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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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各本科高等学校、各委员: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有关专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的要求,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经学校遴选推荐,并经我委研究,决定首批成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8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2)。

本届教指委聘期四年。

本年度我委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所在高校应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

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2. 八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建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教指委是在市教委领导下,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11]5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9.22【实施日期】2011.09.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1〕5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其他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1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1]19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评议,我委确定23项市级重点项目、142项市级项目、71项规划项目。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定的23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现将各类项目名单(见附件1、2、3)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 电话:64184439联系人:苏忱、劳南怡、熊立敏 附件:1.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3.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1: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以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名称负责人1 A1101 中国近代博士论文研究--以上海震旦大学博士教育为中心 王 伟 复旦大学2 A1102 提高大学生抗挫折能力研究杨秀君上海大学 3 A1103 教育研发机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 程红兵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4 A1104 特教学校实现医教结合多样化发展的实证研究 夏峰 长宁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5A1105上海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赵 丽华东师范大学6A1106青少年合作行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崔丽莹上海师范大学7A1107中学生心理韧性的社会认知理论模型建构与介入研究范为桥上海师范大学8A1108构建与评价以专业护士核心能力为目标的护理专升本教育模式张增泰上海杉达学院9A1109区域加强学校课程领导的机制创新实践研究陈爱平杨浦区教育局10A1110地方高校多学科协同技术攻关的矩阵式管理模式研究汪泓上海工程技术大学11A1111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的模式研究徐佩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12A1112基于中小幼学生创新素养发展特点的区域性系统培养研究庄小凤徐汇区教育局13A1113多元共生融合--区域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化的路径与策略研究朱越闵行区教育局14A1114护理人文关怀教学模式的构建与评价工具开发的系列研究姜安丽第二军医大学15A1115教育产权的市场运行与法律保护研究宁本涛华东师范大学16A1116完善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立法的研究--以《侵权责任法》为背景韦保宁华东师范大学17A1117测量学视角下的课堂评价任务设计和实施模式研究杨向东华东师范大学18A1118基于数字化视频课例的课堂教学诊断实践研究李海林浦东新区洋泾中学19A1119基于虚实互动的网络实验教学新方法的研究陈光东华大学20A1120上海中小学数字化实验教学现状与对策研究薛耀锋华东师范大学21A1121高校跨学科研究的组织架构与机制研究郭强同济大学22A1122云和物联网络新技术背景下教育三主体自适应的高校实验实训教学互动教学模式的研究魏忠上海海事大学23A1123教育家办学的保障机制研究张晓峰上海师范大学侵权责任法附件2: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名称申报人 1 B11001 医学教育认证体系及实施策略的比较研究 汪 青复旦大学2 B11002 国际化背景下跨文化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以大学教学为例 杨蓉蓉 复旦大学3 B11003 上海地区在校大学生“学业失败”现状调查及应对研究--以研究型高校为例 吴敏敏 复旦大学4 B11004上海市综合性大学在校大学生信仰内涵与信仰行为的现状调查及应对研究 郁喆隽复旦大学5 B11005 上海来华留学教育及高校教育国际化分析研究 凌德祥上海交通大学 6 B11006 大学生择业中的预测偏差及对幸福感的影响 陈景秋上海交通大学 7 B11007法律学科对话式教学模式研究----法学教学效能最大化的新路径 徐 卫上海交通大学8 B11008 基于语料库的小学语文教材对比统计研究 郭曙纶上海交通大学 9B11009 上海高校创业教育实效性的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高桂娟 同济大学 10 B11010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实践和实训工作方法研究 陈 迅同济大学 11 B11011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路径与创新模式研究 关 涛华东师范大学12 B11012 大中小学合作教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关系探究 李政涛华东师范大学 13 B11013 学生评价改革与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王斌华华东师范大学 14 B11014 青少年积极情绪的特点、适应功能及教育干预研究 王艳梅华东师范大学 15 B11015 20世纪上半叶上海俄侨教育与启示研究 王亚民华东师范大学16B11016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需求与对策研究曹艳春华东师范大学17B11017流动儿童入学准备的研究曾守锤华东理工大学18B11018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融资政策的风险防范和管理刘桂荣华东理工大学19B11019留学生大学汉语课程的设计与教材建设柯玲东华大学20B11020“旱地冰球”引入阳光大联赛的启示-如何激发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陈新上海外国语大学21B11021信息化外语教学环境下外语信息资源优化建设与应用研究陈坚林上海外国语大学22B11022扩招对高校毕业生工资及教育收益率的影响研究常进雄上海财经大学23B11023社会科学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应望江上海财经大学24B11024上海市中小学生单纯性肥胖的现状调查与防治策略探讨朱樑第二军医大学25B11025基于医学综合演练的城市应急医学救援一体化训练模式研究吴耀民第二军医大学26B11026医学生职业素养培育模式的探索研究黄怡第二军医大学27B11027网络支持下的师生互动型教学系统建模--基于问题逻辑的思政课教学研究李梁上海大学28B11028关于建立新型普通高校音乐审美教学模式的研究阳军上海大学29B11029动画的娱乐功能对青少年教育的影响研究方景锋上海大学30B11030英语综合性读/听 - 写测试任务研究张新玲上海大学31B11031医学临床技能模拟教学体系的研究和探索陆斌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32B11032以能力为导向的“四位一体”优质护理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章雅青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33B11033临床教师教学评价体系研究陈立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34B11034服务性学习模式对医学生核心能力培养影响的研究余小上海中医药大萍学35B1103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模式促进中医院校教师专业化成长有效途径的研究胡鸿毅上海中医药大学36B11036基于能力提高为核心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房敏上海中医药大学37B11037国际大都市比较视野中的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配套政策及服务体系研究胡国勇上海师范大学38B11038农民工随迁子女学习困难帮助对策及“大带小”教育模式研究与实践吴念阳上海师范大学39B11039儿童同伴群组的结构、组织与功能:一项两年的追踪研究刘俊升上海师范大学40B11040上海大学生国际素养的创新培育与实践载体研究赵银亮上海师范大学41B11041面向“卓越工程师”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樊一阳上海理工大学42B11042面向物联网软件人才培养的课程模式研究陈庆奎上海理工大学43B11043上海市大学生过度自信状况的调研及其健康心理行为模式的改造研究车丽萍上海理工大学44B11044青少年炫耀性消费行为动因与教育引导策略研究郑玉香上海海事大学45B11045基于项目管理的高校学科建设管理创新模式与实践研究贾晓霞上海海事大学46B11046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服务人才培养机制与教育资源配置研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科〔2008〕2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
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委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已结束。

