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
对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的若干思考
金 帆
( 丽水 市公 路 管理 局 浙 江 ・丽水
摘
3 2 3 0 0 0 )
要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 实施 ,极大地增强 了公路 单位会计 审计的工作效率。公路管理 单位在管理过程 中应 结合会计 审计的工
作特点 ,认真细致分析 实际存在的 问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 予以解决 ,保障会计核算的 高效率。文章指 出了新会计准则下我 国公路 管理单位会计审计 中存在 的问题 ,并提 出
关键词 :公路管理单位 ;会计 审计 ;问题 ;策略
我 国社 会 的快 速 发 展 , 进 一 步 推 动 了公 路 事业 的前 行 步 伐 , 会计 审计 现 已 成 为 其经 营 管 理 中 的核 心 部 分 。 因此 , 对 于现 代 公路 管理单位而言 , 应严格遵循新会计准则, 提i 苗会计信息质量
及其 管理 效率 , 增强 自身社会影响力, 有序稳定发展。 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 中存在 的问题
一
、
( 一) 缺 乏 专 业 的 工 作 人 员 公路管理单位要想顺利全面 开展各项工作 , 一套完善高效 的 技 术手 段 至 关 重 要 , 但 是 纵 观 我 国 各 公路 管 理 单 位 , 尚未 创 设 个 氛 围 好 的 会 计 审 计 环 境 。从事 会 计 工 作 的 人 员 工 作 中 依 旧 通过账面资料 防弊纠错 , 运用 的技术手段不仅十分的单一, 而且 还较滞后,这对会计审计 工作效率 的增强带来 了极大的负而影 响。国内大部分公路管理单位 的会计审计工作均 由会计工作者 担任 , 这 些 人 员 从 未 参与 过 专 业 的 审计 培 训 , 对 审 计 方 面 的 理 论 知识也知之甚少, 实践经验不足, 业务知识停滞不前 。 以上种种 问题的存在都将 阻碍 公路管理单位 会计 审计 要求的全面实现 , 导致公路管理单位 内部工作无法 正常进行 。 ( 二) 会 计 审 计 缺 乏 独立 性 公路管理单位 要想 保证会计 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 就必须 提高管理者与各部 门及 岗位对会计审计的支持力度 。 但 是当前 , 有的公路管理单位对 会计审计工作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 , 而且, 其 审 计 部 门也 没有 实施 独 立 编 制 , 导 致一 些 审 计 混 杂 在 财 务、 监察工作 中, 未凸显出审计 的独立性, 阻碍 了监督和 内控作 用发挥。 ( 三) 忽 视 会 计 审 计 的 重 要性 当前, 部 分 公 路 管理 单位 缺 乏 先 进 的会 计 制 度 观念 , 尤 其 是 有 关 人 员 未重 视 起 会 计 审 计 工作 的重 要 性 , 相 关 知 识匮 乏 , 这 将 直接阻碍会计审计工作前行 步伐 。实践过程中 , 单位主要实施 事后审计 、 事后核算、 事后调查, 存在严重 的观念滞 后性 , 大大削 弱了单位 的内部控制意识, 忽视了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 难以实 现预期的会计审计效率。 二、 完善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 的具体策略 ( 一) 培 养 专 业 的 审 计 工 作 队伍 ①单位应建立 完善 的学习制度 , 加强会计业务学习, 促使会 计 审 计 工 作者 全 面 掌握 新 会 计 制度 和 先 进 计算 机 技 术 等 环 节 的 知识,不断增强其业务能力。②综合理论与实践。相关人员实 现 预 期任 务 目标 后 , 应善 于 总 结 经 验 和教 训 , 为接 下 来 的 任 务 目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贾 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郭建生1,冯相杰2(1.河北省廊坊市公路管理处,河北 廊坊 065000;2.河北省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河北 廊坊 065000)在配合审计署对我国收费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收费公路建设和运营的稳定发展,对整个公路行业的发展和金融系统的稳定带来隐患,并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试从“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的由来着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一)掩盖了部分项目还贷能力恶化的真相我国收费公路运营效益参差不齐,大部分高速和一级收费公路运营效益较好,运营效益较差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等级低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中。
一般表现为:一是年收费收入少,有些甚至出现连续几年下降的情况。
二是还贷资金比例较小,少数收费站点若干年后的还贷余额与当初的贷款金额相当。
三是运营成本高,非生产性开支较大,甚至入不敷出,存在收费养人现象。
在全国各省市收费公路中,大都存在还贷能力低下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由于实行“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无还贷能力的项目未能显现。
(二)变相延长高效益项目的收费期限,违背法规政策规定。
在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指导下,江苏省扬州市一直实行“一路一收费”的核算管理模式。
由于种种因素,普通收费公路出现了贷款额巨大、收费额下降、收不抵息、收贷失衡的状况。
为解决困境,东部某省试行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管理模式,成立收费公路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普通收费公路管理,负责全市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偿还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贷款和有偿投资及新增收费项目投资债务等(摘自2005年12月21日新华网—地方联播)。
其结果是转移亏损项目债务,变相延长了有运营效益项目的收费期限。
2004年9月,国务院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资产入账及会计核算实务工作的思考
公路资产入账及会计核算实务工作的思考一、公路资产的相关论述(一)公路资产的概述公路资产的含义是借助建设而得到的公路基础设施资产,对于经济总资产的组成起到重要作用。
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按照相应的法律把公路资产归为公路部门和交通部门之中,主要包括含有公路桥梁、隧道和道口以及服务区等内容的国道和省道以及县乡道路等四级以上的道路。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把公路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比较发现其拥有地域分布广和公益性强以及资产规模大,还有资产造价较高和会计确认主体为公路管理部门等特征[1]。
(二)公路资产的核算现状众所周知,新疆的公路与内地省份相比拥有里程超长和价值巨大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公路资产成为高价值的设施,但是这个内容并没有纳入政府的会计核算体系之中导致公路资产管理效果处于不理想的状态。
同时新疆地区的公路存在收费较晚和经营性公路缺失的问题,而且无论是收费公路还是不收费公路都是属于自治区公路局和下属公路局的。
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公路工程在建设完成并且投入使用之后由公路局进行管理和养护,并且结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公路工程的配套的房建与设备等内容,为公路与桥梁以及隧道等实施食物管理的方式,忽视非价值管理方式的应用。
另外公路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是由政府出资修建的。
但是因为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导致公共基础设备的管理并不能体现在政府部门的综合财务报告之中,进而影响政府评价财政资金的绩效效果,阻碍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最终影响城市的稳定且合理地发展。
