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农药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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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农药管理制度

安全使用农药管理制度

安全使用农药管理制度一、农药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定相关政策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管理的监督,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同时,提倡绿色农业,推广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技术,减少对化学农药的依赖。

2. 建立农药登记制度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都应当经过登记审核,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未经登记的农药不得上市销售和使用。

3. 建立农药存储管理制度农药应当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室内,防止日晒雨淋和温度过高。

储存室内应当设置标识牌,明确标注农药名称、有效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避免混淆使用。

4. 建立农药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农户在购买农药前应当填写购买登记表,并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正确使用,严禁超量施用和混用农药。

5. 建立农药残留监测制度农产品上市前应当进行农药残留监测,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对于超过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当从源头进行追溯和处理。

6. 建立农药废弃物处理制度农药瓶、包装袋等废弃物应当统一收集处理,避免乱丢乱倒造成环境污染。

同时,建议采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安全使用农药的方法1. 做好事前准备在使用农药前,应当查看农药说明书,了解农药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同时,选择合适的农药剂型和剂量,根据病虫害的情况进行施药。

2. 增强安全意识在使用农药时,应当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戴上手套和眼镜,避免农药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如果不慎接触到农药,应当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3. 遵守施药原则农药的施用应当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天气条件,避免雨天和高温时使用。

施药时应当避免喷洒到周围环境和水源,以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4. 做好施药后处理施药后应当及时清洗施药器具和防护用具,将残余的农药和包装物按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避免人员在施药后立即进入农田,以免接触农药残留。

5. 定期做好健康监测长期接触农药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监测,注意身体状况的变化。

如有不适或异常现象,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长期接触农药的情况。

农药六项规章制度

农药六项规章制度

农药六项规章制度一、农药购买规定1. 农药购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严禁购买假冒伪劣农药;2. 农药购买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购买须提供身份证,单位购买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3. 农药购买需登记农药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购买人和售药人签字确认;4. 农药购买需按照农药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使用方法;5. 农药购买需保存好购药凭证、发票等相关购药记录,以备日后查验。

二、农药使用规定1. 农药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严禁超量使用农药;2. 农药使用需按照作物生长期、病虫害情况等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3. 农药使用需佩戴防护用具,严禁光脚裸手使用,以免对人体造成危害;4. 农药使用需保持环境整洁,避免污染水源和土壤;5. 农药使用需留意天气情况,避免在风力大、雨水多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使用。

三、农药储存规定1. 农药储存需使用专用储存柜或货架,严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2. 农药储存需远离火源、高温、潮湿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等场所;3. 农药储存需保持通风良好,定期清理储存柜或货架,确保储存环境干净卫生;4. 农药储存需保持农药包装完好,避免包装破损造成农药泄漏;5. 农药储存需保持储存区域干燥,避免农药潮湿导致质量下降。

四、农药销毁规定1. 农药过期或损坏需及时销毁,严禁私自乱倒乱丢;2. 农药销毁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弃置或随地倾倒;3. 农药销毁需在指定的销毁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遵守销毁程序和规定;4. 农药销毁需及时填写销毁记录,并保存好销毁证明,以备日后查验;5. 农药销毁过程中需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对环境和身体造成危害。

五、农药残留检测规定1.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超标销售;2. 农药残留检测需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遵守检测程序和规定;3.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接受监督和管理;4. 农药残留检测需保持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灵敏度,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5.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需及时通知农户,确保农产品安全无害。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农药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开展培训活动,提高职工施药技术水平,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第二条农场农技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第三条使用农药应当遵守《施药安全操作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第四条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和中草药材。

第五条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

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第六条农技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第七条不得使用高毒、残效期长的农药,绝对禁止使用普施特、豆草特、氟乐灵、磺酰脲类等农药,保证结构调整。

植保人员要对本农场农药的使用情况及时准确登记,做好农药使用档案,如发现由于上年使用禁用农药,对后作物造成药害的将追究该植保人员经济责任。

第八条田间喷药前要将使用农药的种类及名称报给植保人员,植保人员在喷药作业时要到现场检查农药使用情况,及时指导工人喷药,坚决杜绝农场禁止使用的农药。

第九条有机产品生产农药的使用必须在农场农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晒场、田间使用的各种肥、药包装物,不得随意乱丢,如出现随意扔药瓶、包装物,管理区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农药使用责任制,严防任何药害事故发生,水稻喷洒必须严格清洗药灌和喷药管,要多次用火碱或清洗剂清洗机械,要专人配药,农药的配制、喷洒方法正确、在农药用量上必须准确,防止任何错喷、重喷、漏喷、在地内加药等现象发生;喷药作业时要选好风向,注意避免农药漂移对临近作物的危害。

