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选调生考试申论热点:让人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时政热点让司法公正价值深入人心
军转干考试2014时政热点:让司法公正价值深入人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作出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结束后,该案审判长李纪红就社会关注的二审五个焦点问题回答了提问。
据报道,在二审法庭上,李某某曾经发出这样的质问:“一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显然,法院已经为这个质问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轮奸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李某某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刑罚,于是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已属从轻处罚。
这样的判决理由在一审判决之后法院已经清晰表达。
二审的焦点即是被告方有否提出足以推翻此前判决的证据。
本案二审庭审前后持续了13个小时,充分说明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予以重视和保障。
其间合议庭认真、充分地听取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尊重诉讼参与人意愿的基础上,中途适时安排了休庭,保证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正当需求。
即便在庭审前,被告人辩护律师始终对外宣称将提供新证据,但从庭审结果来看,所谓的视频证据并未与本案相关联。
本案法院的判决结果,显然不因李某某是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李某某案的宣判理应成为一个标杆。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之所以能如此长时间地吸引公众眼球,除了因为被告人父母的身份,根本原因还是本案背后,特别是李某某背后的一些人,无原则和无底线的辩护与袒护,甚至在审理过程中一而再地制造话题。
这对于法院而言显然是一种压力。
但事后可以看到,对于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的目标,正在愈行愈近。
公安机关行动迅速,依法取证,获得了各被告人的如实供述,为后面的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申论司法正义作文
申论司法正义作文司法正义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也是法官们的使命所在。
在司法活动中,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正义的核心内容。
然而,现实中不乏一些司法不公的案例,让人对司法体系产生了一定的质疑和担忧。
首先,司法正义应该始终以公平和公正为基准。
无论是富裕还是贫穷,权贵还是普通人,每个人在法律面前应该都平等。
然而,在某些案件中,人们常常看到明显的不公正现象。
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为社会地位高而得到了较轻的刑罚,而一些无辜者则误入囹圄。
这种不公平对社会的稳定和公信力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因此,司法正义需要更加注重试判过程的公正性,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其次,司法正义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惩犯罪行为。
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宁,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司法的首要任务。
然而,一些严重犯罪分子却经常逃过法网,继续危害社会。
这种现象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让公众对司法机构的能力产生了怀疑。
司法机构应该加大对重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社会安全,提升公众对司法正义的信心。
第三,司法正义还需要注重人性化的关怀。
法律虽然是冷冰冰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情关怀却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一些走错路的罪犯,司法机构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教育,激发其改过自新的动力。
同时,对于被刑事追诉的人员,应该进行合理的惩罚,但也应该考虑到其家庭和社会影响,避免将刑罚扩大到无辜的家人身上。
综上所述,司法正义是法治社会的基础,需要以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性化关怀为目标。
司法机构应积极完善自身的规范和制度,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和合理的处理,增强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心,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只有这样,司法正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
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执法为民 且行且珍惜
华图网校: 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执法为民且行且珍惜最近,一段“法官因停车位问题殴打保安致其跪地求饶”的视频广为传播。
最新的消息称,打人者黎泰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目前,打人法官已经被停职调查,云南高院表示,“我们将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绝不护短,会给关心此事的市民一个交代”。
有好事网友以“文章体” 为法官代写了忏悔书,虽为调侃,但以文章的口气形容这位法官此时的处境再贴切不过。
“文章体”套在法官身上就是,“时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错就是错,与任何人无关。
权力的无制约,造就了我狂妄自大,骄傲蛮横的脾气,导致了我近日冲动打人,我今天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据报道称,这位法官已经多次殴打小区保安,的确是因为咎由自取、狂妄自大、骄傲蛮横铸下大错。
即便如文章岳父一样,法官岳父也为之辩解称,事件系人为策划“有意针对他们家”,也毫无说服力。
这一切正是“权力无制约”惹下的祸。
有人会说,法官也是俗人,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怒发冲冠,拍案而起、动手打人,甚至如上海个别法官公开招嫖,如此种种都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有情可原。
但问题是,就像法庭上不可藐视法庭一样,法官作为法律的使者也不能藐视法律。
法律是文明的象征,法律之所以取代战争、决斗、权术被世人奉为行为的准则,就是因为法庭之上可以“约辩”,绝不可以“约架”。
在理性的天平上“动口不动手”,才能实现最终的公平正义。
培根有言,“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法官打人错在藐视法律,这其实关乎信仰,污染的正是法治的水源。
自从现代司法体系建立以来,法官职业通常是寂寞和孤独的。
在很多国家,法官必须刻意地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不仅是清廉和自律的体现,更象征着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威严和信誉。
记得法学家周大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说,你们如果觉得将来去从事这样一个寂寞孤独的职业很不舒服,那么现在赶快过马路,想办法去对面的北京电影学院学表演。
浙江省考时政备考之让公平正义推动法治浙江 全省各界热议“两院”承诺
