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细则(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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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项目管理奖罚制度

土建项目管理奖罚制度

土建项目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土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奖惩行为,确保项目高效、安全、质量达标。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土建项目管理的所有员工,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金激励。

2. 质量优秀奖:项目在质量检查中获得优秀评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励。

3. 进度超前奖:项目提前完成关键节点,对项目团队进行奖励。

4. 创新贡献奖:鼓励创新,对于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被采纳的员工,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对于在项目管理中表现出卓越团队协作精神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质量不合格罚:因工作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或降级处理。

3. 进度延误罚:因管理不善导致项目进度延误,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4. 违反纪律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 贪污腐败罚:发现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一律严肃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三篇)

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三篇)

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土建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进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奖罚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关于土建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的相关内容,总计____字。

一、奖励制度1. 完成优质工程奖:对于土建现场施工人员在工作中按照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将质量问题降到最低限度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工程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可在以下方面进行表彰:(1)优质工程奖金:对于完成优质工程的项目组,可返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作为奖金。

(2)荣誉表彰:对于完成优质工程的项目组,可颁发奖状、奖杯等荣誉证书作为表彰。

(3)晋升机会:对于多次完成优质工程的优秀人员,可提供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 安全生产先进奖:对于在土建现场安全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措施的项目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可在以下方面进行表彰:(1)安全生产奖金: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项目组,可返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作为奖金。

(2)安全生产荣誉表彰: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项目组,可颁发奖状、奖杯等荣誉证书作为表彰。

(3)晋升机会:对于多次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的优秀人员,可提供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创新贡献奖:对于在土建现场提出创新性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能够有效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的项目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可在以下方面进行表彰:(1)创新贡献奖金:对于提出创新性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的项目组,可返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作为奖金。

(2)创新贡献荣誉表彰:对于提出创新性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的项目组,可颁发奖状、奖杯等荣誉证书作为表彰。

(3)晋升机会:对于多次在创新方面表现出色的优秀人员,可提供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在土建现场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责任认定不明确的事故,可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工作人员。

3.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奖罚标准(一)奖励标准1. 优秀施工团队奖: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无重大质量事故的施工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2. 质量创新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3. 先进个人奖:对于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避免质量问题的个人,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二)处罚标准1. 质量不合格处罚: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2. 违规操作处罚:对于违反施工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隐患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迟延交付处罚: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期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三、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奖励建议,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 处罚程序:由质量监督部门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励和处罚均需公示,接受全体参建人员的监督。

2. 奖励资金由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确保奖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处罚所得款项用于工程质量改进和安全教育培训。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一、奖罚背景为了提高我国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

二、奖励措施1.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工程质量,取得显著成效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参与质量攻关,解决质量难题,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质量职责,严格把控质量关,取得显著成效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2. 对未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3. 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欺诈行为,如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等,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4. 对不认真履行质量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5. 对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四、奖罚实施1. 奖励措施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奖励金额根据工程质量效益和贡献大小确定。

2. 惩罚措施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处罚金额根据质量问题和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3. 奖罚结果记入施工单位和个人不良记录,作为行业准入和招投标的依据。

4. 奖励和处罚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附则1. 本细则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4. 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我国工程施工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工程安全。

混凝土工程奖惩制度

混凝土工程奖惩制度

混凝土工程奖惩制度一、总则1. 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参与混凝土工程的所有施工、监理及相关人员。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

3. 奖励与处罚应公正、公开、公平,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激励。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个人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或实物奖励。

- 团队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团队奖金分配或集体旅游等福利。

2.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个人奖励:额外假期,现金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品。

- 团队奖励:团队奖金,额外的休息日或其他团队福利。

3.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高工程质量或施工效率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个人奖励:研究经费支持,技术交流机会。

- 团队奖励:项目资金支持,技术培训机会。

三、处罚措施1. 质量处罚对于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个人处罚:警告,罚款,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 团队处罚:警告,罚款,限制承接新项目或降低资质等级。

2. 进度处罚对于无故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个人处罚:警告,罚款,影响绩效评价。

- 团队处罚:警告,罚款,影响信用记录。

3. 安全处罚对于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个人处罚:警告,罚款,停职反省或解除劳动合同。

