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几点认识
按劳分配之我见
按劳分配之我见会计104 高雅0701101406马克思主义认为,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制度。
是分配个人劳动报酬的社会主义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的科学内涵可以概括为: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都要以一定的方式为社会和集体提供劳动,社会和集体以劳动为尺度,在对产品做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根据每个成员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劳动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按劳分配原则科学内涵释义首先,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的前提条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以它的适用范围是公有制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
即社会成员向谁提供劳动?向社会和集体;谁来分配劳动报酬?社会和集体。
因此,他的劳动必须是被社会和集体承认的有效劳动,那些不被社会和集体接受的劳动是无效的。
无效的劳动或劳动成果不能参与分配。
一、按劳分配的本质所谓按劳分配,就是指社会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一方面,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处于平等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垄断占有获得特殊的经济利益,劳动成为他们获得社会产品的惟一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社会分工,劳动还主要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脑力与体力、简单与复杂等不同劳动之间存在差别,劳动能力还是一种个人的“天赋”权利,因此,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还必须以各自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基础分配个人消费品。
那么,按劳分配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第一,它用劳动代替了资本,使劳动成为占有社会产品和获得收益的惟一依据,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中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的平等关系,从而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它用劳动的尺度代替了需要的尺度,承认个人能力和与此相关的利益差别是个人天然的权利,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者具有的“经济人”的身份,从而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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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习题解析的方式,就这一部分内容加以辨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是指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一定要记住,只有在公有制范围内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才可以称作是按劳分配。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状况进行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包括以下类型:(1)主要包括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
首先是个体劳动者经营所得,自负盈亏,既没剥削别人,也不受别人剥削。
例如家庭所开的小超市,五金商店等等。
其次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所得,也就是受雇于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所得的收入。
两者的区别是,个体劳动者自己给自己打工是没有剥削的,而后者是受到了剥削,也就是存在剩余价值。
(2)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
主要包括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凭借资本所取得的利润,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
生产要素所有者将自有的货币或资本借给他人经营或存入金融机构所取得的利息。
以实物形态资本租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而取得的租金等。
(3)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主要包括科技发明、创造、信息、专利等参与分配。
比如各种发明取得专利后,可以通过转让转利权获得专利费,作家出版书籍可获得版权费,房屋中介公司所得的中介费等。
例题: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中,除了按劳分配的收入,还存在着( )。
如何理解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如何理解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是由所有制结构决定的.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怎样正确认识理解和评价按劳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实行这样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在分配上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在整个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中,既不能因为强调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而否定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发展,也不能因为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而动摇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按劳分配的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平等,在公有制内部人们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从而使消费品能够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式分配。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
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既不会像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那样,为了群体的生存而不得不实现平均分配,也不可能像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实行按需分配,劳动作为谋生手段,要求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
所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
再次,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其次,应该正确认识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价值论。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资本家对资本、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基于这种法律上的财产权,他们享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但并不能因此认定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
与此相反,要素价值论的最基本的观点是土地、资本、劳动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现在还有人提出企业家作为第四大生产要素,把前三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价值。
他们提倡按贡献分配,他们认为,资本、土地也要参与分配正是因为它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
要素价值论把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生产、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的增殖过程混为一谈。
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一、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实质上已经指出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原则。
目前,我国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资本、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由我国的经济组织形式决定的。
1、按劳分配为主体。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迄今为止最进步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的本质要求是劳动者为社会和集体提供了一定量的劳动,经过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后,按照其本人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得等量消费品。