二、公路资产入账的工作内容(一)入账的基础条件在对公路资产进行入账的时候要明确入账的基础和前提,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财建〔2016〕503号)也就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简称。
其中的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在竣工之后要第一时间开展资金清算与资产交付手续,以工程项目竣工时的财务决算批复意见为基础开展产权登记和资产入账与调账等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作。
另外也要结合(财办建〔2018〕2号)的要求保障批复确认项目之中的资产总表和资产明细表等使用的合理性。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 年代末以来快速发展。
至2020年末,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16.9万公里。
高速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项目竣工决算却普遍存在进度滞后、编制质量较低等情况,严重影响了项目的竣工验收。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综合反映了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是作为汇总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是考核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确定交付路产价值、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也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
竣工决算工作不做好,将造成工程无法验收、资产无法交付,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投资效益无法形成。
本文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对改进竣工决算工作进行了思考和分析。
一、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竣工决算报告编报严重滞后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应当在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规定,公路项目验收包括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结束后需申请竣工验收。
但在实际工作中,不仅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基本达不到6个月内编报的要求,甚至在交工验收后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寥寥无几,进度严重滞后。
(二)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较差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高速公路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普遍较差。
主要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一是竣工决算工程部分与财务部分数据不统一;二是忽视财务数据的填报,部分财务关键数据按工程数据倒轧得到,没有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三是各报表之间勾稽关系错误,相互之间数据不对应;四是将部分不在概算范围内或建设期内的费用放入决算;五是项目各费用组成存在明显的重复或缺失;六是高估尾工工程、预留费用等后续发生费用。
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及方法
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及方法刘 训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规模的迅速扩大,粗放式的财务管理已经很难与当前高标准、严要求的审计标准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显得愈来愈重要。
自财建〔2016〕50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出台后,各审计单位严格按照此标准,导致审计问题频频,所以如何通过审计思维指导财务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基于此展开了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竣工决算审计;方法;高速公路引言在工程项目全过程中通过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能够综合反映基础项目建设的财务情况、施工成效,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准确地核定各种资产,这是组成竣工验收的重要部分,也是企业或国家做好报账、转销建设基本拨款的重要文件。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关于预算文件的编制需要结合所规定的决算形式,具体编制工作应该由施工企业负责,然后及时向业主报告,在业主委托下认真咨询造价机构或对结果进行自行审核。
一、审核高速公路竣工结算财务报表在报表审核工作中,要重视细化报表内容。
从宏观层次来分析,财务报表主要是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组合而成。
其中,资产负债表属于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它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为依据,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个项目予以适当排列编制而成的。
从整体结构来分析,资产负债表属于一种平衡表,主要分为“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两部分,资产是反映企业拥有的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些资源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反映企业资金的存在形式,主要企业的各类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利,一般按变现能力的先后顺序排列。
利润表属于一种动态财务报表,它能够直接考察企业经营规模和收益成果。
公路工程建设的会计核算分录
公路工程建设的会计核算分录
首先,需要处理的是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在工程开始前,施工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为了确保记账的准确性,在处理保证金时应该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材料的处理方法。
在建设工程中,许多材料被广泛使用,例如水泥、钢筋等,这些材料的消耗需要被计入到施工成本中。
因此,建议将这些材料的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科目中。
在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间接费用时,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
为了确保准确记账,我们需要核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等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借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等。
最后,当工程完工后,要对施工成本进行清算。
因此,需要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总体而言,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账务处理极其重要。