更多浙江公务员考试真题<<<点这里看浙江省考时政备考之让公平正义推动法治浙江全省各界热议“两院”承诺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作为浙江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浙江省考面试等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建议广大考生需注重关于时政热点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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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陈国猛、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汪瀚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均许下了如此承诺。
短短的23个字,铿锵有力,字字印在了现场在座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心上。
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我省努力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方向。
正如省委书记夏宝龙所说:“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真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法治日益成为浙江治省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让每一个老百姓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作为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官、检察官,如何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基石。
去年以来,我省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共登记立案91万件,同比增长18.6%。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每一个诉讼当事人都感到公正、平等。
审判过程中,强化证据裁判,坚持宽严相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全国优秀法官”、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科科长陈万敏收看了省高院工作报告直播后,让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公平公正”。
陈万敏说,人民法官来自人民,要服务于社会和广大群众。
当事人把诉状递到法院,就是期盼能早一天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能早点实现自己正当的权益。
“所以作为法官,在工作中始终要把‘人民’二字牢记于心,急当事人之所急,真情服务群众。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热点:浙江代表解读“两高”工作报告 让公平正义闪耀光芒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热点:浙江代表解读“两高”工作报告让公平正义闪耀光芒浙江代表解读“两高”工作报告让公平正义闪耀光芒《论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公平,是百姓内心的渴望;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今天下午,我省代表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结合“两高”报告谈了各自的体会。
促公正——一把尺子量到底齐奇代表认为,今年,最高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
齐奇代表说,从浙江法院的情况来看,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越是热点案件越要公开,用公开来促公正、促公信,倒逼法院工作人员改进作风。
这次全国人代会上,齐奇代表建议,可在有条件的省市扩大刑事被告人应当通知辩护的范围。
他认为,冤错案件发生的病灶病根之一,是司法机关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够重视。
省高院曾经对2011年前审结的全省刑事案件调研统计后发现,全省刑事案件约70%以上的被告人在开庭中没有获得刑事辩护,法庭上控辩失衡的状况十分明显,导致庭审的正当性、法官的居中性受到质疑。
因此,必须完善刑事人权保障,切实防止冤错案件。
齐奇代表说,人民法院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同时必须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黄作兴代表认为,司法机关办案的质量,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我省司法机关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作了大量工作。
如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在批捕起诉案件办理中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捕诉衔接等制度,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因证据不牢靠、办案质量不高,而导致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底线,必须牢牢守住。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努力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
只有依法办案,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我们应该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司法操作标准,提高司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依法处理,不偏不倚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司法公开透明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公开审判和公开执行,可以有效地展示司法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通过公开审判的方式,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清楚地了解案件的情况、证据的确据以及判决结果的依据,增强了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和信任。
同时,要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权力的行使合法、公正。
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的监督,建立健全司法纠错机制,对司法失误和不当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追责,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培养,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审判态度,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对于违法、腐败和不作为等司法人员,要进行追责问责,建立信任执法机制,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要注重司法服务的普惠性和便捷性。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我们应该加强司法公共服务建设,推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只有在以上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才能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应该坚信,只有建立了公正、透明、高效的司法制度,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构建法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申论热点文章素材:公正司法与社会公平正义