按照评选奖励办法,经过各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学科组专家评选,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审议,共评出《“十一五”规划: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等20项教育决策咨询奖优秀成果,《青少年的主流价值观:心理学的探索》等22项教育理论创新奖优秀成果,《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等179项教育改革实验奖优秀成果。

经网上公示未收到异议,现将获奖优秀成果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相关研究人员。

希望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获奖的研究人员进行鼓励并做好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科研成果评奖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5月8日印发
(共印200份)2
附件:
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教育决策咨询奖
一等奖
— 3 —
4
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教育理论创新奖
一等奖
— 5 —
6
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教育改革实验奖
一等奖
— 7 —
8
— 9 —
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科…2007‟3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为了加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项、经费使用等各项工作,特制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七年九月五日主题词:教育创新项目管理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印发(共印100份)— 1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知识创新能力,增强高校教师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特设立科研创新项目。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重点关注自然科学的基础性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鼓励教师自由探索,为承担更高层次及国家级项目起到培育作用。

第三条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并分别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第四条项目申请人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附属医院)在编在岗教师。

第五条项目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的方式申报。

各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市教委,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第六条项目申请人条件:— 2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二)有独立组织及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已承担的项目总数尚未超过两项,并且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

第七条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位以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一般项目采用书面评审方式,重点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评审结果经市教委审核后公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沪教委高[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1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与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成就与问题“十一五”时期,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实施由外延扩展为主向内涵建设为主的战略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就1.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上海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为97.76万人。

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为51.57万人和11.17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5%和41.9%;每十万人在校大学生数为4580人。

“十一五”期间,上海继续完善包括各类奖、助、贷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

2.高等教育发展方式探索转型“十一五”期间,上海高校办学条件整体得到提升,形态布局调整基本完成。

2010年上海高校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含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为3948.36万平方米和2147.49万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11.9%和19.3%。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6.30•【字号】•【施行日期】2005.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高校党委,民办高校党委,上海教育评估院:学生辅导员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学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

学生辅导员队伍在综合素质、数量结构、职责定位、体制机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2004年初原中共上海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贯彻情况。

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定位1、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力口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优化学生辅导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开展全面素质教育提供保证。