农药仓库管理及安全使用制度

农药仓库管理及安全使用制度

农药仓库管理及安全使用制度一、目的为了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保证农场蔬菜生产的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有益生物,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的所有农药、农药仓库、施药器械和施药操作的管理。

三、责任确定农场场长对整个农药管理负责;植保负责人对区域内的农药使用负责;农药仓库管理员对农场的所有农药的储存、出入库管理负责。

四、内容1.农药采购管理1)采购负责人根据技术人员制定的采购清单,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所有基地使用的农药需在合作社备案可查,且要通过相关客户审核备案;2)所购买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3)农场使用的农药须从国家或本合作社认可的渠道购买,有相应证明文件或备案记录。

2.农药仓库管理1)要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人员保管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4)农药在库内应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3.农药安全使用管理1)负责安排基地农药使用的人员(植保员)每年须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2)农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相应的明确的责任制;3)严格执行基地可使用的农药和严禁使用农药种类标准;4)备有作物生长期内的连续、完整、准确的农药施用记录;5)农药喷洒器具完好可使用,有定期检查或维修的记录(一般每半月一次);6)施完药后,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装过农药的空箱、空瓶、空袋要集中妥善处理;7)清洗药械的污水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环境;8)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得使用未取得登记的混合剂型农药,不得使用无厂名、无药名或无使用说明书的假、劣农药;9)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农药使用标准,如NY/T 393-2000,严格按照农药说明书上的规定用药,掌握好农药使用范围、防治对象、用药量(浓度)、次数、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10)施用农药后,应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1)不得在河流、湖泊、水库、渠道、鱼塘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海洋养殖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倾倒农药、清洗施药器械或者丢弃农药包装器具。

农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农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农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的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农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

第三条农药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节约、环保”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农药的毒性、用途、作物等进行分级,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农药使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使用的记录真实、完整、可查。

第二章农药采购管理第六条农药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选择正规的农药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确保选择到合格的农药产品。

第八条农药采购应进行计划性采购,根据农作物的生长季节和病虫害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和规格。

第九条采购农药应注意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和防伪标识,严禁购买过期或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农药采购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及时归档保存。

第三章农药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农药存储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热源和火源,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农药库房应定期清理,保持整洁卫生,储存方式要符合农药的要求。

第十三条农药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标明农药的种类、毒性等信息,避免混淆使用。

第十四条农药在库存储期间应定期检查,防止产品发生变质、泄漏等情况。

第十五条农药库房的出入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记录详实。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前应作好作物检查、病虫害调查,确定合理用药方案。

第十七条农药使用前必须穿着防护装备,严禁食用、饮水、吸烟等行为。

第十八条农药使用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使用方法正确施用,严禁超量使用。

第十九条农药使用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条农药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工具和设备,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第五章农药废弃物处理第二十一条农药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封存处理,杜绝随意丢弃。

农药经营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农药经营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农药经营安全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经营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工作,适用范围包括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综合管理、分类管理的方式,加强对农药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规范的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合法。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对原材料、生产工艺、成品进行全面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职质量检测部门,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并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合理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农药经营管理第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经营许可证和合法、规范的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设立专职质量检测部门,对进货产品进行严格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库房、运输车辆等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货物不受损坏。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使用合法、合格的农药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遵守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农药使用者应当进行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止直接接触农药。

第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当注意使用农药的方法和量,避免超量使用,严禁超范围使用。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者应当在使用农药后及时清洗工具、器具和身体,保持卫生,避免农药残留。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产品的质量监测,对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销毁。

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

农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农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农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农药使用的人员。

第三条农药使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推动农药使用和环境保护、健康保护协调发展。

第四条农药使用管理应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高农药使用效率。

第五条农药使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经销单位和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

第二章农药使用审批第六条农药使用前应经过审批,并具有有效的农药使用资格。

第七条申请农药使用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农药使用计划、农药购买凭证、农药使用人员证书等。

第八条农药使用审批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获得批准。

第九条农药使用审批应当做好备案工作,包括审批表、使用计划、购买凭证等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三章农药使用操作第十条农药使用人员在使用农药前,应对农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农药的名称、种类、用途等信息。

