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常品第九
九类危险品
第1类爆炸品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1.1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2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3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4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燃,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1.5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货物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1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1.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4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本类货物分为三项:2.1 易燃气体2.2 不燃气体本项货物系指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
2.3 有毒气体本项货物的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
第3类易燃液体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但不同运输方式可确定本运输方式适用的闪点,而不低于45℃。
本类货物按闪点分为三项:3.1 低闪点液体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的液体。
3.2 中闪点液体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3.3 高闪点液体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4.1 易燃固体本项货物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中观四百论科判(1-16品)
中观四百论句义释·龙树密意庄严明方便名言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的次第明方便生胜义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断所知非理分之方便的瑜伽断常倒方便之瑜伽(破常执品1)证所取清净分之方便的瑜伽(菩萨行品5)断所断杂染分之方便的瑜伽方便生甚深分闻器净理(净治弟子品8)断乐倒方便之瑜伽(破乐执品2)断净倒方便之瑜伽(破净执品3)断我倒方便之瑜伽(破我执品4)断烦恼集方便之瑜伽(断烦恼品6)断有漏业集方便之瑜伽(离贪著欲财品7)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破常品9)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摄彼要义抉择之理(教诫弟子品16)(破我品10)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 正明(破时品11)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破见品12)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破根境品13)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正说(破边执品14)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破有为相品15)断常倒方便之瑜伽破常执品第一明诸行无常死之自性广说彼如何 修习轨理明随念如是无常之胜利思惟生际必死法则而修习无常正说其义思惟高际必堕法则而修习无常思惟聚际必散法则而修习无常思惟合际必分法则而修习无常广说彼之理 思惟寿量无定而修习无常 思惟一切有情死之自性而修习无常思惟无由方便令却退而修习无常思惟死成现见法而修习无常 思惟死无定期而修习无常 正说 由此说明常执乃颠倒之义明于细心刹那颠倒分别之相明于粗相续显现颠倒分别由分离无常法则断忧之方便 由集聚无常法则断贪之方便 教诫如是断贪而依静处思惟集聚分离法则而断贪思惟分离长无始终而断贪思惟集聚为刹那灭法则而断贪断乐倒方便之瑜伽破乐执品 第二于所依暇满身离损坏边之理 于所依暇满身离耽著边之理总思有漏皆苦之自性 别思有漏苦之三相 略明身为苦源广说其性 思惟因果缘三法而摄义 明身为苦性 明身非乐性 思惟有漏苦苦思惟有漏坏苦思惟遍行之苦断净倒方便之瑜伽破净执品 第三略明其体广明自性 障治摄义明于境女断贪 明有境贪欲过患 明了达不净而对治之方便 断于境女色之贪著断分别彼功德之贪著断计彼为乐因之贪著明身为不净之幻轮 广明其理 修如是瑜伽之作用明身为不净之因明身为不净之果 明身为不净体性断我倒方便之瑜伽破我执品 第四略明自性广明其理 障治摄义断世间权贵之我慢断法政自在者之我慢 断胜种姓者之我慢教诫断除由种姓我慢而造罪正说 断总护世自在者之我慢断别法自在者之我慢 断特别大英勇自在者之我慢 正说 明以此离非福之方便1中观四百论句义释·龙树密意庄严方便名言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的次第明方便生胜义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断所知非理分之方便的瑜伽断常倒方便之瑜伽(破常执品1)断乐倒方便之瑜伽(破乐执品2)断净倒方便之瑜伽(破净执品3)断我倒方便之瑜伽(破我执品4)证所取清净分之方便的瑜伽(菩萨行品5)断所断杂染分之方便的瑜伽断烦恼集方便之瑜伽(断烦恼品6)断有漏业集方便之瑜伽(离贪著欲财品7)方便生甚深分闻器净理(净治弟子品8)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破常品9)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破我品10)摄彼要义抉择之理(教诫弟子品16)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正明(破时品11)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破见品12)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破根境品13)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正说别(破边执品14)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破有为相品15)于所取证清净之方便的瑜伽菩萨行品 第五说因大乘道之自性 明具如是意乐加行之利益明世间量难知彼立遍智为最胜净之量 正说 现前利益 究竟利益建立之理说加行遍智道之自性 明利他善巧之自性引彼入道之理 正说成办利他之善巧先入布施波罗蜜多之理明有无如是善巧之功过明具如是善巧之胜利 以彼所依行持难行之差别正说具善巧之胜利正说明违品过患加行入波罗蜜多之理 渐入一切波罗蜜多修行之理以方便成办利他之理 明以方便成办利他之大义说意乐于大菩提发心 总说意乐力大之力用 别说菩提心力之力用 特说胜义菩提心之大义 明究竟果涅槃妙德 方便生力之妙德以力而说本体遍智以断诤而说3断烦恼集方便之瑜伽断烦恼品 第六广明差别明障治对应之差别 于不可意境断嗔之方便于所断思惟嗔恚过患而断 于能断思惟安忍功德而断于可意境断贪之方便 明所断贪相明能断离贪之方便 分说断三毒之法 明所断痴心遍住 明能断缘起真性 于共同境断痴之方便示所断惑相断有漏业集方便之瑜伽离贪著欲财品 第七明如何断之方便 断有漏不善业之方便 思惟现前之功用无义利而断不善业 思惟果增上生自性为苦 断有漏善业之方便 教诫断有漏业之幻轮正明余义观察生死边际5于方便生甚深义明净治闻器之理净治弟子品 第八所说摄义广说自性明所断净治之理明如是得入之果利正说 明入彼道之次第明入彼道之次第证德圆见法无我之理断德断所知障之理以彼理明权实二教之大义明失坏道次第之过患最胜深道断证之体性明入甚深义道之次第 明对治净治之方便明对治证空性之大义明现前坏实执之大义明究竟得涅槃之大义以空力得涅槃之理 立空为境之最胜实相明以彼力堪于轮涅进止 于彼断诋毁而结成 略明其体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破常品 第九广说如何修彼之理 破法为常性破虚空等为常 分破破许为常法破许为实法 以有境量不成之理而破总破境极微之体 破外教数论宗义破内教有部宗义 破解脱为常性破极微为常物 破时为常物别破计各类常 破我为常性 总破计常 略说摄要7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破我品 第十结成远离常断破除计我 正破计我为作者 别破计彼为作者 摄要而破 明所许我及无我之差别 其中破除计我之邪分别 分破所许我相 