详细的安装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对于涉及重要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进行模拟计算和验证。
第六条安装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测试,确保装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参数设置和系统功能测试。
调试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记录,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定期检修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检修内容应包括设备状态检查、参数校正、软件更新、设备试验等。
第九条定期检修前,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检修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
第十条在定期检修中,应及时清理设备和周围环境,检查设备的电气连接和接地,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换。
第十一条定期检修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第四章运行监控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应进行实时的监控和数据采集,以及定期的运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三条运行监控应包括设备工作状态、参数测量、设备故障记录等内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运行监控中,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做好故障记录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措施。
第十五条运行监控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范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范第一节、一般要求1. 除系统运行方式要求和检修工作的需要允许退出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外,凡带有电压的一次设备均不得无保护运行。
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应按各级调度的命令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其投入、退出试验或改变其定值。
3. 一次设备充电试验前应投入速动保护,并退出其重合闸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4. 接有交流电压的保护,交流电压必须取自相应的一次设备所接母线的电压,在刀闸操作过程中,不允许使保护失去交流电压,若在交流电压回路进行工作,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误动作的措施。
5. 交流电压中断时,应立即退出下列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5.1、各类距离保护。
5.2、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5.3、灵敏度较高的各类电压闭锁装置。
5.4、故障录波器。
6. 保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有关保护。
6.1、保护回路存在缺陷有误动危险或已发生误动时。
6.2、保护装置进行工作检验时。
6.3、断路器做跨越短接时。
6.4、其它专用规程规定的条件,如带电作业退出重合闸。
7. 保护装置投入前后值班人员应按下列顺序检查保护装置:7.1、查看继电器的接点位置应正常。
7.2、继电器有无掉牌指示。
7.3、保护装置的监视表计、灯光指示应正确。
7.4、切换开关把手、刀闸、跨接线、端子、压板的位置均应正确。
8. 保护装置动作后,应有两人检查,做好记录,进行核对后再进行恢复,并汇报调度。
9. 基建安装单位新装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应有保护工作人员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投入运行。
10. 运行中的保护及二次回路禁止其它单位人员进行工作,如因基建工程工作需要,应取得运行人员和保护班的同意。
11. 当保护校验完后,由运行、保护人员共同进行开关的传动试验。
12. 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后,值班人员应按以下内容检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所填写的继电保护记录:12.1、工作内容或试验项目。
12.2、整定值及接线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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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前言1.1依据原部颁和电力公司颁发的专业管理规程,参照设备技术资料和设计院图纸,结合现场实际,以现场运行规程的形式编制本规程,经过试行并完善后形成我厂的企业标准。
8.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依据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现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在装情况,运行方式的需要而编写本规程。