2、学生辅导员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王力军,是高校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学校党委、行政委派到基层院系并接受所在院系党政领导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高校党委和行政要高度重视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在选聘、任用、管理、教育、培养和发展等各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这支队伍的建设提供政策、制度保证,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选聘与合理配备4、要按照“高进、明责、精育、严管、优出”的方针建设一支以专业化为目标、专兼职结合的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02•【字号】沪教委德[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41号)各高等学校:近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颁布以来,上海着力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涌现了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辅导员先进典型,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育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

首批命名的高校辅导员工作室为包涵工作室和洪汉英工作室共2个。

其中:包涵工作室设在复旦大学,由包涵(女,1978年生,党的十八大代表、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室主持人;洪汉英工作室设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由洪汉英(女,1965年生,党的十八大代表、上海中医药大学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担任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由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和工作室所在高校共建。

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将整合全市资源,对工作室提供支持。

希望工作室所在高校充分重视工作室建设,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配备人员,协调关系,安排配套经费,为工作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希望工作室广泛吸纳全市各高校辅导员参与,建立工作团队,结合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辅导员工作研讨和交流活动,努力把工作室打造成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和方法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

希望各高校认真组织辅导员参与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鼓励支持辅导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培养更多的育人名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10•【字号】沪教委科[2010]52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0〕52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其他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0〕22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两轮评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共确定“上海高校优势学科布局结构与发展趋势研究--基于知识网络视角的分析”等18个项目为市级重点项目、“政府、社会与教育公平研究:公共政策的视角”等106个项目为市级项目、“幼儿园艺术教育中的教师角色研究”等60个项目为规划项目。

同时,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立的18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现将各类项目名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电话:64184439联系人:苏忱、劳南怡、熊立敏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3.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年九月十日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附件2:附件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10.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
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其他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18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评议,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共确定16项市级重点项目、150项市级项目,现将各类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立的16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劳南怡、熊立敏
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
联系电话:64184439、64182088
附件:1.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2.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13日附件1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3.18•【字号】沪教委基〔2003〕20号•【施行日期】200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基〔2003〕20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于1998年正式启动,目前本市179所课程教材改革研究基地学校(幼儿园)已开始进行全面的课程教材改革试验。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课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施行的过程中,认真研究,积极实践,实施中如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教委。

附件:《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三年三月十八日附件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坚持以二期课改的课程理念指导整个试验工作,重点围绕本次课程改革的要点开展试验。

(二)坚持把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转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试验的始终。

(三)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试验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以课程教材试验为核心,带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课程管理、考试评价、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的配套建设。

二、目的与任务通过先行在市课改研究基地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课程教材改革试验,为2004年在本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试行新课程方案和新教材做好准备。