破尼也耶派所许之我破数论派所许之我破胜论派所许之我总破所许我相破具思等特相别破有我之能立于无我义断诤1中观四百论句义释·龙树密意庄严方便名言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的次第明方便生胜义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断所知非理分之方便的瑜伽断常倒方便之瑜伽(破常执品1)证所取清净分之方便的瑜伽(菩萨行品5)断所断杂染分之方便的瑜伽方便生甚深分闻器净理(净治弟子品8)断乐倒方便之瑜伽(破乐执品2)断净倒方便之瑜伽(破净执品3)断我倒方便之瑜伽(破我执品4)断烦恼集方便之瑜伽(断烦恼品6)断有漏业集方便之瑜伽(离贪著欲财品7)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破常品9)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摄彼要义抉择之理(教诫弟子品16)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破我品10)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正明(破时品11)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破见品12)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破根境品13)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正说(破边执品14)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破有为相品15)2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破时品 第十一正 明 (破见品12)总破三时法有自性 破未来时有自性观察生相而破未来 由观察相而分破 破现在时有自性破过去时有自性广明其理 摄要而破 观察灭相而破过去 观察住相而破现在 破许未来法为有 摄要而破广明其理略说观察 广明其理 (破时品11)3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破见品 第十二闻器之差别 所说法 之差别明见为无我空之瑜伽 不住质直之过患教诫信解甚深见义 以此教诫于取舍处进止明法与非法道之差别说非器之过患 不具智慧之过患不具希求之过患 失坏涅槃清净因果之理 轮回杂染不退之过说见为无我空之自性 结成如是区分之义正义余义于果失坏所得过 于基失坏正见过 于道失坏进止过 教诫于非法舍离耽著 教诫于善说甚深正法趣入说证彼之胜用 凡愚难证甚深空性正明证彼之胜用于自能证不共实相之胜用 于他任运生悲之胜用摧坏实执之胜用略明内外教之法规 广明差别明所舍非法之宗 明所取正法之相具定解不可夺转之胜用 得无畏忍之胜用4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破根境品 第十三明胜义空性之真实性破以现见成立之法 明世俗如幻之真实性外破境法 破所立内外诸法破耳之作业广说破理 广破色之自相破眼之作业 破无分别根识之作业 摄义而破破根之作业破识之作业略说观察正说广说其理摄义内破根法 密破识法 破其作业5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破边执品 第十四正 说 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破有为相品15)略明其体以此能遮其余之理 说观察体之离一多因 以因广明 广明其理 摄要而说 说观察一切之缘起因 说观察果之破有无生因 破总与别之自性 破德与有德之差别 由此说大缘起因(破边执品14) 破能相与所相之差别破支与有支之体 破施设处及假法之安立 破聚支及聚之自性正破破果色粗聚 破答 正说6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破有为相品 第十五别破生时现在之法 总破因果体三法 归摄因果远离生灭之要义明因无生之真实性 观体而破 略说观察明果无自性之真实性摄无生灭来去之要义明体无相之真实性 破有为法有生之能立以金刚屑因阐明 广明其理观时而破 观业而破于已生过去法破生时7摄彼要义抉择之理教诫弟子品 第十六摄能诠论所说之义摄所诠义之要义摄所诠要义而离诤广说建立摄如是宣说之成就义于空宗无害且有能立之理 于实事宗有害且无能立之理立能立因相明于离边中观之义离过摄离边大空之义说所立空性之相抉择无二大胜义 总说无破因及能立之理 别说实事自宗无能立之理 明所立为离边明能立为无自性明遮遣所破戏边摄因为无自性之义摄同品喻为无自性之义正说破说有无一方之戏论。
[专题范文]危险化学品分类
[专题范文]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化学品分类阅读精选(1):化学品有以下的现象在我国或国际上都划为“危险化学品”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阅读精选(2):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分类第l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第二节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超多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外界触发因素——如受热、压、撞击等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声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按危险性分为5项。
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梯恩梯(2,4,6-三硝基甲苯)、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泰安(季戊四醇四硝酸酯)、苦味酸(2,4,6-三硝基苯酚)、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等火药,黑火药及其制品,爆破用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等火工品均属此项。
②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炸弹、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毒气弹,以及摄影闪光弹、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③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油井药包,礼花弹等,均属此项。
④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导火索,烟花爆竹等,均属此项。
⑤十分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本类物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如B型爆破用炸药,E 型爆破用炸药,铵油炸药,铵沥蜡炸药等。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等级标志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等级标志: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86)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中类、项的划分和品名的编号。
1.2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 分类2.1 危险货物分为九类2.1.1 第1类爆炸品(explosives)2.1.2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ompressed gases and liquefied gases)2.1.3 第3类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2.1.4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flammable solids 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and substances emitting flammable gases when wet)2.1.5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s)2.1.6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poison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2.1.7 第7类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 substances)2.1.8 第8类腐蚀品(corrosives)2.1.9 第9类杂类(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2.2 各类可分为若干项(division)3 第1类爆炸品3.1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3.2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环保管理方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给出46大类别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