2.2 本规程对大唐保定热电厂#10、11发电机、各级变压器、220kV母线、出线及厂用各级配电设备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备、检查维护、正常投停操作及异常、事故处理均作了具体规定,作为运行人员操作的依据和评价标准。
2.3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运行人员,调度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导,也适用于继电保护试验维护人员。
2.4 本标准经总工程师批准生效,自2006年月日执行。
9.引用标准3.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原水电部—823.2《河北省南部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原河北省电力工业局—903.3《河北省南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99注:由于本规程现为试行版,其中内容难免有错误和欠缺,如在使用中发现存在错误或需要提出修改意见,敬请记录并告知本规程编写人员,以便本规程的修改和完善。
本规程:批准:于保生审核:孙景琴编写:安惠国目录1.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总则 (4)1. 1.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的一般规定 (4)1. 1.2保护及自动装置投运前应具备的条件 (5)1. 1.3 保护及装置动作或异常后的处理原则 (5)1. 2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5)1. 2.1发变组保护概述 (5)1. 2.2发变组保护装置的运行 (6)1. 2.3 发变组保护配置 (6)1. 3 起备变保护配置及运行 (14)1. 3.1起备变保护概述 (14)1. 3.2起备变保护装置的运行 (14)1. 3.3起备变保护配置 (15)1. 4. 线路保护 (18)1. 4.1线路保护概述 (18)1. 4.2 线路保护第I套保护保护保护装置 (18)1. 4.3 线路保护第II套保护保护装置 (20)1. 4.4 线路保护装置的运行 (20)1. 4.5 线路保护装置的异常情况 (21)1. 4.6 线路保护压板说明 (23)1. 5 母联开关保护装置 (25)1. 5.1母联开关保护装置简介 (25)1. 5.2 PSL-631A保护装置面板指示灯说明 (25)1. 5.3 母联保护装置的运行 (26)1. 5.4 母联保护装置的异常情况 (26)1. 5.5 母联保护装置压板说明 (27)1. 6 220kV母线保护 (27)1. 6.1 RCS-915AB型母线保护装置(第一套) (27)1. 6.2 BP-2P型母线保护装置(第二套) (35)1.7 发电机励磁装置 (41)1.7.1 励磁装置概述 (41)1.7.2励磁调节器各部分说明 (41)1.7.3 励磁系统的运行 (42)1.8 自动准同期装置…………………………………………………………………………………431.8.1 自动准同期装置简介 (43)1.8.2 同期装置的使用 (43)1.9 故障录波装置 (45)1.9.1 发变组故障录波装置 (45)1.9.2 系统故障录波装置 (46)10 NCS测控装置 (47)11 远动设备及继电保护信息管理机 (47)12 6KV快切装置 (47)136KV厂用ⅩA段、ⅩB段、ⅪA段、ⅪB备用分支保护 (51)14电动机保护 (51)15低压厂用变压器保护 (52)16380V厂用馈线保护装置 (53)17380V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53)186KV PT消谐装置 (55)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总则1.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的一般规定1.1.1系统装设继电保护的电气一次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运行,特殊情况下按调度范围经有关审批手续后,允许短时退出部分保护装置。
1.1.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主系统继电保护装置(220KV母线、母联、线路保护及主变零序保护)和自动装置(重合闸及故障录波装置)须经中调批准;发-变组、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应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当值值长批准。
1.1.3在运行中保护试验,改变定值,变动二次回路或因运行方式变动,有可能使运行开关掉闸时,应将有关掉闸压板打开。
1.1.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中调定值和我厂定值)记录应与实际相符。
主要保护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对与试验。
集控室内应保存一套完整、正确的继电保护原理图,并有完整的定值记录单。
1.1.5新投运或检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交流回路有变化的方向性保护装置,必须用负荷电流和电压检查交流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在保护退出进行向量检查时,必须有能够保证切除故障的其他保护。
1.1.6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均需得到当值值长的指令或许可(装置本身有故障或有误动危险时除外,但退出后应向当值值长汇报,操作由运行人员进行。
1.1.7需整定而无正式定值的保护装置不得投入运行。
1.1.8保护装置在系统运行中不能正确发挥作用时,一般应将该保护装置退出运行。
1.1.9保护装置退出时,包括断开其跳闸压板、合闸压板,当装置中的某种保护功能退出时,应首先退出该功能投入压板,若无压板则退出口压板。
1.1.10运行值班人员每班应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如下:1.1.10.1保护压板、接线端子应接线良好,无打火、烧灼痕迹,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不能短路。