现金流量的记录、工程材料的清单、间接费用的计算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处理,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当前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路路产的确定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设立,是着眼公路的发展,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控制,有效地维护好路产路权。一是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要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确需修建的公路附属设施、保障公路安全的其它设施,必须由国土、规划、公路、水利等部门联合审批,未经上述有关部门审批的违章建筑,应当依法拆除;二是要建立综合治理机制。每年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至两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影响行车安全和公路完好的加水、洗车、修车、采石点和利用公路堆物放料、打谷晒粮,未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等。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严禁出现新的违章建筑,逐步消化解决原有违章建筑;三是要建立同步介入机制。新建、改建线路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业主负责的原则,建立路政同步介入机制。由项目建设公司向同级公路管理部门提出路政参与的方案,公路管理部门确定派出路政人员,派驻项目建设公司的路政人员是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接受所属公路管理局和项目建设公司的双重管理,实施的路政管理行为均以发生地县(市、区)公路管理局的名义实施,其实施职务所必须的物资、器材和经费由项目建设公司负责,各项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上缴同级财政,财政返还后由项目建设公司按规定使用,所在县(市、区)公路管理局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预留必要的管理调控费用。
(四)路政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维权难度大
维护路产路权需要及时发现、处置那些损害、损坏、侵占路产的事件,但现有的路政硬件设施不足以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是路政执法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保障。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公路部门履行公路行政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毫无疑问,路政执法工作经费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但从调研看,除部分县(市、区)安排了少量经费外,其他县(市、区)政府都没有把路政执法经费列入预算保障。一些单位连路政巡查的补助费、车辆加油费都难以落实;二是路政巡查装备落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路政大队目前共有路政巡查车9台,配备时间最早的是1999年的,这些车辆多数还是体制改革前省局统一配备的,也基本到了报废的年限,有个县路政大队甚至还没有专门的路政巡查车,县(市、区)局补充路政巡查车辆又受到控购指标和经费的双重限制。路政执法的取证、清障等设备和装备严重不足,路政装备的落后、经费的欠缺,致使日常的公路巡查也大打折扣;三是弥补经费不足成为影响执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各级领导机关反复强调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也不得将罚款、收费指标列入财政预算。但一些县(市、区)财政安排的运转经费也不足以保障运转,甚至对路政管理的收入预定目标,把返还比例与收入挂钩,这种情况下路政治超的收费无疑是参公管理后,弥补经费不足的最好渠道。致使一些单位一方面向财政争取更高的返还比例,另一方面向路政治超下达更高的任务指标,形成恶性循环。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摘要: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模式定位不够合理,资产反映信息不够全面真实,会计科目设置不够完整,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等。
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健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细化相应会计准则,强化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从根本上提高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2事业单位会计是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事业单位资金运动过程,反映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情况的会计。
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对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事业单位的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模式定位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采用了“准则”加“制度”的模式,即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组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就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原则和会计核算方法作出的规定,也是事业单位进行价值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必须遵循的标准和原则,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较大,但内容却不可能过于具体,而会计制度尽管内容比较具体,但却又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设计框架的,这样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之间就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
由于现阶段我国的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其经济规模、业务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核算的要求和管理水平差别较大,仅以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满足所有事业单位核算的要求。
(二)预算和执行缺乏约束力事业单位预算和执行缺乏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停留在自己既得利益上,力争在上年基数上有所增长,实际工作中没有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影响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对当前公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的思考
源 不 明 , 公 路事 业单位 带来 较重 的经济 负担 。 给 3 固定资 产 的保 养 、 . 维修 不及时 大 型 的固定资 产没 有 做到 及 时保 养 维 修 , 天 存 放 , 露 使
与一般 固定资产 不 同 , 路事 业单位 的 固定 资 产具 有其 公 自身 特 点 : 1 范 围广 、 . 价值高 由于公路 事业单 位 的行业 特殊性 质 , 固定 资 产范 围分 其 布广 泛 , 并且 相对 分散 。在 公 路 事业 单 位 的关 键 路 段 、 支 分 机 构等都 存在 着单位 价值 较高 的养护设 备 , 公路 养 护工 地也 存 在着 与相应 设施配 套 的施工设 备 。 2 具 有较 高 的专 业性 .