为此,试验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具体任务:(一)验证《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充分体现二期课改的方向,有利于学生打好终身发展的基础,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对课程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课程方案提供依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沪教委法[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沪教委法〔2011〕12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6月1日前由市教委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如下:本次清理共清理出继续有效的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135件,宣布失效的29件,决定废止的11件,共计175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上海市教委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上海市教委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上海市教委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上海市教委宣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0年6月1日共计135件)1.上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政〔1991〕8号)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实行新标准工时制度的通知(沪教委办〔1995〕5号)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与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改变考试方法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34号)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乱招生乱办班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36号)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他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1995〕67号)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禁止普通高校师生参加各项传销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68号)7.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人事管理若干规定(沪教委人〔1996〕53号)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996〕80号)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学院和中小学、幼儿园“自培”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师〔1997〕1号)10.上海市托幼工作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营养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托〔1997〕2号)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学(帮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学〔1997〕3号)12.本市普教系统干部、教师职务培训课程学分核定意见(沪教委师〔1997〕3号)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学生家教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1997〕14号)14.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沪教委人〔1997〕71号)1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997〕72号)1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外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后〔1998〕4号)17.上海市盲、聋、弱智幼儿学前班办班基本要求(沪教委托〔1998〕8号)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档案工作标准》的通知(沪教委办〔1998〕15号)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普教系统学校创建合格退休教工之家的若干意见(沪教委人〔1998〕33号):2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老年教育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8〕55号)2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贯彻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的通知(沪教委法〔1999〕01号)22.关于在本市普通幼儿园中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托〔1999〕5号)2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乡(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9〕20号)2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9〕44号)2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1999〕119号)2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实施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意见(沪语委〔2000〕6号)27.托儿所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沪教委托〔2000〕6号)2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健康促进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00〕7号)2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教委高〔2000〕13号)3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非教育部门托幼机构教师(保育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通知(沪语委〔2000〕15号)3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本市高校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意见(沪教委语〔2001〕7号)3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禁止擅自组织学生集体性服药和推销保健品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体〔2001〕29号)33.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01〕40号)3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职〔2001〕48号)3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中等和职业技术学校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语〔2002〕2号)3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图书馆规程》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2〕17号)3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教育功臣”评选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沪教委人〔2002〕24号)3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的通知(沪教委青〔2003〕1号)3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试行《上海市实施〈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3〕6号)4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后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后〔2003〕11号)4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办台湾同胞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港澳台〔2003〕14号)4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3〕22号)4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3〕35号)4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3〕37号)4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中小学接受捐资助学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财〔2003〕99号)4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审〔2004〕2号)4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建站规定》(沪教语委〔2004〕3号)4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未成年犯试读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青〔2004〕5号)4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工读学校跨区收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04〕8号)5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安全责任风险警示制度》的通知(沪教委青〔2004〕9号)5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保〔2004〕12号)5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4〕30号)5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31号)5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4〕40号)5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卫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4〕41号)5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五四学制的通知(沪教委基〔2004〕50号)5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示范性幼托园所收费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4〕62号)5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5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非师范毕业生和本市师范毕业生教师服务期满待遇处理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85号)60.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小区内学校周边环境建设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校综治办〔2005〕5号)61.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校综治办〔2005〕6号)6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实施意见(沪教委青〔2005〕10号)6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15号)6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港澳台〔2005〕16号)6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6单位关于对本市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减免学习费用的意见(沪教委基〔2005〕20号)66.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标准(试行)(沪教委人〔2005〕26号)67.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试行)(沪教委人〔2005〕28号)6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对中小学习题集、试卷集等应试类教辅读物管理的意见(沪教委基〔2005〕33号)6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初中毕业生中等学校考试收费及有关经费安排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7号)7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49号)7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5〕65号)7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2005〕100号)73.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沪学位办〔2006〕4号)7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保〔2006〕5号)75.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7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沪教委青〔2006〕17号)7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20号)7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21号)79.上海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25号)8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技工学校学生统一实行电子注册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46号)8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外〔2006〕73号)8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77号)8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外〔2006〕78号)8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6〕79号)8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6〕85号)86.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条例》的通知(沪教委德〔2007〕2号)87.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4号)8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号)8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等级考试项目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8号)90.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学位〔2007〕10号)91.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试行办法(沪教委人〔2007〕12号)9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沪教委科〔2007〕21号)9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7〕24号)9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24号)9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沪教委高〔2007〕25号)9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9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科〔2007〕37号)9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9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51号)10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7〕58号)10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07〕88号)10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3号)10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申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教委财〔2008〕5号)10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7号)10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4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青〔2008〕16号)10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高校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08〕18号)10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镇(乡)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教委终〔2008〕19号)10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8〕50号)10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职务系列有关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56号)1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借读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8〕58号)1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前教育信息工作管理机构及网络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59号)11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67号)1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8〕69号)11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的通知(沪教委发〔2008〕123号)11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财〔2008〕124号)11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终〔2009〕2号)117.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等6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青保办〔2009〕6号)1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09〕13号)1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特殊学校、工读学校、早期教育中心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13号)12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09〕19号)12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对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职〔2009〕38号)12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0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曙光计划”管理办法;“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09〕45号)12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财〔2009〕50号)12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实施《上海市教育系统网站(教育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53号)12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53号)126.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77号)12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学费及政府扶持资金账户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9〕80号)128.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修订稿)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83号)12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省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90号)13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持民办中小学发展的通知(沪教委民〔2010〕6号)13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7号)13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13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警备区司令部、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印发《上海市学生军事训练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21号)13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23号)13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37号)附件2:上海市教委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0年6月1日共29件)1.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托幼工作办公室、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幼字〔1994〕2号)2.上海市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实施办法(沪教幼字〔1994〕2号)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竞赛管理办法(1995年4月份修订)》的通知(沪教委基〔1995〕第05号)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杂费分期付款和减免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5〕第32号)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部分听力残疾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的暂行规定(沪教委基〔1995〕第33号)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外班(分校、分院)管理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第43号)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在本市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第69号)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培训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优秀初中生运动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体〔1996〕第14号)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成〔1996〕第17号)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筹)实施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方案(暂行)》的通知(沪教委高〔1996〕第29号)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1996〕72号)1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财〔1997〕8号)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基〔1997〕59号)1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8〕4号)1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科〔1998〕12号)1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学校教职工数据库管理暂行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师〔1998〕43号)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各类成人高校校外教学点设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8〕44号)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杂费分期付款和减免及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9〕45号)19.上海市贯彻《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基〔1999〕6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科…2008‟4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08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8‟19号),各高校、各区县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两轮评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共确定“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效能的研究”等28项市级重点项目、“WEB2.0环境下青少年学生网上行为的网络與情分析”等126项市级项目、“幼儿自主活动创新设计与实践研究”等58项规划项目,现将各类项目名单(见附件1、2、3)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 1 —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附件:1.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3.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八年十月十六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电话:64034439、64167677*355联系人:苏忱、劳南怡、熊立敏)主题词:教育年度科研项目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100份)— 2 —附件1: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 —— 4 —附件2: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 5 —— 8 —— 9 —附件3: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10 —— 12 —。