申论热点文章素材:公正司法与社会公平正义
[标题示例]
1.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2.让公平正义的曙光照耀每个灵魂
3.驱散“雾霾” 让司法公正阳光普照
4.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5.司法公正廉洁筑牢社会公正防线
[开头示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司法。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及秩序的总开关,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可以说,没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而没有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社会和谐稳定就得不到保障。
因此,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守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
[结尾示例]
公正不是抽象的体验,而是实在的感受。
只有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司法者多一分谨慎和敬畏,才能驱散司法腐败的“雾霾”,净化司法领域的生态环境,捍卫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只有当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人民群众才能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正普照大地。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正中有更多获得感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正中有更多获得感“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拉开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幕,司法改革也随之展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而公平正义则是保证良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评判司法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近年来,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假错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当事人家属一个公道,也让人民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实事求是的信念。
人民法院为人民,永远不要忘记法院前面的“人民”二字。
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底线失守,后果不堪设想。
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公平正义要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在近些年的司法改革中也成了改革的重头戏。
通过司法公开的各种网络平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完整了解司法裁判的全部过程,从而对整个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借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当事人可以看到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和“执行不能”的真正原因,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迈出了关键一步。
此外,司法民主制度改革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全国部分法院正在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让更多德高望重、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成为人民陪审员。
事实证明,在试点法院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审理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生动诠释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优势。
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具体到司法改革中,则是要实现司法便民的举措,让司法贴近人民,让司法为人民服务。
立案登记制改革打开了“立案难”的大门。
诉讼服务升级提速让“司法便民”触手可及,全国3000多个地方法院通过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系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网上申诉和评查案件,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信仰,司法的公信源自人民的内心信赖。
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让司法公正守卫公平正义
辽宁中公教育:公考咨询交流、公考资讯早知道、公考资料获取,尽在中公网“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把“公平正义”放在核心位置,标注着政法工作和司法改革的前行方向。
社会转型期,随着物质生活日益富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水涨船高。
一个案件,可能是树立法律权威、增进法律信仰、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基石;也可能以“看得见”的方式成为信任坍塌的一个链条。
公平正义既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就要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决不允许侵害群众权益,决不允许造成冤假错案,要通过个案积累筑牢公平正义的基石。
“物不得其平而鸣”,一旦群众不能在政法机关实现权利救济,不能在司法审判中寻找公平正义,就可能选择法律之外的信访渠道捍卫权益。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悄然流行,上访与截访形成拉锯,莫不与此有关。
可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就是要树立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清晰地认识到维权才能维稳,维权就是维稳;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就要坚持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以吏为师”的社会风气下,要围绕提升司法公信,不断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在中国,对司法的干扰不仅来自“金钱”和“权力”,而且来自“人情”和“关系”,这种国情和现实使中国的司法所面临的干扰风险非常之大。
因此,需要建立坚固的体制障碍和制度隔离,使任何干扰都无法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实质性的消极影响。
要积极营造维护司法公正的社会文化环境,克服司法活动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新闻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关系,通过各种手段培育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使依法办事成为社会公众的内心认同,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习惯。
2014福建事业单位时政热点:以司法公正呵护每一个厚道的百姓