会 计 与 审计
对 当 前 公 路 事 业 单 位 固定 资产 管 理
存 在 问题 及 解 决 措 施 的 思 考
栾 晓 霞 ( 吉林 省 蛟 河 市公 路 管 理 段 , 吉林 蛟 河 1 2 0 ) 3 5 0
摘要 : 公路 事业 单位 与其他 事业单 位不 同, 时具 有公 益服务 性和 生产盈 利性 双重特 点 , 同 本文论 述 了公路 专 业 性 , 应 地 也 相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了较 强 的专 业 化 要 求 。例 如 : 用
公路养护会计核算
浅析公路养护会计核算摘要:随着公路事业的不断改革,公路部门所涉及的经济活动范围越来越广,并且其内容也越来越多,而对于现在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现有会计科目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并且也给相应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公路养护会计环境发生的变化,必须改革和完善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
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并且基于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现状分析,本文提出了一些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措施。
关键词:公路;养护;会计核算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131-01一、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现状分析对于国民经济和银行金融机构会计信息的使用、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现行公路养护的制度以及有关财务部门提供的报表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
在实际工作中申报贷款、办理税务登记等都需要与其他各方的要求相符,按照财务报表的统一格式对其进行重新填写,这样不仅使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有所增加,而且其偏差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对于报告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养路收支统一由省级进行核算,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养护建设管理的需要,早已不能适应。
用承包责任制来进行养路费支出,对于地市级公路部门的资金结余或者超支的归集和核算没有合适的科目来实现,往往在结算资金中隐藏,从会计报表中将公路部门的财务成果和发展能力不能反映出来,对于财务分析工作也存在负面影响。
现行制度中,公路养护工程支出在年度终了时全额转销,这样对于跨年度在建工程成本的连续、系统和全面地核算有着不利影响,并且阻碍了跨年度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的发展,同时也对跨年工程进行成本控制和加强财务管理产生了负面影响。
另外,现阶段缺乏成本核算和管理意识。
公路养护已经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走。
原来的公路养护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养护生产按照计划来进行,上面有多少支出计划下达,下面就有多少,很明显成本核算和管理意识较为缺乏。
综上所述,现有的公路养护核算已经不能满足公路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改善。
关于高速公路特许权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
翕 ‘
论 媛
晶 岛国盘图国略
岛盼 国国囤9国酉
O钟国芬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 的建设任务繁重, 高速公路特许 权的取得一般有外购、 投资者投入和B T O 方式三种方式。 BT O 融资方式是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
B T( u d O ea — rnf ) O B i — p r e Tas r 包含了 “ l t e 建设 一经营 一 移 交” 这三个方面的含义 , 大多是指政府的主管部门或政府
估价值 ,借记 “ 长期投资” ,按投 出时账面价值贷记 “ 无 形资产” 差额贷记 “ , 资本公积” ;如果协商或评估的价值 小于已入账的账面价值时: 按投资协商价或评估价值 , 借 记 “ 长期投资” 协商或评估的价值小于已入账的账面价 , 值的差额,借记 “ 营业外支出” ,按投出时账面价值 .贷 记“ 无形资产” 摊销方法和转销科 目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 3 采用B T . O 方式取得高速公路特许权 , 在建设期 , 借 记 “ 基建工程支出”等科 目, 贷记 “ 银行存款”等相关科 目。 取得高速公路特许权时 , 当基建工程完工 , 经竣工验 收, 并与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控股企业签订《 高速公路特 许权协议或 ( 合同 ) ,在协议或合同规定 的特许权开 》时
始之 日,将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结转至 “ 固定资产”科 目,
控股企业授予某高速公路项 目 司一定期限( 公 一般在2 一 O 3年 ) O 的特许经营权 , 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 基础设施, 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费或出限届满时, 该基础 设施无偿移交政府部门或政府控股企业。
一
借记 “ 固定资产” ,贷记 “ 基建工程支出”等科 目。高速 公路特许权摊销时 , 按车流量法摊销 , 借记 “ 主营业务成
浅谈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及资产管理
浅谈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及资产管理牛小刚摘㊀要: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构建良好交通环境的重点因素㊂随着公路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投入的资金也随之增多,加强公路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不仅能够有助于公路系统的优化管理,更能推动公路交通领域的纵深发展㊂鉴于此,文章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及资产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供参考㊂关键词:公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策略一㊁关于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构成内容根据‘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基础设施即路产包括公路(包括公路桥梁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㊁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其中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㊁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㊁排水㊁养护㊁管理㊁服务㊁交通安全㊁渡运㊁监控㊁