上海市教委、市科委关于本市中小学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拓展课程资源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委、市科委关于本市中小学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拓展课程资源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委、市科委关于本市中小学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拓展课程资源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31•【字号】沪教委基[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委、市科委关于本市中小学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拓展课程资源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07〕62号)各区县教育局、科委,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结合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二期课程改革的有关要求,2006年,本市积极开发和利用科普教育基地的丰富资源,先后有黄浦等11个区组织中小学生利用上海隧道科技馆等10个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科学探究学习活动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经研究决定,2007学年起,本市全面推广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拓展中小学课程资源的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合力推进各级教育、科技行政部门要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创新型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此项工作的积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要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拓宽学生科学视野、提高学生科学素质的要求出发,做好科普教育基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积极发掘和发挥其实践教育功能,让中小学生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学探究学习活动。

二、加强合作,各司其职各级教育和科技行政部门要紧密合作,认真加强对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各有关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学探究学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市教委和市科委已委托市教委教研室编制《中小学课程改革利用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实施纲要》和各相关科普教育基地活动的具体指导文本,以加强对中小学校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教学活动的指导。

上述文本可从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专题网()下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沪教委基[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54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对中小学开展各类专题教育的要求,提高本市中小学校课程领导力,探索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的有效经验,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专题教育的内容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自2014学年度起试行,请认真落实。

各区县和中小学整合实施专题教育的有效经验,请及时报我委基础教育处,以便推广辐射。

联系人:金莉莉;联系电话:23116707附件: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5月27日附件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整合中小学专题教育课程资源,加强对专题教育教学和评价的专业指导和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丰富学生学习经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快乐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挖掘中小学专题教育的丰富内涵,努力将专题教育纳入课程改革全过程,使专题教育成为学校坚持全面质量观,创新课程教学活动,提高办学水平的载体;使专题教育实施过程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引领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课程设置(一)课时安排中小学专题教育一般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平均每周1课时。

各学段专题教育可根据课程计划要求自行安排,课时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5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5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52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全市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教育发展的科学化水平,根据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考虑到相关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现将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名单组长:苏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副组长:袁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陈国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成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马宪国上海教育考试院院长王兴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处长王伟鸣黄浦区教育局局长王奇上海教育评估院院长王家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处长王晓科浦东新区教育局局长叶青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庄小凤徐汇区教育局局长任友群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庄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终身教育处处长束金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副处长劳晓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副处长李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处长XXX选上海师范大学校长陆建国奉贤区教育局局长荣跃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倪闽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处长徐淀芳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任蒋红上海开放大学校长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科研工作;2.审议决定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和工作任务等;3.审议决定教育科研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教育科学推进工作。

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日常工作的人力和财务保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上海市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上海市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上海市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09•【字号】沪教委人[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上海市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人〔2012〕1号)各高等学校:为配合国家和地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规范上海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加强从事高校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详见沪教委人〔2011〕94号),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聘任对象(一)在本市各高校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承担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在本市各高校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并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员。

二、聘任原则(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按照高校岗位设置管理要求,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申报人员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应与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及所申报的研究领域相一致。

(二)科研与管理并重。

要求申报人员能同时胜任专职管理工作并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三、岗位设置与比例(一)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副研究员、研究员职务。

(二)各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结构比例应严格按照经市教委批准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平均结构比例合理设置。