2014福建事业单位时政热点:以司法公正呵护每一个厚道的百姓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会因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而动摇,也会因一些陈年旧案被纠错而有所复原迟到的真相和正义,终于敲响了呼格吉勒图家的大门。
一纸姗姗来迟的无罪判决书,虽然无法令18年前枉死的那个年轻人复生,却洗刷了不应由这个名字承受的罪名。
正义如同燃烧的柴火,温暖了寒风凛冽的冬日,也温暖了所有信仰法治者的心。
2014年12月15日,必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时刻。
尽管“呼格吉勒图案”只是极端个例,但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不公正的审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会因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而动摇,也会因一些陈年旧案被纠错而有所复原。
“呼格吉勒图案”成功“翻案”,就让人们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
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给中国法治史抹掉了一个污点,同时增加了一个亮点。
在各媒体关于“翻案”时刻的报道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呼格吉勒图父母的厚道——他们始终相信法律会还儿子一个公道,所以一刻也不曾放弃对真相的追寻;12月5日,在再审前向法院提交诉求时,他们唯一的诉求竟是“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公平地判决”,这点令法官都深感震惊。
对照呼格吉勒图父母的厚道朴实,当年那些办案人员、相关领导做何感想?以此反思这桩错案的办案过程,呼格吉勒图18年前之所以被仓促定罪,或许正是因为一些办案人员不够厚道。
现在回看一些与“呼格吉勒图案”相关的记录,无论是取证手段、证据链完整性还是立案程序,都存在明显瑕疵。
当年那些办案人员,很可能对这一点也心知肚明,但正因为缺乏呼格吉勒图父母的那种简单和厚道,因为有太多的算计和利益考量,一些人将错就错地将冤案办成了“铁案”。
如果法律是一部机器,公检法机关就是给这部机器赋予生命的灵魂。
要是“呼格吉勒图案”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更纯粹一些、厚道一些,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道德底线和职业底线,呼格吉勒图或许不会在案件还有诸多疑点的情况下被判死刑——即使被判死刑,后来的“翻案”之路也不会如此漫长和艰辛。
司法为民申论范文
司法为民申论范文在咱老百姓的心中,司法就像一座巍峨的大厦,它得稳得住、靠得住,而“司法为民”就是这座大厦的坚固基石。
司法要是脱离了为民的宗旨,那可就成了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中看不中用。
咱先说说司法为民为啥这么重要呢。
你想啊,老百姓过日子,难免磕磕碰碰,遇上事儿了就得找个说理的地方。
这时候司法就该闪亮登场了。
比如说,老张辛辛苦苦种的菜,被隔壁老王的羊给啃了,老张要是找老王理论,老王不认账,老张就得指望着司法给他个公道。
要是司法部门摆着一副高高在上、爱答不理的样子,老张得多心寒啊。
所以说,司法为民是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基本期待。
那怎样才能做到司法为民呢?首先得让司法变得亲民。
司法机关可不能总是说一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就像和老百姓隔了一层玻璃,看得见却摸不着。
得把那些法律条文翻译成老百姓能听懂的大白话。
打个比方,法院的判决书要是写得像天书一样,老百姓看了一头雾水,那即使判决是公正的,也会让人觉得心里不踏实。
要是判决书能用通俗易懂的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判决依据说得清清楚楚,就像拉家常一样,那老百姓肯定会觉得司法是自己的贴心人。
司法的效率也很关键。
现在的社会节奏快得像一阵风,老百姓可等不起。
要是一个案子拖拖拉拉好几年,那可就把人折磨坏了。
就像小李的劳动纠纷案子,他被公司拖欠工资,等着这笔钱养家糊口呢。
要是司法机关能迅速处理,该调查调查,该判决判决,那小李就能早一点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快速高效的司法,就像及时雨,能在老百姓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帮助。
还有啊,司法要深入基层,扎根群众。
不能总是坐在高大上的办公楼里等群众上门,得主动走到群众中间去。
像那些乡村、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就应该多去转转。
搞搞法律咨询活动,给大爷大妈们讲讲怎么防范诈骗;给做生意的小商贩讲讲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这就好比把司法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个角落,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另外,在对待弱势群体的时候,司法更要体现出它的温情。
比如未成年人犯罪,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
2014军转时政: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时政: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权威专家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半月谈记者采访了相关权威专家。
记者: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法治中国”这一概念?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法治中国可以从“中国版”“综合版”“升级版”三个角度去理解。
说它是“中国版”,是因为法治中国是世界的法治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说它是“综合版”,是因为它不限指法治国家,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正因为它既是“中国版”,又是“综合版”,所以就成了“升级版”。
法治中国不能简单等同于法治国家,只有我们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都实现了,才能说我们实现了法治中国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写入《决定》,就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
封丽霞(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关注和期待。
这也表明,改革开放30多年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法治建设将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
记者:为什么说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军转干考试封丽霞: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时代条件之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落实。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依法执政是前提,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是关键。
2014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法律必须被信仰”
2014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法律必须被信仰”【背景链接】7月12日,长沙中院对曾成杰执行死刑,但其亲属刑前并不知情。
长沙中院官方微博随后回应,使用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7月15日,湖南省高院就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公开宣判,判决永州劳教委支付唐慧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641.15元。