这种分配方式确认只有劳动才能获得分配,只有劳动才是按劳分配的唯一尺度,其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经济制度的确立。
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就决定了分配方式上的公平性,排除了剥削他人收入的可能性,也确立了与之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实际上是按劳动效益分配,按劳动的社会价值分配。
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对劳动者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是由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成为全体劳动人民或部分劳动者的公共财产,劳动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不劳动者不能占有生产资料,劳动是社会成员获得计量报酬的统一标准。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特殊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逐步改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将原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这个过程中,分配制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主要有三种方式:按劳分配、按资分配、综合分配。
按劳分配是指根据个人的劳动成果来确定个人的工资或者收入。
这种方式bet356官网app比较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条件,可以更好地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
在这种分配制度下,个人的劳动是直接换成工资或收入,产品的分配也是通过个人劳动来实现的。
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高技能的劳动者工资较高,而一些基层劳动者的工资较低,这就需要通过综合或补助的方式来解决。
按资分配是指根据个人的资本贡献来确定个人的收入。
这种分配方式比较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能够更好地调动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的私人所有制并不是主要产权形式,因此这种分配方式并不是主流。
综合分配是指根据个人的劳动贡献、资本贡献、社会贡献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个人的收入。
这种方式比较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强调劳动者的价值,在分配时除了考虑个人的劳动量,还要考虑个人的学历、技能、职务等因素。
人民公社时期社会主义综合分配制度的建立曾经在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是制度的完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有些失范的问题可能会在制度的不断发展中得到完善,在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分配制度更应该注重公平和效率的结合,使社会各阶层获得更加公平的经济待遇,让所有人都能够在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的大舞台上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能。
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个人收入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一是要正确看待收入分配差距。
一方面正确认识收入分配差距,我们不能脱离对生产的影响来孤立地看待和评价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公平。
由于社会上个人的生产要素和能力的不同,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大小也不同,把贡献大小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
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应该鼓励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如果不讲贡献大小,而是只讲平均分配,那就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只会仍然是共同贫穷。
今天我们收入差距的拉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因为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过程。
保证收入公平的原则应该是保证人人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因而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决不能采取劫富济贫的办法,而是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地从事“财富创造”的同时,给低收入者更多的能力和机会,给他们以平等竞争的机会。
另一方面要警惕社会分配领域中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甚至两极分化的现象,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总的来说,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非都是合理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也存在许多不合理和非法的因素。
其一,初次分配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平等的竞争,如最为突出的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的存在;其二,收入分配再分配的手段和功能严重不足,例如对高收入调节不力,对低收入阶层缺乏有效保护;其三,灰色收入、黑色收入以及腐败等非法收入问题突出,打击力度远远不够;其四,由于地域差别的存在,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收入高,地区收入差距拉大。
应该说,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出现是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提高的结果,是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社会不公正现象的结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兼顾按需分配和其他形式分配的阶段。
按劳分配是指根据个体或集体的劳动投入程度、工作贡献和劳动能力的不同,进行相应的物质和非物质奖励,实现个人和集体的收入差异化。
这种分配方式强调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收入的增长,激励劳动者积极参与生产和创造财富。
按需分配是指社会根据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满足人们的合理消费和幸福追求。
这种分配方式重视人的个体权益和个别差异,强调公平和社会正义。
除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外,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分配、社会福利的无差别分配等。
这些分配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统一。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过渡阶段的性质,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根据不同国情、阶级斗争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灵活选择和调整分配方式,逐步向共产主义社会的按需分配制度过渡。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七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七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也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经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分配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促进生产、调节收入,实现财富的公有化和差别化分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包括三个方面:按劳分配、按资分配和按需分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方式,它要求按照每个人的劳动量和质量进行分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他们的工作量和劳动付出获得相应的报酬,这种分配方式可以激励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和生产,同时也可以消除收入不公现象。
因此,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按资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补充分配方式,它是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之上对一部分职工进行差别化分配。
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按资分配主要是指以企业的收益为依据,对投入资金或人力的一部分人员给予一定的收益,以鼓励他们继续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
按需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补充分配方式之一,它是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分配方式。
在按需分配制度中,个人或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购买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和服务,而不必在生产方面受到限制。