通信㊁收费等设施㊁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㊁构筑物等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公路基础设施包括路基路面㊁公路用地㊁桥涵㊁隧道㊁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㊁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其中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㊁标线㊁护栏㊁视线诱导设施㊁隔离栅㊁防落网㊁防眩设施㊁防风栅㊁防雪(沙)栅㊁积雪标杆等;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㊁停车区和客运汽车停靠站;管理设施包括监控㊁收费㊁通信㊁供配电㊁照明和管理养护设施㊂尽管上述公路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采用了不同的称谓,但从公路作为为车辆出行提供畅通直达㊁汇集疏散和出入通达的交通服务的基础设施角度看,其中的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是提升公路服务水平㊁强化管理的重要设施,其独立于公路基础设施㊁不构成公路基础设施使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按照5号准则规定,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㊂也就是说,公路基础设施中的公路(路基㊁路面)㊁公路用地和交通安全设施是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构成内容,其他相关设施㊁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㊁构筑物等可根据其资产特点分别适用不同的政府会计准则㊂其中的公路用地,由于建设公路支付的征地㊁拆迁补偿等价款通常计入公路工程成本,不需要单独确认一项无形资产㊂二㊁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中存在的问题(一)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 两张皮首先,从财政治理的整体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显然是同等重要,但长期以来的财政治理实践却是 顾此失彼 ,均以预算和资金为根本,甚至唯一㊂其次,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治理看,资产存增量调整机制落后,新增资产不及时入账㊁报废资产长期挂账㊁账外账等问题非常严重;资产㊁实物与价值管理不协调,资产账与财务账不一致㊁资产账与实物不一致,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脱节㊂在地方的公路资产管理中这类问题也频频出现,很多地方的公路仅有行业管理的基础数据,如里程㊁位置㊁收支等,但由于年代久远或多头管理,建造成本数据缺失,未能实现账实一致,预算编制更是无从起㊂(二)财务管理不协调,会计主体的确认更为复杂首先,政府部门职能交叉㊁业务相连,公共基础设施无法像企业固定资产确认一样有明晰的产权和边界㊂其次,管理上的人为切割㊁流程衔接不畅导致公共基础设施计量的中断, 块 上看不同的管理机构在不同的阶段负责的内容也在变化㊂最后,考虑到一旦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会计核算就代表着负有相关的管理责任,政府部门可能倾向于不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自身的会计核算㊂这就必须进一步明确谁负有主要职责或者责任,以便明确会计主体㊂这又产生一个新问题:应当由谁来当 裁判 认定主要职责㊂三㊁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及资产管理策略(一)明确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他记账主体㊁交通主管部门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是公益性的行政性国有资产,其管理目标主要是保障公路及设施的基本功能,为社会提供普遍服务,而不是财务意义上的保值增值㊂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他记账体作为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实物管理部门,不仅要承担日常维护保养公路的责任,还需对其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㊂因此,各记账主体首先要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建立相关制度,设专人负责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实物管理㊂对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资料要建档立卡,建立台账,与工程及财务相互配合和约束,进行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㊂交通主管部门对各记账主体的公路公共基础设置管理工作要进行指导和监管,因公路多源头管理和记账主体的不唯一性,更需要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全面统管理,掌握对该行政区域内所有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关情况,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上既不重复也不缺失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尽快将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纳入管理范畴,以规范公路资管理㊂(二)夯实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基础为促进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应深化细化资产管理,筑牢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基础㊂这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和资产管理卡片制度,通过科学分类摸清政府资产底数,尤其关注公共基础设施负债规模的清查,建立起政府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科学编制预算提供全面㊁科学和有力的支撑㊂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强化存量资产管理,开展对相关的资产核算的监督㊂四㊁结语综上所述,关于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构成内容进行了阐述,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有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 两张皮 ㊁财务管理不协调,会计主体的确认更为复杂㊂根据问题提出相应措施,明确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他记账主体㊁交通主管部门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夯实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基础等措施㊂参考文献:[1]杨莉.公路基础设施资产会计核算管理方法分析[J].财会学习,2018(2):118.[2]郭艳辉.公路基础设施资产会计核算管理方法分析[J].经贸实践,2018(16):252.[3]肖永明.公路基础设施资产会计核算管理的思考[J].交通财会,2018(8):59-60.作者简介:牛小刚,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㊂45。