● 可以说这46类无所不包,从各类石化、采掘、冶金、化工 、制药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或废物,到几乎所有的危险化学 品及其污染物、包装物:还包括污水处理、焚烧处理的残余物 ,甚 至包括了废弃电子电器和家用物品。
危险化学品分类
GHS/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爆炸物 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 易燃液体、自然液体 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自燃物质、自燃固体、遇水放出 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 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吸入性危害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主管部门:交通、质检部门
相关标准: 《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 章范本(UN RTDG)(UN 号)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现行化学品危害性28类分类
(1)物理危害(共16类):
1、爆炸物 2、自然物体 3、气溶胶 4、氧化性气体 5、加压气体 6、易燃液体 7、易燃固体 8、自燃反应和混合物
▪ 9、理化特性 ▪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 11、毒理学资料 ▪ 12、生态学资料 ▪ 13、废弃处置 ▪ 14、运输信息 ▪ 15、法规信息 ▪ 16、其他信息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小心轻放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标志
禁用手钩
向上
禁止翻滚
怕热
怕湿
由此吊起
严禁堆码
破常品第九
破常品第九此前已经讲完了《中观四百论》前八品,圣天菩萨在前八品的两百个偈颂里,传授了世俗谛的瑜伽修法,使大家领悟到名言的真实性,以此为方便,就能顺利进行胜义谛瑜伽的修习。
这就是接下来要讲的,后八品的两百个偈颂——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
后八品的整体结构,在开篇讲“全论内容”的时候已经讲过,下面再简单地结合科判讲解一下。
甲二、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分三: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二、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三、摄彼要义抉择之理。
胜义真实性瑜伽的修习,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通过第九品来总说一切世俗法的甚深缘起,破有常性,从而呈现出名言万法空无自性的胜义真实;其次从第十品到第十五品,分别对我、时、见、根境、边执、有为相一一进行详细地抉择,呈现出万法无我的大空真实性;最后在第十六品,以诀窍的方式,总摄胜义瑜伽修习要义而抉择。
第九品的所破是常。
所谓常是三时不变异,即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没有变异的相,那么在一切有为法当中是否存在着常的实有体性呢?也就是有没有这样三时都没有丝毫变动的体性呢?第九品就是来帮助我们解答这些问题,去除心里的疑惑。
下面大家来看这一品的结构。
乙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略说;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三、摄要。
圣天菩萨在本品中,通过第一个偈颂的略说,揭示了凡是因缘所生的一切缘起的有为法,必定是无有常的自性,做出这样确定的论断。
然后根据这个定论,通过具体的广说,一一击破各种有代表性的微细常性。
最后再用一个偈颂,总摄修行的要义。
下面来讲解略说。
丙一、略说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颂文直解一切因缘积聚的名言缘起法,为果生的缘故,所以没有常的自性,是故除了佛之外,再也没有一个能够如实了达缘起实际,号为如来的人。
释义通达了名言缘起的真实性,就能了悟一切世俗万法仅是虚假安立,是非常性、非真实、非坚固、无事、无物、虚妄性、欺诳凡夫之法,并没有一个自性存在,所以这样的缘起性,是无我见所依的基础。
中观四百论
中观四百论法尊法师译颂第一品明破常执方便品1、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2、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3、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4、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5、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6、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7、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8、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9、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10、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11、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12、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13、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14、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15、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16、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17、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18、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19、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20、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21、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22、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23、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智者定应作,谁待于治罚。
24、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25、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第二品明破乐执方便品1、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2、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3、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4、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九类危险品分类等级及危险标识
第1类:炸药?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爆炸品类别1.1 REX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2 REX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3 REX (RCX RGX 当被允许)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4 REX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5 REX具有大规模爆炸性,但极不敏感的物品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6 REX极度不敏感的物品及没有大规模的爆炸性物品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第2类:气体??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易燃气体类别 2.1 RFG利用不同的气体在某些比例下混合而形成一个易燃的混合物的压缩气体。