按需分配还可以促进财富的公有化和差别化分配,从而实现社会种子的公正。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中,这三种分配方式可以相互结合,构成一个优秀的协同机制。
同时,在实践中,按劳分配是主导制度,尤其是在生产领域。
而在其他领域,如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等方面,按需分配也起到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总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为了促进共同富裕和差别化分配而制定的。
按劳分配、按资分配和按需分配三种分配方式相互协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也需要谨慎地考虑三种分配方式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切实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之上的,其核心原则就是“调节收入、实现公有化”。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简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过渡时期的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依然落后,国民生产总值无法满足全体人民的需求,存在着阶级和阶层、生产关系不完全社会主义的矛盾,是实现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必经阶段。
在这个阶段,分配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它影响着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接下来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
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
按劳分配是指按照个人的劳动量和质量,或者按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所付出的劳动量和劳动质量,或者按照个人工作表现给予物质报酬。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应该是主要的分配形式,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原则。
按劳分配不仅激励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够按照自己的付出得到相应的回报,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发展。
其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
按劳分配是主体,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还需要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式来进行补充和调节。
例如,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工资水平会根据不同的工种、技术等级、工作岗位等进行差别化分配;在分配政策方面,还会设置一些综合性的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救济等,以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允许一定的个人经济收入,如个体经营、个体劳动所得等。
这些不同形式的分配方式相互补充和调节,有利于全面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再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应该是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适当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调整收入差距,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逐步缩小贫富差距。
同时,通过教育、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的进程。
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初期为止的过渡时期,也是社会主义社会最具代表性的一个阶段。
这一时期的我国实行的分配制度被称为“均摊主义”分配制度。
均摊主义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统一分配,按劳分配,充分发挥劳动力量。
”它由党中央发布的《关于均摊主义分配制度的解释》规定:劳动力量最终被分配到每一个单位,每个人在不同国家实行的分配制度下都会按劳分配,不受金钱的限制和改变。
劳动者的报酬除了基本工资以外,还有其他的金额,比如津贴、奖金,以及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激励政策,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来规定的。
通过推行均摊主义分配制度,促进了社会劳动力量的平均分配,有助于解决社会地位和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
这样既满足了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社会收入结构的作用。
对分配理论和按劳分配的一些认识_读_哥达纲领批判_有感
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166按劳分配原则是马克思阐述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在《哥达纲领批判》 一书中, 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这一原则, 并对这一原则作出了全面的, 系统的、详尽的论述, 对当时国际工人运动起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对这一原则也曾有过不同的理解, 实践上还出现了许多失误。
当前, 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仍然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但是, 今天的社会主义现实经济条件与马克思所构想的实行这一原则的社会经济条件有很大不同, 因而对按劳分配原则不能作教条主义的理解和套用, 应当对它进行再认识。
一、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内涵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是在批判《哥达纲领》关于分配问题的错误根源、实质及其危害性的基础之上加以阐述的。
首先,马克思严厉批驳拉萨尔主张的“劳动所得”应当 “不折不扣”地分配给社会一切成员的错误观点时提出了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理,无论在什么社会,“不折不扣”的说法是完全不切实际的,社会总产品在分配之前只可能是“有折有扣”的,即应当扣除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的基金和后备基金等经济上的必要部分;除此之外还要扣除国家管理费用、社会福利事业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等。
其次,批判拉萨尔的“公平分配 劳动所得”,提出了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分配原则。
指出,共产主义是一个发展着的社 会形态,它的形成和发展是根据一定的客观规律的。
共产主义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要经历两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
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不但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而且分配方式也明显存在差别。
首先马克思论述了共产主义的第一个阶段的基本特征:“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指在社会分配中如何处理个人收入的问题,它是社会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根据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由社会对他们进行公正合理的报酬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是人们获得收入的基本途径。
第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按劳分配实现劳动报酬的合理差别。
劳动者付出的劳动越多,其收入也越多;反之,付出的劳动越少,收入也越少。
这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实行个人收入与生产资料的统一。
人们只有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才能获得劳动收入的分配权。
这是实现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
第四,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实行个人收入与劳动成果的统一。
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成果越多,其收入也越多;反之,劳动成果越少,收入也越少。
这能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促进生产的发展。
第五,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实行个人收入与个人消费的统一。
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成果不仅要用于自身消费,还要用于家庭消费和其他社会消费。
这是个人收入与个人消费相统一的具体体现。
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个体劳动者收入分配。
个体劳动者是自己劳动成果的唯一所有者,按照自己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取报酬。
这种分配方式既体现了个人对自我劳动成果的占有权,又体现了个人对自我劳动成果的支配权。
第二,私营企业主收入分配。
私营企业主是私营企业的所有者,按照其在企业中的投资和经营管理能力获取报酬。