- 团队处罚:警告,罚款,暂停施工或吊销施工许可。

四、附则1. 本奖惩制度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一、目的和背景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以提高工程成果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通过奖励和惩罚措施,促使施工人员和相关方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二、奖励制度1. 优秀质量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达到高质量标准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金或特殊荣誉称号等。

2. 奖励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优秀的施工方,将在合同续约、项目评选等方面得到优先考虑。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扣罚:对于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严重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款项。

罚款金额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公正、透明地进行处理。

2. 惩处违规行为:对于故意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事故或损失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终止合同、限制招标资格等。

3. 记录和追溯:对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建立记录,并加大监督力度。

若问题无法解决或反复出现,相关人员将被剥夺进一步参与施工项目的权利。

四、考核机制1. 评审标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评审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和量化指标。

评审标准应包括项目设备、工艺流程、成品检验、施工档案等方面,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具体细化。

2. 评审周期: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审,按月、季度或项目阶段进行。

评审结果应公示,方便施工方及时了解和改进。

3. 评审责任:指定专门的质量监督人员或团队,负责评审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施工方也应主动参与评审,积极改善施工质量。

五、条例执行1. 条例宣传:制定施工质量奖罚制度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并通过内部培训、文件通知等方式向相关人员宣传。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方对制度要求和规范有充分的了解。

2. 督促执行: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监控施工质量和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土建生产奖罚制度

土建生产奖罚制度

土建生产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土建生产过程中的奖惩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土建生产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工人等。

二、奖励制度1. 质量奖励:- 完成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 对于提出有效质量改进措施并被采纳实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 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安全奖励。

- 对于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 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团队或个人,根据提前的天数和工程量给予奖励。

4. 成本控制奖励:-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效节约成本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创新奖励:- 对于在施工方法、材料使用、工艺改进等方面有创新并带来显著效益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惩罚:- 因个人疏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安全惩罚:-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 进度惩罚:- 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影响整体计划的,根据影响程度,给予罚款或降职处分。

4. 成本控制惩罚:- 因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超支的,根据超支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处分。

5. 职业道德惩罚:- 对于贪污、受贿、泄露商业机密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解雇、法律追责等。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惩决定应由项目经理或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

2. 奖惩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受奖惩的员工有权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决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公司管理层酌情处理。

3.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土建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土建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土建管理人员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土建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土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工程师、技术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奖励类型:- 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完成重大任务或项目,或在技术创新、成本节约等方面有显著贡献的员工。

-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

- 质量优秀奖: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表现优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的员工。

2. 奖励方式:- 现金奖励: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

- 职位晋升: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给予职位晋升的机会。

- 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表彰。

三、惩罚制度1. 惩罚类型:-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 罚款: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 降职或调岗:对于严重失职或不适合当前岗位的员工,给予降职或调岗处理。

-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惩罚依据:-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返工或客户投诉的。

- 贪污、挪用公款或滥用职权的。

- 泄露公司机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做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施工单位和参建人员提高工程质量意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保障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惩实施范围涵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等。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惩实施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严肃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的种类包括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集体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工程奖: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2.工程卓越奖:对经认定达到国家或行业领先水平的工程项目进行奖励,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3.工程创新奖:对在工程建设中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的项目进行奖励,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第七条个人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个人奖:对在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工程质量提升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工作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度确定。

2.工程技能大师:对在工程建设中具有杰出技能表现,能够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技能水平和工程质量问题解决能力确定。

3.工程安全先进个人: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发挥安全管理作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对工程安全的贡献和防范能力确定。

第三章工程质量惩罚第八条工程质量惩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和停工整改等。

第九条警告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条罚款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大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停工整改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罚款。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一、奖励措施
1. 质量奖励:对在质量检测中连续达标或超出预期标准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2.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关键节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
奖励。

4.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记录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二、处罚措施
1. 质量处罚:对于施工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
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2. 进度处罚:对于因个人或团队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
责任追究。

3. 安全处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潜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根据后果的严重性进行
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4. 纪律处罚:对于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影响团队合作和项目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
纪律处分。

三、执行与监督
1. 公正透明:奖罚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奖惩标准和
结果。

2. 定期评审: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3. 多方参与:奖罚决策应有项目经理、监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的参与,确保决策的合理
性和公正性。