丁烷、氢、丙烷、乙炔、打火机不易燃的无毒气体类别 2.2 RNG RCL>任何不易燃, 无毒的压缩气体二氧化碳、氖、灭火器或低温液化气体例如液化氮气或氦气毒气类别 2.3 RPG具毒性或腐蚀性,对人的健康造成危险的气体多数毒气被禁止为使用空运;有些被允许,例如低毒性喷雾剂, 催泪弹等设备。
第3类:易燃液体??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易燃液体RFL任何液体的闭杯式闪点闪点测定在60.5.C 或以下。
中观四百论——精选推荐
中观四百论法尊法师译颂第一品明破常执方便品1、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2、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3、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4、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5、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6、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7、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8、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9、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10、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11、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12、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13、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14、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15、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16、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17、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18、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19、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20、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21、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22、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23、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智者定应作,谁待于治罚。
24、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25、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第二品明破乐执方便品1、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2、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3、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4、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5、如欲能得苦,乐岂能如欲,汝何重稀者,多者何不畏。
中观四百论课后思考题答案
中观四百论课后思考题答案一、请说出本论堪为闻法器的三条标准。
答:三条标准:“质直慧求义,说为闻法器。
”第一条是“质直”,即内心公正,没有偏袒之心。
所谓偏袒,即对自己所学的教法,内心里有一种偏向,但是对其他的教法,则有排斥的心理。
这种党同伐异的心理,对具有我执的凡夫来说,是很容易产生的。
但是如果把这种狭隘的心理,用在了黄金般纯净的佛法上,以自己的偏见,把佛法分割成“我的”、“你的”、“他的”等格格不入的宗派,这就造成了对清净法宝的毁谤,是应该彻底杜绝的。
所以学佛,首先心要质直。
第二条是“慧”,即需要具有智慧。
这个智慧,即是分辨对与错、真与假的基本能力。
第三是“求义”,即对正法义的希求心,也就是对以理抉择世俗和胜义的真相之义,如何修行的瑜伽次第,有真实希求之心。
二、请说出本论的所属范畴及归属理由。
答:本论因为是按照龙树菩萨的《中论》来演说名言谛及胜义谛的真义,所以是属于第二转般若法轮中的大乘自空中观。
三、1、本论十六品各自的品名是什么?答:第一品是破常执品。
第二品是破乐执品。
第三品是“破净执品”。
第四品是“破我执品”。
第五品是“菩萨行品”。
第六品是“断烦恼品”。
第七品是“离贪着欲财品”。
第八品是“净治弟子品”。
第九品是“破常品”。
第十品是“破我品”。
第十一品是“破时品”。
第十二品是“破见品”。
第十三品是“破根境品”。
第十四品是“破边执品”。
第十五品是“破有为相品”。
第十六品是“教诫弟子品”。
2、简略概括各品的内容。
答:前八品是依于世俗的瑜伽修行,后八品是依于胜义的瑜伽修行,前后八品又构成方便与方便生的关系。
就是说,产生了世俗的瑜伽修行,就为胜义的瑜伽修行打下了基础,遣除了障碍,使胜义瑜伽修行顺利地进行。
这个关系,就像戒与定,定与慧的关系一样。
打下了清净戒律的基础,就可以顺利地修行九次第定等禅定修法,打下了禅定的基础,就可以顺利地修行胜观的智慧。
第一品是破常执品。
众生面前的世间万法,都来自于各自的因缘,并且随着因缘的变化而变化,所以都是在无常变异的。
九大危险品目录
港口的2、3、4、5、6、8、9类危险品货物的运输。出运港的危险品报关、申 报、拖卡、报价等一条龙服务。
我公司经营多年,与各船公司之间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特别是与HAPAGLLOYD、中海、阳明、COSCO、 MSC、MAERSK、EVERGREEN、APL、KMTC、韩 进、烟台海运、上东海丰等世界知名班轮公司建立了 长期的货运代理合作关系,从而构建我司全球危险品 货物运输上的优势和全球货物运输上普柜、冷冻货柜、 危险品货柜、开顶箱等各航线的优势以及服务。
我们将不断完善服务,降低成本,争取得到更多客户的支持,也为中国物流业的 发展添上自己的一笔! [目标愿景] 最专业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服务宗旨] 诚信 安全 优质 高效 [价 值 观] 客户至上 服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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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运整箱(FCL),拼箱(LCL)进出口货运代理 >> 空运进出口货运代理及门到门服务 >> 集装箱内陆运输及门到门服务 >> 国际快件服务 >> 报关、报检、代办保险 >> 专业的危险品运输操作。
海运九大危险品
第一类 爆炸品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 生大量的气 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 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 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 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 用的烟火物品。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1.1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硝酸甘油】 1.2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 的物质和物品 1.4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燃,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 部,而对包装 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1.5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如:硝酸铵】 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危险物品航空运输第9类
锂电池标签
❖ *位置必须填写"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 如适用,填写能提供其他信息的号码.