高速公路该如何计提折旧
⾼速公路该如何计提折旧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关于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关于作者:周民截⾄2009年9⽉,⾼速公路板块共有19家上市公司,按上市的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湖南投资、S延边路、东莞控股、重庆路桥、海南⾼速、粤⾼速、现代投资、东北⾼速、华北⾼速、赣粤⾼速、五洲交通、宁沪⾼速、福建⾼速、深⾼速、⼭东⾼速、皖通⾼速、中原⾼速、楚天⾼速、成渝⾼速。
通过⽐较,这19家公司在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政策和操作实务⽅⾯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以下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分析,并参照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法,对公路资产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提出⼀些看法。
⼀、关于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科⽬在⾼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有8家公司是将公路资产在“固定资产”科⽬核算,⼦⽬⼀般叫做“公路及构筑物”或直接叫做“××公路”;有5家公司在“⽆形资产”科⽬核算,⼦⽬⼀般叫做“收费特许经营权”或“综合补偿受益权”;还有6家公司既在“固定资产”科⽬核算路产(或桥梁)⼜在“⽆形资产”科⽬核算收费特许经营权。
《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铁路、公路、电⼒设施、电信设施和油⽓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设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路资产⽆论是国家投资建设还是企业投资建设,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从这⼀点来说,公路资产的性质与其他特许经营权及⼟地使⽤权等⽆形资产的性质是⼀致的,应属于⽆形资产的核算范畴。
现阶段国家对⾼速公路的投资管理模式通常有BOT、BT及其衍⽣形式。
BOT 是英⽂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缩写,称作建设经营移交⽅式,是指项⽬所在地政府(合同授予⽅)授予⼀家企业特许权利——由其组成项⽬公司,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进⾏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经营收⼊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设施⽆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关于高速公路BOT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思考
作者: 关鸿欣
作者机构: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出版物刊名: 中国经贸
页码: 157-158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2期
主题词: 高速公路;BOT项目;资产证券化
摘要: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企业负债率普遍过高,银行贷款难度逐年增加。
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真实出售”特点,能够将高速公路项目剥离出资产负债表,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并通过盘活非流动性资产实现价值创造。
因此,适用于高速公路BOT项目后续融资。
本文对BOT高速公路投资企业面临的主要困境及资产证券化业务优势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BOT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程序以及证券化过程中要注意的主要问题,为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融资提供有益的借鉴。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贾 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公路资产入账及会计核算实务工作的思考
作者: 武晶晶[1]
作者机构: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01
出版物刊名: 交通财会
页码: 33-36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7期
主题词: 公路资产;入账;会计核算
摘要:�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政府会计主体核算的非流动资产定义为"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其中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是首次被明确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而《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出台,则详细规定了把公路资产这一公益性强、地域分布性广、资产造价高及资产规模特别巨大的政府资产,纳入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新疆公路的具体管理部门是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作为公路系统的一名财务人员,在这里仅对公路资产如何入账,如何作为政府资产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做一探讨。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5篇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5篇资产评估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衍生的专门性活动, 出于对于特定类别的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以及企业价值进行价值评估的需要,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 供大家参考。
资产评估的心得体会1首先, 很荣幸这学期能够跨专业选到潘老师的资产评估学课程。
我是一名来自金信实验班的学生, 由于想要修双学位所以跨专业选了几门和本专业没有太大相关性的课程, 在最初跨专业选课时大家都有很大的盲目性, 第一周去听下觉得哪个好就选哪个。
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资产评估这门课程, 我来听的第一堂课就被老师深入浅出的教学方式以及老师丰富的理论实践所吸引, 果断选上这门课还向室友做了推荐共同来学习本门课程。
(有一位以前的同学还因为没有选课名额旁听了一个学期的资产评估学)在这门课程中, 自己确实学习到了很多的概念知识, 我掌握了资产评估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 了解了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以及企业价值等评估的流程和相关方面的知识。