对唐慧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天一案辩护律师辩护,其中一句“****陪酒女危害小”引起网友广泛质疑。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故意杀人一案,这起案件因与“聂树斌案”有密切关系而备受关注。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以及前不久平反的浙江“张氏叔侄案”,让公众看到了冤假错案平反的可能性。
【标准表述】古人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法制思想都源远流长。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在诸子百家中独树一帜,提倡以法律治理国家。
古希腊大思想家、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贤者也对法制提出过经典的表述。
依法治国指的是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按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和封建制、君主制不同,在法治国家里,法律才是真正的“国王”,法律真正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其精髓。
“无法律即无行政”,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而这一过程得益于施法的主体和客体。
前者针对统治者而言,后者针对被统治者而言。
在依法治国的国家,人民应当守法,但政府更必须首先守法。
近年来,由于司法机关错判、误判出现的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早有“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今有“张氏叔侄案”、“ 王书金案”,这不得不让人心生质疑:难道我们的法制真的到了“宁可错判一万,也不放过一个”的野蛮时代?法制国家的建立首先无一不依赖于政府的依法行政。
申论范文:提高执法水平 彰显公平正义
申论范文:提高执法水平彰显公平正义申论范文:提高执法水平彰显公平正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对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提高执法水平不仅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更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
只有通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才能够更好地彰显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关键提高执法水平的核心要素是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
执法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素质。
首先,执法人员应当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在执法工作中的能力。
其次,执法人员应当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严守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
同时,执法人员还应当具备责任心和奉公守法的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应做到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都应做到公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基础完善执法水平需要健全的执法队伍支持。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改革公务员考试和选拔制度,确保各级执法人员的选拔能够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优秀人才得到合理流动。
其次,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研究、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最后,要加强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使执法队伍能够明确工作目标,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推进执法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提高执法水平需要不断推进执法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首先,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在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例如,可以建立执法大数据平台,使相关执法部门能够更好地掌握和分析执法数据,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应加强执法手段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加强对执法手段的规范,防止执法者滥用职权,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逐步提高执法部门的装备水平,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条件,保证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2014国考面试热点解析: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
公考领袖 第一品牌1中公教育2014年公务员考试2014国考面试热点解析: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等相关精神的重要举措。
司法公开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基础环节,也是阳光司法、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
法律文书公开的关键,在于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因为法律文书直接承载司法活动,展示司法过程,体现司法结果,只有让公众知晓并明了法律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群体的专业素质。
法律文书说理性是司法工作人员实践智慧的最集中体现,有必要在司法人员招录制度中加强对法律文书说理部分的考察,在司法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中增加或者重视法律文书说理性的培训和考核,并开展司法系统内法律文书说理性的交流、培训、比赛活动,探索法律文书说理的合理标准及规范。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需要进一步改革限制法律文书说理的司法制度。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该规定明确了说理是法官的义务,要求消除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积弊,对审委会处理案件“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对合议庭评议案件“少数服从多数”,对被扭曲的审级制度“上下级法院关系”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制度层面调动法官说理的积极性。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也要把握说理的程度。
说理的最终目的是让当事人准确理解法律文书,接受法律裁判。
说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正常生活经验和普遍知识水准的人,不需要对所有的法律规定都作详尽的解释,也不能过于简单,草草了事。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在说理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谨记一切来源于法律,受制于法律,只有法律才是法律文书的遵循。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面试备考(117)