1.1.10.2直流电源监视灯是否正常。
1.1.10.3有无异常掉牌、信号。
1.1.11在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作用于掉闸的情况下,允许其差动保护短时间停运进行向量检查。
1.1.12下列情况下,必须先用万用表测量掉闸压板两端无电压后,方可投入压板:1.1.12.1新投入的保护。
1.1.12.2更改定值或改接线后的保护。
1.1.12.3因故障而退出运行的保护。
1.1.12.4因防止机械振动而临时退出运行的保护。
1.1.13继电保护人员保护校验完毕后,继电保护和运行人员应当对相应工作进行交接验收,由继电保护应填写继电保护日志,运行当值人员签字验收认可。
1.1.13.1继电保护日志内容应包括:a、工作内容和试验性质与实际是否相符;b、整定值与接线变更情况;c、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情况;d、调整试验及带负荷检查情况;e、对保护或装置的使用要求及意见;f、保护或装置是否能投运的结论以及投入的注意事项。
1.1.13.2运行人员应做好如下检查验收:a、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整洁,是否存留物件等;b、检查工作中连续的临时引线是否已全部拆除;c、检查拆动的连续线是否已恢复正常;d、检查标志是否齐全,是否清晰;e、切换过的压板是否已恢复;f、与运行人员交代的情况是否完整、清楚并做好记录;g、在投入运行时有可能不清楚的方面,应询问清楚做好记录。
1.1.14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时,除查找接地外,直流回路的其它工作应停止。
1.2保护及自动装置投运前应具备的条件1.2.1有批准执行的相关《运行规程》。
1.2.2保护及自动装置外观良好整洁,继电器内、外壳完好,指示灯及透视玻璃良好。
1.2.3拆除在检验时使用的试验设备、仪表及一切连接线,清扫现场,所有被拆动的或临时接入的连接线应全部恢复正常,所有信号装置应全部复归。
1.2.4保护及自动装置各端子接线牢固,布线整齐,有关标识和标签准确、完备。
1.2.5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环境符合装置运行条件,包括温度、灰尘、震动等外围条件不应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行。
1.2.6保护定值整定完毕、定值核对无误,保护压板投入正确、可靠。
1.2.7填写继电保护日志本,对变动部分应加以说明并修改值班人员所保存的有关图纸资料,并写明该装置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由运行值班负责人签字。
1.2.8值班人员在将装置压板投入前,必须根据信号灯指示或者用高内阻电压表以一端对地测端子电压的方法检查,并证实被检验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确实未给出跳闸或合闸脉冲,才允许将装置的连片接到投入的位置。
1.3 保护及装置动作或异常后的处理原则1.3.1保护装置动作或异常后,应详细记录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及仪表指示,重要保护须两人一起进行,(重要保护是指发电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220KV母线、母联开关、220kV线路等重要一次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以及励磁装置、NCS系统、故障录波装置、快切装置等自动装置)然后经当值值长许可后恢复信号指示。
1.3.2记录所有跳闸开关编号、跳闸时间。
1.3.3记录所有光字牌及保护的出口动作信号和启动信号。
1.3.4记录启动的故障录波装置编号。
1.3.5分类收集保存微机保护装置的事故报告及录波装置波形报告,并按报告记录保护装置动作情况。
1.3.6记录电网的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
1.3.7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退出保护,并及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及相关人员(相关人员指当值值长、本部门领导、生技处继电保护专业领导,生产总工程师,生产厂长等,以上各级人员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及实际情况严重性逐级通知)。
1.3.7.1保护装置硬件严重故障,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硬件故障闭锁保护,继电器接点异常振动或位置不正常。
1.3.7.2保护误动。
1.3.7.3微机型保护装置使用的所有直流电源消失。
1.3.7.4 保护装置运行受到恶劣环境影响并极有可能造成误动等严重后果的情况。
2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2.1发变组保护概述2.1.1 #10、11发电机变压器组(包括#10、11高厂变和#4启备变)保护完全双重化,保护由三个保护柜--A、B、C柜组成,A、B柜配备两套完全独立的南京南瑞继电保护公司生产的RCS-985A型微机电气量保护装置,C柜由南瑞继电保护公司生产的RCS-974AG开关量保护和220KV开关操作箱组成(操作箱部分参见本规程相关章节)。
2.1.2每一面保护柜由保护主机、打印机、功能投切压板、出口压板等几部分组成。
2.1.3 保护装置采用一体化方案TA、TV只接入一次,保护装置采用高性能数字处理器DSP芯片作为保护装置的硬件平台,采样率为每周24点,设立独立的启动元件,装置的动作可靠性得到了更有效保证。
2.1.4 保护装置的各保护功能原理先进,拥有丰富的人机对话功能,装置还可以通过RS-485通讯接口和其他设备进行通讯。
2.2 发变组保护装置的运行2.2.1 保护装置投运前应满足对继电保护设备投运前的普通规定。
2.2.2保护装置的投入需合上保护柜后的交流、直流电源开关;保护装置需要退出运行时,断开相应交直流电源开关。
2.2.3在日常维护中,运行人员应进行如下工作:2.2.3.1巡检面板,“运行”灯亮绿光,面板其他指示灯熄灭,无其他异常指示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