通过一学期的学习, 我觉得资产评估学这门课程是一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 没有充足的理论知识无法做好评估, 而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光有理论知识也不能很好的对一个资产进行合理的评价。
课堂上, 老师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现实的甚至贴近生活的案例, 这就为我们学习这们门课程提供了充足的资料,关于老师的授课方式方面我非常喜欢, 潘老师给我们的知识并不会像某些老师那样一味的灌输知识, 好像这个东西就必须是这样, 不这样就是错的感觉, 老师很注重同学们自己的思考, 在教授基本知识的同时, 给大家展示事实案例, 引导大家对产生的问题的思索, 然后再进行点拨。
这种方式真的很好, 我觉得所谓大学生, 不该像高中那样应试教育仅仅为了一个分数而学习, 分数限制了学生的独立思考, 也限制了老师的一些讲课方式。
我一直觉得, 大学应该是一个学习思想的过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关于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作者:周民截至2009年9月,高速公路板块共有19家上市公司,按上市的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湖南投资、S延边路、东莞控股、重庆路桥、海南高速、粤高速、现代投资、东北高速、华北高速、赣粤高速、五洲交通、宁沪高速、福建高速、深高速、山东高速、皖通高速、中原高速、楚天高速、成渝高速。
通过比较,这19家公司在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政策和操作实务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以下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分析,并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方法,对公路资产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关于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在高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有8家公司是将公路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子目一般叫做“公路及构筑物”或直接叫做“××公路”;有5家公司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子目一般叫做“收费特许经营权”或“综合补偿受益权”;还有6家公司既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路产(或桥梁)又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收费特许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设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路资产无论是国家投资建设还是企业投资建设,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从这一点来说,公路资产的性质与其他特许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性质是一致的,应属于无形资产的核算范畴。
现阶段国家对高速公路的投资管理模式通常有BOT、BT及其衍生形式。
BOT 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缩写,称作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是指项目所在地政府(合同授予方)授予一家企业特许权利——由其组成项目公司,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的缩写,也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看,大多采用的是BOT模式。
对于BOT模式下公路资产的核算,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解释2号)作出了专门规定,该解释明确了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而应作为项目公司的金融资产(指向合同授予方——即当地政府收取费用的情况)或无形资产(指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的情况)核算。
至此,关于公路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已有定论,即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
上述19家上市公司除重庆路桥的部分资产是向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因此应确认为金融资产(该公司已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外,其他公司均是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因此均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已经披露的19家上市公司2008年报中,已按解释2号规定将公路资产由固定资产调入无形资产核算的有7家,分别是海南高速、宁沪高速、深高速、皖通高速、成渝高速、山东高速和重庆路桥,其他12家公司均未作出调整。
在12家未作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公司当中,有8家公司将公路资产全部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另有4家公司(湖南投资、S延边路、粤高速和现代投资)既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公路及构筑物,又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特许经营权,但未就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划分标准在会计政策中予以明确。
预计2009年年报这12家未作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上市公司都要依据解释2号作出调整。
二、关于公路资产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在高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公司系采用车流量法(工作量法中的一种)计提折旧或摊销,包括福建高速、赣粤高速、宁沪高速、深高速、粤高速、楚天高速、中原高速、五洲交通、东莞控股、成渝高速和东北高速;另有8家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包括湖南投资、S延边路、重庆路桥、海南高速、现代投资、华北高速、山东高速和皖通高速。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关于公路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无论是采用车流量法还是直线法(即年限平均法),都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从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来看,车流量法应当是首选的摊销方法),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自主进行选择。
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两种折旧或摊销方法各有其优缺点。