第十一条农药使用人员在进行农药使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用具,避免接触农药。

第十二条农药使用操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使用说明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农药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农药使用人员在操作农药时,应注意避免农药溅到其他地方或直接接触水源。

第四章农药使用储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农药使用人员应当做好农药的储存管理工作,确保农药存放干燥通风、火源离开等安全条件。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人员在农药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销毁农药包装及剩余农药,不得乱倒、乱丢。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人员在销毁农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能私自处理。

第五章农药使用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农药使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农药使用合法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农药使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根据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农药使用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农药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种植基地规章制度

种植基地规章制度

种植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种植基地的管理,保障种植基地的正常运行,提高种植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种植基地的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种植基地的生产、科研、技术推广、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种植基地的管理应遵循科学种植、规范管理、绿色发展、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种植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种植效益,保证产品质量。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种植基地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种植的作物种类。

第六条种植基地应科学合理地安排种植计划,确保作物种植周期和种植结构的合理性。

第七条种植基地应采用先进的种植技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第八条种植基地应加强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推广生物农药和物理防治方法。

第九条种植基地应加强田间管理,保持田间卫生,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第十条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科研和技术推广第十一条种植基地应加强科研工作,引进、筛选、推广适宜种植的优良品种。

第十二条种植基地应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种植效益。

第十三条种植基地应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

第四章市场营销第十四条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市场营销体系,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五条种植基地应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

第十六条种植基地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种植基地应合理使用资金,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种植效益。

第十九条种植基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条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种植基地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种植基地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农药施用管理程序

农药施用管理程序

农药施用管理程序1)农药施用请参照《农药使用指导书》。

2)生产基地地负责人填写农药领用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领农药,农药由农药保管员统一发放。

在植保员的指导下稀释农药。

3)其他人员都无权领用农药。

如果农药保管员不按正常的农药发放程序发放农药,经查实,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生产基地农户在植保员的指导下和监督下具体施用农药。

5)生产基地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病虫害发生及防治记录,上报生产基地负责人,抄送文件资料管理归档。

农药施用后安全处置管理办法1)生产基地负责人具体负责农药施用后的安全处置。

2)用过的施用器具要清洗干净,通风、晾干置于儿童不易碰撞的地方。

3)剩余的农药,由生产基地负责人负责回收,整理好后教会农药保管处。

4)农药用尽后的空瓶也由生产基地负责人回收,交回农药保管处统一保管,在植保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清洗干净,最后回收到农药市场商或经销商处。

5)生产基地负责人要汇同植保员不定时、不定点、预先不通知抽查农户的栽培情况,特别是农药的施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汇报总经理。

严禁其他农户或除基地农药采购员以外的基地相关人员私自购买和施用农药。

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农户的基地成员资格,自动解除蔬菜种植、收购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其他相关人员做开除处理,并处罚金100-500元。

出境蔬菜的农药残留检验管理办法1)农残检验具体由植保员主管,并负责抽样、送样,做好记录。

2)确定检验单位为: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植保员负责将最后的结果和分析存档,上报生产基地负责人,抄送文件资料及管理员归档。

4)植保员抽样时,必须每个农户都要抽样,抽样时间为在采摘时前一周。

抽样方式为:每个蔬菜地块五点抽样(四个角各一点,中间点),抽样数量为1KG。

5)送检样的结果要及时反馈,检验合格的农户蔬菜公司才允许收购。

6)检验不合格农户的蔬菜产品要视情况处理,不准出口,在商检局的指导下,确定那些转为内销或就地销售,或者部分销毁。

绿化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绿化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绿化农药使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农业绿化领域中使用农药的行为和实施所制定的管理规范。

其目的是保护农作物和生态环境的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说,绿化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农药使用登记制度:规定农药使用前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获得农药使用许可证。

登记时需要提供农作物品种、用药量、使用方法等信息。

2. 农药使用指导制度:要求农药使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农药使用知识,包括正确使用农药的操作方法、用药量、使用时机等。

同时要求提供农药使用指导书或培训。

3. 农药使用记录制度:要求农药使用者需详细记录农药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用药量、使用地点等信息。

这些记录可用于监管和责任追究。

4. 农药储存管理制度:要求农药使用者必须妥善储存农药,保证其质量和安全。

包括存放在专用储存间或柜子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等。

5. 农药残留监测制度:要求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监测结果可用于对农药使用是否合规进行评估。