标签实例
练习题
❖ 所有的危险品上都需要有的标记是什么? ❖ 标签分为哪两类? ❖ 你能正确的识别出所有的标签么?
第四章 限制
❖ 隐含危险品规定 ❖ 旅客与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
禁运的危险品
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易爆炸、易发生危险性反 应、 易起火或产生导致危险的热量、易散发导 致危险的毒性、腐蚀性或易燃性气体或蒸汽的任 何物质,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用航空器运输.
铁;塞璐珞
第三章 标记与标签
❖ 标记: 基本标记 附加标记 UN规格包装标记
❖ 标签: 危险性标签 操作标签
基本标记
CARTRIDGES,PWQER DEVICE UN0323
SHIPPER: Cassidy Chemicals PLC 8 Old Kent Road
England
CONSIGNEE: Chemimport Wiesengrund 6 D-50667 Koln 40 Germany
附加标记
UN规格包装标记
危险物品标签
●危险性标签
危险物品标签
●操作标签
操作标签——低温液体标签
含有低温液体的包装件和合成包装件上的 "Cryogenic Liquid<低温液体"操作标签必须与 非易燃气体〔2.2项危险性标签同时使用
操作标签——第9类磁性物品
操作标签——远离热源
操作标签——仅限货机
能用货机装载. •运输实例:遇险信号、手枪子弹
2023/10/11
禁止空运的爆炸品标签
带有以上标签属于1.1,1.2,1.4F,1.5和1.6 项的物品禁止空运
坛经第九品原文与讲解
坛经第九品原文与讲解坛经第九品原文如下:第九品断世间念分别事人所谓断世间念,即是指通过观察世间事物,从中看破人心的妄念和执着。
在人际关系、事业发展、生活琐事等方面,常常会有各种烦恼和困扰。
这些烦恼和困扰源自于我们对外界事物的过于执着和贪恋,以及对事态的过度分辨和主观判断。
通过学习坛经第九品,我们可以学会从宏观的角度看待事物,看破事物的本质,减少内心的纷乱和焦虑。
首先,坛经第九品告诉我们要观察世间事物。
世间万物皆有自己的特性和规律,每个人也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当我们能够超脱个人的立场,以一个观察者的身份来看待事物,就能够更加客观地认识和理解外界的现象。
观察世间事物不仅能够了解它们的外在表现,还可以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内在因果关系。
其次,坛经第九品强调了要看破人心的妄念和执着。
人的心灵往往会被各种欲望和贪婪所笼罩,导致我们对事物的判断和评价偏差。
通过观察世间事物,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内心的执着和妄念。
只有当我们能够及时认识和纠正这些心理状态时,才能够真正摆脱它们的束缚,使心灵更加自由和平静。
最后,坛经第九品还提到了分别事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对他人的言行举止进行主观的判断和评价,从而产生各种矛盾和纷争。
而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考和行为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内心感受和体验。
通过学习坛经第九品,我们可以更加理解他人的立场和观点,并尊重他人的选择和决定。
在交往中,我们应该主动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以求共同的进步和发展。
坛经第九品给我们提供了观察世间事物、看破人心的妄念和执着的方法和思路。
通过学习和运用,我们可以逐渐减少心灵的困扰和纠结,达到内心的平静和宁静。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扰,只有通过深入思考和学习,我们才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和面对这些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和途径。
总之,坛经第九品是一篇启发人心的文章,它通过讲解世间事物的观察方法和看破人心的妄念和执着的道理,引导我们追求内心的宁静与平静。
中观四百论颂词(完整校对版)
中观四百论颂圣天菩萨造颂法尊法师译颂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顶礼圣者曼殊师利!顶礼圣天菩萨!浊世人劣琐事多,闻思修者寥晨星,圣者善说无人阅,况我微言览者谁?然为自心入正法,依诸经论师教言,略演甚深中观道,若有信者请谛听!第一品明破常执方便品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智者定应作,谁待于治罚。
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第一品终第二品明破乐执方便品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中观四百论颂词(完整校对版)