4. 记录归档:所有的奖罚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日后评估和审计的依据。

四、附则
1. 解释权: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的生命线,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为了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标准(1)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级质量奖,施工单位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00万元;(2)工程项目荣获省级质量奖,施工单位可获得奖金人民币50万元;(3)工程项目荣获市级质量奖,施工单位可获得奖金人民币20万元;(4)工程项目荣获县级质量奖,施工单位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0万元。

2. 奖励对象(1)在工程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施工单位;(2)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施工单位;(3)在工程项目质量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中取得重要成果的施工单位;(4)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施工单位。

3. 奖励程序(1)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工程质量奖;(2)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3)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审;(4)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三、处罚制度1. 处罚标准(1)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需承担罚款人民币200万元;(2)工程项目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需承担罚款人民币100万元;(3)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施工单位需承担罚款人民币50万元;(4)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和安全,施工单位需承担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 处罚对象(1)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2)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3)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4)施工单位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

3. 处罚程序(1)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2)调查结束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处罚意见;(3)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确定处罚金额;(4)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一)工作质量奖励1. 优质奖励: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设计方案创新、工程工艺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

2. 进度奖励:对于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安全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次事故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

4. 质量奖励:对于工程质量达到及超过国家标准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个人荣誉奖励1. 优秀员工奖:对于在工程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先进工作者奖:对于在工程建设中具有杰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三)集体表彰奖1. 先进集体奖:对于在工程建设中具有杰出成绩和突出表现的项目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 优秀工程奖:对于在工程建设中质量优良、工艺先进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二、处罚制度(一)责任追究1. 对于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根据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 对于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二)工程品质处罚1. 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进行追溯责任。

(三)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违反工程建设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违反工程建设质量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根据上述奖罚制度,我们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各工程建设部门能够深入贯彻执行这一奖罚制度,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工程建设服务。

土建工程奖罚制度

土建工程奖罚制度

土建工程奖罚制度土建工程奖罚制度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施工团队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以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以下是一份土建工程奖罚制度的范本,供各施工单位参考和实施。

一、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例如,连续三个月无质量事故,可给予项目经理部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

2. 进度奖励:若施工团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节点或整个项目,可根据提前完成的时间和难度,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队伍,将给予表彰和奖金鼓励。

4.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发创新动力。

二、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暂停工程款支付等处罚。

2. 进度惩罚: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将根据延期的时间长短和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处罚。

3.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等。

4. 诚信惩罚: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贿赂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重的经济处罚和行业禁入等措施。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所有参与者的监督。

3. 对于奖罚有异议的情况,应设立申诉机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日常管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细则前言为了提高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充分发挥奖励的促进作用,惩罚的约束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奖罚细则。

奖励工程质量奖1.完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完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完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质量节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工期进度奖1.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提前10%以上完成工程进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提前20%以上完成工程进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5%。

安全文明施工奖1.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拓展奖励1.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适当给予鼓励。

惩罚工程质量处罚1.因工期要求或其他原因超前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完成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同一工程发生多次质量事故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工期进度处罚1.未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进度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的,按日计算罚款金额不低于延误造成损失的2%。

3.工期延误超过30个工作日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分低于60分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分低于50分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分低于40分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拓展惩罚1.有本奖罚细则未涉及、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

土建施工质量奖惩细则

土建施工质量奖惩细则

土建施工质量奖惩细则为了提高土建施工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土建施工质量奖惩细则。

一、奖励措施1.优质工程奖励:对于施工质量卓越的项目,可给予额外的奖励,在竣工验收阶段将其评为“优质工程”,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2.文明施工奖励:对于施工期间文明施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可给予文明施工奖励,包括奖金和奖品等。

3.岗位技能奖励:对于具备一定技能和经验的施工人员,通过评选和考核方式进行岗位技能奖励,给予相应的奖金和晋升机会。

4.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项目,可给予安全生产奖励,包括奖金和奖品等。

5.质量管理奖励:对于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体系和验收体系的项目,按照评选和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质量管理奖励。

二、惩罚措施1.质量拒收处罚: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全面拒收,并根据损失程度扣除工程款项或者向施工单位索赔。

2.违法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可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3.安全事故处罚: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工整顿等措施。

4.人员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质量要求、安全规范等行为的个人,可给予警告、罚款、降级、辞退等处罚。