6. 处罚措施:对违反农药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农药使用许可证等。

综上所述,绿化农药使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促进农药的正确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这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绿化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农民和农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农、林业的生产及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农药经营、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监管部门)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监、安全监管、绿化林业、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各类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三、农药分类农药按照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杀鼠剂、除草剂等。

根据毒性分为高毒农药、中毒农药和低毒农药。

四、农药登记管理所有生产、销售的农药必须经过国家农药登记机构的审批登记,未经登记的农药不能生产、销售、使用。

五、农药储存管理1.农药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通风干燥处。

2.储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识,并避免与食品、饮品等混置。

3.人员擅自进入储存区域不得接触农药,否则后果自负。

4.定期对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六、农药使用管理1.在使用农药前,对农药进行充分了解,掌握使用方法、用量、期限等信息。

2.使用农药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防止接触皮肤、呼吸道或误食。

3.使用农药时应注意风向,避免喷洒到非目标区域。

4.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

5.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喷雾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七、农药废弃物管理1.废弃的农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并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

2.禁止将废弃农药随意倾倒或混入水源或土壤中,以免引起环境污染。

3.对于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农药,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制度宣导相关单位应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的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使用农药。

十、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农药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督力度。

十一、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和检查执行情况。

以上为农药使用管理制度,望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确保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茶园种植基地农用化学品管理制度

茶园种植基地农用化学品管理制度

茶园种植基地农用化学品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的农用化学品包括肥料、农药、除草剂等茶叶种植过程中使用到的的化学品。

1、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植保方针,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防治措施,控制有害生物、将农药残留降低到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禁止在采摘时期使用任何农药,整个种植过程中禁止使用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进口国禁用的农用化学品。

2、农用化学品的购买农用化学品购买必须符合“三定”原则(定品种、定厂家、定点)。

2.1农用化学品的确定2.1.1种植基地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必须符合进口国以及我国有关的规定,严禁使用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茶叶进口国禁用或限制的农药。

2.1.2基地使用的肥料必须经过有效成分确认,茶树种植宜使用有机肥。

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施用前应经无害化处理,有机肥中污染物质、微生物含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叶面肥应使用农业部门登记注册的品种。

2.1.3在选定农用化学品前,应对该化学品的生产厂家资质、品牌、有效成分进行确认,生产厂家必须有政府登记备案,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必须有主管部门批准的登记号,有效成分应明确、稳定。

2.1.4将拟选用的农用化学品息绘制成《可选用的农用化学品清单》,明确各选用的化学品的中英文名称、登记号、主要成份、防治对象、安全间隔期、生产厂家等相关息。

2.1.5由植保员按照上述要求制定《可选用的农用化学品清单》,报基地负责人审批后利用。

2.2采购点的选择公司指定牢固的农用化学品采购点。

该销售点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农用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场合,且能证明其所经营的相应农用化学品有注册或经过农用化学品检定所的许可,其购入途径正当等。

严禁从非公司指定的采购点购买农用化学品。

2.3农用化学品的购买2.3.1农药应由基地农资管理部门统一向有资质的农药销售商采购,并加强对购进农药的验收管理,并做好相关记,代O2.3.2购买前由植保员根据实际需要,提岀购买申请,经审批后到指定点购买。

公司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

公司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

公司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农药的管理和控制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为了响应这一需求,我们公司特此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农药使用管理制度,以规范农药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确保农药的合理使用,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一、采购管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农药采购制度,所有农药必须从合法、可靠的供应商处购买,并确保所购买的农药产品具有合法的登记证号和生产许可证。

采购人员需对农药的成分、作用机理、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并建立农药采购记录,详细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日期等信息。

二、存储管理农药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存储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仓库内应干燥、通风、避光,且温度适宜,避免农药因存储不当而失效或发生危险。

同时,农药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品和高毒农药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使用管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农药使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

在使用农药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农业部门的推荐剂量进行施用,禁止超量或滥用农药。

同时,公司应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对象、用药量及作业人员等信息。

四、废弃处理对于过期或未使用完的农药,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倾倒。

应设立专门的废弃农药收集容器,并定期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公司应记录废弃农药的处理情况,包括废弃数量、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等。

五、监督管理公司应设立农药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农药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公司还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评估农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总结:。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有什么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有什么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有什么一、总则为了规范农药的使用,保护农作物和人体健康,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农药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农药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合理使用。