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战山东公务员考试,中公教育专家特别推荐最新考情资讯,深度剖析时下热点,整合公考疑难问题,预祝广大考生在山东公务员考试中金榜题名,荣获佳绩。
司法审判程序的公开目的,在于还原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原汁原味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供民众审读、评判并以优良的司法判断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司法是现代国家抵达正义的重要手段,如何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首先有赖于司法程序的理性、完整与透明。
司法公开的意义不仅在于消除隔膜与误解,增强民众对个案正义的认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它也是司法实现程序自治、增强中立品性的重要途径,是人们衡量司法成熟自信的重要标志。
今天,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的漂亮转身。
去年11月,最高法院公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法院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适时公开庭审过程。
在最高法院的带动下,仅去年一年,全国法院官方微博新增660多个。
《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显示,有近20个省市区的法院系统出现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
法院主动拥抱新媒体、利用网络资源力推公开,让司法的窗口更加敞亮。
司法公开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透明的司法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影响性诉讼中的法官权威,还能够向社会传递司法运送正义的价值理念,塑造理性的法治思维和观念。
与其他司法政策相比,司法公开更易获得政治和民间系统的支持,也是近年来各项司法政策执行中最具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一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历史性地写入了推进审判公开的内容,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也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当然,司法公开与其他利益也会存在一定冲突,例如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客观上存在公开的范围与限度,由此蕴含着选择性公开的风险。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论述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论述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把握的几个关系人民法院是专司审判的中立裁判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判断者、维护者。
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司法公正是具体的,人民法院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是深远的。
有时一个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那么这个案件的审理能否实现公平正义,特别是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涉及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还会影响当事人甚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看法和信任。
一、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正确把握几个关系。
(一)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
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
司法公正不仅能够维护社会公正,而且可以通过矫正、恢复、弥补等方式实现法律公平和正义。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之一,司法不公必然会影响社会公正的实现。
可以想象,一起具体个案的不公正处理必然是对社会公正的一次具体伤害。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
前者可以称为程序公正,后者可以称为实体公正。
它们共同构成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实体公正的实现需要程序公正来保障,只有程序公正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办案的质量,最终达到实体公正的目的。
实践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应当从保障程序公正做起。
程序公正要求法官必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审理案件,坚持司法公开,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等等。
程序公正是外在的形式上的公正,这种公正对于当事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是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正。
申论范文_提高执法水平 彰显公平正义
申论范文_提高执法水平彰显公平正义申论范文: 提高执法水平彰显公平正义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执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认识到提高执法水平和彰显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并不断努力去实现。
首先,提高执法水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至关重要的。
执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其目的在于对社会秩序进行管理和调整,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只有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才能更好地确保执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
同时,提高执法水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执法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通过提高执法水平,我们就能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生活安宁幸福。
其次,提高执法水平也有助于增强社会对执法机构的信任。
执法机构作为权力机关,其行使权力必须依法依规。
然而,由于执法工作存在着一定的主观因素和难度,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和不公也不可避免。
因此,提高执法水平就意味着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可预期性,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机构有更多的信任,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要实现提高执法水平和彰显公平正义,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执法人员是执法工作的主体,其素质水平决定着执法工作的质量。
因此,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使他们能够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准确判断和对待,做到公正执法。