5.经济处罚: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施工质量问题,经核实后,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合理的经济处罚,包括扣款、赔偿等。

三、奖惩执行1.奖励和处罚的执行由项目经理负责,具体事宜由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处理并签订相关文件。

2.奖励和处罚的执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法律和合同的范围。

3.对于对于施工质量问题的争议,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所有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包庇和偏袒任何单位和个人,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

土建施工奖罚制度

土建施工奖罚制度

土建施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土建施工的所有员工及合作单位。

二、奖励制度1. 质量奖励- 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 连续三个工程周期内无质量事故的班组,给予额外奖励。

2. 安全奖励- 实现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安全奖励。

- 对于提出有效安全改进措施并被采纳实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 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质量达标的班组,按照提前天数给予进度奖励。

4. 创新奖励-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施工效率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创新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惩罚- 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的,按照返工成本的一定比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2. 安全惩罚-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罚款或处分。

3. 进度惩罚- 无正当理由延误施工进度的,对相关责任班组进行罚款。

4. 违规惩罚- 对于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如盗窃、斗殴等,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修订1. 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施工管理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定制。

在实施前,建议进行详细的法律审核,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设速度的加快,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施工质量,本公司决定制定项目施工奖惩实施细则,以规范项目施工管理,激励施工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行为进行惩罚,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奖励措施1. 施工质量奖励(1) 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且达到或超过质量验收标准的,将获得相应的质量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的90%以上,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二等奖: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的80%以上,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 三等奖: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的70%以上,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

(2) 质量奖励将在项目完工后的一个月内发放给施工单位。

2. 安全生产奖励(1) 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能够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无任何事故发生,将获得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项目施工期间无任何事故发生,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 二等奖:项目施工期间事故发生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 三等奖:项目施工期间事故发生率低于公司规定标准,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

(2) 安全生产奖励将在项目完工后的一个月内发放给施工单位。

三、惩罚措施1. 施工质量惩罚(1) 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质量惩罚:- 工程质量未达到或低于验收标准的,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的,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暂停施工,责令重新整改;- 工程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

(2) 质量惩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在项目完工后的一个月内执行。

2. 安全生产惩罚(1) 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安全生产惩罚:- 发生一般事故的,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责令整改;- 发生重大事故的,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 多次发生事故或持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取消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土建施工质量奖惩细则

土建施工质量奖惩细则

山煤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奖惩细则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日土建施工奖惩细则1。

制定目的为确保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建设在施工管理与协调、工期目标、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预定目标,特制定本奖罚条例。

2. 制定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

适用范围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各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的处奖惩。

4. 职责山煤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计划科是本细则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细则实施奖惩。

5。

总则5。

1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管理人员及各土建施工单位。

5。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除在项目范围进行通报、责令责任单位按规定无条件整改外,并处直接经济损失10%的罚金。

5.3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者),除责令责任单位按规定无条件整改外,并处罚金1000-5000元。

5。

4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经核查属实后,除对隐瞒事故的责任单位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另处罚金1000—5000元。

5。

5计划科在现场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并下达指令后,施工单位现场人员不听指令或态度恶劣者,除责令其按下达的指令执行外,另处罚金500-1000元.5.6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进度、投资等其它影响的,按本办法的相关条例处罚。

6. 质量奖惩细则6。

1施工质量检验6.1.1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自检制度。

经自检验收合格的施工项目,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如:a) 抽查检验判为不合格,除责令整改外,每发现一项处罚施工单位100—500元.b) 在报请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验时,因质量原因不能一次通过质量验收,每个验收项目处罚施工单位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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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板集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质量奖惩细则(通用及土建部分)编制说明为了加强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板集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力度,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和质量上习惯性违章的发生,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监控,实现过程控制,确保机组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

特将工程施工中易出现的,未引起施工人员重视的质量问题提出,作为奖罚重点。

符合本《细则》条款者,即可执行,符合其他质量文件条款者可兼并执行。

对于现场发生的《细则》中未包括的质量问题,由质量创优领导小组确定处理办法后,作为《细则》的补充部分纳入本《细则》。

本《细则》解释权属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板集电厂工程部。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通则1.1质量记录1.1.1无检验批施工原始记录者,罚分项工程施工负责人500元;责任施工单位5000元,总包2000元。