农药使用必须按照商品说明书的要求施用,不得超量使用,以免对环境和作物造成损害。

3. 绿色环保。

鼓励使用绿色农药和生物防治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平衡。

4. 严格管理。

对于黑市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理。

三、农药的分类和使用1. 农药按照功能不同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几类。

在使用时必须根据作物的病虫害情况选择合适的农药。

2. 农药的储存必须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易燃物,严禁长期暴晒或淋雨。

3. 农药使用时必须配戴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农药。

4. 农药使用后的包装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乱丢或随意焚烧,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农药的购买和销售1. 农药的购买必须在正规农药店购买,不得购买来路不明的农药,以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2. 农药销售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农药销售员出具销售凭证,不得私自销售或转让给非法渠道。

3. 农药销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出售,不得擅自涨价或以次充好,严禁销售过期或失效农药。

五、农药的监督和检测1. 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农药进行抽检,严格控制农药的质量,减少假冒伪劣农药的流入。

2. 对于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药和非法添加剂的农药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对于违法销售、非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理,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

六、责任及处罚1. 对于违反农药管理规定的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农药销售商、生产商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召回和赔偿,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3. 对于监督和检测部门如发现失职渎职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惩处,确保监管的公正和透明。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药经营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农药经营活动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第四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农药经营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药经营安全检查。

第二章农药采购与储存第六条农药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信息。

第七条农药采购部门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

第八条农药采购部门应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农药产品,并索取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第九条农药储存部门应当建立农药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条农药储存部门应当将农药存放在专用的农药仓库内,确保农药仓库的温湿度、通风、防晒、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完善。

第十一条农药储存部门应当定期对农药仓库进行清理,确保农药仓库的整洁、安全。

第三章农药销售与使用第十二条农药销售部门应当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单位、购买人、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农药销售部门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农药使用说明书,告知购买者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等。

第十四条农药销售部门应当对购买者进行农药使用安全培训,提高购买者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使用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农药使用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七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进行农药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

单位农药使用安全工作制度

单位农药使用安全工作制度

单位农药使用安全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农药使用者,包括农业生产者、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

二、农药采购与管理1. 农药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登记管理制度,选择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农药产品。

2. 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农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农药产品的合法身份,并保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备查。

3. 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农药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4. 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农药销售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等信息,以备查验。

三、农药使用与安全1. 农药使用前,使用者应认真阅读农药标签,了解农药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信息。

2. 农药使用前,使用者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触农药。

3. 农药使用前,使用者应对农药进行充分搅拌,确保农药均匀分散。

4. 农药使用时,使用者应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使用方法进行施药,不得随意改变施药方式、剂量和施药时间。

5. 农药使用时,使用者应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确保农产品上市前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

6. 农药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密切关注农药的施药效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 农药使用后,使用者应妥善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人体健康。

四、农药事故处理与应急1. 发生农药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农业、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

2. 当地政府应根据农药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3. 农药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4. 对农药事故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农药监管与执法1. 农业、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基地农药管理制度

基地农药管理制度

基地农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地农药的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地内所有农药的管理。

第三条基地农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农药残留。

第四条基地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农药使用计划,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基地应加强农药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药管理人员的意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

第六条基地应不断完善农药管理制度,保证其执行和监督的有效性。

第七条基地应加强对农药安全使用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

第八条基地应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和报告农药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农药的采购和储存管理第九条基地应选择合格的农药供应商,购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农药,建立相应的农药采购档案。

第十条基地应指定专门的农药存放场所,确保农药的储存环境安全和卫生。

第十一条农药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基地应严格按照农药使用情况,有效管理农药的储存期限。

第十三条农药的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禁止外人进入。

第三章农药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基地应建立农药使用档案,及时记录并报告农药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基地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农药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农药的正确使用。

第十六条基地应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频次,确保农药使用的科学性和效果。

第十七条基地应加强农药使用中的安全防护,做好农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八条农药使用人员应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

第十九条基地应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和监测制度,定期检测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残留,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基地应对农药使用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章废弃农药的处理和处置第二十一条基地应建立废弃农药的处理档案,定期对废弃农药进行清理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基地应选择合格的废弃农药处理单位,对废弃农药进行处理和处置。

基地农药管理制度

基地农药管理制度

基地农药管理制度1.农药登记和使用许可:农药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查和批准,然后才能被登记和使用。