这种分配方式既体现了投资者对企业的所有权,又体现了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第三,国家公务员收入分配。
国家公务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按照其职务等级和工龄获取工资报酬。
怎样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浅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
怎样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浅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本文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体制中实行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而在多种所有制中实行的分配方式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怎样正确理解并处理好“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初级阶段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在现行初三《思想品德》新教材第十课中有一个重要知识点就是我国当前的“分配制度”。
现阶段,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这一分配制度,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这是学生在理解上的一个“难点”。
那么,怎样让学生能够正确理解这一分配制度中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笔者认为,那首先必须弄清楚“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之间的关系和我国现行分配制度的实现意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对“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内容的理解:一、从含义和内容上来讲: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
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在公有制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可从以下方面理解:⑴在公有制情况下实行按劳分配,所分配的物质对象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给劳动者个人的,既不是全部社会总产品,也不是全部国民收入;⑵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是参与按劳分配的前提。
这也有两层意思:一是必须参加劳动,二是必须在公有制单位参加劳动,提供劳动;⑶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即:劳动者个人能分得多少消费品,取决于他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等量劳动取得等量报酬,当然还取决于所在单位的经济效益。
按生产要素分配: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各个要素在商品、劳务的生产和流通中的投入比例及贡献大小来分配国民收入。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几点认识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几点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从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巩固的阶段,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
在这个阶段,按劳分配是一个重要的分配制度,它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分配方式,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本文将就对这一问题的几个认识进行探讨。
一、按劳分配是符合劳动者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下的阶段,因此各种生产耗费的成本都比较高。
在这个时期如果取消按劳分配,将容易影响到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热情,进而可能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
因此,按劳分配在这个阶段还是必要的。
在按劳分配中,劳动者的收入主要是由其个人的劳动付出来决定的,与劳动的时间、强度、技能水平、技术创新等因素有关,这符合劳动者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按劳分配是坚持生产关系和谐发展的需要按劳分配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分配方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公有制经济,劳动人民自觉接受按劳分配,具有表现出高质量、高效益、高生产率等长处,从而推动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其次,按劳分配有助于调整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人员结构,推进劳动力的高素质化和技术进步,有助于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协调发展。
三、按劳分配符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征按劳分配是建立在劳动者个人的自愿和自觉为前提下的,因而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素质。
同时,按劳分配又规定了一定的分配标准和分配范围,保证了劳动者的收入具有合理和公正性。
这也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基础。
按劳分配体现了劳动者的个性化、追求幸福的本质,强化了人之本位、人有尊严的人文理念。
因此,按劳分配不仅符合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特征,也有丰富的现代内涵。
四、按劳分配的弊端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按劳分配是一个具有优越性的分配符号,但是这个分配制度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例如,较为拥挤的城市要求人们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出行和租房问题上,尤其是年轻人面对较大的婚恋和子女教育等需求时,财务压力可能就更大。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几点认识
【内容提要】文章从按劳分配的依据、按劳分配的主体、按劳分配的对象、按劳分配的因素及其实现形式以及按劳分配指导原则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认识,这对理解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按劳分配内涵按劳分配依据按劳分配主体按劳分配对象按劳分配因素及其实现形式按劳分配指导原则我党修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的发展和深化。
我们认识我国当前的按劳分配问题,也必须从这一最基本的国情入手。
这样,才能更好地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为此,本人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同行。
一、按劳分配的依据按劳分配的依据指的是生产方式的性质。
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与分配方式相联系,认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参与分配的前提和依据,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他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表述的按劳分配,强调的是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中,按劳动量进行生活资料的分配。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只有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劳动可以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才能实现按劳分配。
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由这种生产条件分配结果所决定,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没有差别,因此,对劳动者个人而言,生产资料占有已失去了作为分配依据的意义,而是以劳动这一要素作为分配的依据。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
即使是公有制,也还是处在较低发展阶段。
所以,全体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这一前提条件并不存在。
由于生产方式性质的不同,按劳分配的性质也就不同。
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是有差别的,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本身对个人分配而言是一种有意义的依据。
按劳分配规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用中的问题思考