直线法的优点是简便、明晰,可操作性强,核算成本低,但由于公路资产在不同的使用期间提供的经济利益是不同的,公路建成初期车流量与通行费收入一般较低,之后呈上升趋势,直至达到饱和状态。
如果对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平均摊销这一直线与通行费收入的增长波动的曲线不同步、不配比,从而不能充分体现无形资产准则“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要求”这一规定。
因此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道路承载不足,路产的自然损耗较大,各期间公路收费波动不大的公路企业。
车流量法的基本操作思路是:先计算公路构筑物价值与预计总车流量的比值得出单位车流量折旧或摊销额,再用年度实际车流量与单位车流量折旧或摊销额相乘得到年折旧或摊销额。
与直线法相比,车流量法的优点是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金额能够与企业的通行费收入的变化趋势相匹配,考虑了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与资产消耗的结合,缺点是主观判断因素较多,人为操控的可能性较大,增加了折旧或摊销金额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对未来预测过于乐观的情况下,实际车流量大大低于预计车流量,折旧或摊销就会少计,从而会出现收费特许经营权已到期而折旧或摊销尚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摊完的情况。
为了弥补这一方法的不足,多数实行车流量法的公路企业(如福建高速、中原高速、五洲交通、楚天高速、宁沪高速、东莞控股、深高速等)定期(一般为三到五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车流量进行复核,在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差异较大时,委托专业的交通研究机构对收费公路未来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然后根据重新预测的总车流量调整以后年度的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额。
但即使这样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频繁聘请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必然要支付咨询费用,加大了核算成本,不符合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二是被聘请的流量预测机构同样存在专业胜任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三、关于公路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方法公路资产无论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还是无形资产核算,其后续支出都必然包括更新改造支出、大修理支出和日常维护的中小修理支出。
无形资产准则关于后续计量仅仅规定了摊销的处理,对于后续支出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理方法,但解释2号对于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公路资产的后续支出中属于大修理方面的支出进行了明确:“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我们认为,除解释2号的规定外,对高速公路公司公路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可参照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准则关于后续支出有如下规定:“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公路资产,其后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相当于一个新的BOT项目,按照本文第一部分的论述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拆除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对于该后续支出的摊销期限,应该并入原资产成本在特许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如果是由于更新改造的原因政府延长了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也应按同一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将包括原帐面价值和更新改造支出在内的所有资产成本在特许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后续发生的日常中小修理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费用化的后续支出,行业中的通行做法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不是营业费用。
在高速公路板块19家上市公司中,对于公路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和中小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基本不存在差异。
后续支出中比较特别的是大修理支出,公路资产的大修理间隔期一般是在10到15年之间,目前上市公司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是按照解释2号的规定做预计负债处理,同时计入各年度的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上市公司有深高速和皖通高速,其共同处理方式是每一会计年度按照经营期间需要进行的主要养护及路面重铺作业的次数及各作业预期发生的开支及设定的贴现率确定预计负债——公路养护责任拨备。
这种做法能够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避免出现高速公路到了大修年龄由于企业超额利润分配而导致资金储备不足的问题。
二是依据固定资产准则中有关后续支出的相关规定将大修理支出资本化计入相关公路资产的成本,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有粤高速和赣粤高速等,其中粤高速将公路大修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并在工程完工后增加其对应的固定资产成本,赣粤高速将公路大修在固定资产中单独作为一类进行核算,并单独计提折旧。
对于该后续支出的摊销期限,按照其受益期间应该是在两次大修理的间隔期间进行,因为如果按剩余使用年限摊销,会出现在第二次大修开始的时候,第一次大修的支出还未摊销完毕的情况,造成不同次的大修理支出的摊销期限不同。
采用这一处理方式时,如果取得收费特许经营权时对应的是新的公路资产,第一次大修理发生的时间应当是在取得收费特许经营权的10到15年之后,这样会造成第一个大修间隔期间实现利润较高并有可能形成利润超分,而最后一次大修由于临近特许经营权的到期日从而使最后一次大修的摊销期限很短并有可能导致大修理资金储备不足。
三是费用化计入当期费用,目前上市公司中很少采用这种处理方式。
这种处理方式虽然符合原《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由于公路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动辄几亿元甚至是十几亿元,采用这种处理方式会造成公路企业经营业绩的大起大落,在大修理间隔期间实现利润较高并有可能形成利润超分,在大修理发生的年度又会形成巨额亏损,有时需要几个会计年度才能弥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