在登记过程中,必须对农药的成份、剂量、使用方法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测试。

农药许可证也应该依据种植面积、农作物品种和需求来颁发。

3.农药储存和运输:农药的储存和运输要求严格,必须放在专门的储存室中,与食品、饮料等分开存放。

为了防止农药泄漏或污染环境,储存室应有防破坏、防漏、防火等措施,农药包装必须完好无损。

4.农药使用人员培训:农药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合法的证书才能使用农药。

培训内容应包括农药的安全使用方法、灾害应急处理、防护措施等。

5.农田农药施用管理: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进行施用。

施用过程中要注意风向,避免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害。

施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喷雾设备和保存未使用的农药。

6.农药残留监测:应建立定期的农药残留监测机制,对农作物、土壤、水源等进行采样和检测,确保农药残留量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安全威胁。

7.农药包装和废弃物处理:农药包装的回收和处理要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

废弃的农药必须经过专门处理机构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排放到水源或环境中。

8.农药使用记录和报告:农药使用人员应详细记录农药使用的日期、品种、剂量和施用方法等信息,并定期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监督和管理。

9.农药安全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开展农药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和农药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培养正确的农药使用观念和行为。

总之,基地农药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旨在保护农作物和消费者的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安全。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才能实现农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农药使用示范工作计划方案

农药使用示范工作计划方案

一、背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药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可能对农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为提高农药使用效率,减少农药残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农药使用示范工作计划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农药使用技术水平,降低农药残留。

2. 推广科学合理的农药使用方法,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

3. 增强农民的农药安全使用意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工作内容1. 农药使用技术培训(1)组织专家对农业技术人员、农民进行农药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农药使用水平。

(2)培训内容包括农药的基本知识、农药的选用、施用技术、安全防护等。

2. 农药使用示范(1)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农业生产基地,建立农药使用示范点。

(2)在示范点进行农药科学施用、病虫害防治、农药残留检测等实验。

(3)总结示范点经验,为其他农业生产基地提供参考。

3. 农药市场监管(1)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

(2)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确保农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农药安全使用宣传(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

(2)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农药安全使用意识。

四、实施步骤1. 第一阶段(第1-3个月):制定农药使用示范工作计划方案,开展农药使用技术培训。

2. 第二阶段(第4-6个月):建立农药使用示范点,开展农药使用示范工作。

3. 第三阶段(第7-9个月):对农药市场监管,加强农药质量抽检。

4. 第四阶段(第10-12个月):总结农药使用示范工作成果,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

五、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成立农药使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药使用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农药使用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3. 技术保障:邀请农业专家、农药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农药使用示范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 检查考核:定期对农药使用示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农业基地管理制度(3篇)

农业基地管理制度(3篇)

农业基地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相应生产产品标准,基地办公室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录,以及使用数量。

2、基地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小组,要建立绿色(无公害)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资料的市场准入制度。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在总指挥部至少建立一个投入品专供点,为种植户提供质量符合国家和____省标准要求的优良品种,并提供化肥、农药配送服务。

4、____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的病虫草害的统防统治,并在作物生长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5、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基地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小组对基地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农资市场)每年必须进行至少____次监督检查和抽查,保证基地使用符合国标及地方标准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6、公司指挥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合作基地农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各种禁用农药和肥料。

7、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三章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采购制度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各基地不购买和使用____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

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

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

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俱全。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制度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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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农药使用制度
一、农药的保存
1、基地要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管理人员,键入严格的领用制度档案。

2、农药的储存必须有专门的仓库,注意通风,配备灭火器。

3、不同种类的农药分类存放在专用货架上,并挂牌标识。

4、库存的农药必须适时周转,避免超时储存期限。

5、农药存储点必须远离人群、动物,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6、领取农药时,必须开具处方单,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用。

7、领用的农药品种、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发放范围使用,不得私自更
改处方单。

二、农药的配制
1、农药配制前,应查看农药的包装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出厂日期、使
用说明等,确保农药不失效和不含违禁成分。

2、农药配制前,应认真参照说明书的配制浓度、稀释倍数等。

3、农药取用时,计量必须准确,不可随意改变用量。

4、根据不同的喷雾器确定农药配制的用水量。

三、农药的使用
1、基地用药必须有植保员现场指导监督,详细填写基地用药记录,并有
植保员的基地负责人签字确认,不得私自更改。

2、农药当日配制,当日使用,严禁隔夜使用。

3、若发生突发性病虫害,植保员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不得
使用违禁农药。

4、做好农药使用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农药种类、数量、作
物、防治目的等,以备查看。

四、残留农药的处理
1、原包装农药一次不能用完的,剩余药剂由植保员负责收回。

2、清洗喷雾器的污水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播洒,防治污染
水源环境。

3、喷药以后残剩的药液,选择安全地点挖空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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