按劳分配规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用中的问题思考李存留内容摘要:本文想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有关按劳分配的本来含义、其存在的客观规律性和进步性等方面的理论出发,结合并分析按劳分配规律在当今社会运用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试图给正在从事改革的改革者们和教育界的同行们提供一点自己的看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关键词:按劳分配规律问题后果解决思路正文:按劳分配规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并以此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前提条件;社会总产品作必要扣除后,在劳动者之间进行按劳分配;社会以劳动作为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尺度,即社会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社会必要劳动分配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分配具有客观必然性。
这是由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这些条件包括: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性质特征等等。
按劳分配的这种客观必然性,表明它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
在整个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按劳分配都必然存在并发生作用。
按劳分配是对几千年来剥削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的根本否定,是人类分配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变革,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上的实现;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体现着劳动者在分配中的平等关系。
当然,它也是与平均主义根本对立的。
平均主义在分配上取消一切差别,与社会主义的分配不相容,根本说来,是对按劳分配的否定。
所以,按劳分配具有历史进步性。
在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我觉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由于人们对这一规律的理解、认识和把握程度不够,在应用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按劳分配这一规律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得以很好的发挥,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再认识
作者: 黄学海
出版物刊名: 当代财经
页码: 7-9页
主题词: 按劳分配原则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多种经济成分 个人收入分配 发展社会主义 劳动者 社会主义制度 生产资料公有制
摘要: <正>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晶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这一论述极为重要,它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再认识的指针,也是我们党制定现阶段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本文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征的规定性,按劳分配应有它阶段性的特点。
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
如何理解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如何理解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了解为什么,应该搞清楚以下问题。
一:按劳分配的含义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劳动报酬。
首先,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以参加劳动作为获得消费品的条件。
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动不得食。
其次,按劳分配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而不是社会全部产品,是社会总产品中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所剩余的部分。
按劳分配不是把劳动者创造的全部财富全部都用于分配,而是在扣除保证社会和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资金的物资后,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个人消费品。
社会总产品-(社会生产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用于分配的个人消费品部分。
社会生产基金(补偿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的追加;应付不测事故的后备保险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社会管理费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如学校、医院所需的费用、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再次,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
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的特点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的实物分配。
由于他预计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消亡了,价值、价格、货币等范畴和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后,不再是获得货币工资,而是领得一种劳动证券,上面载明他提供了多少小时的劳动(社会扣除的部分已除外),凭这种劳动证券从社会储备中领取含有相同劳动量的个人消费品。
而且,根据马克思的设想,由于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占有,按劳分配也是按照全社会统一的标准实行。
作为分配标准的劳动尺度,是根据平均的劳动技能、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计量的。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理解以及如何认识现实中的贫富差距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理解以及对现实中的贫富差距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多种分配方式的集中表现。
在分配制度中,必须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反对平均主义,防止收入悬殊,两极分化。
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其产品分配和消费的方式。
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必然有相应的分配方式与之相配。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逻辑前提。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物质条件。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上的实现。
它只承认劳动差别及由此引起的分配上的差别,否定了剥削阶级无偿占有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权利,否定了一切剥削制度,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
按劳分配的必然性:(1)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
由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消除了任何人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来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过不劳而获生活的可能性。
在公有制下,由于劳动者平等地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因而,使个人消费品能够按照劳动人民的利益以个人提供的劳动为依据进行分配。
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基础。
(2)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
分配方式除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外,还取决于分配的产品数量。
评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这是由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在所有制结构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
在分配结构上,也必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按劳分配是与公有制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形式,是公有制经济在分配方式上的实现形式。
另外,由于存在多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多种非公有制形式,与此相适应,必然存在多种分配方式。
总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分配方式的多样化。
社会主义个人收入的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个人收入的分配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理。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该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
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之所以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是因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前提条件,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为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物质条件。