中观四百论颂圣天菩萨造颂法尊法师译颂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顶礼圣者曼殊师利!顶礼圣天菩萨!浊世人劣琐事多,闻思修者寥晨星,圣者善说无人阅,况我微言览者谁?然为自心入正法,依诸经论师教言,略演甚深中观道,若有信者请谛听!第一品明破常执方便品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智者定应作,谁待于治罚。
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第一品终第二品明破乐执方便品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中观四百论颂词(完整校对版)
中观四百论颂圣天菩萨造颂法尊法师译颂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顶礼圣者曼殊师利!顶礼圣天菩萨!浊世人劣琐事多,闻思修者寥晨星,圣者善说无人阅,况我微言览者谁?然为自心入正法,依诸经论师教言,略演甚深中观道,若有信者请谛听!第一品明破常执方便品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智者定应作,谁待于治罚。
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第一品终第二品明破乐执方便品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己破所立内外诸法分四外破境法内破根法
己二、破所立内外诸法分四:一、外破境法;二、内破根法;三、密破识法;四、破其作业。
胜义空性是对世俗万法以胜义理进行观察后,得到的正确结论。
那么世俗万法,以十八界而言,可以分为根、境、识三个方面。
这一科里,首先对这三个方面进行观察,一一进行了遮破,然后再对其中根与识的功用进行观察。
庚一、外破境法分三:一、略说色名亦不成;二、广破色之自相;三、结说所见境不成。
辛一、略说色名亦不成一切成分色,复成为有分,故言说文字,此中亦非有。
(唐译:一切有碍法,皆众分所成,言说字亦然,故非根所取。
)难词释义一切:指一切的色境。
分色:支分、局部的色法。
有分:具有所有支分的意思,即整体。
文字:即不相应行中的“文身”,这里文与字意思相同,指的是梵语、藏语、英语等语言中的字母,也包括拼音中的字母,而不是汉字中的文字。
此中:在此分析方法中。
颂文直解对于眼根所取之色进行观察,也并无以自性成立之色。
一切粗细之色,相对它们各自的支分而言,都是有分,而有分仅是虚假之相,所以色不成立。
因为没有了色,所以也就不会有能诠色的文字。
(唐译:一切有质碍的法,都是由众多的支分,互相依靠而组成,因此都是假法,并不真实。
分到最后,则归于空,如同毕竟无,已不是眼根之境。
因此没有真实的色法可见、可闻、可嗅、可尝。
一切声音,也同样都可以逐渐分至单独的音,等分到极微时,已经不可听闻了,再继续分,则都归于空。
如是声音也非耳根所能取。
)释义本颂前两句,用离一多因,遮破了真实的色尘。
再以此为根据,在后两句指出也没有真实的能诠名称。
这里的色,在不同的语境之下,可以有不同的名称。
从污染有情心识而言,叫做色尘;从眼根的对境而言,叫做色境;从十二处之一而言,叫做色处;从十八界之一而言,叫做色界;从法的一部分而言,叫做色法。
当然色法有时也可以指色蕴,范围更广,包含了色境、眼根等。
这里为了突出对无自性的色境产生了分别、执著的话,会污染心识,因此就用尘来描述它,而称为色尘。
“一切成分色,复成为有分”,这句是复述了前面一科(己一、破以现见成立之法)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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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常品第九此前已经讲完了《中观四百论》前八品,圣天菩萨在前八品的两百个偈颂里,传授了世俗谛的瑜伽修法,使大家领悟到名言的真实性,以此为方便,就能顺利进行胜义谛瑜伽的修习。
这就是接下来要讲的,后八品的两百个偈颂——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
后八品的整体结构,在开篇讲“全论内容”的时候已经讲过,下面再简单地结合科判讲解一下。
甲二、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分三: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二、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三、摄彼要义抉择之理。
胜义真实性瑜伽的修习,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通过第九品来总说一切世俗法的甚深缘起,破有常性,从而呈现出名言万法空无自性的胜义真实;其次从第十品到第十五品,分别对我、时、见、根境、边执、有为相一一进行详细地抉择,呈现出万法无我的大空真实性;最后在第十六品,以诀窍的方式,总摄胜义瑜伽修习要义而抉择。
第九品的所破是常。
所谓常是三时不变异,即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没有变异的相,那么在一切有为法当中是否存在着常的实有体性呢?也就是有没有这样三时都没有丝毫变动的体性呢?第九品就是来帮助我们解答这些问题,去除心里的疑惑。