1.1.2对施工记录不真实,与实测不符,编制假记录者,罚责任人500元;责任施工单位2000元,总包1000元。

1.1.3不按规定填写,涂改记录者罚责任人50元;1.1.4按档案管理规定施工记录完整、齐全、真实、准确、整洁(包括原始记录、各级验评记录),成绩突出者奖励100元。

1.2施工技术交底1.2.1没有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就开工的,罚责任单位2000---1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责任单位15000---30000元。

1.2.2交底不认真,有遗漏或无交底痕迹,罚50元;1.3施工作业指导书1.3.1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写,对于按文件应编制而未编制的施工项目,罚500元/项;1.3.2对施工作业指导书不完整,编制不认真的,罚500元/项;1.3.3作业指导书审批签字不全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1.5设计变更1.5.1对于经各级部门签字生效后的设计变更,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擅自修改一般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损失者,罚责任单位2000元---10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对于擅自修改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损失者,罚责任单位20000元---50000元;构成质量事故的,按合同有关文件处罚。

1.5.2施工单位未接到设计变更,而擅自修改设计,简化施工程序,造成质量问题者,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对外产生不良影响的,除赔偿损失外罚责任单位20000元;1.6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质量月报表制度,工程质量报表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假报、或夸大,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的单位每月罚款100元。

)对质量事故和问题隐瞒不报或将大化小者,一经查出,将通报批评并曝光和罚款处理。

1.7安装前的材料和设备应进行缺陷检查,并有完整的检查报告,对认真检查能及时发现非正常检查范围内的重大质量缺陷或永久缺陷并上报的给予检查者100---500元奖励。

1.8对于搬运、吊装过程中不负责任,野蛮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0元罚款。

1.9施工中遇有需穿越墙壁、平台、楼板的管线及其他装置,必须经批准后,做好措施,方可施工。

未经允许,在已完成的构造物上开孔洞者,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墙壁、楼板开孔未按编制的措施施工,随意施工的,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1.10设备开箱领出后,丢失、损坏者,视损失程度罚相关责任单位200---1000元;1.11.施工单位未经总承包单位质量部专工检查验收而直接越级找监理公司检查验收的,罚责任单位500元;1.12.监理检查验收时,一次验收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2000元。

重新验收不合格的逐级翻倍处罚。

1.13建设单位质检人员或监理部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施工人员要礼貌待人,认真接受检查,严禁顶撞,造成不良后果者,罚当事人1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1.14对于不服从监理人员检查,态度蛮横,无理取闹者罚200---2000元;1.15建设单位和监理一致称赞提出书面(包括会议和监检项目)表扬的优质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奖励有关人员100---200元/人;1.18成品保护1.18.1专业公司施工和运输物件时,损坏已安装完的设备、管道扶梯栏杆及保温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施工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处;1.18.2电气、热工等电子、电气(怕潮、怕水)元件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不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1.18.3焊接人员在敷设电焊线时,因漏电打坏管道及管道保温层,每点罚100元;1.18.4起重专业在脚手架子绑扎时,以施工完的设备、管道、平台栏杆为支撑点的,罚责任单位200---2000元;1.18.5现场标识应及时进行,发现对现场产品标识牌造成损坏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1.18.6由于吊装原因损坏设备、成品等,视情节轻重,罚责任单位200---5000元;1.18.7随意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1.23进场材料没有合格证、试验报告、材质单的,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并将材料清退。

1.2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签证,擅自隐蔽,罚责任单位500---10000元;1.25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停机停炉,罚责任单位20000---100000元;1.26由于施工原因,项目达不到约定标准,但不影响使用,业主同意签证让步处理,罚责任单位10000---100000元;1.27不按程序施工,造成内部及外部信誉不良影响的施工项目,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1.29拆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砼表面的铁件没刷油漆,罚责任单位50元/块。

1.30对于违反技术检验管理制度的,视情节罚责任人100---500元。

1.31被罚单位在接到罚款通知后应由总包单位(或督促)于三日内将罚款交到监理部,逾期不交者,超过规定时间的,自总包单位单位当月应付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二、专业施工奖惩细则2.1建筑部分2.1.1地基与基础工程2.1.1.1土方开挖中,施工单位不按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放坡系数施工者,罚施工单位1000元;边坡修理不整齐、不平整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2.1.1.2土方开挖后,不经地基验槽即浇筑砼垫层者,罚责任单位1000元。