其次,加强执法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执法机构是权力机关,其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评估,能够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公和滥用职权等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此外,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
执法工作不仅仅是执法人员的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通过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执法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014年公务员面试热点:用公正审判推动普法
2014年公务员面试热点:用公正审判推动普法【热点聚焦】普法,以一种政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了近30年。
从1985年起,我们有了“一五”普法、“二五”普法直至当前的“六五”普法。
“送法下乡”“送法进村”以及“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普法行动声势浩大。
【热点透析】“普法”应该“普”什么呢?现实中,普法者大多是为了普法而普法,只在意过程而不太考虑其实际效果。
所以,面对高音喇叭放出的惊天动地的法律宣讲,很多农民的表情是麻木的;面对铺天盖地的法律传单,路人的眼神常常是漠然的。
普法,应关注受众的主体需求和自主选择。
唯此,法律知识才能转化为具体法律行为,才能深植人心。
真正需要普法的人到底是“谁”?我们一直是把普通百姓作为普法的对象。
强调普法的目的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帮助大家养成学法用法的好习惯。
这里,实际上存在一个普法对象的“误区”。
依据现代法治的内涵要求,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各级执法者、司法者应是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
这是因为,如果他们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远甚于普通民众不知法、不守法所带来的后果。
在普法的目标定位上,我们亦不能将之简单等同于法律知识的普及,更紧要的是增强公民对法治精神的感悟和体认,是教化公民养成一种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认同法律价值的生活方式。
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与尊重,远比知法懂法更重要。
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治信仰的养成。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同理,普法也应以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为依归。
如果社会成员缺乏对法律应有的尊重和信仰,那么学法、知法、懂法不仅无助于他们实际遵守法律,反而可能增添其规避法律的知识和能力。
现实当中,有些群众对法律了如指掌,但法律实用主义、机会主义盛行。
他们只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而对有关自己责任义务的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法治观念和知识的普及,其实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
普法,应渗透于生活的各个细节,应是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隐性教育”,一种日常化、生活化的,融家庭、学校、社会于一体的全方位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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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选调生考试申论热点:让人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但是,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十八大之后,司法改革的蓝图已经愈来愈明晰。
维护司法公正和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标,去除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倾向是改革的基本路径。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责无旁贷地要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
事实上不少地方法院已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深圳福田区法院、佛山中院正在推进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让法官通过自己的司法理性、司法逻辑、司法伦理,独立行使审判权。
在选任审判长开始之前,便已经采取了过问案件登记制度等阻击外界干预法官断案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阻吓外界对于案件的非正常因素插手。
司法改革的目标正是让法官与法院在独立地享有权力的同时,亦独立地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毫无疑问,司法是否专业、审判是否独立,将决定着司法体系、法院、法官能否得到人民的信赖。
实现这一目标,固然需要中央进行大的框架内的顶层设计,也同样需要各级各地司法部门通过不懈探索提供实践样本。
与此同时,实现法治离不开司法队伍的成熟与壮大,司法者从业素质的提高是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检察权的有力保障。
法官必须职业化,并通过自己的学习、实践、思考,积累形成良好的司法素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应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十八大以来,广东政法各部门积极发挥"试验田"、"先行者"作用,继续大力推动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的各项改革。
全省各级检察院全部建立了案件查询机制,还积极推行了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涉检信访。
2011年,广东高院先后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以及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和文书上网等16个配套《实施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规微博关注/3210376464/profile?topnav=1&wvr=5博客关注
定法院工作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一律对外公开。
为建立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广东高院将司法公开列为全省法院综合考核内容。
司法权威是建立在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基础上的;司法越透明,公众就越信赖,司法就越具有权威。
这正是司法改革努力的方向。
让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不仅要注重公开的数量,更要注重公开的质量;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
三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要求,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开的质量,以回应民众对于司法公正日益迫切的要求。
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没有公正司法,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
为此,我们必须在司法体制改革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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