下面大家来看这一品的结构。
乙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略说;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三、摄要。
圣天菩萨在本品中,通过第一个偈颂的略说,揭示了凡是因缘所生的一切缘起的有为法,必定是无有常的自性,做出这样确定的论断。
然后根据这个定论,通过具体的广说,一一击破各种有代表性的微细常性。
最后再用一个偈颂,总摄修行的要义。
下面来讲解略说。
丙一、略说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颂文直解一切因缘积聚的名言缘起法,为果生的缘故,所以没有常的自性,是故除了佛之外,再也没有一个能够如实了达缘起实际,号为如来的人。
释义通达了名言缘起的真实性,就能了悟一切世俗万法仅是虚假安立,是非常性、非真实、非坚固、无事、无物、虚妄性、欺诳凡夫之法,并没有一个自性存在,所以这样的缘起性,是无我见所依的基础。
因此,从名言缘起中产生的一切法,必定无有常性,都显现为如影像般的虚妄之相,了达了这一点,就能见到自性空的真实性。
所以经中说:“昔今及未来,诸法真实性,如实而见故,以彼号如来。
”就是说,一切过去、现在、未来法的真实性,已经如实而照见的缘故,所以佛又号称为如来。
这里的第一句“一切为果生”非常重要,以这个来成立没有一个不变的常的自性。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林林总总的一切名言法,都是为着果而生,都是在趋向于果,并不是坐在那里不动的。
比如说,一切种子都是为着果实的出生,换句话说,没有不动的种子,只要因缘集聚,它必然就会显现花果的;一切的山河大地呢,也都是为着它的成住坏空;人呢,也是“为死故而生”。
因此,一切法就没有一个三时不变的常,整个器情的万法都在不停的运转着,根本不会呆在那不动的。
所以为着果生,它就不可能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如果它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呢,它就永时不变动。
因此从这个现象可以证明一切有为法没有常性。
而能够遍照一切缘起的就只有佛,那么佛就见到了,确实整个大千世界中,有情的法也好,无情的法也好,内法也好,外法也好,过去法也好,现在法也好,未来法也好,无量的法都是顺应着因缘而起,没有丝毫常性的存在,一切智智佛以如实的了知而作了这样的善说,所以只有佛才能得到如来的名号。
丙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分二:一、总破计常;二、别破计各类常。
丁一、总破计常有的人想,为了生果而显出来的法,确实并非常性,但是既非能生,也非所生的虚空,以及虽是能生,但不是所生的极微等等,因为它们都不是从因缘中产生的,所以应该是有性的,而且是以常性存在的。
而对此佛并未通达,所以佛不是一切智智。
圣天菩萨对此作回答: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难词释义时方物:即任何时间、空间里的事物。
有性:有自性。
常住:永久地保持下去。
颂文直解在任何的时间、空间中,都不可能存在非从因缘生而有性的事物,因此,在任何的时间、空间中,绝无可能有像虚空那样所谓常性的事物。
总之,只要不观待因缘,就决定无有,就像兔角不依因缘,就并不存在,那么虚空等因为不依赖因缘,所以也决定无有。
释义有些人根据前一偈颂中,一切为果而生,所以无有常性的教导,接受了为果而生的那些所生法,是因缘生的,所以不是常性的道理。
但是他们觉得这并没有包含两种特殊的情况:第一种是既不是能生,也不是所生,比如虚空就不是能生,它不产生其他的法,也不是从任何因中产生的,因此就不是无常,而是常性的;第二种是虽然是能生,但并非所生,比如胜论师所认为的常我、极微,数论师所认为的自性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拿极微来说,胜论师认为虽然极微能生成粗大的色法之果,但它本身不是因缘生成的,因此应该是常性的。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非因缘所生的有性,是绝对没有的,既然有体性,就都是从因缘中产生的,那么它们就不可能有常性的存在。
这个偈颂包含了两个推理。
前两句说明凡非因缘生,都是不可能有性的,后两句说明凡因缘所生的,都将坏灭,也就是生已即灭的无常性。
总之,十方三世的一切法都是因缘所生的,因此在任何时、方,都找不到一个东西有自性而常住。
换句话说,就是十方三世的万法都没有常的自性,原因就是“缘生故”。
如果有常的自性呢,就要三时都不变,因为它不受任何因缘的影响,再多的因缘加上去之后,它也不会有任何的变异。
但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由于万法缘起故,万法就没有常的自性。
这样是总的破常。
丁二、别破计各类常分二:一、破我为常性;二、破法为常性。
各类常,可以总的分为人我与法我两类,下面就分别来破。
戊一、破我为常性胜论师等说:各种苦乐舍的受是有的,而它们是被我和合起来的,这证明我是有自性的;同时我又没有因,这又证明我是有常性的。