2.1.1.3测量放线,单位工程定位错误,罚责任单位5000元,独立基础、设备基础放错者,罚责任单位500元。

2.1.1.4土方回填前应对地下基础等进行验收,不经验收即进行土方回填的,除整改外罚责任单位2000---10000元。

2.1.1.5回填土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回填夯实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严禁回填建筑垃圾等不符合要求的土质,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2000元。

2.1.3模板工程2.1.3.1重要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应进行计算确定,方案中无计算书者罚200元。

2.1.3.2模板的支设应按施工方案中的模板设计施工,不执行者罚责任单位200元。

2.1.3.3胀模处罚责任单位规定:①地下基础涨模一处罚款200元;②外露基础涨模一处罚1000元;③现浇柱涨模一处罚2000元;④由于支撑不足造成的梁板下沉,一处罚500---2000元。

2.1.3.4模板漏浆,造成砼表面露石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1.3.5预埋件、预留孔漏放一个,罚责任单位300元,补救处理费用自理。

2.1.3.6因提前拆模而产生的承重梁、板产生裂缝的,除整改外,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2.1.3.1钢模板使用前需清理干净,如发现模板上有砼块、铁丝、铁锈等杂物,罚责任单位50元/块。

2.1.3.2施工中挑选合格的模板,不允许使用变形的、表面不平整的模板,发现一块,罚责任单位50元。

2.1.3.3模板不刷隔离剂或隔离剂涂刷不均匀的,罚责任单位50---200元/处。

2.1.3.4拆模应依据方案及规范中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提前拆模的情况,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

2.1.3.5模板工程检查时,铁件没紧贴在模板上,罚责任单位50元;铁件固定不牢、松动,罚责任单位50元;铁件表面不平、边缘有毛刺,罚责任单位50元/块。

2.1.3.6模板加固不牢的,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1.4钢筋工程2.1.4.1钢筋下料用错材料的,根据损失大小,罚责任单位100---1000元。

2.1.4.2钢筋制作误差太大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2.1.4.3钢筋坡口焊接头,坡口角度不正确的,罚50元/口;出现凹陷、焊瘤、咬边的,每个头罚50元。

焊接材料未按规定使用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2.1.4.4电渣压力焊钢筋接头,出现偏心、弯折、咬边、气孔、烧伤、夹渣的,每个头罚50元。

2.1.4.5钢筋绑扎时漏放钢筋,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根。

2.1.4.6钢筋间距与设计不符,罚责任单位50元/处。

2.1.4.7钢筋绑扎搭接接头长度不足罚责任单位50元/处。

2.1.4.8 I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没有做弯钩,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根。

2.1.4.9受力钢筋绑扎接头的位置没错开,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根。

2.1.4.10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并将钢筋换掉。

2.1.4.11钢筋在绑扎前先将油污、铁锈除去,否则罚施工单位200元,并处理合格。

2.1.4.12钢筋保护层按设计施工,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并处理合格。

2.1.4.13钢筋焊接、铁件焊接、钢结构焊接,没有除去药皮子,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2.1.4.14钢筋焊接、铁件焊接、钢结构焊接施工前没按规定制作焊样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2.1.5混凝土工程2.1.5.1应复检的进厂材料,没委托试验室作复检,则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2.1.5.22.1.5.3搅拌站生产的砼,发现1组试块不合格罚200元。

2.1.5.4砼表面有蜂窝一处,罚责任单位100---1000元。

2.1.5.5砼表面有露砂一处,罚责任单位100---1000元。

2.1.5.6砼表面有露筋一处,罚责任单位100---5000元。

2.1.5.7砼表面有孔洞一处,罚责任单位100---5000元。

2.1.5.8二次灌浆前砼表面没经凿毛、清理、湿润的处理的或处理过不符合要求的,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2.1.5.9搅拌站不按配比生产砼,发现一次罚500元。

2.1.5.10运送到浇灌地点的砼不得有离析现象,发现一次罚200-2000元。

2.1.5.11砼浇灌过程中,砼的落差超过2米而没有采取措施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2.1.5.12在振捣过程中,振捣工不按程序施工,肆意振动模板、钢筋,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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