四、聘任中级及以下职务要求聘任中级及以下职务,应达到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须从事一定年限的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参照市教委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要求执行。

五、聘任高级职务要求(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聘任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职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查项目编号

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查项目编号

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查项目编号摘要: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简介2.2024年度项目主题及重点方向3.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4.项目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5.项目资助与奖励政策6.结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对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正文:一、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简介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旨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该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自1986年设立以来,已成功开展了多个年度的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为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2024年度项目主题及重点方向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围绕“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的主题,设置以下重点方向:1.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2.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3.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4.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5.教育信息化与智能化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成长监测7.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8.教育政策研究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1.申报单位: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2.申报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3.项目主持人须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项目选题具有现实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

5.项目预期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四、项目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1.发布申报通知:每年年初,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并报送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审核: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项目。

4.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

5.立项项目公示:将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立项项目实施:立项项目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国家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的决策、组织、协调机构,对我国教育科研事业具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

一、职能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国家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协调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2. 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3. 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工作评估和项目验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4. 建立和完善教育科研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和规范;5. 开展教育科研国际合作,推广教育先进理念和技术。

二、组织机构办公室设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下设政策法规部、计划与资金管理部、科研项目管理部、绩效评估与成果转化部和国际合作部,以及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

同时,办公室设立了专家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便更好地支持和推动教育科研工作。

三、工作重点为配合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科学研究的需求,办公室将主要关注以下工作重点:1. 加强国家教育科学规划的建设,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科学研究计划,提高研究质量和效益;2. 突出教育科技创新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广新型教育技术手段和教育服务模式,促进教育变革和提质增效;3.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质量提升,优化教育结构和课程设置,培养高素质人才;4. 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5. 结合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加强对本研结合、校企合作等模式的支持和推广;6. 引领教育科学研究国际化,探索国际教育合作新形式,加强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

四、工作保障为确保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将不断完善教育科学研究机制和体制,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落实科研项目的资金保障和人才支持,加强科研项目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应用,培育和引进优秀人才,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办公室整体工作水平和效能。

五、结语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办公室将依托自身领导优势和科研实力,不断推动教育科学研究创新,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和支持。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中华优秀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卫党[2016]20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日期】2016.09.02【实施日期】2016.09.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中华优秀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沪教卫党〔2016〕200号)各高校,各区教育局、文化(广)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文件精神,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教育深入校园,进一步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外、进师资、进网络、进评价,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上海市文教结合2016年工作要点》的部署,现就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中华优秀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传承中华文化感受非遗魅力二、活动时间2016年9月三、参与范围本市大、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及相关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四、活动内容(一)深入推进中华优秀文化进课堂发挥学科德育育人作用。

以语文、历史、思政(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美术、艺术学科为重点,加强对学生中华优秀文化及非遗在学科中的教学与熏陶;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帮助学生在听诵中体味古诗文的音韵之美,感悟古代先贤字里行间的真情;以班团队会、主题教育、专题教育为载体,开展非遗技能学习及展示活动,增强学生对非遗活态传承、审美欣赏的兴趣和热情,为使每个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创造条件;通过知识、技能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参与体验,引导学生长智慧、明方向、增力量,牢固树立文化自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工作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工作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2.06•【字号】•【施行日期】200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工作意见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自1999学年起,本市规定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一律不安排早自修,上午7:45以后安排集体教育活动。

但目前仍有部分中小学校擅自提前学生到校开展教育活动的时间,使得学生睡眠不足,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和课堂教学质量,违反了素质教育倡导的“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5号)的有关要求和坚持“健康第一”、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现对本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提出如下意见:一、本市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7:45以后安排集体教育活动的规定,不得安排早自修。

二、各中小学校可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作息时间表,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考虑部分提前到校的学生的实际需求,确定早上开校门的合理时间,并通过开放场地设施、安排教师或高年级学生值日等措施,安排好这些提前到校的学生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学校作息时间安排的指导;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加强对学校作息时间实施情况的督查。

市教育督导部门将在区县督查的基础上,把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纳入有关专项督导范围和项目之中。

四、各区县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开展延迟学校集体教育教学活动时间的试点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做好面上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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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
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13]5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8.13
【实施日期】2013.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3〕52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全市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教育发展的科学化水平,根据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考虑到相关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现将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苏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袁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国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成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马宪国上海教育考试院院长
王兴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处长王伟鸣黄浦区教育局局长
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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