圣天菩萨对此回答说: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难词释义真见:真实照见实相者,指如来。
颂文直解若许常我是无因,则我不可能有性,如同兔角一样,成为无事。
若说常我是有因,这样我就不是常性,因为是从因而生的缘故,如同瓶子一样。
是故,已见一切事真实性的一切智智,宣说了不可能无有因而成立有性。
释义胜论外道师的这种观点,属于前面总破里的第二种情况,即能生果,但本身非因缘所生。
他们认为,人在不同时间的受,本来是各自独立的,但是人们又可以对某一阶段有大体的感受,这是因为有一个实有、常性的我,将这些分散的受连接、聚合起来了。
胜论师说,这就说明我起到了和合受的作用,因此证明我是存在的。
同时,这个实有的我,又找不到它的因,不是因缘所生的,这样就不会坏灭,因此是有常性的。
对于这样的错误见解,圣天菩萨在第一句一针见血地指出,“非无因有性”,也就是说,无因是不可能有性的。
没有因,就没有生,没有生的话,哪来的体性呢?如果连体性都不存在,那么它的常性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这就像佛法中经常使用的石女儿的譬喻一样,石女不会生育,当然不可能生下子女。
胜论外道师说存在无因的我,而且还说这个无因的我是有自性的,而且是常性的,这就像有人说见到了石女的儿子,还吹嘘说石女的儿子长得怎样怎样好看一样,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
这样一分析,胜论外道师也认识到说无因的常我是完全错误的,于是修正了观点,说我是有因的,他们想这样应该可以避免漏洞了。
于是圣天菩萨继续开示了第二句——“有因即非常”。
就是说,凡是从因缘中生出来的,必然受到因缘的控制,因缘一变动,它就不得不随之而变动,因此它注定不会稳定,非是常性的。
第三、四句,是引用佛的圣教量来作总结。
佛在经中就这样说过:“智者胜解缘起法,亦不依靠于边见,已知有因有缘法,非有无因无缘法。
”那么有人这样想,如果瓶子等的所作,确实是无常的话,那就意味着我、造物主等的非所作,就都变成常性的了。
下面圣天菩萨用前两句叙述这个观点,再用后两句来遮破。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难词释义见:这里是了知的意思。
所作:“所”是被,“作”是造作、创造等。
“所作”意思是被造作、创造,有时也指被造作、创造出来的法。
非作:即非所作。
颂文直解如果知道了一切无常是因缘所作之后,可以反过来承许非因缘所作的我等是常的话,那么以同样的道理,既然知道了无常的所作法为有,就应该反过来说我等常性的非所作法为无。
释义偈颂的前两句说,世间不善于观察的人,见到无常的瓶子等都是因缘所作之后,就进行了这样简单的推理:既然瓶子这些所作是无常的,这就意味着非因缘造作的我、造物主等应该是常有的了。
这样的推理有很大的漏洞,就是无法证明非所作的存在。
把“所作无常”直接反过来,说成“非作常住”,这是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认定有非所作了,并且还认为它们是常性的,这就严重缺乏根据了。
后两句给出了正确的推理,即既然知道了一切都是因缘所作的,因此必定是无常,那么就应知道不存在因缘所作之外的常,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我、造物主等等。
这以上破除了常性的人我,下面来破常性的法我。
戊二、破法为常性分四:一、破虚空等为常;二、破时为常物;三、破极微为常物;四、破解脱为常性。
另外,有些人认为常性的法,有代表性的,就是时、方、物、解脱这四类。
也就是认为虽然法有因果的种种变异差别,但是却有一个永不变异的常性,这就是时间;同样认为有一个遍满方分上的常性,即虚空;又认为有一个既能组成万物,又不变动的常性,即极微尘;有的修道者执著解脱为实有,认为有一个远离系缚、永恒的常性,即解脱。
所以要破除存在常性的错误见解,就要从这四个方面入手。
己一、破虚空等为常内道有部等说,三藏的论藏中说有虚空、择灭、非择灭三种无为法,所以它们是常而坚实的。
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
难词释义愚夫:愚痴之凡夫。
空等:等字包括另两个无为法,即择灭、非择灭。
世间:无患根识及其所见的法。
颂文直解愚夫妄加分别,说虚空等也存在常性。
智者不仅仅通过胜义正理,即使依照世间正理进行观察,也不会见到常性存在的虚空等的法。
释义诸愚昧的凡夫,仅是把无质碍分别为虚空而已,而说虚空有常性,但并无正理成立。
而诸智者于彼观察,胜义量前毫无疑问不成立,世间名言量前,实际上也不见有常性的虚空。
即以任何现量与比量,都不成立。
为什么说虚空无法以现量成立呢?现量共有四种:根识现量、意识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
下面来一一作分析。
五根识只能取到色法,而虚空不是色法,所以虚空在根识现量前并不成立。
如果没有根识现量,就没有它们的意根了,也就无法生起意识现量,因此,虚空也不可能进入到意识现量境界之中。
自证现量只有识才具有,而虚空不是识,因此,以自证现量也无法成立虚空为常性;虚空非胜义,所以虚空以瑜伽现量也不成立。
要证明某法存在的比量有两种:自性因和果因,以这两种因观察,虚空也同样不成立。
自性因是以自性中具有的同体相属的因来证成,但是虚空无自相,也就没有同体相属的因,所以无法以自性因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