另外,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旧的社会分工还没有完全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同时,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这些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公有制还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公有制还有多种经济形式和实现形式。
社会主义经济还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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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文章从按劳分配的依据、按劳分配的主体、按劳分配的对象、按劳分配的因素及其实现形式以及按劳分配指导原则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认识,这对理解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按劳分配内涵按劳分配依据按劳分配主体按劳分配对象按劳分配因素及其实现形式按劳分配指导原则
我党修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的发展和深化。
我们认识我国当前的按劳分配问题,也必须从这一最基本的国情入手。
这样,才能更好地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为此,本人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同行。
一、按劳分配的依据
按劳分配的依据指的是生产方式的性质。
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与分配方式相联系,认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参与分配的前提和依据,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他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表述的按劳分配,强调的是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中,按劳动量进行生活资料的分配。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只有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劳动可以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才能实现按劳分配。
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由这种生产条件分配结果所决定,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没有差别,因此,对劳动者个人而言,生产资料占有已失去了作为分配依据的意义,而是以劳动这一要素作为分配的依据。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
即使是公有制,也还是处在较低发展阶段。
所以,全体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这一前提条件并不存在。
由于生产方式性质的不同,按劳分配的性质也就不同。
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是有差别的,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本身对个人分配而言是一种有意义的依据。
因此在按劳分配之外,还需有按要素分配,即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
既然生产要素是价值生产的条件,那么就应当参与价值分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的范畴也在不断扩大,科学技术、经营能力、知识、信息、创新能力等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成为价值生产的条件,它们也自然成为分配的依据。
要素所有者凭借对参与价值生产的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而参与分配,这是我国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中的重要分配方式。
社会经济越是向前发展,这种分配方式就将体现得越充分。
二、按劳分配的主体
分配的主体是谁?即由“谁”来进行分配?按照经典著作的理解,按劳分配是由国家进行的,因为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国家实际上是一个大企业,不同的职工在不同的工厂里,是国家这个大企业的一分子。
每个职工都是平等的,因而国家可以对每个职工的“劳”进行分配。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家不断向公有制企业放权,最终使他们成为独立的法人。
国家进行按劳分配,面对的不再是职工个体,而是企业。
按劳分配的“劳”首先面对的是企业的“劳”。
在这种情况下,按劳分配主体就发生了变化。
一方面,国家通过宏观管理这只“手”,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共同对企业进行按劳分配;另一方面,企业对职工也要进行按劳分配。
国家依然掌握着对企业进行分配的相当大一部分权力。
国家通过财政政策,抑制企业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提高企业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对那些吸收劳动力数量多、质
量高的企业实行某种倾斜政策,等等,都体现国家对企业在进行按劳分配。
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对企业进行分配,本质上是对产品(服务)进行分配。
也就是说,是按劳动成果进行分配。
当然,由于劳动成果有一个是否被市场接受的问题,市场进行的“按劳分配”包含变量也较多。
但是,我们所说的劳动是有效劳动,那些不被市场接受的劳动成果,实际上是无效的。
无效的劳动或劳动成果不能参与分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排除其他因素,将市场界定为一种理想状态,那么可以说,市场对企业进行的按劳分配是最充分的。
企业对职工进行的按劳分配,是在扣除了马克思所说的全部扣除,再扣除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份额之后进行的。
不同的企业可能采用不同的分配方式;计件、计时、奖金可以同时采用。
因此,按劳分配的主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存在于微观、宏观和中观领域,它们在不同的方面对每个职工的“劳”进行分配。
三、按劳分配的对象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学说中,分配对象是个人生活消费品。
这一理论的提出是以生产资料全部由整个社会所直接占有,劳动者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
马克思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实行产品经济制度,消灭商品,消灭价值,消灭剩余价值,因而也就不存在任何价值分配问题,对劳动者个人所分配的只能是实物形式——个人消费品。
正是基于生产资料全部由整个社会所直接占有、劳动者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的认识,劳动者个人所分配的才只能是生活消费资料。
一旦离开了这个前提条件,按劳分配的分配对象将会随之发生变化。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按劳分配对象之所以只限于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分配,主要是因为它设想的社会主义要求由社会完全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它不允许个人收入除了用于生活消费以外还有剩余转化为资本。
因此,国民收入首先由政府分割为积累、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然后对个人生活消费品再实行按劳分配。
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货币工资不仅仅用于购买个人消费品,也可以进行投资,如购买股票、债券等,也可以用于购买生产资料或流通资料,组织生产或流通,创办企业等非生活消费性支出。
尤其是现在,剩余价值理念逐步被人们所认可,人们日益重视和讲求剩余价值;劳动者进行经营劳动和生产劳动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不仅仅是实现劳动力价值即劳动力价值耗费的补偿v,而且是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劳动力价值的增值m;不但可以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而且还有权决定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
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据劳动者提供给企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剩余价值分配,这是按劳分配;二是依据劳动者投入企业资本股份按比例分享剩余价值,但这是按资分配,而不是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原则在新价值分配过程中的作用层次有两个:一是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付出的补偿费v实行按劳分配;二是对剩余价值m的一部分实行按劳分配。
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分配对象包括劳动者劳动力付出的补偿费v和剩余价值m的一部分两个方面内容。
这样,按劳分配对象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它不仅包括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分配,而且还包括有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劳动力价值的增值m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